《青春已死》三. 李一越

    三 李一越

    童年时代的李一越,不仅长得像个假老外,内心还富有一股豪气的正义感,和普遍的小男生一样,都有过一个英雄梦,渴望救死扶伤,守护世界和平。

    他自幼外向,有段时期是极其顽劣的,走哪都是半个孩子王。小学写得的第一篇《我的志向》就是:我要当大侠,每节下课就跟刘建阳他们在操场捡树枝,然后开始打『蒙古鞑子』,那时神鵰侠侣正热播着,李一越每次都作神鵰大侠,胖胖的刘建阳永远是那只『雕兄』,班上的好几个小女生为了当小龙女总是争得面红耳赤……当年他们班导师瞧李一越这个混血孩子的操性,只觉得比起大侠,他倒更适合作带头大哥。

    李妈的父亲,也就是李一越的外公,是一位荷兰籍传教士,四十多年前飘洋过海来到台湾,周游环岛,走过东半部的许多部落,最后与台东姑娘坠入爱河,台湾那会儿风气纯朴保守,据说这段感情直到修成正果,过程都是坎坷重重的,两人婚后,李一越的外公与他外婆在花莲定居,生下了荷台混血的李妈妈。李妈自幼就是个小美人,皮肤白皙,五官深邃,那副模样便是典型的混血儿的美。那年代混血儿少见,一票年轻小伙子成天追在李妈背后跑,成年后她认识了李一越的父亲,李爸是泰雅族的儿子,血统一种混一种,所以李一越才会长成那个样子。

    无论是哪个时期,李一越的女人缘都不曾坏过。上至婆婆妈妈,下至同龄异性,小时候每回李妈带着他出门,总会引起菜市场那票三姑六婆的惊叹,纷纷以为他小时拍过奶粉广告,纷纷给他塞零嘴吃:「唉唷!这小子太帅啦!哪一国的啊?会说国语吗?……」李妈的一张脸本就长得跟台湾人不太相似了,她们更加认定李妈定是嫁了个人高马大的『阿兜仔』,谁知道她丈夫不仅是土生土长的台湾人,还是半个山胞同志呢。

    李一越第一次见到张细,是在小一新生入学的那一天。他已完全忘记那是一个怎样的天气,几月几号,是阴是晴,落没落雨他并不擅长在回忆里搜寻细节。可该记得的一些事,他都记得。

    张细和李一鸣在李一越心底,几乎是并列的地位。虽无血缘,犹胜血缘。这无非是岁月惹得祸,谁让他跟张细认识这样早呢─────当年他在士东路上对着七岁的张细背出一大串母亲反覆教导的自我介绍时,李一鸣都还头下脚上的窝在李妈肚子里呢!……

    多数孩子面对新环境,会本能感到恐惧;有些则不。李一越显然是后者。他自幼就上赶着长大,对于『大人』这个身分十分的嚮往。他期待上小学。开学前,李妈在家里再三叮咛过他好几回,「楼下婶婆有个小孙女,叫细细,今年也要跟你一起上小学,你马上就要当哥哥了,在学校要学会照顾妹妹,别让别人欺负她。以后才知道要怎幺保护弟弟……」这番话可是戳到了李一越的心坎,可当时他年纪小,并没听出母亲这番话里的重点,只是一昧的乐──────乐着即将作哥哥。

    自打知道母亲肚子里有个弟弟后,他每天不知道多兴奋、多着急。首先当然是好奇了。他怎幺都想不明白,一个人这幺大,是怎幺塞进肚子那幺小的地方的,不会憋死吗?那会儿的李一越

    每天都有『十万个为什幺』,脑袋瓜里有问不完的问题,弟弟到底还得多久才出来?不能早点出来吗?弟弟叫什幺名字?怎幺进去的?……有些问题实在尴尬,又叫人啼笑皆非,可无论如何,李妈总是欣慰的。大儿子对于即将出生的小儿子,没有一点负面情绪,甚至满心期盼,这让她很放心。

    『哥哥』的身分,令李一越产生了莫名的虚荣心以及责任感,让他有种『长大』的错觉。于是他开始急了,自动自发撕着日曆数日子,盯着母亲的肚子吹气球似的越渐撑大,日复一日,他越来越急躁,简直等不及了!这种感觉好比过马路,明明那一头近在眼前,可车流一辆辆的呼啸而过,你站在这头急跺脚,怎幺就是跨不过去。

    李妈已经很完善地在李一越的脑子里刻划上一幅兄友弟恭的概念图。栩栩如生的。这种日日耳提面命的效果堪比催眠,李一越很认真,认真到心浮气躁,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的準备好了,準备好去做一个哥哥。他自幼好动,难得有静下来的时候,家里长期就他一个男孩,当他知道在不久的未来,生活中将添进一位弟弟时,简直乐得不能自己。等待是心焦又煎熬的过程,原先还不曾意识到生活的孤单,现在却渐渐显形了。他很无聊。这种无聊搅得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更加不得安宁。在七岁的李一越的想像里,哥哥就该是一个威猛英勇的形象。是棵参天树,是座武当山。他天马行空的编织各种画面,奈何时间这样缓慢,弟弟就是不出来─────这时张细的出现,正是赶巧啦!

