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同人)【叶翔】情理之中》分卷阅读170

    这么喜欢这个人啊……呜……

    听见叶修说出那三个字的瞬间,心脏像是停跳了一样,耳边有数不清的烟花绽放,极短的轰鸣之后,是一阵漫长的失聪。

    就在叶修说出这句话的上一秒,孙翔都真情实感地以为他早就不在乎这句话了。就是一句话而已,无所谓。他这么想。

    结果呢,他哭得跟个傻瓜一样。白痴都看得出来他有多想听,多在乎,多高兴。

    他真的好高兴啊,这些眼泪根本不听话,哭渐渐变成了嚎,抽噎不止,撕心裂肺似的。

    他不想哭!可他就是忍不住!怎么办嘛!

    叶修苦着脸体会了一把手足无措的滋味,俯下身,尝试着轻声问了一句:“呃,翔翔?”

    哪知这句话就跟开关一样,啪嗒,打开了孙翔的条件反射。

    “滚!!!”

    得,破音了都。

    叶修马上坐直身子,再不说一句话,迅速起立,还真的滚了。

    ……嗝!

    孙翔打了一个异常响亮的哭嗝,狠狠地蹭着枕头,尽情地大哭。

    二十分钟后。

    孙翔披上外套,推门来到阳台,本来是想和叶修谈谈的,毕竟都要一起过下半辈子了……顺便挽救颜面。然而等叶修一转身,孙翔瞪着一双哭得红肿的眼,不敢置信地盯着叶修手里的东西——

    他都哭成那样了,这个人居然、居然……在玩手机??!!!

    叶修察言观色,赶紧递出手机,坦白从宽:“求助呢。”

    刚套上去的戒指在无名指上放着微光。

    孙翔很不要形象地大声吸了吸鼻子,一把抢过手机抢来,闷不吭声地浏览。

    页面是荣耀论坛的交流讨论区。?

    楼主:刚求婚成功,小朋友哭成了花猫,还让我滚,求助,急。

    楼主:大七岁,可不是我的小朋友吗。

    楼主:是因为荣耀认识的。

    楼主:现在他打得更好。

    楼主:喜极而泣也是泣啊,哭得哥心疼。

    楼主:大概是因为我刚总算对他表白了吧,就是最俗的那三个字。啧,哥是真心紧张啊,活了快四十年没对谁说过,要不是小朋友就喜欢听这个,哥能带进土里去。

    楼主:呃……对,第一次表白。

    楼主:十年。七年前分手,联系一直都有,不过不太愉快。在这儿就不展开了吧。总之是我的错。

    楼主:当然喜欢了。只是……算了,没但是,哥是个混蛋。

    楼主:诶诶诶,重点偏了啊同志们,别乱猜了,到底谁能给哥支个靠谱的招?急啊!

    楼主:哥的手速已经退步很多了,你们习惯就好。

    楼主:娇贵?可不是吗,本来哭哭也没事,可他现在怀着孕呢,我看人都要哭坏了。

    楼主:当然好看了,还很可爱。

    楼主:嫉妒啊?嗯,哥也觉得自己上辈子拯救了宇宙。

    楼主:别忙着恭喜,支招支招啊同志们。刚去卧室门口溜达了一圈,还在哭,一抽一抽的,哥的心都要被哭碎了。

    楼主:179楼那哥们,都说了怀孕了,这招用不了,哥又不是禽兽。

    楼主:嗯?你是说再说一次?说到对方腻为止?

    楼主:好像有点道理。

    ……

    孙翔木着脸把手机还给叶修,一点也没表现出来自己正在等待什么的样子。

    叶修微微一笑。伸手接手机时,他顺势握住了孙翔的手,上前一步,把人轻轻揽入怀中,双唇擦过耳畔——

    “我爱你。”

    回首是千山万水。

    —完—

    翔翔生日贺文

    知乎体“你爱我的时候我不爱你,你离开了我才意识到原来我早已爱上你”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匿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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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过去你轻而易举伤害到他的事情,后来都变成了对你连续暴击的np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哦?居然这么多赞和评论了?

