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无瑕人生》分卷阅读17

    这就有趣了。

    胡克想着,推开镇长办公室的门,轻骑队的头领倒在血泊里,老道尔仔细擦着淬了金环蛇毒的匕首,见到胡克苦恼地叹一口气,“我还以为神国能让我们过完丰收祭。别看了,早被我干死了。”

    “您宝刀未老。”胡克笑笑,将探头领脉搏的手收回,“现在怎么办?”

    “外面还有二十四个,”老道尔顿一挥手,“弄死剁碎献给丰收女神。”

    胡克失笑,“您不是改信光明神了吗?”

    老道尔顿不以为意,“我信世间有黑暗之神,却不信有光明之神,倘若有,祂也被自己的信徒恶心到不敢降临世间了吧。”

    “这倒不一定。我更信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是同一位。”胡克笑嘻嘻道,“老道尔顿,趁人还热着,让我的朋友莱因处理吧。”

    “薇儿的儿子?”

    “您知道?”

    “他和薇儿很像,”老道尔顿不自觉微笑,“可别让小莱因把我的办公室弄太脏了。”

    “您放心,他会劝头领回心转意的。”胡克也笑,“他一向精于此道。”

    就像忽然间恍了个神,从神圣骑兵团的西部营地急行军到此的头领回神,手里依旧提着此地镇长的衣领。他的头脑还是昏聩的,就听到手里的老家伙说,“做个交易怎么样,我的好先生。”

    “什么交易?”头领发现自己舌头有些僵直,但很快恢复,“你要贿赂我吗?你竟敢蔑视我高贵的品质!只能是一百个人老家伙!再讨价还价我抓光你的镇民。”

    “一百个人有什么用呢?”一个清朗的声音在他身侧响起,“无非是您行进得太急,将原来的侍从和仆役留在营地而已,就算你征集了镇民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连握剑都不会,战斗力还不如奴隶。如果有一段时间训练,那是没有问题的,可您行色匆匆,我看您想要的不是忠诚的步兵,只是需要一些脚夫和仆人而已。”

    “是又如何?”头领沉着脸放开镇长,转向不知道天高地厚和他说话的小鬼,却发现是个穿着龙骑士皮甲的青年,黑眸黑发,神色淡然。

    在守旧的神国,教廷器重骑兵,愿意砸钱给神圣骑兵团配置各种高阶防具、附魔武器、草药、魔法卷轴来提升骑兵的战力,因此骑士的地位高于龙骑士,但无可否认的是,龙骑士确实是一种大杀器,“你的龙呢,龙骑士。如果你愿意参战,我便只带走五十个镇民。”

    两个人服侍一个骑士,勉强够了。

    莱因不置可否地笑笑,“如果有两个龙骑士呢先生?普通镇民并不能减少您部下的伤亡,但是龙骑士可以。”

    篝火燃尽时,轻骑队离开普尔镇,他们带走镇民的马匹、面包、牛奶、糖、疗伤药和龙骑士,因为耽误一晚上的缘故,他们要抄近路赶上在奥多平原行进的大部队,为此又带走一个向导。胡克、莱因、尼禄的马被围在轻骑队中间,除去胡克时不时需要为骑兵们指路,一路上的声响几乎只有嗒嗒的马蹄声。

    他们花半天赶到潘克多城外神圣骑兵团临时营地。从神国各地抽调来的骑兵重新编营,变成三万之众的先锋军。他们的任务是越过国境线在明天正午突袭萨切里的叛军,替属国伯里克公国平息这场纷争,尽管对方没有这方面请求。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侍从骑士哈姆擦着自己的雷光铠甲,“但是萨切里人应该是需要帮助的吧。你只穿着皮甲不要紧吗?”

