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枕大被/应长好》分卷阅读4

    文寿在一旁忍着臭味扶着大哥的肩膀,缓慢道:“大哥,还是节哀吧。”

    关鸿名跪坐在地上。他将脸颊贴近了关太太的手背,这手从未做过粗活,是很细腻的。关鸿名对着这手浅浅地吻了一下,心中有些凄然了:这个关府,唯一一个会为他流泪的人已然走了。

    关太太的遗体很快被连夜收拾了。关老爷嫌她的气味太大,不许她停尸在家里。

    关鸿名握着关太太垂下来的手,一直跟着她到了屋外。

    文寿跟着关鸿名,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来披在了关鸿名的身上,捏了捏他的手臂:“大哥,冷,回去吧。”

    关鸿名怔怔地看着关太太隐入夜色。他朝着门口,被夜风一吹,嘴唇冻得乌红而僵硬。关鸿名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仿佛悲恸对于他而言是难以表达的情绪。

    然而文寿是看得懂的。他看着大哥的衰败神色,心里仿佛被指尖掐过地痛:“大哥……大哥,”他伸手去抚摸关鸿名的脸,却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他。

    关鸿名没有侧过脸来看他。

    文寿微微地仰脸看着关鸿名,他看见关鸿名的睫毛在轻轻地抖。

    “大哥,横竖只有我看见,你哭吧。”文寿心里因大哥而难过,故而气息不稳,只踮起脚,用力地拥抱住了大哥。

    夜风猛烈,催得泪来。关鸿名抬起手,下意识地也抱住了文寿。他不想让父亲看见他软弱慈悲而落泪的模样。但关鸿名想,文寿不同,文寿不会嫌他。

    平生不落泪,泪落亦无声。

    文寿的身体与关鸿名相比是十分单薄的。他抚着关鸿名硬而短的头发,轻轻捏他颈后的皮肤,心里缓慢地生出了一个念头:多好,再好不过了——大哥如今在自己怀里,拥着自己哭泣。

    ——

    关太太的后事皆是关鸿名在料理。

    关太太一死,关老爷就更加地无法无天了。

    他在外恨不得有十八房姨太太,哪里还管关太太的寿衣是几尺几寸。他在关太太的娘家人面前费劲挤了几滴眼泪,给了一笔款子,这些人不闹了,他便迈步出门,说是去找什么金飞燕去了。

    关太太下葬时,用的柏木棺材约是六尺半长,两尺宽,上头有个金漆的寿字,写得很规矩。文寿看了心里嘀咕:我这名字起得不好,谁死了都得用。

    六个工人两列排开,将棺材往洞中吊。关鸿名看着这棺材深深地吊进土里,心中茫然。他想,她循规蹈矩了一生,恪守己律了一生,最终获得的奖励不过如此:这木头订得板正,这碑刻得苍劲。

    关鸿名开始羡慕他的父亲了。父亲比母亲看得通透,棺材躺得再舒服,没有女人的胸脯舒服,钱花在棺材上,不如花在女人身上。父亲就是活得豁达潇洒,是自己比不上的。

    棺材踏实地落了进去,扬起了灰土来,呛得一旁的文寿咳嗽了几声。

    文寿的心里丝毫不茫然。

    他只可怜关太太,到死了只有两个儿子——一个不是亲的——给自己送葬。他想,他必不会让大哥如此落寞地走。若是大哥死了,他就要以头抢地,追着他去,去之前留下遗嘱,要跟大哥合葬。那么谁来执行遗嘱呢?大哥生不出孩子,只能去抱一个,得抱个不那么讨人喜欢的,若是讨人喜欢,那么就要分去大哥对自己的爱,这是万万不行的。

    文寿想得条分细缕,及至和大哥一同回到了家中,已经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第五章

    关太太死后,文寿的日子好过得多,可称是拨开重云见月明了。他往日只能偷偷摸摸地避开关太太去撩大哥的闲,而现今,关太太在地里,关老爷不在家,他就能光明正大地坐在客厅里,去靠大哥的肩膀了。

