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全球》第五百九十七章:我们的航路(五十三)

    作出这一决策的背景,在于明郑在d南海上拥有很大的优势。

    清廷并无能力,为从其港口驶出的商船提供护航。

    在这种情况下,在环z国海地区从事海上贸易的商船,势必会继续向明郑购买令旗以自保。

    既然没有办法,阻止对手从海上贸易中获利,那么海禁之策,就成了d陆思维下的必然选择。

    这一点,同当年明朝没有办法根治东南倭患,而选择一禁了之的做法,并没有区别。

    清朝的禁海令,的确对明郑造成了很大影响。

    在1657到1659年,明郑的三次北伐,与因此造成的经济压力不无关系。

    荷兰人同样是清朝禁海令的受害者,这使得他们从天朝d南沿海,获取生丝的可能性急剧下降。

    不过任何时候都是这样,法律是一回事,能不能够完全落实下去又是一回事。

    就像我朝的禁海令,没有能够遏制走私贸易,反而壮大了d南民间海上武装。

    后世米国在20世纪2、30年代的禁酒法案,让黑s党得以从私酒贸易中,获得大量财富一样。

    在明郑海上力量依然强大,并且在d陆沿海拥有据点的情况下,单纯的禁海令并没有断绝,明郑从d陆及海上贸易中,获得战略补给的可能性。

    这些战略补给,不仅包括从海洋贸易中的收益,更包括人员、粮草、情报等方面的获取。

    1661年,也就是郑c功攻岛的那一年,清廷颁布了更为严格的“迁海令”,并于次年开始实施。

    这一法令要求从山东半岛至广d的沿海居民,一律向内陆迁移30-50里,以在整个天朝d部沿海,划出一个军事管控下的“无人区”。

    在没有力量管控所有出海通道的情况下,让驻守于沿海的清朝军队,报告自己的辖区内是否有人烟居留,要比阻止沿海居民偷偷与明郑交往,技术上反而要简单得多。

    只不过这种战略层面的坚壁清野之策,对自身经济及地缘稳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所谓“杀敌三千,自损八百”,如果不是z央之国本身有着巨大的纵深及经济基础,这种做法是没有可能性的。

    换句话说,如果清廷的实力不是占据绝对优势的话,这种釜底抽薪之策是实施不下去的。

    “迁海令”对天朝d部沿海,尤其是重点管控的东南沿海地区,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也因此发生了许多反抗事件。

    然而就象刚才所分析的那样,相比应对海上渗透,马上得天下的清廷,在陆地管制的问题上,要得心应手的多。

    这一决策所引发的连锁反应,便是郑成功无论如何要拿下大员,否则单就粮食补给一项,便可很快让他的军队迅速崩溃。

    要知道,在郑成功围攻热兰遮城的过程中,明郑大军尚能够从d陆沿海,收集到部分粮食补给,而随着“迁海令”的实施,明郑就只能依靠大员自己供血了。

    清廷通过海禁打压郑c功的做法,不仅促使后者一定要拿下大员,战事的拉锯,更让荷兰人看不到东亚贸易,重回正常轨道的希望。

    更何况清朝方面从来没有正式许诺过,在战事结束之后将给予荷兰人以贸易特权,以及重返热兰遮城。

    在这种情况下,维持在北大员的存在,便成了荷兰东渡度公司的一个巨大经济负担。

    并促使荷兰人在1668年,退出热兰遮堡后的第6年,彻底放弃淡水的“安东尼堡”,也就是国人眼中的“红毛城”。

    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

    在决定不再押注清朝方面后,荷兰人与明郑之间仍然保持了贸易往来。

    不过,就明郑和大员来说,荷兰人的存在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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