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夜不熄》分卷阅读142

    黄煜斐打量他两下,暖融融地笑了笑,并不回话,只是沿街拦下一辆的士,把李枳推进去,自己在他身边坐好,报了目的地,又把空调出风口拨向李枳的方向,嘱咐那位听布兰妮的光头非洲裔司机把暖气调高一些。

    还挺会关心人,怪不得那么多人蜂蝶成群地往他旁边凑,这肯定不只是我的脑补,李枳酸溜溜地想,但又一琢磨,不对啊,他年轻那会儿明显是个不拿正眼看人的刺儿头,对我这么体贴,是因为知道我是他未来老婆吧。

    这想法把李枳弄得浑身都舒服不少,黄煜斐外套上的怪味也仿佛淡了。

    却听身边人解释:“那个味道是乙酸,也就是醋酸。”

    “涨知识了,”李枳眨眨眼,“我没好好上过化学课,还以为你把衣服泡醋缸里了呢。”

    “可以接受吗?”黄煜斐模样竟有点发窘,“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习惯这个味道,不用勉强……我回家给你拿件新外套。醋酸有些刺激性臭味吧。”

    “不臭啊,你再给自己拿一件就好了,”李枳往上拽了拽领口,半张脸庞都埋进去,“我喜欢这件,这是——科学的味道。”

    黄煜斐松软地笑了:“我刚刚在实验室熏了两天一夜,干馏不能在恒温室做,晚上很冷,正好用到醋酸。”

    “哦对,你已经上大学了,九月份刚刚入的学对吧。”

    “嗯。”黄煜斐只是点点头,还挺腼腆。

    才十六岁,和以前道听途说不同,现在这样直观地看到,还真是天才少年啊……李枳捏着鼻梁回忆起来,又问:“但你不是在做梦吗,这味道也能从实验室带进梦里?”

    “……谁知道呢?”黄煜斐眨眨眼,似乎对这个问题也产生了疑惑,“也许我是在实验室睡着的。醋酸,挥发过剩,入侵我的意识。”他煞有介事。

    李枳哈哈直乐,倒也不想深究,他已经明白周身都是梦境,那眼前的黄煜斐也是自己幻想出来的,用常理的逻辑去要求他,反而浪费时间,于是转了个话题:“推荐你用一个香水。”

    “什么?”

    “爱马仕大地。”李枳侧枕在自己腕子上,脸颊蹭了蹭身上尺码过大的夹克的袖口,认真地解释,“最开始是苦橙味,中调有一种奶乎乎的松香味儿,我查过,叫**树脂,闻起来很柔软,”他忆着自己每天都仔细嗅闻的味道,简直如数家珍,“到后调就完全变成雪松木焚香了,干燥的凛冽,略辛辣。总之我不懂香水也知道它很好闻,很适合你。”

    黄煜斐脸刚才只是有点红,现在变得好红好红,半天只憋出一句:“那我明天就去买。”

    “是醒来就去买。”

    “未来的我很喜欢用它吗?”

    “对啊,从我们认识开始你就在用了,臭美得不行,到后来把我都染上这味儿了,”李枳看着他这少见的害羞样子,似乎比长大后还少些坦率,又笑道,“对了,你现在多高啊?我怎么这会儿还得仰视你呢。”

    “178厘米。”

    “……”

    黄煜斐侧过身,学着李枳的样子半枕在车椅靠背上,专注地看着他:“我大概十五岁就比你高了?”

    “……”

    “哈哈,你生气了?”黄煜斐的酒窝比长大后更明显,有种鲜活的帅气,“我居然爱上了一个小气鬼!”

    李枳大叫:“是你小子得寸进尺!”

