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狗的光明》群狗的光明分节阅读3

    余找找跟吴墨两人装扮好,走到最里边儿的一栋楼,进了楼道到二楼,吴墨顿住身,转头跪在窗前,望着天际的火烧云振振有词:“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诱惑,救我们脱离罪恶。

    因为王国、权利、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阿门。”

    余找找全身的血液竟因为他的祷告而快速流动起来,看着吴墨那张接近疯狂的面容也跟着燃起熊熊火焰,心中的犹豫畏惧霎时一干二净,产生出一种年少的悲壮。

    吴墨站起身,从衣襟里掏出一把闪着冷光的片刀背到身后,径直走上前,敲了敲门。

    余找找躲在楼梯口,听到开门声,徐二那老气的声音带着笑意,“怎么找过来了?又饥渴了?”

    吴墨说:“想尝点儿新花样。”

    “哈哈,”徐二张狂大笑,“骚蹄子,真他妈贱货一个。”

    吴墨伸手扳住门,阴沉的声音在楼道里格外清亮,“不骚,怎么杀得了你?”

    余找找听闻此言,登时身子灵活如同狸猫,两三下蹿上楼梯,直逼屋内,吴墨挥起手中的片刀,对着徐二的脑袋就砍。

    徐二瞪大眼睛,转头就往卧室跑。余找找关门落锁,吴墨追在徐二身后步步进逼,手中的刀舞的虎虎生风,干脆利落,压根儿不管要不要害,只要能砍中就行。

    “啊!吴墨你个小王八蛋,敢杀你老子!”

    吴墨面不改色,几步走上前,徐二却在这时两步跨上了窗台,拉开窗户,吴墨见事要坏,挥起胳膊照着徐二的身上就把片刀扔了出去,徐二纵身一跃,窗台再无他的身影。

    余找找跟吴墨涌上窗前,只见三层楼十几米的高度对于徐二来说简直如履平地,身子弓起直接落在地上,头也不回几步狂奔。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吴墨那刀刚好砍在了他的背上。

    “操,这王八蛋还他妈有后手!”

    事已至此,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余找找跟吴墨没做停留,拉开门快步追上去。

    余找找此刻却知道要追到徐二可能性基本为零,都说教出徒弟饿死师父,忍不住就想起那则小时候经常听的故事。猫是老虎的师父,老虎出师要杀了猫,奈何猫没有把爬树这项绝活儿教给老虎。

    如今一看岂不正合这故事的意义,余找找从没见过徐二真正的身手,想刚在那一幕,怕是徐二翻墙跳窗根本不在话下。反观他跟吴墨,哪里有那速度和身手?

    然而余找找还是低估了吴墨的本事,一大一小两个少年一路狂奔,吴墨跑在前头领路,余找找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直接跟着他跑到一胡同里。

    看清胡同里的景象,余找找登时顾不得打颤的一双腿,掉头就要跑。吴墨却一把拉住他,“别怕,是我们的人。”

    余找找跟着他纳闷儿地走到胡同里,逼仄的胡同里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围着血流不止的徐二,看到他们扬着下巴,“还真他妈让你砍中了,不然这孙子跑的比兔子都快!”

    余找找压着胸口里要着火似的滚烫,喘着粗气,徐二冷笑着看着他俩,“没想到,你真是‘盗贼’的人!你们是想抓徐老大吧?我告诉你们,”徐二跪在地上,顺着大腿流了一地的鲜血,“想抓徐老大?你们还他妈不够格儿,徐老大早知道你是他们的人,估计现在早跑了,你们就他妈是白费力气!”

    那两个男人闻言挑了下眉,面面相觑,接着掏出电话拨出去,余找找立在一边儿听着,“到了没?嗯,什么?跑了?又他妈的跑了?我就日了,妈了个蛋还他妈抓不到他了!”

    男人挂掉电话,抬腿给了徐二一脚,冲着另一个人点点头,“做了。”

    “慢着,”一直没说话的吴墨走上前,接过那男人手中的片儿刀,盯着徐二,呵呵地笑了,“徐二,没想到吧,今儿个我送你去见阎王。”

    说着手起刀落,余找找猛地闭上眼转过头去。

    把徐二的尸体套在麻袋里,四个人出了胡同上了辆面包车,余找找心头一团乱麻,看着这些人也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

    “可惜了熊子,妈的让徐大给废了!不然今天,也能解解恨了。”

    余找找已经不止一次听到“熊子”这个名儿,想来熊子,就是熊哥了吧。他心底暗暗叹了口气,好长时间没这么跑过了,有点儿虚脱。

    其中一个男人就拿脚踢了踢他的脚,“你就是熊子的徒弟?”

