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石器去种田》分卷阅读9

    老祖母半夜被他们的动静闹醒过说要帮忙,最后被唐筝连推带劝着还是去睡了觉,早上两个人窝在那里睡觉便也没舍得叫醒他们,只在旁边放了点吃的。

    这一觉睡到了正午才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唐筝看了看檀的情况,还有点发热,呼吸比较重,不过暂时应该没什么大碍。

    吃过了老祖母给的东西,唐筝去看自己的几只鸡,枝同她讲已经帮忙喂过了吃的,她索性就把喂食的事情交给了枝,反正总是忘,可别把它们饿死了。

    逗了会儿大公鸡,山也吃完了早饭,两个人去了棚子里准备开窑,昨天忙了一天实在没时间顾上这几只碗。

    在山紧张的注视下唐筝站上树墩子,将窑顶部的石片挪开,没有上釉的陶碗泛着比原本泥色稍深的光润色泽,摸在手里不如瓷器光滑,有一些磨砂的质感,碗间不经意的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听在耳中意外的动听。

    五个陶碗有一只裂了纹,两只有一点轻微的形变,其他都烧的不错,因为碗壁比较厚实的关系托在手里很有分量,当唐筝把第一只碗取出来的时候山的眼睛就亮了,小心翼翼地将她拿出来的套碗接过整齐的码放在脚下的地上。

    “很棒,以后要继续努力。”

    “是!师傅!”

    山兴奋的都不害羞了,唐筝看着他也笑了出来,把碗放好就带他去溪边挖了很多的泥扔进坑里,今天山也是踩的格外的卖力。

    日子一天天过得还真是很快,一个下午一晃就过去了,两个人弄了不少的泥料堆得比唐筝还高,但她觉得还是不够,无底洞一样。

    中途唐筝也去看了几次檀的情况,体温基本上算是正常了,睡得比之前安稳不少,伤口化脓不可避免,一下午都让枝看着他也没出什么岔子,就是还不见醒,吃不了东西,一直用盐水吊着也不是办法,这年头还真是我命由天不由我啊。

    第11章 再伤

    三天没有开过荤,又经历了昨天的事情,一群男人也不敢再去招惹什么厉害的野物,倒了几个鸡窝,捉了七八只野兔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兔子这种东西只有华南没有原生的其他地方很多见,繁殖能力极强就是不太好捉,毕竟狡兔三窟不是吹的,用来养殖的话肉不太多,其他实用性也没有,不如母鸡还会下蛋。

    活着的鸡有两只公的和一只母的,唐筝都要过来关进了鸡舍,外加三个鸡蛋。死的那些就随他们去了,没什么心情也没闲工夫去处理,让她吃带毛的实在是下不了口。

    几只兔子唐筝特意让人完整的剥了皮,说实话在这种年代兔子皮一般是不剥的,没有什么缝纫的技术,鞣皮也不行,就没有用处,她倒是想要试试看,毕竟兔毛质地细密柔软,皮层较薄,保暖性能非常不错。

    兔子剥了皮还有几两肉?最后每个人分了点解解馋罢了,多塞点芋头填饱肚子就算是解决晚饭。

    吃了饭唐筝取出之前一直没熬的麂子膘接着熬荤油,香味飘满空地引得人咽口水,木棍在小小的陶碗里搅着搅着只听“啪”的一声,却是陶碗突然就裂了开来。

    顾不得陶片被火烧的高温,唐筝赶忙捞过旁边的空碗把碎片中没漏在地上的油水和膘扔进去,身前的火堆因为漏下的油陡然窜起汹涌的火苗,烫的她把沾上了油的手在地上蹭了又蹭。

    “嘶。”片刻后手指上传来的火辣辣的烫伤感让唐筝呲起了牙,这怕是要掉层皮。

    “榛!”