    他再过几日就要回美国去,回去读书,就见不着大哥了。故而近来,文寿常常借着安慰大哥的名头,去与关鸿名亲昵。

    说是亲昵,不过是等关鸿名闲下来了,就去坐在关鸿名旁边,去握他的手,摸他的脸颊,玩笑掺半地说些掏心话。

    文寿还年轻,这些事情是做不腻的。他坐在沙发上,用英文给关鸿名念诗集。这诗集是罗密欧送给他的,而今派上了用场。文寿专挑些露骨风流的情话大方地念,念得抑扬顿挫,声情并茂,横竖关府里除了大哥没有人听得懂。

    关鸿名一开始不甚在意,他猜想,许是文寿为了讨女友欢心而做的功课。况且有些诗他熟悉,听着顺耳,权当是消愁解闷,然而听得久了,他便发现了文寿的问题:“你念得不对。”

    文寿一笑,摸着大哥的腿,心猿意马:“大哥,哪里不对?”

    关鸿名的大腿被他摸惯了,故而只仰起脸,回忆起来:“拜翁这诗我曾读过,应当是‘皆凝聚在她的目光中’,不是‘皆凝聚在你的目光中’——你把书拿来,我看看。”

    文寿歪着头,靠在了大哥的肩膀上,微笑着合起了书:“大哥,你记错了,”文寿道:“夜与日的光采,皆凝聚在你的目光中。”

    关鸿名断定了,俯下脸,劈手要去夺书:“我记起来了,你骗不了我,是she,‘她’——”

    论力气,两个文寿也比不过关鸿名。文寿轻轻地握住了大哥的手腕,将书藏到了身后。他盯着关鸿名的眼睛,这眼睛一如既往的有着笼烟罩雾的灰白:“是‘你’。”

    关鸿名的脸与他凑得近,文寿便将鼻尖贴了过去,仿佛小兽般地去蹭关鸿名的脖子:“大哥,是你。”

    ——

    关鸿名被他蹭得发痒,推开了他的脸,笑道:“原来在这等着我!你要是这样去蹭姑娘小姐,是要被笑话的。”

    文寿为大哥的不解风情折服了:“姑娘小姐……我只对大哥这样罢了!”

    文寿没有撒谎,他在女人家的面前向来是坦荡丈夫、翩翩公子的形象。他在学院里将个绅士做派学了十成十:彬彬有礼、若即若离、隔靴搔痒——女人们看起来都是吃这一套的。

    但文寿心里清楚得很,这些个招数对付春心少女是有余,对付大哥就不行。若是他对大哥耍什么三十六计欲擒故纵,大哥这个棒槌脑袋,说不定一溜烟儿就跑掉了。对付他大哥,拐弯抹角的还是不管用。

    尤其是关鸿名继续若无其事地微笑道:“如今当然是只对我这样,往后娶三十六房姨太太,嗬,将她们横排起来,能当床睡呢。”

    文寿抓住了大哥的手,将大哥的脸掰着正对了自己,义正言辞:“大哥,我以后不结婚了,你也不要结!就我们两个,干什么都行,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好不好?”

    关鸿名觉得文寿还是个小孩子脾性,又缠人,于是又如孩提时漫不经心地敷衍文寿道:“好吧、好、好。”

    文寿大喜过望,抱着关鸿名的肩膀来回地摇。

    谁知关鸿名以为他是找不着女友,现如今暂时急了眼,于是又贴心地补充道:“外国的女人和中国的女人不同,你要是追求不到她们,就猛烈些,撒泼打滚,若是中国女人,就讲究细水长流。”

    文寿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这个精心策划的告白场面,最终以关鸿名的愣头愣脑结束了。

    文寿听了,心里酸溜溜:“大哥,你很明白嘛。”

    关鸿名听了这话,先是左右一看,附近无耳,才低了头,叹了一声:“父亲在金小姐身上,这些年细水长流,已是花了不少了。”

    文寿头一回听关鸿名的嘴里蹦出这个名字,不由坐直了身子:“啊?金小姐?”他略一思索,想起了爸爸常常提起的名字:“金飞燕?”

    关鸿名自顾自地说完:“我今日看父亲的私账,结余几乎是少了两成了。”

    两成!文寿的心里一紧:“金飞燕,她是那个、那个唱戏的?”

