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神俯身捡了一颗石头》于是神俯身捡了一颗石头分节阅读19

    冥夜低头看了他一眼,专注而深情:“我只是不想你认为,那是你的前世,与你无甚关系。而且,我不敢在你视我为陌生人的时候告诉你这些事。我怕你爱上了白冽,我怕你在知道后,还是用那种眼神看我,陌生而冷漠。所以我宁愿告诉自己,你不知道。”冥夜伸手紧紧将他抱在怀里,他自言自语道:“殷诺,你不喜欢我了。。。我知道。。。。原本你的喜欢便是浅薄的,无心的。如今连这份喜欢我也没有了。。。。”

    他已动了情,殷诺却还冷静:“白冽引我到人间去,你早就知道?”

    冥夜松开了手,冷静了两秒,瞬间可怜兮兮道:

    “知道。我拿你在冒险,以后再也不敢了。那日俞欢若不将你带回,我便会到人间去找你,即使我会灰飞烟灭,我这么说,你有没有消气一点?”顺顺便是这么教他的,当然没有叫他傻傻地加上最后一句。

    殷诺认真地琢磨了一番,也老实地点头承认:“有一点。一点点。”顿了一会想起来重要的事,忙道:“你以后别再骗我瞒我。”

    冥夜转了转眼珠,应下了——我不骗,我叫别人骗。我也不瞒,只是偶尔忘了说。

    但我答应你,今后如果我对你有欺骗和隐瞒,便叫我承受世上最悲的苦、最沉的罪,只要你还在我身边,我愿意惩罚卑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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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官方面谈便这么友好的毫无销烟的结束了,面谈双方都很满意,冥夜重赏了顺顺,而殷诺也明显对冥夜卸下了心防。

    因为冥夜是从开天辟地以来从不会疲倦的,更不曾产生困意的,于是每天夜里他便乖乖地等着白天和殷诺的见面,或者翻出裂了一道的百晓镜重复地看白日里他和殷诺在一起做的事情,偶尔恶劣地欣赏白冽在人间孤孤单单的模样。冥界的王偷着乐呀偷着乐。

    他觉得自己熬过来了,所以风水轮流转,苦尽甘来。

    当然,情感方面要走的路还长,但是某人穷得只剩下无尽的时间,所以也不是很着急,反倒享受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明显乐在其中。他和顺顺讲说:觉得殷诺以前对自己的感情第一来得太快第二毫无缘由第三毫无征兆第四毫无基础,所以他以前总觉得不踏实,觉得殷诺的爱就像人间的一股微风,刮过去,便没了。如今重头再来,他自认自己情商提高良多,可以好好地打地基,建高楼了。

    于是每日清粥小菜甜甜蜜蜜风和日丽——当然是某人的单方面认为。

    因为拿殷诺来说,第一,他百分百是个直男。第二,他百分百是个情感白痴。第三,人家就只活了两年,爱情是个什么鬼殷小盆友表示很难懂。

    而白冽和冥夜之间的深仇大恨他果断理解为是因为抢宠物狗引发的血案。

    以前他们系一个男生养了一只刺猬,每天“我儿子”“我儿子”地挂在嘴边,三句不离驯养日常,睡觉他都搂着刺猬睡也不嫌硌得慌,一个理科粗汉子每天伺候它拉屎拉尿居然毫无怨言,简直是爱如潮水,爱如潮水将他推啊推。

    安子丘为泡妞烦恼的时候这位男同学还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他说:

    “找个女朋友,不如养条狗。当然,刺猬是首推的。”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他儿子死了。男同学郑而重之地把人家埋了,茶饭不思后大病一场,从此生活没有了奔头,原来挺活泼一人就这么变得少言少语,显得很有深度。

    安子丘说失恋不过如此。

    于是男同学从此再也不敢养小动物,他说再来一次他扛不过。

    所以殷诺挺理解。稀里糊涂的他还挺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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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游各项事宜在俞欢的安排下紧锣密鼓地展开,然后静静悄悄地完成了。因为地府每天的天气都一样,很晴朗,很宜人,适合郊游,适合谈恋爱,适合一边郊游一边谈恋爱,适合扎堆搞基。所以在一个天气晴朗宜人的日子里,三界搞基团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旅行游客共六人,三对。

    当然,最初天帝是轰轰烈烈地反抗了的,因为他事务繁忙,日理万机。三界最忙的人用这种这么诚恳充分的理由,却还是没能说服他任性的对象。于是安子丘也轰轰烈烈地反抗了,因为他每天无聊得长草,因为他年轻、爱玩。

    然后他先是死皮赖脸,再是泼妇打滚,接着涕泪横流,最后以死相逼。他拿着天帝送他的定情信物神谕刀颤颤巍巍地喊:“你都不爱我了!!”

