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分卷阅读26

    点击数量却只有两百多,平均每章10个点击,收藏也是刚过十位数,评论……

    居然还有插图,作者好敬业。

    小哈巴加油,么么哒!

    此文不火,天理难容!

    恩利尔好讨厌!!!恩基快点灭了那个小婊砸!有没有人注意到主角栏上的名字写的是巴尔?话说二十多章了,为何主角的影子还没有看到?很好,多五条评论,一共九条评论了!九条!马上就要破十啦!

    林哈在随之一阵的小激动之后又陷入了长长的失落中,看id,留下评论的基本还是之前那几个读者,也就只多了一个新读者而已,这样的增长真的好慢。再看看一下粉丝数量早已经开始用万为计算单位的“巴尔82君”……

    落差好大!我也要学安努躺一躺!_(:3ゝ∠)_林哈抱着小笔电躺倒在沙发上,累觉不爱。

    不是说jj网的男作者都会引人关注吗?比女作者涨粉速度快很多倍吗?为什么完全没有感觉到啊!

    林哈现在恨不得用自己d站id来宣传一下自己的,可是每次当他想要怎么干的时候,理智却提醒他,让他把已经写好的宣传语和文章链接一字字给删了……

    这篇文是他自己为了吸收信仰力而写的,所以文章的正牌主角当然必须是巴尔,而文章的作者名……

    当然就不能叫巴尔啦!

    试问一篇文的作者名和主角名完全一致会给人什么感想?玛丽苏、自恋狂、天然雷!

    人对事物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左右一个人初期判断喜好的关键,在主角名和作者名那里设置那么大的一个天雷,谁还会觉得作者是个正常的好青年?谁还能开心愉悦的点开第一章跳坑?!

    就是担心相同的作者名和主角名会吓跑读者,林哈在注册时特地将作者名设置成了“林家小哈巴”这种看起来、读起来都像是条丑脸汪汪的作者名。

    作为一只牛牛的神,林哈背叛了真爱的小奶牛们,忍辱负重背负起了狗狗的名字,现在要是在用大号宣传一下……那不是白背负了?!

    哪怕借着“朋友写的”这类蹩脚的名义进行宣传,脑洞巨大的粉丝们一看主角名还不得分分钟揭露真相?!

    林哈甚至能想象到,从此以后在他视频上刷得满满当当的口号,一定会从“82小土豪是我的,谁都不许抢!”转变成“这只小哈巴由我承包了!”

    绝对不要!宁可叫奥巴牛,也不要被叫哈巴狗!

    林哈坚定的摇头,可是再看看底下惨淡的收藏与评论,他又开始动摇了……话说,他现在把主角名从巴尔改成哈达德还来得及吗?

    其实在苏美尔,强大而特别的神,比如像他这样的,都有两个名字,这是真的!

    只不过,一提到哈达德……林哈又免不了想起了那座处在战火包围圈内的失落神殿……嗷,我真爱的大神杖,你一定要在那里乖乖的等我,千万不要被地雷炸了,也千万不要被人挖走啊!!!

    神杖:我只是根被尘土淹没了的棍子,能不能别交代我那么多任务。

    ☆、第22章 22

    论:天蝎座的报复心理为什么那么强?

    根据符号学的定义,m代表冥界。而在十二星座中,只有两个星座的符号与m有关,分别是:,天蝎座;,处女座。所以这两个星座的守护神恰恰就是冥王哈迪斯与冥后珀耳塞福涅。

    众所周知,在希腊神话中,哈迪斯作为长子原本是最有机会获得神王之位的人,但是在母亲的偏帮和宙斯的欺骗之下他失去了奥林匹斯之巅的王座,不得不待在最危险的幽冥中,直至今日。

    因为此事哈迪斯一生都在嫉恨,一生都在渴望着复仇,但是却一生都没有实现。作为天蝎座的守护神,哈迪斯大仇未复的怨念彻底的映射到了每一个天蝎座身上,使得天蝎座成了复仇心理最强的星座,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宋思甜原本只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是在被林哈甩了一巴掌之后,她身上的天蝎座开关彻底打开,蜕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天蝎女,外表迷人低调,但是内心却好似无底洞,攻击力强,战斗力强,报复心当然更强!

    而宋思甜这辈子记挂的最深的“大仇”就要数林哈给她的那一巴掌了。尽管前不久她已经成功复仇了。可是这个仇复得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虽然打完的时候非常爽非常开心,单过了没几天,宋思甜又陷入了巨大的矛盾中。

    一来,天蝎座的本性告诉她,那一巴掌打得太轻太少了,这么多年积累在哪里连利息都算不上;二来,作为亲妈的母性又在问她,林哈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和林鸿义唯一的骨肉,那一巴掌会不会把林哈打痛了?要不要去问问他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安慰一下儿子,免得儿子嫉恨自己。

    总之,打完那一巴掌之后,宋思甜的开心没有维持多少时间,纠结却反而一直跟随到现在。

    直到她看到宋丞轩发过来的那**哈被打扮完之后满脸无奈和不开心的表情,宋思甜突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能让自己开心让林哈遭罪,但是同时有能让林哈感受到来自自己浓浓母爱的超级好方法!

    给林哈买衣服!

    一个爱打扮的漂亮妈妈除了打扮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扮靓自己的孩子;一个成年的男孩子最容易厌烦的事情就是配女人逛街,无论这个女人是自己女友还是自己老妈。

    于是当个林家的小哈巴听着大闸蟹的诱惑声敲开宋宅大门时,早已等候多时的宋思甜一把拽过林哈的胳膊说,“走,妈给你买衣服去。”

    “阿咩?不是吃螃蟹吗?” >﹏<

    “晚上再吃一样的,走先去陪我买衣服去。”

    “到底是给我买还是陪你买呀!”

    “一块儿买!”不差钱!

    听到宋思甜这样的回答,林哈已经幻想出了接下来的行程会有多苦闷多无聊,回头幽怨的望了一眼宋宅,林哈只想说,就不能让张妈给我先蒸一只螃蟹尝尝味吗?

    而在把林哈塞进汽车前,宋思甜也有一句特别想说的话。捏着林哈软软的小脸蛋,作为美容界大亨的妈妈不禁要问,“你最近到底用什么老实交代!”

    “全是你寄给我的!”妈咪手劲儿轻点儿,你比表哥掐的还疼。

    “效果有那么好?”宋思甜仔细的看着林哈的脸,寄给林哈的那些东西,她自己也一直在用,而且用的时间比林哈久得多,虽然效果是不错,但是绝对没有林哈用得这么好啊,而且她自己的保养工序绝对比林哈那种乱摸乱涂要更加精细啊,怎么可能输了。

    “原因只有一个。”林哈伸出一根手指,“我比较年轻!”

    这潜台词不就是在说,妈妈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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