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综武侠]目标:富甲天下!》(综武侠同人)[综武侠]目标:富甲天下!分节阅读36

    等到玉笙到了百花楼的时候,他才发现花满楼谦虚了,“这可不像是小住的地方。”

    “往年都是小住,只是抓住铁鞋之后,我已经向爹提出以后要住在这里。”花满楼的眼睛看不见,但即使不用看,他也知道小楼必定是不差的,“不过楼上摆的花的确都是我亲自照料,然后搬过来的。”说完,又带着玉笙去了后院,“这院中的花是我以前撒的花种自己长出来的,生命力也顽强的很。”

    “我记得这棵树下还有我以前埋下的百花酿,现在想必味道不会差。”花满楼找出一把花铲,蹲在地上慢慢的挖了起来。

    玉笙也不打搅他,只绕着院子走了一圈,然后他发现花满楼实在是太谦虚了。他不种花,不代表他不了解花。院子里开的花天南地北都有,花期也并不相同,但这里却是百花齐放,一片姹紫嫣红。

    “还好,这坛酒没被陆小凤发现。”花满楼已经把酒坛挖了出来,“我们去小楼吧,那边有酒器。”

    擦掉酒坛山沾的泥土,拍开泥封,浓郁的酒香立刻在空气中散了出来。酒液橙红,让人闻之欲醉。

    “这酒放了多少年?”玉笙问道。

    “有三年了吧。”花满楼略一沉思,“虽然年头不足……”

    “你觉得这样是三年的酒吗?”玉笙打断花满楼的话,“若有人告诉我这是三十年的陈酿,我也会信的。”

    “制酒的每一个步骤都是我亲自动手的,这一点我能保证。至于为何会如此……”花满楼望向玉笙,“我却说不好,自从我回来以后,我发觉无论在别人看来多么的难得难种的花,只要到了我的手里就轻而易举,仿佛有着野草一样的生命力。我爹和几个哥哥都说这是因为我天赋异禀,是老天爷对我眼盲的补偿。到后来,连我亲酿的酒,也从未失手过,甚至只要我不说,哪怕是新酿,连陆小凤那样的酒虫都觉得是陈酿。”

    玉笙不语,只是看着花满楼,也许是因为他带着那颗玉算珠,被默认与自己关系紧密,现在玉笙已经无法从他的面相上看出什么端倪了,只是既然当年能被自己当做善财童子,他的运气是怎么也坏不了的。

    “还记得当年我想要收你做弟子吗?”半晌,玉笙开口道。

    “自然。”花满楼当然记得那个夜晚,有了师父也便有了家,他本来已经决定要好好的生活下去,没想到一觉过后,他又回来了。

    “我师门有一门功法,是当初某位老祖心生无聊,想要练一门即使闭着眼睛也能视物的功夫后悟出来的,只是后来发生了意外,虽然有些瑕疵,但这门功法到底还是传了下来。”玉笙道,“当初我是打算教你这门功法的……”

    只听‘咔擦’一声极细小的声音,却是花满楼不小心捏裂了手里还装着酒液的杯子。只是他却顾不得被酒液沾湿的手,定定的望向玉笙。

    “这门功法不会让你重新视物……”这种玄妙的功法一时间玉笙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你知道蝙蝠吗?”

    “……传说,蝙蝠都是瞎子。”花满楼道。

    “没错,蝙蝠的眼睛就是摆设,但蝙蝠从未有过飞着飞着就撞上什么东西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既然它们的眼睛无用,是靠什么东西来确认周围环境,凭什么来捕捉猎物的?”玉笙问。

    “我靠的是听觉和嗅觉才看起来与旁人一样,难道蝙蝠也是?”花满楼想了一会儿,回道。

    “是也不是,我对这个懂得不多,只说一说那位老祖的想法……”

    在玉笙给花满楼讲解的时候,陆小凤在急匆匆的跑路。江湖中有四条母老虎,如今他就被其中一条盯上了。那条母大虫不是别人,正是被家里人催婚的薛冰。

    薛冰称不上陆小凤的红颜知己,但毫无疑问,她是个漂亮姑娘,还是个对陆小凤有好感的漂亮姑娘。可这样一个漂亮姑娘,被陆小凤避之唯恐不及。

    没办法,神针山庄薛老夫人要为自己的孙女招婿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江湖。薛冰是神针山庄的大小姐,唯一的继承人,一旦娶了她,不仅会有一个大美人做妻子,还获得了整个神针山庄,这样的吸引力,怎么不会让江湖中有野心的年轻人趋之若鹜。