    老祖母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大家都被吓了一跳,山在旁边慌的乱了阵脚。

    “没事没事。”唐筝摆着手示意自己无碍。

    “可这”老祖母这几天显然是被檀的事情吓怕了,对于族人受伤担忧的过分,毕竟一共才二十多人,一个都少不起。

    “真的没事,烫了一下而已。”

    为了证明唐筝把手伸出来给老祖母看,粘了不少的泥灰,底下一片通红,左手的食指和无名指上已经起了三个水泡,右手情况好一些,只有表面皮肤组织受了伤也没什么大碍,就是除了疼还是疼。

    被烫伤的痛觉是持续性的,而且非常的持久,伸出手一会儿唐筝就有点受不了了,赶忙把手指捏上自己的耳垂,这是很多人在突然烫伤后的习惯性动作,耳垂是软骨组织,毛细血管少,温度相对较低,是人体luo露在外最凉的地方,也确实因为特殊的皮肤组织具有部分导热和吸热的能力,见效最快。

    然而烫伤面积太大两个小小的耳垂根本不顶用,特别是手指间并拢的地方一片火热,来不及说上两句唐筝爬起来就往河边跑,当双手泡进冰凉的溪水时感觉自己都快升天了。

    看着水里一双烧红的爪子,唐筝为自己两世对痛感的忍耐值偏高感到庆幸,要不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哭出来多丢脸啊可怜了檀了,被她用石片那么烫,想到这里身子忍不住抖了抖,还真是有点可怕。

    只一会儿傻徒弟就跑了过来,唐筝让他去把新烧的陶碗拿两个过来装水,够大,塞得下她的手还能把手指张开。

    回了洞口,唐筝双手浸在两只碗里,好说好话地安慰老祖母自己没事儿,族人也都一个个围着她七嘴八舌的询问她的情况,热情地她都有些觉得焦头烂额,最后逐一回复总算让他们散了去睡觉,心底却升起了丝丝的暖意,能被人关心总是高兴的。

    等人都走光了,唐筝把手从水里拿出来让枝给她挑水泡,两个手跟鸡爪似的也不好自己处理,一个病患变成两个病患,也是苦了人家小姑娘。

    给檀喂盐水的时候唐筝留了一点下来给自己清洗伤口,淡盐水能消毒但伤口上撒盐的滋味也的确酸爽,疼的她“嘶嘶”地吸凉气。

    其实现在看看伤势也还好,主要还是漏出来的油烫的,看着地上的碎陶片唐筝无奈的叹了口气。

    陶器虽好却非常局限,耐热却受不得急冷急热,不能干烧,易炸裂,想来上次熬油没炸已经是幸运了。

    陶锅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在铁锅普及之前都将成为主要的烹饪工具,但只适合蒸煮闷炖,铁质锅具虽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已出现,但因为制作工艺不能使其光滑和价格高昂等问题一直不曾传入百姓手中,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华饮食文化虽源远流长,却直到宋朝时才出现炒菜且尚算非主流的原因。

    还好准备了一大堆的黏土,唐筝想,她已经准备好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手上不断传来细细密密的灼烧感,又不能一直泡在水里,手上的皮也已经被泡皱了,唐筝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以至于白天的时候黑着两个眼圈,神情有点萎靡。

    “师傅,没事吧?”

    “没睡好而已,走吧,今天有很多事儿要干。”唐筝掩嘴打了个哈欠,嘴里的热气喷在手上又是一阵酸爽。

    “好嘞。”

    山跟在唐筝身边几天说话利索了不少,连猜带摸的学了不少词,沟通起来方便很多。

    檀有枝看着唐筝不担心什么,有状况枝自然会跑来知会她,用过了饭便带着山钻进了棚子里,一块块的泥料取了将近三分之一,这些全都要用来做一件东西,一个大物件。

    “师傅,这么多,今天要做多少啊。”山吃力的搬来一块大石板,比平常都要大很多,看见唐筝拿了这么多泥忍不住好奇的问。

    “一件东西。”唐筝边说边将石板挪正,拿了两块准备好的石头递给在对面坐下的山一块:“先把石板磨平了。”

    “一件?这么大啊!”

    “嗯,今天要做完的,快动手。”

    山乖乖的闭了嘴,他看得出师傅的手一定很疼,要不然眉头也不会一直皱着,这样还跟他一起干活实在是太辛苦了。虽然自从那次意外之后师傅就性情大变,但几天的相处下来他摸的清楚,师傅是喜欢安静的,还是少说两句别让她再心烦了。

    往石板上泼了水,唐筝拿着石块找隆起的地方开始磨,特地找的前端扁平的石头,山的石料堆里有很多器型不错的,什么都能找着。

    原始人需要石料时便把大块的石头摔碎,然后从大堆的碎片中收集自己想要的形状,很看运气,有时候摔上很多也不一定能找出一块能用的。

    手指捏着石块说不疼不太可能,好在还算可以承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能明显感觉到早晚的气温在下降,雪季的到来仿佛一条鞭子抽在她身后,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比如说他们还没有足够的兽皮去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榛记忆中的雪季总是可怕如梦魇,龟缩在冰冷的山洞里,靠火堆和互相的怀抱取暖,永远吃不饱的肚子,因为各种原因死去的族人,每一个雨季的到来都会失去五六个熟悉或不熟悉的身影,想到这里唐筝的表情愈发凝重起来。