    家里妹妹嫌弃哥说得太少,那就说个故事吧。

    我和他是因为工作认识的,不过他刚入行的时候,不夸张地说,我已经是我们行业第一人了。因为工作关系,见过他几次,对他印象还算可以,年轻,有天赋,虽然有些缺点,不过好好磨练绝对前途无量。差不多就这样吧,其他也没什么了。毕竟在我们这个行业,天才那是很常见的事,如果以天才的标准衡量,他不算顶尖,更谈不上特别。

    大概过了一年,有一天他在qq上弹我,说想当面请教我一些东西。当时这样的人太多了,我随口回想来就来吧,也没当真。结果没过多久,冬天,他居然真的来了了杭州,跑到我们公司找我。

    当时我不在,保安不肯放他进去,他在外头等了半天,等我回来,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愣是冻得直哆嗦,脸白白的。

    哥当时就被这孩子的蠢给震惊了,旁边又是麦当劳又是星巴克,他是脑子多一根筋才会在雨夹雪里一动不动地站着。

    后来证明他还真是……

    他一见着我就叫我y(我的姓)哥,挺有礼貌。说实话我还挺意外的,因为他的外形气质和工作表现都属于日天日地那一种。想不到这么乖。

    我把他带进了公司,给他上了会课。

    结果就是这一次——哥到现在都没闹明白,就这么一会功夫,他怎么就喜欢上哥了?正说话呢,他突然脸红得跟什么似的,急吼吼地冲出去了。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又好气又好笑,不过笑过就过了。

    那时我没有喜欢他。

    之后他开始老往我这儿跑,虽然没有表白,但基本上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心思,又是微信轰炸又是送礼物又是约吃饭的,就差没在脸上写“我在追你”四个大字了。

    终于有一天他约我在西湖边一个馆子吃饭,特意打扮了一番,环境和气氛也都很好。我猜到他要做什么了。

    于是整个吃饭过程我的心情都很轻松。说出来就好办了,哥总算能拒绝了不是。

    果然。

    吃完饭,在西湖边,他对我说:“y哥,我喜欢你,我、我要追你了。”

    啧,他的反差萌实在厉害。大概跟你们描述一下,他身高一米八五,长得很帅,家里堆着金山银山,怎么看都是花花大少的做派,可实际上呢,他脸红,结巴,害羞,青涩,像颗没熟的青果子。你知道现在下口铁定会糊你一嘴牙酸,但只要给他一点时间,他会变得无比甜美。

    我竟然犹豫了。

    含糊着打了会太极,他当然不会放弃。我沉默了。又过了很久,我对他说了四个字:“随便你吧。”

    都见过柴犬吧,嗯,当时他笑起来差不多就那样。特别傻。

    特别……幸福。搞得哥差点以为自己说错嘴,直接答应他了。

    他可真喜欢哥啊,当时我想。

    但那时我仍然没有喜欢他,只是一瞬间的动心吧。没办法,那孩子又年轻又漂亮,说一点没动心,那是鬼话。

    之后我们之间发生了一连串不愉快的事,具体就不说了。总之这傻孩子一根筋,缺心眼,社会经验又不足,自以为是地使用了一些小手段,其实是被别人当枪使,从老东家跳槽到我们公司,还抢走了我很重要的东西。

    那时候我确实非常生气,气得要命,先前那点心动早忘到九霄云外了。年轻是好,但对绝大部分人来说,这玩意有个副作用,就是幼稚。

    我迅速冷处理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其实我就在公司附近,妹妹也还在公司里,我知道他怎么样,但没打算主动联系他。等他通过各种渠道找到我,看见我住在一个破旧的小储物间,拿着和之前天壤之别的工资——之前说了他是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大概是脑补了些苦情剧,二话没说买了一套房子送我。

    嗯,在杭州,买了一套房子,送我。你没看错。

    我简直要气笑了。不是因为什么感觉被施舍伤了自尊之类的理由,说实话哥不差钱,哥也知道他那脑子压根想不到这些,他只是以为我需要,就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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