    天帝无奈:“你不是说你不和我谈恋爱吗?”

    安子丘哭着将刀背抵在脖颈上,理直气壮道:“我可以不爱你,但是你怎么可以不爱我呢?你不说你从多少多少年前就喜欢我的嘛?!你懂不懂什么叫从一而终?你这人真是。。。。好坏好坏的!”

    天帝扶额道:“你又跑去凡尘镜那里偷看人间!!你看你整天都学了些什么玩意!”

    安子丘柔弱地抽泣道:“你凶我。。。。你变了!你果然变了!。。。。以前你从来都不会这么对我的。。。。”

    天帝实在懒得和他吵,只好低头默默地批他叠成山的公文。

    无奈安子丘像只聒噪的苍蝇一般坚持不懈:“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无话可说了?你心虚了是不是?!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得到手了就不懂得珍惜。。。呜呜呜。。。。”

    如此哭了几个时辰,天帝意料之中地战败。

    文明人总是干不过臭流氓,于是天帝带着他的男宠翘了班,低调地来地府参加情侣约会,条件是安子丘指天发誓再也不偷偷拿天界监管人间的凡尘镜窝在被窝里看妇女大型情感连续剧,以及答应勉为其难地试着和天帝搞基。

    天帝觉得自己掰弯了一个直男苦尽甘来了,实则不然,托天帝那张叫女人羞为女人的脸,在安子丘眼里,他一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1”,天帝才是那个需要他强健臂膀的“0”。

    上下问题,是个原则性的问题。

    所以搞基长路漫漫,天帝还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有话要说:  《梁先生不想当杀手更不想搞基》,据说虐,据说阴暗,我个人感觉良好。难道是因为我心里有阳光?

    ☆、番外之成小彩和百晓镜

    我叫成小彩,是阴阳殿的鬼卒。我做鬼卒的时间挺短的,才两百二十三年,但是,我倒也见了王几次。

    我们地府的王,就像罪人渊的寒冰潭一样,冷得你骨头疼。隔得那么远,王的寒气都能渗到我,叫我恨不得溜得远远的。

    然而王的眼睛在我们之中扫了又扫,扫了又扫,最后还是停在了我成小彩的头上,我感觉菊花一紧,惊得一缩脑袋,连大气都不敢再出一下。

    就在那天,我成小彩接到了一个神圣的任务,我感觉我这一生都在为这个任务做准备,完成了它,我也就完成了我在这世上的使命,活不活死不死的也对剧情大纲没有影响了。

    不久以后,我们从天庭上移植来了一棵很高很大的仙树,据说这树名叫支烟,十年一落花,落花满一季,据说王当初与意中人相见时,正值支烟花期,粉色花瓣漫天飞舞,铺满了地府的青石板。

    这树刚移植过来时已经是满树冠的粉色,我便从沿着树干爬上去,窝在那一片花海中。等我把手里绳子的一头扔下,我弟弟成小东站在树底下接住了,又小心翼翼地把花篮子绑在绳子上。

    这天不是起风天,阴阳殿里的参天大树安静地站着,像被训斥的老实孩子,偶尔落下一两滴粉色的眼泪来。我憋着气把那绳子拉上来,深怕弄翻了篮子里以法力保存的支烟花瓣。然后,我安心地趴在树枝上,等那位尊贵的客人到来,等我们的王坐着轿子从阴阳殿的大门进来。我要慢慢地将这一片青石板铺成的土地变成爱情中最甜蜜的颜色,想到这,我的心便被幸福感所溢满。

    这种幸福感不仅来自于受到王的赏识,更是因为我——成小彩,参与了一个可以载进史册的大事件——地府就要迎来它的女主人了!

