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空间之田园归处》重生空间之田园归处分节阅读66

    那只刚被从空间放出来,地形还没观察完的胖兔子就这样被拎着耳朵抓住了。

    周晚晚拍着小手笑,“耶!烤兔子吃!”

    周阳兄弟俩对这个意外收获也很兴奋,妹妹说要烤了吃,那就烤了吃!

    周阳去捡树枝、挖坑、垒石头,周晨去水边用他的瑞士军刀收拾兔子。

    怕周晚晚看见给兔子剥皮、开膛会害怕,周晨把她支到周阳身边帮忙,周阳也一直用身体挡着妹妹的视线,在兔子肉烤熟之前绝不能让她看见那血淋淋的样子。

    周晚晚知道两个哥哥的想法,自己也很注意地不往水边看。她这一世,身体和灵魂永远不能完全契合,无论是身体出现创伤还是精神受到刺激,都可能让这种不契合扩大,造成灵肉暂时或者永久的分离。

    所以,周晚晚一辈子都要尽量避免受伤、生病、惊吓、抑郁,等等意外情况,因为一旦情况严重,她就可能失去来之不易的这一世,再次做回那个无力改变任何东西的孤魂。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周晚晚不觉得这是多大的遗憾。只要她能陪在两个哥哥身边,别说这样的一点小麻烦,就是让她像童话里那个小美人鱼一样,每一分钟都要忍受着走在刀尖上的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有时候不只爱情能让人不顾一切,亲情更能给我们无穷无尽地面对任何困难的勇气和力量。而且,事实证明,到最后,往往是亲情更值得我们这么做。

    周阳为了吸引妹妹的注意力,一边干活一边给她讲解,为什么要挖一个坑来生火,石头要根据风向来摆出出风口和入风口,树枝烧到什么火候开始烤肉比较好,最后还让她好好数一下用来串肉串的树枝。周晚晚跟周阳在这边玩儿的不亦乐乎,余光看见水边的周晨冲周阳打了手势。周阳弄好手里生着的火,过来抱起周晚晚转身去另一边,“我们再去采点水芹菜配着肉吃,好不好?”

    周晚晚配合地转过头,不去看拿着剥了皮红通通的兔子去火边烤的周晨,“还要采点水葱和小头蒜,二哥喜欢吃。”

    “好,还要给你二哥采点水葱和小头蒜!采一大把够不够?”

    ……

    兄妹俩拿着洗净的野菜回来时,周晨手里的肉已经烤到*成熟了,焦香诱人,吱吱地冒着油,一点都想象不出不久前它还是血淋淋一团的样子。

    这只兔子肥美鲜嫩,再配上新鲜的野菜,周晚晚这个前世今生都不太喜欢吃肉食的人都胃口大开,吃了好几块。

    吃完肉,兄弟俩把河套里他们去过的地方都仔细收拾好,力求不留一点有人来过的痕迹,又去仔细检查了一下埋平板车的地方,才带着周晚晚回家。

    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天边的彩霞明丽多彩,金色的阳光照在三张吃饱喝足兴高采烈的脸上,特别的温暖。

    因为拿着兔子,虽然用草窝子装起来,又像上次拿小箱子一样塞到一捆金达莱枝子里,三个人还是很小心地绕过南山,从稍微偏一点的田间小路走回屯子。

    走到屯东头的公路上时,兄妹三人被沈国栋带着一群十多岁的男孩子截住了。

    沈国栋身后的一群孩子和周家兄弟彼此都认识,看他们的样子,也没什么恶意,好像看热闹的意思居多。

    为首的沈国栋好像也没什么恶意的样子,手里拿着一个弹弓一甩一甩地玩着,还像上次看见他一样,眼睛都懒得正眼看人,拿下巴点了点周晨,“听说你弹弓打得最好?咱俩比比。”

    作者的话:今天早上又弄了个乌龙……新手不知道vip用另一个渠道发布,所以稿子还是躺在公众章节里……

    这一章呢,算是个道歉,昨天说了以后每天要两更的,可编编说让我两张并一章,给读者个痛快……

    so,以后咱们只能一更了,但字数还是跟两更的一样哈!真的不是我偷懒哦

    当然,偶尔还是有加更滴嗯,得汪汪很乖没有挑食也没有闯祸,花花草草没生病,楼下的宝宝半夜没有哭闹(这个真的很重要!)……就考虑加更!

    至于今天说的四更呢,还是算数的无论怎样也不能一天食言两次呀

    一脸宽面条泪呀……按编编的标准,今天四更就是一万多字,我的手现在就要被吓抽筋了……

    vip更新时间改在十点、两点、五点、八点这四个时间

    第六十章 抱抱

    自从沈国栋一个人打趴下大憨兄弟俩,就成为整个屯子的孩子王。虽然他跟着沈首长隔段时间才回来一次,每次也就待周末这一天半,但整个屯子的孩子提起他来,都敬佩不已,甚至赵小三儿这个只有四岁的小屁孩儿都在周晚晚耳边唠叨过好几次,这个沈国栋有多会打架,有多厉害。

    周晨并不认识沈国栋,上次沈国栋打架的时候他先回家了,并没看见,后来虽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一直没见过这个人。但这个人不太好惹周晨还是看得出来的,他把肩上背的金达莱枝子往上颠了颠,一脸平静地拒绝:“我打得也不咋好,很多人都比我打得准。”

    “谁比你打得准?”沈国栋来兴趣了,“我找他比比!”

    “跟你说我弹弓打得好的一定打得比我好,可是他好像不愿意跟你比吧?。”周晨很隐蔽地皱了皱眉,那是他表示不耐烦的小动作,抬眼看了看周围的孩子,“谁说我弹弓打得最好?你跟我比过?还是看见我跟别人比过?”

    现在的情况一目了然,沈国栋想找人比弹弓,可屯子里的孩子都怕他,不敢比,不知是谁就跟他说周晨打得最好,让他找周晨的麻烦总比自己倒霉强嘛。

    周阳走到周晨身边,慢慢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的孩子。周阳平时不太喜欢说话,更从不跟屯子里的孩子打架,所以要说怕,还真没人怕他。但今天他沉着脸往这儿一站,冷冷的目光扫过去,好几个人都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沈国栋也马上明白了,“操!”他转身从人群里扯出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你他娘地敢忽悠老子!”

    被扯着脖领子揪起来几乎双脚离地的男孩叫郑福生,是二道坎大队大队书记郑满仓的儿子。沈国栋没来之前,这个郑福生在三家屯一带可是个小霸王,招猫逗狗、打架斗殴,仗着他爹是大队书记,整个大队的大人、孩子都不敢招惹他,他简直是横着走的。

    沈国栋来了之后。郑福生就贴了上去。主动做起了沈国栋的小跟班,虽然沈国栋并不怎么搭理他。

    钱满仓对沈首长的了解可不像屯子里的农民那样一知半解,平时没少叮嘱郑福生要跟沈国栋搞好关系。那好处可大着呢!

    所以,在沈国栋想找人比弹弓,又没人搭茬的时候,钱满仓马上推荐了周晨。现在被沈国栋扯着脖领子提溜起来。郑福生吓得都结巴了,一半是怕挨沈国栋的揍。一半是怕得罪了沈国栋挨他爹的揍,“不、不是我说的,是周军,周军说的。周军是他哥,他、他们一家的!”郑福生结结巴巴地辩解,“周晨前、前几天用弹弓打了好几十只麻雀。真的!可厉害了!”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