    他心生愤愤:我现在好歹算个年长的老大哥吧,不要你叫几声哥哥赚回来那点面子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敢讽刺挖苦我。

    “从高中开始就不长个子,怪我喽!”他又气哄哄地瞪眼。

    “我错啦,是我错啦,”黄煜斐不再笑他,一脸乖狗狗的表情,“我就是中意娇小型的。看来这个品味一直没有变。”

    李枳别着脑袋,忍不住要勾嘴角。

    黄煜斐又道:“你转过脸来,让我再认真看一看呀,才一个晚上,不要后脑勺对着我了。”

    李枳不得不承认,自己那点小脾气,此刻已经被黄煜斐消去大半。

    看来哄人是天赋技能。

    不对,是开挂!

    黄煜斐之前报的目的地叫做saddle river,据说是他的住址,他要回家取车,然后开去打工地点。路程不远,很快就到了,是个规模不大的小镇,有灰绿矮山和碧透冰湖相绕,在薄暮的阴天显出清冷古朴。外沿的马路十分秀气,整洁得仿佛没有灰尘。

    然而,当的士驶入镇内,李枳就立刻在心里发出“不出所料”的感慨——果然是富人区,掩在树木间的,全是别墅。每户之间都得隔上几十来米的距离,屋前清一色是修洁的草坪,以及合抱粗的橡树和梧桐,叶片落尽,枝干硬朗。

    黄煜斐的小楼在镇子腰部,临近主干道,是栋两层的西班牙风格建筑,外墙漆成浅色调的灰茶色,有漂亮的赭红坡屋顶和哑着暗光的铁艺矮篱,有宽阔的露台,还有铺了整面墙的,圆拱形的大窗户,可以想象平时阳光照彻进去的样子。

    开门的时候,黄煜斐指了指自家院内的一棵长势极好的青冈栎:“这棵就是我许愿的树。”

    “谢谢你让他愿望实现。”李枳隔着篱笆,一本正经地给树鞠躬。

    “这边总体比较荒凉,”黄煜斐难藏笑意,收起钥匙,吱呀推开铁门,道,“我开车带你进城吃晚餐。然后你陪我打工。”

    李枳踏着在冬日依旧柔软的草坪,跟在他身侧:“好啊,干脆就吃麻婆豆腐和水煮牛肉?”

    黄煜斐面露惊诧:“你都知道。”

    “小黄同学,我可是和你搭伙过了七年的人!”李枳在门廊前跺了跺脚,抖落鞋面碎雪,“其实你后来更喜欢吃麻辣鱼。反正都是川菜。”

    “哦,中国四川——”黄煜斐按了个开关,全屋的灯都刷地亮了,“所以你是四川人?”

    “我北京人,非得四川人才能做川菜?”

    “那也就是说,你都会做?”

    “当然,你家有原材料吗?”

    “啊,抱歉,”黄煜斐把单肩书包随手丢在沙发旁的地上,兀自走进里屋,衣柜远远发出推拉的干涩声响,“我家连灶台都没有装。”

    “那你平时吃什么?”

    “外卖,微波炉食品,或者不吃?看心情,反正经常住在实验室,”黄煜斐无所谓道,“心疼也不要训我哦。”

    不训?你想得美!李枳扫视屋内过于豪华的装修和过于简单的布置,带着一种迷之长辈责任感,正想走进里屋好好教育教育他,才走了没两步,就见黄煜斐从里屋出来,迎面笑呵呵地往自己这儿来。他把刚才穿的那套制服脱了,换上件印着一个化学结构式的纯白t恤,以及九分长的牛仔裤,手里拎着件克莱因蓝的短粗绒外套,悠闲地随着步子甩。

    “是我自己印的,”黄煜斐腰杆挺得老直,指着胸前的图案,颇为得意地冲李枳乐,“一种神经递质,5-羟色胺,能使人产生愉悦情绪。”

    “你是要穿它去打工?”李枳眯起眼睛,“打什么工?”

    “业余调酒师,我的兴趣,每周六日晚上,从九点到三点打烊,我也想要带你去我的工作环境看一看,”黄煜斐套上外套,又抄起一串车钥匙,牵着李枳的手腕往外走,“但是,客人往往非常讨厌,我穿它,为了提醒自己微笑工作。”

    直到两人行至别墅背后的停车坪,面对有阳棚遮挡的三辆豪车,李枳才开口:“唉,我化学真的是白学了,我刚才以为那是醋酸化学式,醋酸里面没有氮元素吧高材生?”

