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夜不熄》分卷阅读145

    原来这就是你的名字,他想着,他知道自己也在消失,在剥离这个世界,也许更在剥离这段记忆,心口却溢出柔情。

    酸涩的,甜蜜的,多汁的,即便我有遗忘,即便我做不了好人只能做自己,也会认认真真在前路等我的。

    一个未来。

    叫做李枳。

    下/

    杨絮飘飞。

    黄煜斐的第一反应是把口罩给李枳戴上,那人的呼吸道总给他一种脆弱的印象,北京的春天又年年都是满城的风摆杨柳,因此这个习惯就坚持到了现在。

    但紧接着他就察觉不对,完全不对。口罩不在身边,李枳更不在身边。他一个人,站在一个花坛边上,周遭绿树掩映之中,有几间疑似校舍的矮楼。

    前因后果一时间记不清楚。

    只听到那些青瓦红墙的砖房里,传来阵阵乐声,挺澎湃,像是交响协奏。

    黄煜斐站在原地冷静了一小会儿,他身上穿着普通的缎面衬衫,发暗的西草红,搭着深灰西裤,是印象中昨晚的装束,只不过没钱没卡没手机。他又想起,昨晚还和李枳一起去吃了当季的海鲜烧烤——应该是秋天,就是秋天,绝非飘杨絮的日子。

    也就是说,自己在做梦。

    找不出其他解释了。黄煜斐感觉还不赖,他手脚都听使唤,并且思路清晰,也没见着什么奇怪的角色出来引导他的行动。是那种少见的、似乎可以全然掌握的梦境。

    只不过,自己梦见的是哪里呢?如此陌生的场景,之前并无印象。原地不动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黄煜斐环望四周,除了树木就是花草,眼下最佳的选择是沿着石板路走到平房前去看看,那里的乐声刚才静了约莫半分钟,又开始兀自流淌,不过变成了某种管乐的独奏,浑厚而流畅,像舞蹈。

    北京市羽风青少年交响乐团

    檐下的木头牌匾上用红漆写着这样一行大字。

    交响乐……黄煜斐想到李枳。那人偶尔提及学生时代,确实在交响乐团里待过一阵子,从小学开始,吹单簧管,后来十五六岁呼吸道出问题,气息不稳,时间上也越来越力不从心,于是再折腾了一两年,之后就没有坚持下去。

    “光是吉他和钢琴就有我学的了,毕竟术业有专攻嘛,没啥可惜的。而且乐团老师不太待见我,我也不怎么喜欢吹黑管。”

    李枳当时是这样跟他说的。

    这两句话黄煜斐记得非常清晰,他唯一接触过的乐器就是吉他,还是一见钟情之后头脑发热的青春期行为,因此很难理解从小练习某种乐器的感受。可他总觉得,要放弃幼年开始的某种努力,并非那种草草掠过的轻松事。

    抬眼看,面前的平房很宽敞,有着占了半墙面积的大窗户,却蒙着厚厚的灰,站得太远看不清屋里情况。老房子隔音效果很差,独奏还在继续着,越来越悠扬,鬼使神差地,黄煜斐往前跨了两步,背着手站在窗前,近乎是贴着那玻璃。

    在紧张什么?他问自己。他真的会在吗?他又问。

    紧接着他看到一个男孩的身影,很瘦,不高,背对他站得笔直,面对教室里围了一圈的众目睽睽。隔着几步远,三个老师翘腿坐在圆凳上,神情挑剔地看着男孩的独奏。

    黄煜斐这个角度并不能清晰地看到他身前的动作,只能看见他抬着手臂,手肘雪白,一如他裸露在外的那截后颈,上面是碎发,下面是大红色半袖套头衫的后领,还冒失地支出来一小截水洗标。屋内光线昏暗,黄煜斐却全都看得仔细。

    确切地说,几乎是看到他的第一眼,黄煜斐就有种强烈的直觉,隔着一层玻璃几乎要把那人看穿——他在等他演奏完毕,或许会稍稍转过头来,只一个侧脸他就能确认,没错,他只需要一个侧脸。

    随着最后一阵蓬勃的高`潮的结束,演奏戛然而止,男孩拎着金属管鞠了一躬,略显无措地垂下手。“ok,首席可以休息了,出去吃点饭,晚上九点半集合记得不要迟到,你家长……能来还是尽量来一下,”坐在中间的女老师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依旧严肃,“下一个上。”

    接着是推门声,黄煜斐忽然有点不敢那边瞧,来不及做出什么反应,就听见门又吱呀吱呀地关上,有人放松地长舒一口气,随后有脚步声靠近。“您好,找人吗?”那人过来,站在一侧,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挺使劲,声音也有种诚恳的少年气,“我帮您进去跟老师通——”

    转身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无比熟悉,却因稚嫩而略显陌生的脸。

    男孩的手僵在半空中,扬着脸蛋,大大地瞪着眼睛,皮肤实在太白了,还光滑得一个痘也没有,在午后春光中显出一丝朦朦胧胧的感觉。黄煜斐则抛掉那点古怪的忸怩,笑了:“你是叫李枳,对吗?”

