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独家专属》分卷阅读204

    后,票房一定会大热。”

    对约翰逊毫不吝啬的赞美,魏司谦虚地回道:“约导太过奖了,能和约导这样的国际大导合作,才是我的荣幸,希望我的表现能让约导满意。”

    约翰逊微笑地点点头,放松了坐姿,他喝了口咖啡道:“我听说星亚的执行副总裁是位很年轻的俊才,一直想找机会认识认识,上次在国内没有见到,真有点遗憾,不知道魏先生跟这位副总裁的关系如何?能否引见一下?”

    听了这话,魏司即刻知道约翰逊的意思,他应该已经打听到自己与盛锦世间的关系密切,但又不好点破,所以才出此言。

    “我跟自家的老板哪有你说的那么好,他是星亚集团的小公子,我只是他旗下的艺人,谈不上什么特别好的关系。”

    “是吗?我怎么听国内媒体提起,你们俩关系非常好,还住在一起?”

    魏司淡定地回道:“国内媒体的话,约导最好不要信,明星绯闻嘛,炒炒就一阵风的事,说实话那段时间我在上新片,所以自然是炒了炒热头,我跟盛少哪有那么好。”

    “呃……那真是太可惜了。”约翰逊流露出遗憾的表情。

    为了让这个痴迷不悟的金发男人死心,魏司想了想,放低声音道:“其实约导,你们都被国内的媒体误导了,盛少他在国外早就有了情人,而且还有了孩子。”

    “啊?真的?”约翰逊惊讶地问,满脸都是婉惜和遗憾。

    “咳咳,我也是听人说说,真实性还是比较可靠的。”看着约翰逊那一脸的痛惜,魏司心里一阵好爽,他掩着嘴微咳两声,又问:“所以,你想见盛少的话,不如等下次影片杀青后,回国内宣传时,再见他吧。”

    约翰逊一听到心目中的小王子已经明草有主,不由遗憾地叹道:“唉,那就不用了,我还以为……唉……真是可惜啊。”

    魏司低头喝了口咖啡,掩住自己唇边的笑意,然后继续与约翰逊讨论影片的各类事项,约翰逊在很多地方的看法都与魏司相似,不涉及盛锦世的话,两人还是相谈堪欢,不一会就谈好了许多具体事项,并敲定开拍时间。

    “与你演对手戏的是我们美国娱乐公司的当红明星费洛克先生,改天找个时间,你们见见面,相互多些沟通。”

    “费洛克?”是上一世中,红遍好莱坞的硬汉演员费洛克?魏司一下子兴奋起来,这是他的偶像啊!真真正正的心目中的大偶像,他的整个大学时期搜集了费洛克主演的全部影片,窝在宿舍里看了一遍又一遍,简直视之为神一般的存在。

    约翰逊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小口,“你不认识他?”

    “不不,我怎么会不认识他呢?他是费洛克啊,鼎鼎大名的费洛克,我早就久仰大名了。”魏司激动地说。想不到可以跟心目中的偶像一起拍对手戏,那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这真是太棒了!

    “他也久仰你的大名了。”约翰逊耸了耸肩,“就是这个家伙,硬拉着我看完了你的两部影片,还有你拍过的摩铁咖啡广告、运动衣广告、感冒药广告……”

    “等等,你是说费洛克他知道我?”魏司打断他的话。

    “嗯哼。”

    “他还和你一起看完了我演过的所有电影和广告?”

    “没错,就是这样,他看上去就快要成为你的影迷了。”约翰逊放下咖啡杯,悠然地道:“本来他是想和我一起过来见你,不过你也知道,他非常忙碌,不过他还是让我跟你约个时间见面,老实说,那位先生相当期待与你见面。”

    魏司激动的满脑袋都是星星,他心目中的偶像很期待与自己见面,而且还像个忠实的影迷一样看完了自己所有影片和广告,这太让他惊喜了!

    “我也很期待与费洛克先生见面的机会,请你转告他,我也是他的影迷。”魏司高兴地回道。

    “当然,用国内的话来说,你们有点相见恨晚,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啊。”约翰逊绞尽脑汁地搜出几个成语。

    魏司开心地大笑,他觉得这个下午最高兴的事就是听到这个消息,他得回去把这事好好跟锦世说说。

    而此时,海城的盛家大宅里,所有管家和保镖都屏气凝神地站在大厅内,连大气都不敢出,一身黑色阿玛尼的盛宁宇恼怒地转身盯着他们所有人,那种逼人的气势简直让人无法呼吸。

    “一个虚弱的病人,你们居然都看不住?!外面冰天雪地,他是怎么出去的!”盛宁宇的怒吼声让每个人脸上都渗出了汗珠。

    老管家上前低低地回道:“早上卓先生想要出去透透气,我就陪着他出外了一趟,在车上他不太舒服,提出去医院,我看他有感冒的迹象,就同意了,不料到了医院就诊,就一会的功夫,他就……”

    盛宁宇阴沉地盯着他,“我不管你们什么理由,总之他现在不见了,你们统统都要去找!听见没有!找不到就不要回来见我!”

    他的怒吼声震荡在整间大厅上空,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瑟瑟抖动了几下。

    这时,一位黑制服的保镖从大门外匆匆进来,快步走到盛宁宇耳边道:“盛总,太太回来了。”

    盛宁宇眉头一蹙,“你是说沈碧莲来了?”

    ☆、 第121章 离婚

    大门从外边推开,一阵细雪带着冷风吹了进来,厅中央的盛宁宇微眯着眼睛,望向款款而来的太太沈碧莲。

    沈碧莲出身名门旺族的沈家,在沈家族里,她是长的最漂亮,最像年轻时候的沈老太太,学历也是最高的,在香港算得上是城中数一数二的名媛,她主修艺术,在欧美开过画展,有一定的名气,是位集优雅美丽高贵为一体的美人画家。

    所有见过沈碧莲的人都会赞叹她美丽高贵的外表和谈吐,不但有显赫的家世,幸福美满的家庭,动人年轻的容貌,还有精致的油画,对时装设计方面天生的敏锐感,她的衣着标志一直是香奈儿,就像盛宁宇一样,阿玛尼已经成了镶在盛宁宇身上的一块痣。

    人人羡慕,处处眼红,全城的名媛巨星名流们都渴望能成为她这样一个幸福的女人。

    只是这种光鲜的背后究竟藏了什么,却无人知晓。

    现在这个美丽高贵的女人正披着香奈尔最新冬装限量版大衣,穿着镶着闪钻的高跟鞋,姿态妖娆地一步一步走进大厅内。

    所有人都微微躬了躬身,“太太好。”

    沈碧莲绽出招牌微笑,令人如沫春风,她摘下白色皮手套递给身边的私人助理,十分高贵得体地点了点头,“今天人真多,怎么了,全都聚集在这儿?”

    人人相互对视了一眼,没有人敢说话。

    “都散了吧。”沈碧莲挥挥手,轻描淡写地道:“宁宇,我有点?了,让厨房去准备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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