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精随笔》19、警惕用这种文风写作的男生(并不严肃)

    上一篇提到我们那个年代高中的八股文,我对那是特别反感,只要不是大考,宁肯得分低也不去写那种文体,起码不用“司马迁”、“诸葛亮”这类常见论据。

    我记得当时论据用过绿珠(石崇爱妾),于谦,吴玠,特斯拉(并贬了爱迪生)。过分追求不同导致作文常上不了45分,有次还非要装逼用一个新学的词『夤夜』,不知道是不是恶心到老师了,总之装逼失败,考了个华丽丽的38分,就这也没让我改过自新。想想自己小时候还真挺倔的。

    不过我还真不是一个人,我同桌xxl(也是一起参与传阅【读者】的那位)跟我一路货色,臭味相投,且更甚于我,得分也常常比我还低。他写的那种作文,我到现在都在好奇到底叫什么文风。

    他的文风请随意感受下(如果有读者知道该文风的对应术语,请一定告诉我!):

    blablabla,就像无名指尖开出的滴血木棉花……(呕)

    街角的咖啡厅,女人的眼神里是中世纪的灰暗……(再呕)

    别说我们三四线城市那时候有没有咖啡馆都两说,就算有,我同桌xxl那样的穷**丝也不可能去消费。

    曾经,他泡粉丝吃,不巧那天水温不够粉丝泡不开,二十分钟过去还硬如钢丝,他犹豫几次,还是舍不得扔,吃了。

    看他吃完,我问他:扎嘴不

    他说:扎嘴,现在扎胃。

    ——————

    要小心用这种文风写作的男生。

    ——————

    xxl是回民,我知道,但没记心上,有次早饭,他叫我帮忙带包子,我顺手买了普通窗口的猪肉粉条包子给他,第一节下课我才想起来,那时候包子都在他小肠里了,我还是冒着生命危险提醒了他,并告诉他,洗胃灌肠请了解一下。

    他说:也就是你,换了别人,我打死他。(类似的表述后来还被我用在小说中体现男女主之间的暧昧)

    我那时十六七岁,小心肝正敏感,一下就觉出暧昧,后来想想,用那样文风的男生,必然很会撩。

    的确只是在撩而已,因为很快我就逮住他在吃火腿肠,见我过去急忙三口两口吃完,但那包装纸我认识,是马可波罗系列,典型猪肉肠。

    逼问之下,他坏笑着说:是你害我破了戒的。

    ——又暧昧,弄得我有点想笑,但不影响我不予采信的决定,信他我就是个傻子。

    再次严厉逼问下,他才承认自己是半个回民,父母当中有一方是。他原本忌口,初中住校吃食堂,小酥肉扣碗闻着太香,偷偷买了吃,从此就没刹住且记吃不记打。

    我当即清空了我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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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如此,还是心动。那之后不久跟他一起骑自行车回家,四月暖风阵阵,非常惬意,当时我留着齐耳短发,风中(自我感觉)优雅地骑行,优雅地谈笑。忽然风力加大,把头发吹到了我脸上,我就自然而然地抬手去优雅地拨开头发。

    同时,书包肩带滑了下来。

    因为旁边的xxl占用了我太多神经元,我大脑忽然就出了bug,令我直接抬起另一只手去拉书包肩带,于是造就了一瞬间的大撒把景观,而我从来没有掌握过这个技能。

    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pia了一地。

    练过大撒把的应该知道,大撒把失败通常源自前轮失控并急剧变向,所以倒地时通常无法摔出一个优雅的姿态。一般都是上半身贴地,而一条腿还被架在车上,如果前轮整个朝后别了过去的话,这条腿还会被架挺高,这就是我当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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