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痕/新伤旧痕》分卷阅读29

    杨芜青努努嘴,示意我放下酒碗,接着脸就凑了上来,叼住我的唇,两个人便吻在了一起。

    我和杨芜青吻过很多次,甚至我都被不是他的人这样亲过很多次,可是没有一次比得上这种铭心刻骨。

    他的动作那么轻,可是决心又那么重。我从未体验过如此决绝的杨芜青,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我离他的眼睛那么近,却还是什么都读不明白,或许这个时候他的心里什么都不想了,因为我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天下,看不到江山,看不到雄图大略,这一次,我只看到了我自己。

    杨芜青慢慢的放开了已经不能呼吸的我,蹭在我的耳边问道,“一会儿我就要死了,你走吗?”

    我摇摇头,“不走。”

    杨芜青看着我的正脸儿,和我四目相对,“是不是想亲眼看着我身首异处,这样才比较解气,报了仇?”

    我扑上去用力的抱住他,“我是怕离你太远,就抓不住你了。那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繁荒,你对我,可曾有一点儿真心?”

    我的衣服已经湿透,我怕再有什么动作就要露馅儿了,我的头很晕,几乎不能再思考,眼睛很疲惫,好想闭上。

    可是我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样子,还没来得及听见杨芜青的回答,就听到一声大喝,“午时三刻已到——”

    苏荷在远处叫我,“夕飞,朕……仁至义尽了,快闪开吧。”

    我默默的退下了刑台,但依然是除了刽子手以外离杨芜青最近的人,我在等那个答案,只要听到一个结果,无论是什么都值得了。

    刀起,头落。

    我看到最后一瞬间杨芜青的表情是笑着的,那种笑,惊艳非常,发自肺腑,一定是真心的。

    他在我转身的一刹那轻声说道,“夕飞,不管你是否还相信,其实,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我相信,我当然相信,我怎么能不相信,就算是骗我,这也是他临死前做的好事。

    我用尽最后的气力走上刑台,眼前血淋淋的,可是我不害怕。我颤抖着把他的身首放到一起,帮杨芜青合上了眼睛,之后再没有多余的动作,软绵绵的也倒在他的身上。

    远处的苏荷觉得有些异样,派人过去查看一番究竟,侍卫皱着眉头过去,却看见庆夕飞的红衣上,浸满了血迹,一探鼻息也没有了。

    用剑挑开衣襟,却是右手割了深深的伤口,于是回禀,“陛下,庆夕飞早已割脉,应该是失血而死。”

    苏荷深深叹了一口气,做出了一个更为“仁慈”的决定,“把两个人,葬在繁荒的王陵吧。大不了不立碑铭。”

    ☆、今生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谁在说我是be和悲剧,甜死你!

    叛变之事到此完全落幕,苏荷成为人们口中的“仁君圣主”,后宫中再无所出的苏荷十年后也进了皇陵,临终前手上只握着自己刻的木牌,上面的字已经磨得很浅了,只有依稀的五个凹凸。

    不过江山永固国泰民安并不是故事的结局,真正的世界又在我被一阵消毒液呛人的气味的刺激中醒来。

    我叫庆舞飏。

    听名字是非常的文雅,不过好像也含着霸气,好像是个x二代的感觉。

    只可惜名不符实,我本人比较凄凉,是个“x二代”不假。

    不过,是个货真价实的“穷二代”。

    不过“穷二代”也有自己的活法,当你没有选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时候,就意味着你不甘平庸。

    可是当你选择了寒窗苦读打算一跃龙门的时候,也就选择了要进入物欲横流的大都市,当然还被迫选择了吃顿饭都能在结账的时候吓死自己的高消费生活方式。

    但是“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这是无法回避的永恒主题。

    但话也就说回来了,要想吃的饱,穿得好,活得滋润,玩得痛快,当你的家庭不能供养你的时候,人往往会选择一些其他的谋生方式。

    比如说有的人选择卖药儿,有的人选择传销,有的人选择违法犯罪劫道儿。

    而有些希望自食其力的正经人就不会这么做,比如说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不靠自己吃饭呢。

    所以我选择了卖身不卖艺这个选项。

    卖艺是要消耗脑细胞的,而卖身只需要贡献精细胞——你说哪个合算?