    我用我贫乏的想象力想象着女主人的模样,要打动王这块万年大寒冰,那该是何等的美丽动人,何等的柔软温暖,何等的勇敢无知啊!

    我正在脑海中描绘地起劲呢,成小东便在树下大声喊我:“哥!你说大王是不是有毛病啊?这瞎弄个啥?扔花瓣是个什么鬼?叫我拿着这聚风宝扇在这扇又是什么名堂?”

    他倚着树干骂骂咧咧,手中迎风草编成的扇子轻轻一挥,一阵微风吹过,扬起地上的几片树叶,那迎风草的草絮在空中来回招摇,似是颇有几分灵性。

    我见状破口大骂他:“你他娘瞎挥挥个啥?啊?!你瞎挥挥个啥?无常大人给你那宝扇是让你这么玩的吗?你他娘的知道个屁!成小东你就一大老粗!粗俗!低劣!没文化!我都不屑和你这种鬼为伍!”说着我朝他吐了口吐沫。

    成小东很委屈地躲了,他说你这人怎么随地吐痰啊?

    我操他妈的!

    我怕他关键时候坏事,也就连连警告他:“你别说话了,一会儿人来了躲严实点,原先怎么搞到时候还那么搞,彩排的时候你做得还是有很多缺点啊,像这风要自然一点,不要太大,也不能太小,更不能刮个没完!你个猪脑袋记没记住,每扇一次要停顿五秒!”

    成小东很不耐烦地应了。

    那天我们的任务完成地挺顺利的,我也就没怎么说他,回去以后兴奋了大半个月,倒也没敢跟别人说这事,因为无常大人是事先吩咐过我们的。

    很久以后我那傻弟弟才知道原来那天我们干的这莫名其妙的事实为了:营造初恋浪漫氛围,还原当初心跳感觉(这是我们拟定作战会议时写在小黑板上的原话)。我弟知道后评价了一句:

    “有钱,”我弟冷笑,“任性。”我弟说完哼哼了两声。

    无论如何,我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那场景制造得。。。要多唯美有多唯美,要多初恋有多初恋,连我都醉了,醉在那漫天的春光中,花舞里,当然我醉的主要原因是事后我们都可以消除百年苦修。百年啊!年终分红都没这分量!

    美中不足的是,当时我明明瞪大眼睛扫描了每一个进阴阳殿的人,然而却完全没有看到女主人的曼妙身姿。

    先是进来了两只人形动物,后来进来了四个带官帽的男的,再后来又进来一个不男不女的。

    最后又进来两男的。

    而且其中一个男的胸前还画了一只狗。

    嘁!搞笑!滑稽!

    然而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还是女主人的去向。

    我不明白。

    实在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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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总有许多事情世人不明白,便是天帝也有他不懂不知之事,然而我却叫百晓镜,世上的一切映在我的身体表面,不过也就那么块地方。凡是这世上发生过的,全都藏在我的肚子里,随时等着他人来过问,他人来探究。

    最开始我是风光过一段时间的,被进献给天界的时候,众仙之主的白冽星君,地府之王的冥夜,皆沉迷于我的风采,抢得死去活来。

    天帝两方为难,只好将我暂存在自己的寝宫内。我在那金碧辉煌的地方呆了几天,总有一堆仙人偷偷摸摸地溜进来看我,然后问我:

    “百晓镜啊百晓镜,你说冥夜和白冽究竟谁更厉害些?我等应该去抱谁的大腿更为妥当?”

    我说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我所能解答的范围,但是。。。。白冽由殿外一朵仙莲走到如今的位置,我皆看在眼里,有不了解的我都可以一一为你们呈现。

    众仙挤在我身前看完了快进版的白冽□□之路,突然就统一战线,有了共同的选择。

    我道:“论心机谋算,白冽总归是在这世间活过长久的时间,摸爬打滚,自学成才,自然更胜一筹。而冥夜乃是天地所生,刚出世便权势滔天,又有无边法力加身,更无七情六欲,脑中的弯弯绕绕定是比不得白冽星君。”

    众仙顿时如吃了一打定心丸一般站稳了阵脚,议论纷纷了一番后,转而问起家长里短,儿女情长,八卦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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