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实力。
约翰下士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多看了他一眼:“没有错,二十五公里不算很夸张的数字,如果你们的方向对,这个测试不过是一场徒步旅行…沙漠景色会让你们印象深刻的。”
李维深深的怀疑他语气里是不是有幸灾乐祸的成分。旅行?景色?他仰头看天,顿时被那个亮到极致的太阳刺激的闭上眼,脚上穿着靴子,但还能感觉到沙子的灼烫,更别提周围炙热的干燥的空气,没有一丝风的存在。就算被告知正确方向,在平地和在沙地上走路还是完全不同的,这里的沙漠上有没有蝎子蜥蜴和储水植物也是个问号…如此顶个大太阳走上五六个小时,未来如何真是让人忐忑难安。
约翰下士勾了勾嘴角,转身窜上快艇,临走时丢下一句话:“好好利用你们身上的资源。”
所有人都开始下意识的低头看自己,东摸摸西摸摸。
最让他们受不了的是,原本还在地上跑的快艇,竟然在顶部打开一个闸口,然后缓缓升起螺旋翼…李维在心底低声咒骂着,被螺旋翼启动时扬起的沙尘搞了一嘴巴的沙子。得,测试还没开始就一身的沙子。
“走吧。”他踢了还在仰头看的喀什一脚,转身朝沙丘下面走。
“咱们怎么办啊…”喀什亦步亦趋跟在后头,嘴里还嘀咕:“你说要我干个别的体力活我还行,但是这儿啥都没有…我连方向都搞不定…”
“你脑袋长得干什么用?”李维不耐烦的踹他,伸着胳膊给他看:“通讯器看见没?还要我解释?”
喀什盯着李维那块儿银色通讯器看半天,突然恍然大悟:“我操啊!竟然连这个都忘记了!!”
李维哼了一声,插着口袋一屁股坐下,直接滑下去。
不少站在李维他们边上的学员也露出和喀什一样的表情。他们怎么都忘了,即便是最便宜的通讯器,上面都会有方向定位这种最基本的功能。虽然因为辅星的地图不在通讯器扫描的范围内,但测一下东西南北还是能够做到的。不过他们却都没想到一点,请问,天空城在哪个方向呢?
李维和喀什单独走了半个多小时,和其他的人渐渐分开。喀什突然想到这个问题,犹豫半天,却又不敢开口问好友。
“那个…”
李维瞥他一眼,嘲道:“竟然到现在才想到问?”他无精打采的低头看通讯器解释:“这个没办法,除非从舰库广场开始一直牢记行路的方向,才有可能以此为比较对象,判断出天空城的方向。”
喀什顿时苦着脸。这不是废话吗?谁会从那里就注意劳什子方向?被拉上快艇时他光顾着惊讶,路过斯恺尔他又忙着趴窗户看…难不成…他转头看向李维。
李维无奈的叹:“我肯定是留意了,才会说出来啊亲!”只要记得天空城在舰库广场的东北方,然后记下从舰库广场出发以后的大致路程,转了几个方向,在大脑里大致绘出地图,就能清晰的判断出要往哪个方向走。最起码大体的方向不会出错,沙漠又是一览无余的地形,这样还找不到…那就只能等着那个海陆空三栖快艇来救他们了。
后面的下场用脚趾头也可以猜到,大概是拎着包袱回家。
同一时间,正往斯恺尔去的飞艇上,约翰下士回到驾驶舱的副驾驶座,松了口气的靠在椅背上。
“这一期的学员总体水平可没有三年前和你同期的高啊,雅各。”他略带调侃的对正在驾驶飞艇的少年说,完全没有先前的严肃冷酷:“还好,还有几只不错的苗子。”
正在驾驶飞艇的少年俨然就是李维念念不忘的红头发小子。他懒洋洋的咬着棒糖,眼神好似专注的注视着光屏上不断移动的地图,实际却很不耐烦。
为什么大好的休息日,他还要被拉来做各种壮丁?表演…表演就算了,就当是给亚伯解闷,但是为什么他还要来这里晒太阳?!为什么这个破家伙里面竟然没有冷气?!
“烦死了!!!!”少年突然暴喝一声,狂暴的砸了一下操作台,还在碎碎念的约翰吓得噤声,一口口水呛到气管里还硬忍着不敢咳嗽。
“你干嘛?”雅各转头瞥他,不耐烦的问:“你那什么表情?我欠你钱?”
约翰咳了一声,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然后从腿上摸了一根含了一半的棒糖。
“你嘴里喷出来的。”
雅各瞪着他,还带着青涩的俊脸上微微泛红,衬着火红的短发格外显眼。他满不在乎的抢过沾着口水的棒糖重新塞进嘴里,然后继续控制开始下坠的飞艇升上空中,一边含着糖咕哝,一边不时阴沉的瞥约翰几眼。
约翰浑身毛骨悚然,只想快点把这瘟神送回斯恺尔。被瘟神记恨神马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去找美女军医检查一下,获得一点安慰。
此时,红发的少年还惦记着躲在他寝室里睡觉的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也被人“惦记”着。
三个小时后,如果从沙漠上方看,七八千的军院新生已经分成若干个队伍,快得已经接近斯恺尔城所在的绿洲,只要再翻过三个沙丘就可以看见…而慢的却不是因为速度,方向都弄错的话,只会偏离甚至远离目的地。因为军院所发的制服中都有信号器,所以他们的位置都会被随时掌控。再过不久,就会有飞艇去接那些注定不可能在傍晚前到达斯恺尔的学员,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他们的去留。
李维爬上沙丘,疲惫的站直身体往远处眺望。
绚烂的夕阳将整个沙漠染上火焰的颜色,而视线所及的那个庞大的城市,已经近在眼前。
“终于到了…”喀什站在他旁边喃喃说道。
是啊,到了那里,也才刚刚开始而已。
☆、第十二章初吻被个小鬼夺走是件耻辱的事
一个正常的体力充沛的男性在路况良好的平地上行走一公里大概需要十分钟左右,而同样条件的女性则要花上十五分钟甚至更多才能走完同样的路程。这组数据并不是为了表明男女性之间的个体差异,而是更简单的显示,无论男女,在沙漠里顶着太阳徒步走完二十五公里是多么痛苦的事情。
李维的体力自然要比普通人好很多,走到西边的城门时,除了他和喀什,也只有两三人站在那里等着第一队人集合,这个时候距离测试开始已经过去了将近四小时。十分钟后,爱蜜莉亚带着三个女生赶到了集合点。
一名应该是老师的男人板着脸在电子板上记录,然后看了看手腕上的通讯器:“整四个小时,第一小队集合!”
李维站在队伍里大致看了下,所谓的第一小队一共九个人,五男四女。他、喀什以及爱蜜莉亚以外,还有尼克勒斯和那个蓝胡子家族的人,其余都是不认识的。
“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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