    除了陆小凤。

    要让他娶妻生子,安安分分的过下半辈子,还不如要了他的命。

    可偏偏,薛冰却盯准了他。陆小凤不想失去下半辈子的自由,他只能逃。而若论逃跑功夫,在江湖中陆小凤也是数得上名号的,自然要高出薛冰。虽然费了些功夫,他还是甩掉了薛冰。

    就在他腹内饥渴的时候,看到了路边专为旅人准备的茶摊。还来不及过去要些东西来填肚子,茶摊里面就已生了风波。

    三个肌肉鼓起的大汉,围住了一桌客人,不止如此,还出口调戏,语出秽言。

    陆小凤向来爱管闲事,只是这一次,他才凑了过去,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些什么,就愣了神。

    他陆小凤行走江湖十余载,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美人,让人望而失神……

    第51章 那个痴汉,名叫小凤

    陆小凤阅美无数,从未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是一个口拙之人,往日连想都不用想就能脱口而出的溢美之词仿佛被忘到脑外。只不过,他失了神,另外那三个来找茬的人却在心里叫了一声来得正好。娇滴滴的小美人,哪怕剃了光头,那也是一个美人,更何况,比起寻常女子,小尼姑更让人有调戏的**。此刻有人主动撞上来,正好让大爷们大发雄威,在美人面前出出风头。

    这般想着,那三个大汉便把目光转向陆小凤,哼笑一声,“哪里来的小白脸,大腿还没有爷爷胳膊粗,也不知道撒泡尿来找找你自己?”

    陆小凤回过神,朗笑一声,“我看这里还有别的空桌,几位又何必非要过来抢这一桌呢。不如给我一个面子,这一顿我请了。”

    “你算什么东西!”本来就没打算息事宁人的大汉大喝一声,伸手拍桌,力气大的让桌上原本八分满的茶碗一跳,洒出不少茶水来,接着便是一拳挥向陆小凤。

    陆小凤怎么会怕这几个只会粗浅拳脚功夫的人,三下五除二,那三个男人被他撂倒在地,一个压一个,“出门在外,火气这么大可不好,还是去外面醒醒神吧。”

    被踢到路边的三人从地上爬起,眼带畏惧的看了一眼陆小凤,连一句狠话都没敢撂出来,一声不吭的跑了。

    陆小凤看着他们跑的不见人影,才又转过身来,脸上带着爽朗帅气的笑容,正要说些什么,却发现那个小美人正专心致志的吃着饭,面上的虔诚让人感觉她吃的根本不是普通的馒头,而是难得的珍馐。

    如果有人告诉陆小凤,有一天他会因为不知道如何搭讪而苦恼,那他一定哈哈哈大笑三声,表示不信。可他现在信了,此刻的气氛让他觉得自己多说一句话都是对那份虔诚的亵渎,他就站在离桌子不远的地方,慢慢的看着她把一个馒头吃的干干净净,然后喝下不算好的粗茶,眼中的满足简直要溢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哪怕只是一两句提醒呢,孤身一人上路的女子,总是要多小心一点的。所以,他走上前,“不知姑娘芳名?”

    话刚出口,他就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这话听起来与登徒子有何区别!

    无花在心里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他在陆小凤出现的时候就盼着这个人快点离开,可惜心想事成这种事不是常常发生的。不过——

    姑娘?

    陆小凤看着那双眼睛,眼神清澈,仿佛不染世间尘埃,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语无伦次,“我的意思是,不知姑娘可有同伴?孤身一人总是不太安全……不知姑娘所去何处,也许我可以顺路送姑娘一程……”

    很好,又一句姑娘。

    无花在心底默默的记下一笔小黑账,之前的打算被推翻,不给陆小凤一点教训,实在对不起他说出的这几句姑娘。

    陆小凤看着无花伸出手,指尖蘸了茶水,在桌上写着什么。那只手细白纤长,指甲是非常健康的浅粉色,带着珍珠般的光泽,直到这只手停下来,陆小凤才发现自己又发呆了。

    还是只对着一只手!

    赶忙回神,陆小凤把目光定在刚写好的那行字上——你打不过我。

    那字迹飘逸俊秀,实在是一手好字。

    无花看着陆小凤痴迷的样子,心里冷笑,又写下了一行字——小僧不是姑娘——这是原则问题,就算他故意要整陆小凤,也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不能留下一丝把柄。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

    不是姑娘?什么意思?

    他又上上下下的仔细打量着无花——

    身上穿着的除了布料看起来名贵以外,样式的确是僧衣不假,但大师和师太的衣着样式是否有区别,他没有研究过;胸口平平,可她看起来年纪不大,也不算奇怪;脖子很是秀美,上面没有喉结;再往上就是那张只要一看就忍不住呆住的脸,虽然有些青涩,还带着一点婴儿肥,但这绝没有影响到她的美貌,反而多了一分可亲;唯一的缺憾便是那少了的吴云鬓,可除去头发,露出的头壳格外圆润,是真正的秀在骨中,没有一丝掺假……

    这样一个人,陆小凤怎么会相信她的话,觉得她不是姑娘?