    余找找睁开眼,点了点头。

    那男人接着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盗贼么?”

    余找找皱起眉,吴墨开始解释,“盗贼的意思就是字面儿上的意思,我们不偷老百姓,但是我们偷小偷儿。我们不会虐待你,赚钱五五分,你可以自己住,没人管你。”

    余找找没说话,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了,跟着谁都一样,只是能让吴墨用身体来套住对方的组织,能好到哪儿去?

    徐老大溜了,溜得特别迅速,连这些孩子一个都没带走,仓库里站着五六个男人,中间围着一满头银发穿着唐装的老头儿,“我就说,徐大那脑袋,怎么可能让你们几个小的逮住?你们还不信,怎么样,这回打草惊蛇,下回想找他可难喽!”

    仓库里的小孩儿一个个靠成堆儿,聚在一起,茫然地看着这群新来的人。

    “是,您老料事如神,那这帮小孩儿怎么处理?”

    “交给警察,咱们可没那功夫当雷锋。”

    说着那老头儿走到余找找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孩儿,跟我们走吧,你这手艺,荒废就可惜了。你不想找到徐老大么?不想给熊子报仇么?”

    第3章

    综上所述,余找找是个不折不扣的倒霉蛋儿。爹不疼娘不爱对他来说都是种奢侈的幸福,在他这短短十几年不幸的人生中,熊哥是他唯一能够想起的好人。

    想报仇吗?想,也不想。

    不想是因为懦弱,没胆子杀人。想是因为,他不报仇,活着除了活着,就什么都没有啦!

    人活着,有牵挂才有奔头,没有奔头……人就完了。

    十五岁的余找找跟着盗贼走了,从偷普通人变成偷小偷。这是项高难度的技术活,他跟着盗贼帮闯南走北,颠沛流离。

    余找找丑啊,即使少年雨后春笋般抽苗发芽,他脸上那道疤却永远不会变,走哪儿都能成为焦点,迎接着人们的好奇,然后是怜悯,或者鄙夷。

    他不善言说,同样也没人愿意跟他说话,久而久之,说话这项人类的基本性能竟然被他遗忘,攒着力气每天爬墙打把式,练就了一副出手如闪电的小偷绝活。空的时候就跟着字典认字读书,偏偏看的都是内里深奥外表苦逼的世界名著。讨厌自己憎恶上苍,成了个沉默文艺的愤青。

    少年渐渐长大的过程伴着满腔满腹的愤世嫉俗,等他把愤世嫉俗转化成不露声色的铁石心肠,他终于有能力脱离团伙单干了。

    二十二岁的余找找被分配到南方的一个小城市,生平头一次理发,老太太开的店,整个过程絮絮叨叨,余找找闭着嘴,老太太很热情,但眼神儿很有问题,愣是没看出剪刀底下的头是一小伙儿,把他当成了个害羞寡言的姑娘,剪了一头过肩的半长不短的头发,刚好还真能遮住右半边儿脸上那条疤,十五块钱剪一次,临了老太太不忘说:“姑娘,下次再来啊!”

    他戴上帽子架上眼镜,回到他租了刚一个月的房子。

    这是个新小区,拆迁房,环境不错且每个房间都有窗户供他跑路。

    刚开始这里住的都是老头儿老太,可随着他的入住,小区的新住户也多了起来。这里离美食街比较近,所以新住户都是美食街上班的服务员,男男女女的小年轻,一到上下班儿小区里就吵的人头疼。

    余找找冲了个澡,收拾好家伙式儿,装好书包,两点钟,他也要开工了。

    六月的南方午后有些炎热,即使大太阳当头空气也依旧潮湿,他站在厨房的水池边,从四楼的窗户里向下望。他得等到人少了才能下楼。

    但是今天老天爷似乎看他不顺眼,楼底下打情骂俏的小年轻,家长里短的老头儿老太,满院子疯跑的乐哈哈的小孩子,追着小孩子疯跑的小哈巴狗。

    狗吠声、哭闹声、家庭妇女扯着嗓子据理力争的方言,还有年轻男女哎哎呦呦的嬉闹声。

    一帮子人聚在楼下,偏还就在小区大门口附近,余找找烦死了,烦的一脑袋汗,正当他用那血海深仇的眼神儿盯着人群时,突然他对面的窗户传来一声咚响,猛地从窗户里探出个人来,“妈勒戈壁的,都他妈吵个屁!老子还他妈睡觉呢!再吵老子撕烂你们的嘴!”