    “皮甲是龙骑士的传统,”帮嗅龙刷鳞的尼禄解释道,“有一些龙,特别是水生龙会对铁器过敏。现在也有龙骑士用铁甲,不过我认为没有用。”

    “诶?为什么?”哈姆一脸不解。

    “龙的力气很可怕,”尼禄叹道,“龙骑士真战斗起来什么甲都没用,但小的冲击,铁甲变形会压断肋骨,皮甲则不会。”

    “噢,我明白了,”哈姆笑道,“你的皮甲是龙皮做的。”

    “确实有很多龙皮的,但我的是火猪皮,弹性很好,也很轻便。”尼禄的声音低下去,传统的龙骑士会尽量避免使用龙制品,但很明显现在很少这么做的了。

    “哈哈哈,不管怎么样,祝你好运。”哈姆给尼禄一个拥抱,“光明神在上,希望能在战争结束后见到你,我亲爱的战友。”

    作者有话要说:

    人物光明神:这可不一定。

    第28章 二十七

    次日正午,三万铁骑包围萨切里城。

    它是无险可守的平原要塞,城墙必须厚实、高耸,城门必须满是尖锐的门钉,护城河必须又宽又深,内部每条街道都有街堡,地下还有各种避难、储藏用的设施。总的来说是一座一时半会打不下来的城市,临时成军的骑兵团团长下令驻扎。

    以为碰上就是一场恶仗的骑兵们松一口气。“这么说也许和骑士美德有些出入,但是不用打仗的感觉真是美妙。”胡克对炊事长这种怯战的说法很是赞同,两人迅速成为朋友。跑过来蹭吃蹭住的莱因默默帮忙切菜,偶尔给他的龙切一块团长专享的甜萝根。

    半夜,因为年龄太小被分到侍从营的尼禄溜过来和两人回合。骑兵六营中岗哨十分严格,要是就没有嗅龙他大概被抓住好多次了。好不容易摸到胡克先生的帐篷门边,一只手伸出来直接拉进里面。帐篷内壁覆盖着一层影子般的东西,四根蜡烛的光怎么也透不出去。

    “人齐了。”胡克宣布会议开始,“尼禄坐我身边。”

    “喂喂,我虽然是魔族但不是禽兽,”在场第四个人不满地敲地面,“搞得我会咕咚一声吞掉这小子一样。喂喂,别瞪我啊小子,魔族确实退出了亚斯大陆,这是依凭啊依凭。”

    尼禄白着脸跑到胡克身后坐下。

    “火神的话带到你就可以走了。”胡克挪挪位置把小孩遮个结实,“不准吓唬小孩。”

    “好吧好吧,胡克大人,”魔族假模假样行了个骑士礼,“主人说,‘没预料到教廷会插一脚但是既然来了,就作为火堆中的薪柴吧’。这身躯担任团长的近卫骑士,如有需要,尽管开口。”魔族说完,致礼离开。

    “咳咳,”胡克清清嗓子,“如你所见尼禄,萨切里叛乱是火神引发的。而我们因为某些原因也是支持他的,接下来会大闹一场。如果你有心理负担,我会安排人将你送回香丽舍。”

    “胡克先生,我不是小孩子了。”尼禄摇头,“如果,如果你们是在反教廷的话,请算上我一份。如果你们是帮着南威尔顿主教扩张教区,请允许我告密。”

    “尼禄小弟,告密是不能提前说的,”胡克有些无奈,随手弄乱尼禄的头发,“我向你保证,我们对地盘、俗世间的王权甚至于神权没有兴趣。”

    “那您和莱因先生是为了什么呢?”尼禄小脸满是纠结,“为了什么引发这场战争?”

    “原因吗?其它人我不太清楚,我的话是为了自由。”胡克笑道,“不是把奴隶变成自由人的那种自由,是这里的自由。”

    胡克用指尖触碰尼禄的前额,一触即离,“懂吗?尼禄小弟。”

    尼禄揉揉被碰到的地方,有些怔忡,“太疯狂了,胡克先生,你的想法太疯狂了。这种想法即使教廷不在也不能实现吧!”

    “不止,下个千年,下个一千年,”胡克的笑容多了几分尼禄看不清的东西,“下下个一千年,可能都无法实现。”

    那…您为什么还做呢?

    尼禄没问出口,胡克也没再往下说,他转开话题,“莱因,东西布置好了吗?”