    相反,他觉得很欣慰,这个姑娘还是知道防人之心不可少的,只是天生丽质,想要女扮男装都不可能。

    陆小凤一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所以他从善如流,像模像样的作了个揖,“小师傅,实在对不住,把你错认成女子,冒犯了。”

    再然后,他就被无花脸上绽出的笑容闪花了眼。

    世间怎会有如此绝色?陆小凤感叹着,他有理由相信,这姑娘从小到大没惹出什么乱子,在江湖中也没什么名声,绝对是因为所居之地足够偏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陆小凤赔罪完无花写在桌上的话。

    若是之前陆小凤还觉得她不屑于与自己开口,可现在,他不得不怀疑起另一种可能性。

    “你为什么不说话?”他的声音轻之又轻。

    闭口禅——这是无花写出的答案。

    在陆小凤积极主动的为美人保驾护航时,百花楼里,花满楼像是重新回到了初学武的那段时光,玉笙算不上好老师,但花满楼的悟性却是极好,不过三五天的功夫,也自己琢磨出了一些门道。

    玉笙不是见不得别人好的性子,可对花满楼,他还是忍不住羡慕嫉妒了。想他一代练武奇才,偏偏无法练习师门传下来的功法,师父为了让他不多心,连师门的存在都瞒的好好的,硬是把他养成了一个坚信唯物主义的神棍,要不是后来出了意外,恐怕他就会这样度过一生了。反观花满楼,简直是人生赢家模板,就算有些小瑕疵,也绝不耽误他去领悟从未接触过的功法。

    而玉笙羡慕嫉妒的结果,就是他积极主动的去做花满楼的陪练,帮他在生死徘徊之间寻找突破的契机。

    简而言之,就是单方面的压制打击。

    玉笙下手没有留情,只是不会伤了花满楼的性命,而皮肉伤自然是无可避免的。玉笙手中不缺好药,更不吝于每晚把花满楼扔进浴桶里做药浴来改善他的体质。这种大棒甜枣的策略格外好用,花满楼的进步堪称一日千里。

    这一日,在花满楼吃过早饭,打坐运功后,又到了例行的挨揍时间。百花楼里兵器不多,前几日玉笙都是赤手空拳,今日倒是翻出了一把剑。

    与花满楼而言,再高明的剑法在他这里也没有差别,他只需要招架便可。而现在他能倚重的并不仅仅是听觉,还有另一种说不出的玄妙感觉,只不过时日尚短,他还没办法完全掌控,这样一来,他应对起来便有些手忙脚乱,哪怕玉笙不想故意伤他,还是被剑身抽了好几下。好在也不是白白被抽,他进步的速度更快了。

    西门吹雪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花满楼被逼的无力招架,而以他的眼力,自然也能发现再有一招花满楼就会彻底的落败。

    西门吹雪与花满楼从未见过,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那个酒虫每年都会抽些时间跑去万梅山庄,只为了西门吹雪亲手酿的酒,然后便一手抱着酒坛,和西门吹雪说一些江湖的趣事,就着那张冰冷没有一点表情的脸喝的大醉。花满楼是陆小凤的好朋友,也是他尊敬佩服的人,这样一个人,自然会被陆小凤在西门吹雪面前频频提起。而既然花满楼是这样一个人,西门吹雪自然不会让他死在自己面前。

    所以,在玉笙变招一剑刺向花满楼的时候,西门吹雪出手了。

    乌鞘剑一出,本来就没收敛的剑意猛然炸开,玉笙一手流云飞袖把花满楼推到安全的地方,下一刻就再次变招,迎了上去。

    坦白说,自从和薛衣人交手切磋,玉笙对剑客的挑剔程度直线上升。他自觉已经见过了最好的,再见别人,总会不自觉的挑剔。在这个世界,以剑法闻名的人不算多,他听过名字的就有好几个,而与他交过手的,也只有一个叶孤城。偏偏那次交手不过意外,叶孤城没想到自己对着大海练剑会有人从海浪另一边冒出来,而急于从海底逃命的自己也没想到会得到当胸一剑。那一次阴差阳错,玉笙虽然受了一点伤,却不觉得叶孤城能比得上薛衣人。

    可眼前这人的剑意纯粹非常,少了圆融变通,可勇往直前,却也容易过刚而断。只是和那纯粹的剑意相比,后者都是小节,只要给他足够的成长空间,没准十年后就会有一个可以和薛衣人相媲美的绝世剑客。

    这样一想,玉笙心中便有些兴奋,剑招变得更加凌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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