    好比一盆温凉凉的水,中和了极度亢奋的李一越。

    那个看上去既小又怕生的小女孩,彻底激发了李一越那些酝酿已久的表现慾以及英雄情节。孩子的心思说单纯也单纯,说複杂也够複杂的,跳耀又难料,是一片平地而起的风暴,你不能指望它消散,只能静待它过境,而张细的出现,正好分散了李一越对于李妈那颗肚子的执着。

    他隐约还有印象。

    当年在上学的路上远远见到婶婆牵着张细,自己一下就激动起来,他抓着母亲的手就问,「是她吗?」母亲提过的楼下的妹妹,他记得的。

    李一越大声地喊了婶婆,拉着书包猛地冲到了小女孩面前。小女孩家怯生生的,只想躲,李一越却早已自动代入了角色,几个月的引颈期盼,在对方瞟望过来的沉默的一眼里爆发。张细幼时那双眼珠子黑亮亮的,眼白少眼珠大,孩童们的双眼都是真正的灵魂之窗,乾净,里头彷彿盛着一碗水,水里倒映着四季,穿梭春夏秋冬,蕩漾阴晴圆缺,那是人一生中最窗明几净的时刻,是豔阳下两颗内镶花朵与蓝白帆船的汽水弹珠──────瞧一眼,便难以释怀。

    李一越立刻入戏了。谢天谢地,终于有个对象能让自己畅怀地做哥哥了。他在脑海中预想过成千上百种场景,那些日夜对着母亲肚皮不停絮絮叨叨而积累的情感,在正式见到张细的那一天,便澎湃激昂地移转了。那个年纪哪里有什幺男女之别呢?李一越自己都是毫无意识的。他也小啊!哗地下就牵起了张细的手,那手比自己小,指头又细又长─────感觉太奇妙了!

    七岁的李一越无从叙述这股充盈在心中的饱满,他抬挺胸,恍惚间,觉得自己的形象瞬间高大起来,超前地长大了。他对着张细呼啦地背出一长串李妈教他的自我介绍:「我叫李一越─────一李白的李,一二三四的一,翻山越岭的越……妳知道李白是谁吗?妳叫什名字?……」他牢牢牵着她的手,把母亲跟婶婆直接落在了后头,『摩拳擦掌』地做起哥哥来。

    李一越机哩瓜啦说个不停,即使一路上张细几乎不怎幺开口,也丝毫影响不了他的愉悦。

    他将她送到她班上,又伸手指着自己的班级,就在走廊最前面,让张细记住。

    「…我是哥哥知道吗?我是一班的,要有人欺负妳,妳一定要跑来找我!我就在那边,妳一直往前跑,就会看到我了。」……

    ……李一越从此安分了。简直把那个未出世的李一鸣直接抛诸脑后。

    每天早上自动自发跑到楼下婶婆那裏接张细,牵着她去上课,再牵着她放学。一、二年级他们都是如此生活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整整六年,那条士东路,他们一起走过上千次。李一越忘了从什幺时候开始,就不怎幺再牵着张细的手走路了,就像他也忘了,自己什幺时候不再在大庭广众的场合里叫她细细,只叫张细。人是会变得。这幺多年过去,那些童稚的记忆,纵横交错地丢叠成山,定格的神情样貌,即使生了尘埃仍然货真价实。

    他们是城市孩子。城市的一大特色就是:快。什幺都在赶快。脚步快。时间快。景貌变换得快。人变得也快。

    跟着一去不复返的还有这个大时代。

    过年过节,过得是一年不如一年,往昔提灯笼放烟火的快乐,多热闹啊!公园发放的红白汤圆,甜腻腻的红糖水,在大台北的共体记忆中,渐被岁月漂白成瑰丽的空壳,全是剩的────至于个人还剩下什幺,也只是个人的事。

    国小时,有些老师真误以为李一越和张细是那种长得不相像的亲兄妹。一股劲地夸李一越是个负责的兄长,他得意的尾巴都翘上天了,对张细就更加的呵护,恨不得在她帽子上贴张自己的名字,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就是她哥哥。李一越童年的两个愿望,全在张细的身上获得巨大的满足。当他迫不及待地想做哥哥的时候,张细出现了;他作梦都想做英雄,张细便在深夜当中哭哇哇地呼救。这缘分简直是作孽。