    抚着沉睡中的幼龙脊背的龙骑士点头,他说话的声音低很多,“放心。”

    “我们会在明天中午往营地水源中加杜科多耶草果粉末。”胡克解释道,“杜科多耶草果不能食用,吃了会乏力,长期食用肌肉会退化。萨切里的叛军战斗力太弱,我们得负责使双方旗鼓相当,最大限度延长这场战争。”

    “我能做什么呢胡克先生?”

    “小心饮水,照顾好自己。”

    “…这么简单吗?”

    “慢慢来尼禄,这会是一场打个一年半载的攻城战。”

    尼禄走后,胡克熄蜡烛准备睡觉。

    拉被子的时候忽然道,“火神这次太卖力了,你是不是答应他什么事了…算了,这是你们的事。尼禄我说了啊。”伊利摩尔你自己看着办。

    莱因轻手抱着幼龙躺好,不为所动,“你有讲好吗?”简直是蒙骗未成年少男。胡克拒绝接受这个信息并秒睡——

    哼,凡人。

    半夜,伊利摩尔睁眼,钻出被窝偷偷溜下床。没走出几步,龙骑士长臂一捞把偷跑的龙带入怀中。龙皮下的卢社惊得没声,莱因抚着幼龙的背,小声道,“别怕,想去厕所吗?”

    并不想。

    幼龙迟疑地点头。

    龙骑士带着他的龙潜出营地,找到一棵看着很有感觉的树交给幼龙,自己背过身去,很久也没听见水声。无它,这么细致周到的总裁爸爸让卢社感到很害怕而已,“回去吧,我又不想上厕所了。”

    莱因却没有带幼龙回去。

    像是有预谋似的,龙骑士带着他的龙往深林中去,找到那颗长在高坡上、坐在树冠上可以看到营地、萨切里城的大树。“这是我在萨切里城当学徒时的秘密基地。”他爬上树,掏出以前藏在树洞里的蜜罐,坐在最高的枝丫上,手背沾蜜喂幼龙吃。

    秘银罐子里的蜜丝毫没有走味,伊利摩尔吃得眼放光。

    “那个时候我终于离开威尔顿,感觉一切都是新鲜的,”莱因慢慢讲起他的故事,“你是个聪明的小家伙,你猜的没错,威尔顿领主并不是真的喜欢我的母亲,只是一种向南威尔顿主教示好的方法而已。在主教点头支持他、帮他除去西拉的继承人之前,他不会承认我的存在。五岁时接我回威尔顿母亲已经故去了。他对此没有一点表示,甚至我是从仆人那知道母亲亡故的事。我如同幽魂一般活在他周围,直到我展露出才能才换来他的关注。一同到来的是西拉夫人的警惕和算计。”

    吃着蜜的幼龙喉头一涩,这种酸楚一直往下落,沿着心尖尖,摔落在五脏六腑。

    他咂咂嘴,蜜是苦的。

    莱因笑笑,“并不好受吧,所以才不想告诉你,不是特意瞒着你的。你还听吗?”

    伊利摩尔郑重地点头。

    莱因只好继续讲,“被女主人敌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当你是个小孩的情况下,有一段时间我还为她的亲近温和感激过光明神,后来差点死掉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傻。我不再信任威尔顿家的每一个人,小心谨慎过每一天,心里只想着快点成年离开。但是西拉夫人和我想的不一样,她在我十岁那年雇佣刺客杀死保护我的人,还将我的行踪泄露给一伙匪徒。我挺感谢她的,她让我遇到一个人,不,或者说…”

    披着龙皮的卢社心里一紧。

    “遇到一种高贵的生灵,”莱因嘴角上扬,顺顺幼龙炸起的绒毛,“他是个在大陆四处旅行的年轻魔法师。匪徒们误以为他是离家出走的少爷,想着如法炮制再赚一笔。结果却给我带来光明,如果世间有光明神,大概是如他那般模样。”

    “有那么好吗?”

    “很好。他是我人生中第一任愿意聆听我想法的人。明明是那么强大的,却愿意体察我卑微的想法。”

    “你并不卑微。我发誓。”

    “是呀,我可是威尔顿领主的三儿子,有姓氏的贵族,”莱因笑笑,“我已经比这个世界大部分人好太多了,不该这样无事□□。”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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