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分卷阅读6

    “也许我是例外。”

    “没有例外。”路克斯飞快地终结他的妄想,“每个人都有,铁则永不会变。”

    他向弗恩看了一眼,忽然问:“我的衣服合身吗?”

    “哦,刚好。”

    “试试看再摸一次口袋。”

    弗恩把手伸进牛仔裤口袋,手指触摸到一个细长光滑的东西时,他再也没办法维持镇定。就像一个孩子初次见识到魔术一样,惊讶溢于言表。

    又一支笔出现在他的手里。

    “哇哦,你的超能力。”路克斯一脸恭喜的表情,摊开双手说,“瞧,你变出了一支笔。”

    除了惊讶,弗恩还感到很滑稽。

    “我的能力是变出一支笔?”

    “总比变出一堆灰尘好多了。”

    “是因为我代替了那个作家吗?”

    “我不知道,有可能,有时候主宰也很有幽默感。”路克斯接过弗恩手中的笔说,“再试一次,这次换个颜色,试试变一支红色的笔。不要太贵,普通的就行,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弗恩拒绝了他的要求。

    “变出一支笔的代价是什么?”

    “按照经验来看,单一作用的能力代价非常低。霍尔克那样的破坏力几乎可以是无穷的,代价就高得多。如果只是变出一堆灰尘,一支笔,付出的代价无非是死去几个细胞,或者有点困。我很少见到有人变出一件东西就飞灰湮灭,你已经变出了不少,还好好地坐在我面前不是吗?”

    “凯勒的能力是什么?”

    “他的能力你已经见识到了,他让东西发烫。”

    “就只是发烫?”

    “对,而且只在热良导体上起作用,比如金属,在木头上就几乎感觉不到,但是不管多烫都不会燃烧。”

    “两次在我背后偷袭的又是谁?”

    “芬克,他能让人产生被击中的感觉。实际上你并没有被击中,只是你的大脑产生错觉,发出了错误的指令,让你感觉到被重击了一下。”

    “我感到非常真实。”

    “大脑就是这样,只要它不承认你身体的某部分,你会毫不犹豫地舍弃。芬克擅长的就是这件事,尽管放心,他没法催眠让你替他卖命。”

    “他们的代价是什么?”

    “凯勒是个光头,芬克从不说话。”

    “只是掉头发还容易理解,头发会长出来,可如果一个人变成了哑巴,接下去他还能付出什么代价?”

    “他只是失去一部分声音,当他让人产生不好的错觉时,主宰就从他的身上拿走了声音。接下来他可能会有几分钟说不出话。”

    “主宰似乎有一套很完善的系统来保证公平合理。艾伯特呢?”

    “自从到了小镇之后他就感觉不到饥饿。”

    “他不用吃东西就能活下去?”

    “是的,但付出的代价又让他必须像个正常人一样吃东西。只要一天不吃,他会感受到比正常人多一倍的重力。这让他很吃力,时间一长就无法站立,甚至连心脏和血压都要遭殃。不是每种能力都能让人如虎添翼,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去吃饭,他和凯勒混在一起也是因为这个,凯勒胃口很好。”

    “好吧,希望我的代价没那么怪。”

    “一支笔的代价很小,你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不用担心。”

    “我一点也不担心,我对开一个文具店也没有任何兴趣。”

    路克斯笑起来。

    “那你呢?”弗恩看着他问。

    “我什么?”

    “你的能力是什么?”

    “我是例外。”

    “你说过没有例外,每个人都有。”

    “好吧,我有,但是不值一提。我揭了那么多人的短,难道就不能保留一点自己的可笑小秘密?”

    “还有什么能比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廉价圆珠笔更可笑?”

    “你也可以变一支金笔,虽然那代价要高一些。”

    弗恩向他报以一笑,其实一点也不好笑,他莫名其妙地到了这个小镇,被迫接受一堆乱糟糟的荒诞故事。他的职业要求他无论在多么荒谬的情况下都要不懈努力寻找真相,而现在摆在眼前的真相似乎只有一个。难道他真的要接受小镇赋予人们超能力的荒唐事吗?说不定这个镇上的人全都是疯子,联起手来搞了一个恶作剧,或是用什么迷幻剂让他产生幻觉。另外一个可能是梦,他掐了自己一下,说不定这种疼痛也是假的。

    那什么是真的?

    他看着路克斯,想起他说的话,接受现实,不要质疑。

    第06章 小说家

    他二

    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友广告。

    “寻求一位30岁左右健谈幽默的男士,有意者请与克蕾尔·莱斯利联系。”

    下方留着一个邮箱地址。

    现在已经很难从报纸上看到征友启事了,刊登者可能有些过于保守,但也显得比在网络上发布消息的人要稳重一些。

    他想,她的年纪多半也在30左右,不会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她的目的是什么?找一个谈得来的男性朋友?一个能逗她开心的男朋友?一个不那么像嫖客的床伴?还是终生伴侣?

    他用红色的笔在报纸上画了个圈。

    “匕首”开始叫了。

    他放下报纸,从冰箱里取出一个鹿肉罐头,小狗立刻跑过来,在他脚边不停转圈摇尾巴。

    “等一下,匕首。”他摸摸小狗的脑袋。打开罐头加热时,又开始想那则征友广告。

    她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金发?不会,她不可能是个时髦的金发女郎,应该是那种老派的深棕色头发,齐肩发,有点卷。戴眼镜吗?也许。

    罐头热了,气味弥漫在房间里,宠物罐头总有种古怪的腥味。

    他把鹿肉倒在食盆里,摸了摸匕首的脑袋。

    偶尔和他一起遛狗的社区义工说不该给狗吃太多罐头,会让小狗患上牙结石,所以他只是偶尔让匕首吃,平时会自己动手做一些或者让它吃狗粮。

    回到沙发上,他决定给克蕾尔·莱斯利写一封邮件。

    “你好,莱斯利小姐,我看到了你刊登的征友启事。”

    他在邮件里这样写。

    “望有幸与你相识。”

    ——

    小说家

    “怎样才能离开这里?”

    夜深人静,蒙着灰尘的白炽灯照得整个房间有种诡异的昏黄。

    路克斯说:“没有人能离开小镇,主宰不允许人们离开。很多人尝试过,但没有成功。有的人得到了了不起的能力,幻想着回到外面的世界干一番大事,可是没人出得去,即使他们联起手来不惜代价,也没有成功过。”

    弗恩不想被困在这里。

    “我在树林里发现了很多捕兽用的铁夹,你们在捕猎什么动物?”

    “这里没有动物。”路克斯停顿了片刻说,“但些有别的不好的东西。你可以把铁夹当做警告,不要离得太近。现在不妨思考一下该怎么在小镇上生存下来,和这里的人和平共处,先让他们明白你没有敌意,降低威胁。有的人对新来者非常敏感,他们本身很强大,所以对同样可能得到强大力量的人充满仇视。再说一遍,不要四处打听,不要惹是生非,人们很快就会接受你。”

    他警觉地望了望四周,周围还是一片安静,他说话的声音又低又轻,生怕被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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