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陆知非拍板,坐飞机去。吴羌羌很伤心,相声是听不成了,连船也没得坐。直到商四答应到了上海之后带她们去坐大游轮,吴羌羌才和太白太黑一起欢呼出声。
隔日,书斋寻宝小分队正式集结完毕,朝上海进发。
出门,下大雨。
飞机遇上了暴雨天,晚点了整整六个小时还没到。
书斋的大大小小们拖着行李箱一字排开站在航站楼的玻璃墙边,看着窗外的阴云沉默无语。良久,陆知非打破了沉默,“我们来掼蛋吧。”
陆知非,掼得一手好蛋。
这全赖于马晏晏同学对这项兼具运气与智慧的运动的情有独钟,而且他觉得相比较“斗地主”、“炸金花”这种俗气的名字,“掼蛋”比较优美。
好不容易雨停了,飞机来了,他们顺利地抵达了上海虹桥机场。结果,崇明的手机突然炸了,震得小乔的手机直接自动关机,只有吴羌羌炫耀似地把自己的索尼伸进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中,仿佛获得了某种特殊的胜利。
等到了订好的酒店,一行人忽然被告知他们原本预定的其中一个房间床坏了。换到旁边另外一家酒店,店里直接没空房。
种种的不顺似乎预示着这趟旅程的不轻松,商四挑了眉——既然人类的法子行不通,那就用他自己的。
他手掌一翻,一本手札就出现在他手上。陆知非认了出来,那是商四自己写的手札,他第一次去见瞿清衡,就是在这本手札里。
翻开手札,商四口中默念法决,纸上字符闪烁出金光,一个个飘离书页的刹那,熟悉的吸力向陆知非涌去。
眼睛一闭一睁,他就来到了那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十里洋场。
商四收起手札,“走,四爷请你们住和平饭店。”
“四爷(主人)威武!”吴羌羌和太白太黑连忙拍马屁。
陆知非莞尔,不过他对于声名赫赫的和平饭店也颇多好奇,如果能在里面住一晚当然不会拒绝。然而小乔看着那熟悉的招牌,却不由微微蹙起了眉。
崇明更是反应迅速,在吴羌羌和藏在她帽子里的太白太黑还在对着和平饭店两眼放光的时候,他就已经迅速地从附近小贩手里买了顶帽子给小乔戴上。
陆知非刚开始有些疑惑,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小乔以前怎么说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想必是和平饭店的常客,而在这个书里必定也有一个真实的小乔存在,如果这么贸贸然进去,恐怕会招来麻烦。
小乔摘下眼镜戴上帽子,总算不那么惹眼了。商四使了点障眼法,就很顺利地蒙混过关,入住了和平饭店的总统套房。商四跟陆知非一间,崇明跟小乔一间,吴羌羌和太白太黑一间。
等到行李放下,一切都安定下来,陆知非忍不住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往外看。繁华的街景中,汽笛声和自行车铃声交织在一起,穿着粗布衣裳的贩夫走卒和西装革履的精英们呼吸着同一片空气,街角的枪声响起时,另一边的太太、婆娘们还在叽叽喳喳地排队买米,交流着左邻右舍的八卦。
咦?那个正从饭店大门口进来的是小乔?他不是刚刚才进屋吗?
陆知非这样想着,脸色忽变。不,那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小乔,而是这本手札里的小乔!他也到和平饭店里来了!
商四也发现了这点,倚在窗口吹了个口哨,还挺幸灾乐祸。
陆知非瞪了他一眼,“现在怎么办?”
商四伸手扣住他的后脖颈,指腹摩挲着他脸颊的皮肤,动作不带一丝**,却让陆知非的脸颊莫名升温,“放心吧,小乔比你想象中的厉害多了。”
小乔此时还不知道另一个自己也来到了这家酒店,但是他在故地重游地时候,发现了一个熟人。
那个男人搂着个穿着旗袍长相艳丽的女人在走廊里走过,小乔透过门缝看着他,确信这就是曾经他的任务目标之一。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此时此刻自己应该已经到了和平饭店的大堂,正准备展开计划。
小乔既然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这里,那他必定不会亲自出手。实际上今天他是来赴某位高官的生日宴的,合情合理。
而待会儿这个恶贯满盈的男人,就会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生日宴上,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合适的人杀死。
小乔原本不想管,因为另外一个自己一定会妥善地处理好这件事。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他的预料,他刚生出放过这个男人的念头,余光就瞥见走廊拐角有一点灯光闪烁。
那是照相机的灯光!
以这个时代的照相水平,能够准确地把握时机拍到一张照片,必定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有人也盯上了这个男人。
而让小乔感到糟糕的是,这张照片有极大的可能把他的脸也拍了进去。
但是这种糟糕的感觉来的快去得也快,因为崇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现在那个偷拍者身后,悄无声息地将他捂住口鼻拖入后面的房间内。
小乔倒是忘了,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男人终于察觉了不对,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将身边的女人推到身前帮忙抵挡。
然而小乔的嘴角泛起冷笑,大刀已高高举起。十二个金环脆响,就像是阎王的催命符,悦耳又恐怖。
喷涌的鲜血溅了女人一身,她听着身后重物倒地的声音,吓得僵在原地直哆嗦。尖叫声被一道明黄的符封住,她看着自己被削断的头发,腿软得不像话。
而他面前的少年,因为她站在两人之间阻挡了血液喷射的缘故,全身上下竟然滴血未沾,衣服上白得刺目。那嘴角勾着笑从男人身上抽出刀的模样,就像个魔鬼,一个让人心惊胆颤的魔鬼!
