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套明星上位记》分卷阅读52

    都不会来的。

    我笑笑,吸了口气,坐在书桌前,拿出口袋里随身携带的纸和笔,开始执笔写了起来,落笔的时候,我按照自己想的,快速地写着,落好款,将纸折好,拉开抽屉,里头果然有一个特制的信封,放进去,用特有的手法密封好后。

    要将信扔进花瓶的时候,我蓦然有些不舍,我知道我扔进去,我的人生将是另一个转折点,花非花将就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我会永远的离开我为数不多的好朋友,我亲爱的小树,我不知道能相处多久的宝宝,和我好像已经爱上的三爷。

    和君洛岚亲昵的三爷,和卓逸澜相谈甚欢的三爷,拿着个dv手舞足蹈的三爷,乖乖躺平的三爷,越来越像个孩子的三爷,抱着我发抖的三爷……

    我摇了摇头,松开手,信落在花瓶里,花瓶底自动开了一下,信就消失不见了。

    突然传来拍门声,和三爷急切的声音:“宝贝,你在里面么?宝贝!开门,别吓我!”

    不受控制的想哭,我想抱抱他。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榜单需要,多了一个职业情缘的标签,鞠躬谢谢大家理解!

    今天本攻又爆了字数,感觉自己萌萌哒

    谢谢重新观看的小天使= =

    ☆、和三爷有隔阂的花非花

    作者有话要说:  强迫症的蠢作者觉得昨天写得太匆忙了还是没忍住把昨天那章修了一下,多了一些细节,小天使们可以回去看一下,当然不看也不耽误剧情。

    然后刚刚小黑屋卡了,所以电脑关机重启,才传上来,久等了,么么哒

    收藏和评论大力甩起来

    卓逸澜在我点头后就很利落地签了字,从骨髓移植手术同意书到供者供应骨髓或外周干细胞同意书四份同意书他签得很快,似乎都不需要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字写得很漂亮,笔锋有些凌厉,之后老老实实地做了十天的供体预处理,期间我去看小树的时候有看过他几次,几次都在输液。

    穿着蓝色病服的他,闲适得如同来度假的贵公子,坐在vip病房窗边带软垫藤椅上,腰板挺直,大长腿合拢得半屈着,有点像美人鱼的尾巴,左手输着液,右手拿着一本书,是村上春树的原文版《且听风吟》,竖排的日文字体,让一眼瞄到的我有些头疼。

    之前敲了两下门他并没有听见,我走进向他递过一本书:“刚敲门你没听见,喏,这是1955年版的《lolita》,你看吧,还有什么想看的或者要带的么?”

    卓逸澜放下手中的书,接过我递过去的书,他的手指白皙修长,是很适合弹钢琴的一双手,他翻开书看了几下,抬头问我:“是叶哥找的吧?毕竟1955版早就绝迹了。”

    我露齿一笑,帮他倒了一杯热水:“不是。”

    卓逸澜接过水,有些疑惑:“谢谢,怎么可能?我在欧洲和m国找了那么久都没找到,你怎么可能找得到?”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呼呼”轻抿了一小口,吊足了他胃口后才说:“网购的,作为怪蜀黍必备书籍,这版本的这书在网上销量一直不错。”

    卓逸澜皱了皱眉,似乎对这个超出意料之外的结果有些匪夷所思:“怪叔叔?《lolita》是纳博科夫站在哲学的高度上对人的生存困境做出的描画,是一本奇书,那种爱意,有很多人和我一样想更深入地了解亨伯特的忏悔和爱么?”

    卓逸澜似乎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就像是生活在外星球的小王子,执着地陪着自己心中的红玫瑰数着一次又一次的落日,他的世界被一个难以想象的美包围着,那日的趾高气扬对他而言是理所应当的,他并不觉得自己做得有何不妥,美好的像幅画,优雅到骨子里,天真成本能的人,其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可怕。

    相处了几次以后,我甚至会想,如果三爷和他一起生活的,或许真的美好得如同王子和王子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童话一般吧。

    “花花,你还没告诉我答案呢?”卓逸澜将书放在自己打大腿上,双手捧着水杯,目光清澈,疑惑地打断我的发呆,求知欲十足。

    “你还是叫我全名吧,”我喝了口水,“不是和你一样,而是很多人想圈/养移植小萝莉而已,嗯,有很多萝莉控的,你不知道么?”

    “现在知道了,那花花,你肯定是颜控,不然怎么会那么喜欢三爷?”卓逸澜笑着说。

    我摇摇头:“我消受不起,所以不喜欢。”

    “你怎么可以不喜欢三爷?”卓逸澜语气天真,表情吃惊,目瞪口呆,仿佛我做了什么离谱的事情。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什么要带的话,我走了。”我转身准备离开,然后看到了站在病房门口的三爷,揉了揉额头,啧,思考起回去装腹痛的可行性。

    然而我好像并没有装腹痛的必要了,因为我听到了卓逸澜欣喜的声音:“叶哥,你来了,晚上陪陪我吧!”

    还有三爷淡淡的声音:“好,你别站起来,小心针头掉了。”

    我走到门口,没有看三爷一眼,自然没有看到三爷举起又落下的手,还有对着我背影有些复杂的目光。

    走在路上我拢了拢自己的大衣,好像天又变冷了一点呢,风有点大可以戴口罩了应该。

    “花少爷,该回家了。”林山问我,林山是三爷派着跟到我身边的,只要不违抗三爷的命令他都听,兼职保镖司机拎包等等,是个很忠厚的大汉,约莫快四十的人,常跟我说,再过几个月他就可以回家了,有个儿子,皮实得很,他很喜欢讲。

    他从没具体说过还有几个月,想来应该我走之后他差不多也可以回家了吧,不过,回家么?什么时候默认家这个称呼的呢。

    我手插口袋,对着林山说:“林大哥,你和我再讲讲你儿子吧。”

    林山挠了挠头:“三爷说别让您冻着,早点回家。”

    我扯了扯嘴角:“他不也没回嘛,我们到那个蛋糕房里坐坐吧,我想吃蛋糕了。”

    林山目露难色,看了我几眼,叹了一小口气,点了点头:“唉,那好吧,就一会!”

    蛋糕房里没有牛奶蛋糕有点可惜,我要了个玉米三明治,和一杯热的纯牛奶,给林山要了一份肉松面包,和一杯咖啡,蛋糕房不大,就示意性地摆了两张桌子,四个小沙发椅,我让林山坐我对面,他有些拘束。

    要的东西上来后,然后林山就开口了:“花少爷,您不是想听我儿子么?我儿子呀,也可喜欢吃蛋糕了,我媳妇不让他多吃,太甜,对牙不好,但是这小机灵鬼啊,可精了,你猜他怎么着?”

    我咬着三明治,讲话有些含糊不清,但是兴致勃勃地问道:“怎么着?”

    “他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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