    “是啊,醋酸是氢碳化合物。”黄煜斐弯起眼睛,挑出个钥匙按,旋即那辆巧克力色帕纳梅拉的车灯闪了闪。他走到左侧,拉开副驾驶车门,很绅士地示意李枳先进去。

    隔层铁壳,李枳看他绕车走向驾驶座,又听见他笑:“你真的,一点也不像二十六岁的人!”

    坐着豪车去唐人街鱼龙混杂的鸡尾酒吧是一种什么体验?倘若知乎有这个问题,那李枳可以很好地解答。

    他刚刚晚餐时还在琢磨,到底什么奇葩能把好好的川菜做得那么难吃还那么贵,也就炒空心菜算得上好,但是看黄煜斐吃得挺开心,他也不好意思明说。这会儿,眼见着黄煜斐满不在乎地把保时捷轿跑停在上了年头的酒吧门侧,堆满空啤酒瓶的垃圾桶旁,李枳终于没忍住开口:“不会有醉鬼来砸车吧?”

    “之前被砸过一辆,几个月前,”黄煜斐笑了笑,“换一辆就好了。”

    李枳惊呆:“小黄,有气魄。”

    “因为我就是那个醉鬼。”黄煜斐还是笑着,很帅,很无辜。

    李枳怔了一下,叹口气道:“你少喝点酒。老美不是规定满了二十一才能喝。”

    “的确有规定,”黄煜斐低头挂好车档,拔下车钥匙,音响放的泰坦尼克号主题曲也随之戛然而止,“所以你可以随便喝,不会违法。”

    不等李枳说什么,他又问:“我长大之后还喝酒吗?”

    “除了必须的应酬,你基本碰都不碰,顶多抿一口尝尝。”

    “那很好啊,听说中年人喝多酒会长很胖。”

    “现在也要少喝,没有?喝太多伤胃,还会变笨,”李枳皱眉道,“别跟我说你智商总量大,喝少一点也无所谓。”

    黄煜斐瞪着他:“我没有变笨。”

    “好好好,就一假设,反正你得少喝!”李枳的眼神柔和下来,“说我不像二十六,你自己才是个小孩儿。”

    “我知道,我知道,”黄煜斐举双手投降,“其实现在开车来打工,就是为了约束自己不趁方便乱喝酒,醉驾要坐牢,比较有威慑力。”

    “你要不换个打工项目?常在河边走哪有不——”

    黄煜斐摇头道:“我和老板约定好,不收打工费,他才让我这个未成年人练习调酒。说过这是我的兴趣,”说着他抬起眼睛,目光暗幽幽的,“还有一个条件,他监督我不碰酒精。”

    “那他还算有点良心,虽然收童工。”

    “希望你不要把我当小孩子,”黄煜斐突然推门跳下车去,又弯腰,探身回来道,“我讲这些是要让你放心,我不会,也没有再乱酗酒了!”

    “哎,”李枳追出去,趁他没推门进酒吧,踮脚凑在他耳边问,“能坚持吗,坚持多久啦?”

    “一周。”黄煜斐厚脸皮地耸了耸肩,随即就笑眯眯地跟站在吧台后面的,老板模样的亚裔大叔打招呼去了。

    李枳紧紧跟着,拧了他小臂一下,同时打量起这间着实不算大的酒吧。二十来个客人,寥寥盘踞在各个角落,灯光柔密温暖,却晦暗。

    屋里充满糖浆一样,粘稠而醉人的气息。

    李枳被拉着往吧台走,听见老板问黄煜斐课题的进展如何,用的是粤语,黄煜斐也就懒洋洋地答,显然没兴趣和他多说。走到跟前了,倒是兴致勃勃地用普通话介绍李枳:“这位是我的男朋友。”

    “你好你好。”李枳冒着虚汗和老板握手,毕竟黄煜斐现在只有十六岁,突然这么一说,李枳还是会有点迷之负罪感。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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