    当然是后者,当我照照镜子觉得自己长得还可以的时候,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后者的不归路。

    结果被老板一“验货”,直接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不会有女客人找你的——你看你这德性,不中用。”

    我可怜巴巴的望着老板,那个老男人邪魅的一笑,“不过男人应该挺喜欢你这口儿的,行,留下吧。”

    这之后我就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虽然一点儿都不开心,因为很不舒服嘛。尽管赚的钱不少,也没有受伤,可就是不痛快。

    这平淡的一切都在我遇到了一个叫杨繁荒的人之后颠覆了。

    有一句淡话说的好,“莎士比亚说过,‘当你遇到一个人的时候,体温上升到386c,这就是一见钟情’。”

    莎士比亚当然不知道摄氏度,可是我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啊。

    从我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的眼睛就不舍得从他身上挪开了,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什么的……

    总之我能搜肠刮肚想起的一切美好的形容词,全都恨不得放到他身上,就这都不足以形容。

    他对人更是体贴,几乎成为我的“常客”,小恩小惠的不断。

    心理作用还真是强大,我在遇见他的第一个夜晚,充分享受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感。

    从这之后我更是若有若无的挑逗依赖着这个男人,我除了知道他事业有成并且未婚以外,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奇怪的关系维持了大约一个月,奇妙的滋味也折磨了我三十天。

    终于在我认识他的第三十一天,我鼓足了积攒许久的勇气对杨繁荒说出了心中所想——“我……爱……你。呃……我爱你!”

    杨繁荒的表情并不仅仅是冷淡,甚至还有一点儿极力掩饰的厌恶,“现在的mb怎么越来越没有职业素养了?爱是爱,性是性,这都分不清楚就出来卖?你们老板是怎么教你的?”

    我低着头,像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儿极力辩解,“我……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喜欢你。”

    杨繁荒显然没有听进去,对着我劈头盖脸一顿教训,如同数九寒冬的一瓢冷水,“你太幼稚了。我怎么就找了你这种小男孩儿一个月了?要不是还算对胃口,我都不想买单了。呶,给你。”

    我失去对话的知觉,机械的重复着原本不会对他说的话,僵硬的职业用语很是寡淡,“……谢谢,再见。先生慢走。”

    “再见。噢,对了,下不为例。了。这次我是不会投诉你的,我不会让你老板为难你的。也麻烦你下次和别的男人做的时候,不要编一些像这种蠢话的谎了,他们不会多给你钱的。”杨芜青说完,绅士的关上了酒店的房门。

    一定是房门碰上的时候带起了太大的风,以至于刮碎了我的心。

    如果你爱上的第一个不爱你,那一瞬间的碎裂,可以让人连想死的心都有了,表白被拒,不如暗恋。

    果然只有暗恋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暗恋不是恋爱,可是比恋爱更刻骨铭心。人始终记得暗恋的感觉。

    因为那份朦朦胧胧的暗中牵挂细细绵绵,那种沁到骨子里的偷偷张望,是一辈子不能打开的视角。

    而不像我这种傻兮兮的把一肚子的真话都倒出来,结果覆水难收。

    也不是没有一点点冲动的感觉,反正是当时脑子一热,我就打开了床头柜,用酒店提供的剃须刀片,在浴室里对着自己的右手腕重重一割,看到鲜血流出之后确保自杀成功。

    随着血液一点点的流走,我的意识趋于模糊,再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只是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恩恩怨怨,江湖恩仇快意,争来斗去,自己最后又殉情了。

    真可怜,自己都想骂醒自己,不就是为了一个男人嘛,至于嘛至于嘛,怎么就想不开呢。

    只是梦里的那个男人,怎么长得和杨繁荒一个模样?

    梦的结果是最后我被呛醒了,我真的特别讨厌消毒水儿的味道。

    床头的凳子上坐着一个人,优雅地削着苹果皮,床头柜上堆着黄玫瑰。

    可能是觉察到我醒了,削苹果的人转过身来问道,“你说,你为什么要自杀?你告诉我。”

    我看到了杨繁荒的脸,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没好气地回答说,“没事,庸人自扰,闲得无聊。”

    杨繁荒扬手丢掉苹果皮,“无聊的要死?”

    我很生气的点着头,“对。”

    杨繁荒旋下一小块苹果塞到我的嘴里,“你再说一遍?要不是我忘记拿车钥匙又折回去,你就真的要做盥洗室里面的小鬼了。”

    我咬牙切齿的嚼着苹果,“我说什么?我有什么好说的?命如蝼蚁,生死草芥,死了就死了,能怎么样?碍你屁事儿。”

    杨繁荒停手,“你这是在埋怨我吗?”

    我嚼完了苹果,吐字清晰,“哎呦,我哪儿敢?”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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