    孩子的爱纯粹到没有种类之分,与成人世界里一丝一毫都要精细地斤斤计较不一样,孩子的爱就是爱。对父母的爱,对兄弟姊妹的爱,对猫猫狗狗的爱,全是爱─────所以他们总容易哭。

    李一越爱父母。爱一天要换五六张尿片的弟弟。他爱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爱老家养得大黑狗。爱外公年年寄来的朱古力。─────他也爱细细。

    爱就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简单到不能以大人的眼光去度量,有时他们爱一只狗,和爱一个人,情感上并无什幺区别,

    母亲生李一鸣的那天,是十二月二十七号。李一越永远记得。

    母亲疼的脸色发白,话都说不出来,时而哀号,昏昏沉沉地喊疼……李一越从未见过她这个样子,后来父亲在医院苍白的走廊告诉他,「生小孩是一件极其辛苦又疼痛的苦差事,以前妈妈生你的时候也是这样……每一个母亲都是很伟大的……你以后要孝顺你妈妈。」……李一越整晚都睡不着,想起母亲疼得汗流浃背的模样,只觉得惶恐不安。

    ……后来他被他父亲抱着站在育婴室的玻璃窗前,瞪着那些白列整齐的小箱床,怎幺也找不到自己弟弟在哪里,这些婴儿无论男女怎幺都一个样,红红黑黑的,又皱又丑……母亲抱着在襁褓中睡着的李一鸣,小声对李一越说:「jerry,来。这是你弟弟,你摸摸他……」看着虚弱的母亲与安睡的弟弟,七岁的李一越出奇的平静与茫然,那种感觉就像坐过山车,大起大落,好不容易到了低点,还来不及缓口气又一下冲到了最高处,叫人难以消化……

    那是李一越生平第一回嚐到因爱而生的恐慌与难耐。他当时还小,事情一件件来得快,情绪追不上现实的速度,等他差不多回味过来,母亲差不多都出院回家坐月子了,他才渐渐从那股浑浑噩噩的劲儿中清醒。

    然而这样雷同的感觉国小三年级又来了一次。这一次的对象是住在楼下的张细。

    那是一个惊人的深夜。那年他们九岁。

    那晚发生的一切,至今都深深烙印在李一越的脑海里,他不经意间做了旁观者,目睹了张细童年中最深沉的噩梦。这件事后来被时间渐渐掩埋,张细保持沉默,他也只字不提,这算是李一越幼时无师自通的体贴,只是不说,却不代表真正释然。

    ……前面的事情是怎幺发生的,他也不清楚。李一越只记得当时自己睡熟了,结果被外面客厅的动静吵醒。是他父母交谈的声音,后来大门被砰地一声甩上,震的人耳膜发麻。睡不着的李一越打开房门跑出去,就见母亲穿着睡衣,站在家里的铁门前朝外张望,十分担忧的模样;他跑过去,就听见楼道外面传来阵阵叫骂的声音,听起来有好几个人,声音都很熟悉,他们吵得极兇,

    三字经飙来飙去,还有人呜呜地哭李一越的睡意已然全失。

    他爸刚刚就跑了下去。光听声音就知道,楼下一群人已经打起来了,三四楼几户邻居陆续被吵醒,纷纷打开铁门张望,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幺事。

    李一越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很紧张,他抱着母亲的腿,坚持一起站在门口,他问母亲:「是不是婶婆家?」母亲眉头深锁,拍拍他的头,不肯多说。李一越想到了张细,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强烈地漫入四肢百骸,几次想伸手转开家里的铁门,都被母亲打了下来。他竖起耳朵仔细听着楼下的情况,听见了婶婆的声音,还有几个阿伯,有个男人不停地呛声,他也听见了父亲的声音……

    「啊──────」那一天其实也是李一越的噩梦。

    楼下的声音其实很混乱,可他仍然敏锐的捕捉到那一阵哭声。他还听闻过张细的哭声。她一直都是安安静静的样子,说话的声音也很小,可那晚,他就是听出来了,在哭的小孩是细细。

    那哭声是一计重磅炸弹。在李一越的身体里砰的一声炸开了花,他在母亲的怀抱中挣扎起来,像中邪一般,李妈几度抓不住他,气得喊了他的全名,可又怕吵醒李一鸣,于是压抑着音量,李一越死不听话,伸手就要去拉门锁。

    楼下几个女人再度尖叫,似乎在争抢什幺,有个女人简直叫破了喉咙:「张铭华!你把女儿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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