小乔却无暇理会这个被吓呆了的女人,他甩了甩刀上的血,心里忽然生出一丝畅快。阴谋阳谋的事情做得太多了,他竟然忘了还有这么直接杀敌的方式。
时代不同了,做事的方法也需要变一变。
第114章 牡丹(四)
男人死得悄无声息,连同那个吓晕过去的女人一起,被装在服务员的餐车里,神不知鬼不觉地送进了小乔所在的宴会厅。
当时厅内一派和乐,乐曲声中,众人遥祝今晚的寿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而从餐车里忽然倒下的尸体就像一个扇在寿星脸上的大耳刮子,响亮异常。
昏迷着的女人被很快弄醒,看到人群中端着香槟一脸淡然的小乔,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她混沌的大脑来不及理清思路,指认小乔是杀人凶手的话就脱口而出。
然而小乔自他走进和平饭店之后就一直在众人视线范围内,跟他一起从大堂上楼的更是寿星的儿子,进来之后就一直在跟人打招呼,他哪有那个时间去杀人?
这桩栽赃未免也做得太没有水准了?
于是众人看向小乔的表情没有惊愕,反而多了几分同情。最近乔公馆的这位小主人风头太甚,难免会招来一些祸端,他们都理解。至于是拍手称快还是漠不关心,就各有不同了。
“你胡说,小乔先生刚刚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说,是谁指使你这么做的?!”寿星的儿子是财政局的人,跟小乔也是熟识,当下就发了怒。
小乔微微笑着走上前去,伸手拦住他,水晶吊灯的光芒在他的镜片上泛过一道冷光,“锦之兄不要这么生气,这些问题不如带回去慢慢审。我倒要看看是谁看我那么不顺眼,还使这么拙劣的手段来嫁祸于我,未免也太瞧不起我了。”
乖张、狂傲,此时的小乔就跟大家印象里的一样。然而其实小乔心里也很疑惑,究竟是谁抢在他之前杀了目标?还把尸体送到了这里?
这样一来,小乔的计划达成了,甚至因为这场拙劣的栽赃有了出乎意料的效果,而他自己却可以完全撇清嫌疑。
因为他本来就是无辜的啊。
整个事件笼上了一层迷雾,而始作俑者小乔心情却很不错。他带着崇明出去,花大价钱置办了一身新的行头,然后坐在红钻石里喝咖啡。
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崇明为他点了他以前常吃的黑森林蛋糕。精致的银勺切开柔软的巧克力外层,浓郁的香味被送入嘴中,细细品尝之后再喝一口微苦醇厚的咖啡,视线越过细颈玻璃瓶里的红玫瑰看向外面繁华的街景,一个美妙的下午就这样度过了。
更美妙的是,小乔还在窗外看到了商四和陆知非。
商四穿得人模狗样踩着二八大杠,陆知非就侧坐在座椅和车把之间的那条大横杠上,被商四圈在怀里。
风轻轻吹着他们的头发,车铃声丁零丁零,带着他们消失在街的尽头。
真是哪儿都有他们,小乔想。
崇明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小乔,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儿,崇明起身出去了一下,回来时小乔就在外面看到了一辆大奔。崇明正恭敬谦和地站在车旁,微微弯腰帮他打开了车门,“少爷请。”
小乔勾起嘴角,正了正礼帽,坐上了车。等到车子开出一段距离,他才问道:“车子哪里来的?”
“去家里的车行提的,那儿的人都认识我。我说少爷要坐车,立马就让我开走了。”
小乔莞尔,“恐怕过不了多久,这里原来的那个我就要得疑心病了。”
崇明一边认真地开着车,一边回道:“那个少爷身边还有另一个我在照顾,我只要顾好少爷你一个人就可以了。”
小乔被取悦了,微微别过脸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说:“谁要你照顾了。”
“是,少爷。”
“别老叫我少爷、少爷的,现在跟从前不一样了。”
崇明从后视镜里看着他,“可你永远是我的少爷。”
小乔用椅背挡住自己微红的脸颊,“总之你不准再叫了。”
“是,少爷。”
……
二八大杠和大奔都在街市里不停地转着,根据小乔的推断,那个宝*胡同一定在乔公馆或者黄毛太奶奶苏巧兰曾经的居住地的附近。她不可能特意选一个不熟悉的地方去埋这个东西。
他们今天主要就是确定一下胡同的确切位置,两边各负责一个方向,分头行动。
小乔和崇明去了乔公馆,他们对那一带熟悉,只要去绕一圈基本就都了解了。商四和陆知非则去苏巧兰家附近察看。
巧的是,今天苏巧兰正好在家。
彼时陆知非已经从商四的车上下来了,无论商四推着自行车跟在他身边怎么哄,“宝贝儿”、“圆圆”轮番上阵,都无法动摇陆知非不再上车的决心。
像刚刚那样招摇过市,实在太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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