    “果然是你,”李枳停止怔愣,张了张嘴,才又道,“我果然是同性恋。我就说那几个女孩儿为什么那么恐怖。你就不恐怖。”

    这回轮到黄煜斐发怔了,这嗓音,这人物,让他回忆起更遥远的事——有点阴仄的老房子中央,李枳戴着口罩,抱着吉他,烟雾一样坐在镜头前。现在似乎不是烟雾。他斟酌道:“你已经认识我了?”

    李枳皱眉,带着种年轻的莽撞:“是啊,从上一秒起,我们不就认识了?而且知道我以后会跟你谈恋爱,别跟我说你和我不熟,”他拽着黄煜斐的袖口,牵着那块小小的布料把人从门口拉开,拉倒一棵老槐树下,“我找这颗树许愿了,还给它的虫蛀上了药,它保佑我梦到未来厮守的恋人,在梦里他会陪我一天。然后你就来了,虽然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这模样,成熟坦然得不像这么大的孩子,黄煜斐觉得有趣,也就是前两天,他收到姐姐寄来的旧相册,里面有一大堆不堪回首的中二历史,李枳看得津津有味,顺便也把他自己的旧照片拿出来一块看。于是黄煜斐见到李枳十多岁的样子,就是视频里那样,很书生气的一个小孩子,甚至有点像小姑娘,也和眼前人并无区别。

    他站在一棵类似的老槐树下头,背着乐器盒子,校服的拉链拉到最顶头,很腼腆地笑。

    照片背面写的是2014年秋。

    黄煜斐本以为十多岁的李枳会是个一说话就会脸红的羞涩小孩。

    结果现在这人却大大方方地说“厮守的恋人”。是自己潜意识这样想象,还是本就如此?他问李枳:“你确定是我?”

    李枳没回话,忽地席地坐下,在树根的野花丛边上盘起腿来,仰面看一脸震惊的黄煜斐,纯然一笑,才道:“反正,见你第一眼我就立刻懂了,这不是做梦吗,有潜意识指引的。你敢说没和我谈恋爱?”

    黄煜斐心道,做梦的应该是我吧,乖乖道:“我不敢。”

    李枳还是看着他,没头没尾地感慨起来:“哎,你真帅!”

    “啊?”

    李枳眨眨眼:“完全是我喜欢的类型!眼睛,最喜欢眼睛。”

    黄煜斐终于回看他,有了点大人的淡定,道:“谢谢夸奖。我也喜欢你的眼睛。”

    结果,李枳刚对上他的眼神,脸突然就红了,还是巨红,简直像个苹果。他垂下头,却抬起手,使蛮力把黄煜斐往下拽:“陪我坐会儿……对了,我不能知道你的名字,虽然我特别想问,但你一旦说出来,这个梦就会提前结束,你直接消失了,”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虽然醒了之后就一定会忘记这茬儿,但我想让你慢点消失。”

    黄煜斐很老实地在浮着灰土的草地上坐下,他的西裤之前并没有受到过此类待遇,他支起下巴看着身边深低着头,耳垂泛红的少年,也看着他拽在自己衣角仿佛忘记松开的、比印象中更小的手,心中又酸又甜,道:“那我就不讲。今天会好好陪你的。”

    李枳还是不抬头,又道:“我今年十六岁,明天我生日,就十七岁了,宋千要请我喝酒,他们乐队好像都会去呢,”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跑题,李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问道,“我们是什么时候遇上的?”

    黄煜斐看着他的两扇睫毛,道:“你十九岁,我二十三岁。2016年末。”

    “我的妈呀,”李枳似乎忘了害羞,猛地盯住黄煜斐,满眼都是兴奋,“那我只用等三年,不对,不到三年!你现在多大?我猜……二十五六?”

    黄煜斐方才听到十七岁生日,实际上心头紧了一下,他清楚地知道李枳在十七岁生日的前一天遇到了谁,又被拖入了怎样的泥沼。可是,自己只是一个梦境,抑或这一切全是臆想,他无法确认此梦在李枳成长过程中的真实性,更无法保证梦境对现实的影响——阻止命运似乎是不可能的,妄加干涉似乎是另一种不负责任,他决定先不冲动行事,只是温和笑着,回答道:“三十岁。”

    李枳像是稍稍吃了一惊,傻愣愣地瞪着他,忽然乐了:“你好老!我要叫你叔叔!”

    黄煜斐也是一惊,他经常被家里小辈这样称呼,但李枳一叫就太不一样了。叔叔等于大叔等于老年人?除去被这样胡侃的挫败,他还有一种青涩的错觉,仿佛自己可以幼稚地和这种不懂嘴甜的小孩斗嘴,于是瞪回去:“喂,那我叫你小鬼咯!”