    关鸿名吸了一口气:“早就不怎么唱了。父亲给她钱,她自己到处去花,”关鸿名皱起了眉头:“我上次在东街见她,要我叫她金太太。”

    文寿警觉地抓住了关鸿名的手:“那爸爸这是……”

    关鸿名的眉头皱得愈发的紧,凝成了三道沟壑:“我看是了。”

    金飞燕何许人也,乃是往日里三春班的台柱子,又因如昔日赵飞燕一般,体轻能为掌上舞,才起了这个名字叫飞燕。再往前,大约是叫金七九之类的土名。

    金七九生得娇小可爱,腰肢盈盈一握。她在台上唱红娘,转着棋盘,小脚一踢一踏,金玉头钗来回地荡,骚得人心里痒痒。她这劲儿当然不是对穷小子使,谁有钱,谁有势,金七九在台上的眼珠子不是白转的。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关爷便化龙。算起来,关老爷捧了她近有一年半了。

    从前是关太太咬紧了牙关,不许这个下贱戏子进门。半年前,金七九本想来拜访关太太,在关府的台阶上敲了半天的门,最终悻悻而去。谁知没走两步,关府的管家开了门,放出了三两个佣人,往外泼了水,竟是要当着金七九的面开始洗台阶了。

    关太太这招攻心不动声色,气得金七九吹了关老爷半个月的枕头风。

    而今关太太一死,金七九几乎是要半夜笑醒了放鞭炮——她的好日子要来了!

    关老爷要娶金飞燕过门的消息传得六平城内满城风雨。街头巷尾议论着笑,说关家好厉害,听说是金飞燕肚子里有了货,才娶的过门呢!

    这话传到金飞燕的丫鬟耳朵里,丫鬟又跑回家去告诉金飞燕。金飞燕坐在梳妆柜子前,听了这话,笑得拿梳子去打丫鬟的脑袋:“嘴真滥!小三八!”

    丫鬟听惯了她的责骂:“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呀,太太?”金飞燕还未鲤鱼跃龙门,就指使着身边人喊她太太了。

    金飞燕将玫瑰花水润了头发,仔细地梳起来,一边梳一边噙着笑:“闭上你的狗嘴,不然等我进了关家的门,你就准备要饭去吧!”

    关鸿名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地应付生意,这话也逃不过他的耳朵。他最近忙着张罗文寿又要返回美国的事宜,没有置喙。只是他心中暗自地想:若是有了身孕,又生下个一男半女,那么日后家里就有的闹了。但这问题太过遥远,关鸿名也没有放在心上。

    文寿也对这个自诩金太太的女人并不十分在意。他认为这个女人说到底是个下九流,是养在外面还是养在家里,关老爷自有分寸。

    然而关老爷没有分寸。

    文寿临去美国的早上,起了床,洗漱完毕准备下楼吃饭,竟听见了楼下传来女人的笑声。关太太死后,他就很少在家里听过了。莫说是死后,就是死前也听得少。文寿惊得扶了眼镜,腰弯过了栏杆去看:大哥和父亲坐在桌子上,还有个女人站着布置早饭!

    文寿只看得见她的背影,这女人是个短发,烫的波浪纹,穿着一身蓝绿底子绣莲花的旗袍,底下却又不伦不类地趿着拖鞋,手上正将面包碟子放到关鸿名面前:“鸿哥儿,多吃点儿!”

    文寿一个箭步冲了下楼,跑到饭桌旁边,略带些喘气地给爸爸问早安:“爸爸、爸爸。”

    关老爷被他卷来的一阵风吓了一跳:“哎哟,小心些,”他满面红光、春风和煦地一笑,对文寿开口介绍:“这是金飞燕。”

    金飞燕转过身来,耳朵上吊的两颗大珍珠晃荡着反着光。她伸出手,扶着文寿的肩膀,又拍了拍他的背顺气,咧着一张樱桃嘴笑道:“我还是头一次见文少爷,这俊俏劲儿真是不输鸿哥儿!”

    文寿擒住她的手,从身上拿了下来,客气道:“飞燕姐,久仰。”他表面客气,心里却开始嘀嘀咕咕:鸿哥儿?大哥与你有多熟络,你也配叫大哥鸿哥儿?

    关鸿名在一旁专注地低头吃饭,心里头一回知道,原来父亲喜欢这样的女人,无怪自己的生母在关老爷面前得不到一点好脸色。他又分开心思,有些好笑,文寿在陌生女人面前原来这么刻板规矩,一点没有在自己面前撒娇发傻的神色,难怪没有女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拜伦的诗: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象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漫天;黑夜与白天最美妙的色彩;都凝聚在她的面容和目光里。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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