    石板本就比较平整,磨起来也没废什么功夫,在大约一个小时候后唐筝揉了揉酸痛的手臂放下了石块,将手在水里泡了会儿缓解。

    要问她是怎么算出时间的,其实也很简单,向阳的地上斜插一根树枝,根据投下的影子转过的角度来判断时间,也就是古时的时钟-----日晷。虽说没工夫去统计什么时候影子最短是十二点,但大致画一个十二等分的刻度线完全没有问题,有空了再去完善便好。

    山自觉的把石板用清水冲了一遍,撒上干的泥土吸掉水分,粗糙的手掌在石板上摩擦去掉黏着的泥土,留下一个平整干燥的石板,撒上草木灰铺匀完成所有的准备工作。

    依旧是圆形铺地,和之前做陶碗没有什么差别,唯一的差别便是器型更大,撑足了窑可以放得下的一米空间,陶壁约三公分,收了口,圆滚滚的,总的来说就是一口圆形的大锅。

    以唐筝为主,山配合着她修整整个凹凸不平的器型,手上的伤口早就被泥糊住,泥坯的质感冰凉也感觉不到太多的疼痛,一口锅做完唐筝不敢动它,器型大便很重,不稍加干燥根本拿不起来。

    等待的时间也没闲着,唐筝洗了手蹲在坑边看着山踩泥,当然也只是单纯的看着而已,完全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就是了。

    休息之余看了看手上的伤口,上面的腐肉和水接触久了泛着灰白色,之前接触到陶片的指腹被烫平成光滑,左手从指尖开始半个手掌微微泛红,右手就显得好很多,没什么大碍,大概半个月能好了吧。

    踩完了泥,坯的表面也稍显干燥,粗看地上简易的日晷差不多已是下午四五点,再过不久外出的族人就该回来了。

    将泥坯倒扣过来修圆底部,唐筝拿起一块泥料在手中捏成一个类似于茶几弯曲的短腿的东西,一连三个呈三角形糊在泥坯底部,现在可以看出她要做什么了,这就是一个最简单的陶鼎。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寻风,总有刁民想要谋害朕的地雷,然后呢,看到这里大家也都能看得出我写东西比较啰嗦了,之前在bs看到有考据水字数的招人嫌,就有一点点方,emmmmm想了十分钟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说什么,算了不说了

    第12章 生活

    鼎原是用来烹制鱼肉的器具,在祭祖时多用鼎盛放祭品,因此逐渐演变成权利的象征,而后成为镇国之宝,传国重器。

    固九鼎化九州,国灭则鼎迁。

    商周时期鼎的文化最为盛行,特别是当时铸造的青铜鼎,样式精美,端庄大气。

    当然这些都是几千年后的事情了,抛去这些有的没的,三足撑起鼎身,下面用来堆放柴火,加双耳便于搬运,的确是非常实用的器型。

    装上最后一个把手,唐筝洗了手去吃饭,今天有一只牛的收获让族中稍稍添上一分喜气。

    牛应该是黄牛,体型很大,比现代见过的那种驯化过的大很多,更健壮,更野性。这只牛高大有余稍稍显瘦,应该是一头老牛了,优胜劣汰,跑得慢便是死,以至于现在被他们拆吃入腹。

    新剥下的牛皮很大,质量也很好,蜂说这样的生皮可以抵过之前麂子的两张,越大的就越值钱。

    牛肉的腥味儿淡,滋味儿好,虽然麂子肉也很好吃,但唐筝还是更喜欢牛肉一些。切了几块支起陶碗开始煮汤,顺便还要了几段小块儿肋骨,掰扯了一颗八角进去去腥,简单了点儿但味道总不会差太远。

    正吃着自己烤的肉,枝突然急吼吼地朝这边跑了过来。

    “榛!檀,檀醒了!”

    几乎是反射性的,唐筝右手一撑就翻身从地上爬了起来,撒丫子跑的飞快,其他反应过来的族人也纷纷往洞口奔去。

    跑的最快的当然还是樟,也就那么几步路,唐筝到的时候樟已经跪坐在地上抓着弟弟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咳咳咳!”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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