    “哎,不是,你别生气呀,”果不其然,李枳别别扭扭地拽他衣角,声音闷闷的,“我不会爱上一个小气鬼吧。”

    黄煜斐憋着笑:“没有生气。”

    “我就是觉得你看起来不像三十岁,刚才有点得意忘形了嘛……对了,九点半我得回来弄最后一轮预演,到时候你可以说是我家长吗?”李枳小心地看着黄煜斐,“我家里没人来,好几次了,老师好像有点意见,觉得我家长不重视。”

    “好啊。”黄煜斐深谙和青少年交流切忌碎嘴的道理,并不多问,只点头答应。

    “那我叫你哥哥。”

    “嗯,好啊。”黄煜斐这回是欣然答应了。“所以你要在这里坐到九点半?”他又问。

    “不要,”李枳突然跳起来,太猛了,黄煜斐都有点跟不上他,只能昂头看他掐着腰,干劲满满地宣布,“还六个多小时呢,我要去趟琴行,不远,公交车就两站地。”

    黄煜斐也站起来,西裤皱了脏了可他懒得管。“去弹吉他?”

    “是呀。”李枳又拽起他的袖口,走在前面领着他,好像已经迅速养成了习惯,“我弹得比吹得好。黑管是我爸逼我学的,现在他也不监督我了。”

    黄煜斐大概知道,这时节,李枳的父亲已经沦为赌徒,也明白,那曾经折磨李枳的病已现端倪。可他还是没有多问,正因知道最后结局,他宛如站在芳园里看来时坎坷的路,无奈,却也安心,轻声说道:“你弹得确实非常好。在youtube上有很多粉丝吧。”

    “你都知道?”

    “我也是你的油管粉丝哦。”

    这话一出口,黄煜斐就看见李枳从耳根子一直到脊梁骨,粉了好大一片。闷半天,他才憋出来一句:“那你得请我吃饭!”

    “没问题,”黄煜斐愉快地应着这并无逻辑的要求,“想吃什么?”

    “披萨,全是肉的那种,要双份芝士卷边,”李枳又敢端端正正地回看他了,那样子确实是在由衷地雀跃,好像这些并非是平时能常常吃到的珍奇东西,“还有芋圆仙草,我要加芋头再加三个奶球。”

    对于经常陪二十六岁的李枳吃垃圾食品的黄煜斐来说,陪十六岁的李枳一人干掉半张大号披萨并不是什么难事。

    吃完之后,两人喝着从仙草店外带出来的冬瓜茶,走在去往琴行的大马路上。三月刚过却像是晚春了,马路两侧是高大葱茏的榆树,再往两侧,是窄小的门店和胡同口,细看有不少大爷大妈悠闲地坐在马扎上看狗喝茶。李枳忽然放慢了脚步,有种如临大敌的认真劲儿:“完了,我突然想起来,估计那谁也会去,不会遇上吧。”

    “谁?”黄煜斐问,他心想,倘若是张硕那个狗东西……

    却听李枳道:“就一同学,他也在乐团里,拉小提琴的,他老找我事儿。”说着,他又忽然眯眼一乐,“然后他也喜欢弹吉他嘛,有时候会在琴行练。找茬的话……因为是同校同级,每次校园音乐节都玩不过我,”他踮起脚来,凑在黄煜斐耳边道,“嫉妒,就是嫉妒!”

    黄煜斐听得有点想笑:“那遇上又怎样,他自己会更不爽吧。”

    “可是我想单独跟你待一块,万一他来骚扰,这会儿乐团老师差不多也该放他走了……”李枳的思维带着种青少年独有的跳脱,“万一他把你给抢走了怎么办!”

    “抢我?”黄煜斐眨眨眼,表示理解不能,可他还是小心地遣词造句,准备顺着李枳的思路说,“反正这是你的梦,你安排一下,不要他抢不就好了。”

    “但愿吧,我安排!”李枳不知哪来的气,兴许他觉得黄煜斐太淡定,又兴许是那位的确和他有血海深仇——他居然别着脸快步往前走,走得那叫一个风驰电掣。

    黄煜斐赶紧去追,“好,好,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抢走的——”他真是啼笑皆非。

    “也对,我能梦见你,那咱俩就是命中注定。”李枳这才回头看他,“其实也没什么,就是那哥们老说我抢了他女朋友,可我明明是同性恋,根本没和哪个女孩儿有过什么啊?你说他是不是有病,还威胁我说,以后我交了对象指定给我抢走。”

    事实证明,冤家路窄,李枳刚去前台交了租费,进了排练室,从柜子里拎出自己存在这里的吉他,就看见一熟人蹲在那儿调琴。“哎?李枳?”那人抬眼看他,丹凤眼细窄眉,额角清爽,明明是个糙了吧唧的大男孩儿,却生了副唱戏的大气骨相,青春痘下,藏着种十分打眼的英俊,“你还真来了!九点半还回去吗?”

    李枳没理他,回头看了看黄煜斐,道:“我就在这屋练,你想听什么?”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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