    余找找挺讶异地瞅着那人,他都来了一个月了,还从没见过对面有人住呢,一直以为那是个空房。

    他不近视,隔着老远瞅见那人一身油光泛亮的肌肉,看不清五官,只能看清那人浓黑的眉毛和闪闪发亮的眼睛,迎着**辣的阳光,像两盏黄色的小灯泡般从眼眶里闪着两簇小火苗。

    楼下的小年轻明显不乐意了,朝楼上喊了句:“大白天的还不许人家说话了呀,你睡觉就得让我们闭嘴啊!管天管地管得着拉屎放屁么?”

    那人回身从窗台上拿了什么东西,还没等余找找看清呢,只见那人胳膊一抡,空中闪过一道锐利刺眼的光,然后“咵嚓”一声,那小年轻脚边碎了一地的玻璃渣子,那人指着那个小年轻叫嚣:“再他妈说一句老子让你这辈子拉不出屎来,不信你他妈试试!”

    这人吼的中气十足,声音洪亮又透着点儿沙哑。余找找看他一动不动地瞪着那个小年轻,小年轻碍于他那不讲理的逼人气魄,嘟囔了两句跟身边的姑娘走了。

    等余找找再回过神对面的窗户已经恢复原样,死气沉沉地合着反射着阳光。

    小区里的吵杂声变成窃窃私语,连狗都会看人脸色,吐着舌头哈嗤哈嗤喘着气,默默躲进了犄角旮旯里。

    登鼻子上脸这个真理,人畜通用。余找找想,看样子人就不能有好脸色。

    这年头讲究人脉,似乎为了把人多力量大发扬光大,连小偷都有了帮派。余找找蹲在树荫底下,盯着大厦门口两个不起眼的中年人。

    小偷看上去跟正常人没两样,分辨小偷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眼神,东张西望目露贼光的,除了心里有鬼就是精神有病。

    太低级,余找找站起身,远处一个小偷从一姑娘口袋里顺了五十块钱,刚放进包里没等乐呢,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出五个男的,把那慌神的小偷包圆了,其中一个壮汉冲上来一个熊抱把他扑倒在地,接着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那小偷是个三十多岁的成年男子,没留胡子干干净净的,就是瘦得皮包骨,此刻被人反剪胳膊按在地上,周围聚集的人群齐刷刷地盯着他。他也不吭声,也不挣扎,双眼放空,脸上透露出一种茫然跟惶恐。有个男的在他腰上用力踩了脚,拿着警棍戳着他的脸,“诶小贼,再跑啊,再跑啊你倒是!”

    这些人不是警察,他脸上为民除害了的洋洋自得跟小偷脸上认命的悲哀对比强烈。

    周围的妇女打着遮阳伞,男男女女啧啧感叹,余找找附近的一个女人小声对旁边的人说:“作孽哟,可怜又可悲,你说好好的人干什么不好,非当小偷。也不想想他的儿女以后怎么见人,啧啧,作孽哟!”

    余找找对此情此景没什么感概,他也没时间去考虑这小偷背后的故事,功夫不到家,被逮了活该。

    但是他确定这个小偷不是徐老大的人,徐老大手下的扒手,诸如徐二跟熊哥,都是这行里个顶个的好手。就连当年刚被徐老大捡回去的自己,也是经过训练才给放出去上工的。徐老大才不会收这些不入流的小罗罗。

    一个月了,余找找在这个城市里寻找了无数小偷,就是没寻到看得过眼的。

    徐老大走的是歪门邪道,他那脑袋也是山路十八弯。小七年愣是东躲西藏,表面上是遍地开花哪儿都有他,实际上茁壮如野草,最多弄死他几个手下挑他几个贼窝,不等春风到,自己就吹又生了。

    余找找又跟了几个小偷,但都是一无所获。等到后半夜,他收工回家了。

    凌晨两点,井一路幽深而寂静。一排枝繁叶茂的桂花树被孑立的路灯照出深重的阴影,支棱着树杈吐露潮湿,他那小区陷在黑暗中,小区里用来照明的零星灯光如同鬼火,阴暗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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