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青春,我不宅只是居家了点》第七章

    第七章

    七

    地点是一样是乡间小路上,底下骑得是我和我的伙伴easy100,跟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不再是狂风暴雨,而是耀眼的阳光洒在脸上充满温暖,徐徐的清风伴随着田野间的风光,让人心情不由得开朗起来。

    好吧,我承认其实天气对我心情影响没那幺大,真正有影响的正座在我的机车后座上,我那可爱邻居,黄涵湘。

    哼!还好忠哲他们没看到,要不然我铁定又要被说成有异性没人性的人。

    不过这不代表我跟她之间有什幺,这一切都要从我又一次猜拳输要出门外带午餐来说起。

    我嘴里还不停抱怨着,不过还好明媚的景色让我的心情没有那幺糟,尤其是当我眼角看到一个人影拖着大包小包漫步在乡野小路上时。

    从我们的租屋处出去有一条很长很长的乡间小路,骑机车到最近的马路口镜少也要五分钟,更别说是用走的,快得话至少也要走个快二十分钟。

    「你拖着大包小包要去哪里啊?」我骑着机车到她身边问说。

    她满脸迷惑第一时间没认出我来,我把安全帽的罩子打开,她才认出我来,「你…是…那个…那个…那个…谁…」

    看样子他是把我的名字给忘了,不过也不意外,虽然我们偶尔会碰面但也只是停留在点头之交,而且自从上次后那次后就再也没说过话。

    「李宇杰!」我又介绍了一次。

    「对,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她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

    「你这大包小包是要去哪里?」

    「我要去火车站。」

    火车站?!离这里不远处是有一个小的火车站,不过用走的少说也要三十分钟,「你怎幺不找人载你呢?拿这幺多行李又用走得很累吧。」

    「没办法啰,我的室友都不在。」她吐了吐舌头无奈的说。

    看着一个女生在大热天下流着汗水,大包小包的走这幺远的路,我想只要是男生都会心疼,这时我早就已经把在等我买午餐回去的几个损友给抛在脑后。

    「我载你一趟吧!」

    「这…好吗?」她看了看手錶,似乎有些心动。

    「当然好,反正顺路麻,就当是我像上次砸到妳跟妳赔罪!」

    我停下机车,从后座里又拿出一顶安全帽地给了她,又从她手里接过沉重的包包放在我的脚踏板上,等她上了机车,我才又重新出发。

    这是我第二次在这条路上收留的女生,跟第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格外得顺利,心情也让人愉悦许多。

    那天,在下大雨的路上,后照镜映出倒下去的身影,让我再次回头,在雨天跑步本来就是件危险的事,尤其是在台湾的马路上,不用我说大家绝对知道不可能是平的!

    天雨路滑,她没住意眼前的路况,一脚被坑洞给绊住,摔了一跤,看着她吃力站起来的模样,我就知道脚可能扭伤了。

    我想以她倔强的个性如果不是我再三劝说,她可能单着一脚也能自己跳回去,载着她的时候她一言不发,只有雨水毫不留情的打在我们身上。

    如果要我说,我觉得她可能是比男生还男生的一个女生,虽然让我把她载回来,但她还是拒绝别人的搀扶,自己拐着脚下了机车,又拐着脚一步步往屋里走去,我只能慢慢得跟在后面,怕她一个不小心又摔个狗吃屎

    「谢谢…」她进屋前头也没回小声的说,要不是我耳力特别好,这句话可能就被掩盖在风雨的噪音下。

    经过那天之后,她见到我已经不再是那张标準的臭脸,而是稍微变的正常点,不过也只是稍微而已。

    好了让我们把视线拉回来,在骑车在她去火车站的途中,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得闲聊着,她跟我一样都是北部人,她这次因为家里有事所以要回去一趟。

    其实送她到火车站其实也不过十来分钟的路程而已,不过那是在我没有帮她拿行李进火车站,又陪她等了三十几分钟火车的前提下。

    不过这也让我多知道了一些事,原本还奇怪会什幺不同系的女生会一起在外租房子,原来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点,就是社团。

    「这幺说原来你们都是田径社得啰!」我有些意外,女生竟然加入这幺热血运动的社团。

    「其实只有她们两个,我只是被学姐拖近来偶尔帮忙打打杂!」她解释。

    社团啊,我记得入学的时候我好像有过一次全校性的社团活动招生,当时我还被忠哲拉去人家热舞社得摊位前当了一回猪哥,要不是她们只收女的,我敢保证忠哲一定给他申请进去。

    也就是那天鸟恩加入了篮球社,而杀戮则听说好像是加入什幺动漫研究社,不过听说还没开始上社课就因为社团人数过少而被迫解散了。

    至于我跟忠哲绕了半天也没看到什幺心仪的社团,最后敌不过肚子抗议,决定去吃东西比较实在。

    「你有加入什幺社团麻?」她问。

    我摇了摇头,她邀我有空可以过去他们社团看看,我嘴巴上说好,不过心里又加了几个字,好…困难。

    运动一直不是我的强项,在所有运动里面我又觉得跑步对我来说是最没辙得一样,以前高中在测体能时,我最讨厌的就是跑步这项,每次都要跑得气喘嘘嘘才可以勉强过关。

    到了时间火车还没来,对于误点这件是大家也实以为常,于是乎,我又陪她多等了快要二十分钟才看着她上了火车。

    她一走,我才感觉到肚子传来的饥饿,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快两点了,糟糕,我好像忘了家里还有三个饥饿的野兽在等我。

    我拿被我丢在车厢里的出手机一看,差点没吓一跳,竟然有三十几通未接来电。

    当我买好便当赶回去时,在三个一付要把我生吞活剐的眼神下我随便掰了个藉口,大意就是在路上遇见迷路的羔羊,在我大发散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下,把人安全的送达了地点这才延误了时间。

    在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扯淡的藉口下,他们达成了一个很没人性的决议,下三次外带不用猜拳,直接由我出马,不得反对,此外还要顺便加三杯珍奶去冰半糖,也不得反对。

    原本他们还要连宵夜的鸡排跟珍奶也要我包,不过看到我哭丧着一张脸后才作罢,让我心底小小的鬆了口气,庆幸还好我没说出实话,要不然我看他们可能不会这幺轻易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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