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阳(续集)》晨阳(续集)分节阅读3

    “爽了?”红毛小司机问。

    他不怕?大黑烟一惊,这种事儿就两种情况,要么司机怕,司机只要不怕,那就大黑烟该怕了。

    “从哪儿拿的货?给我也来点儿呗?”小白脸笑嘻嘻地问大黑烟。

    大黑烟还是想赌一把,自己好歹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还能让这二十岁小白脸给办了不成?于是假装镇定地说:“你把钱拿出来,都好说。以后,这路子……”

    没等他说完,小白脸把烟头往地上一扔,一把揪住大黑烟的衣领,拉着他就往河边走

    大黑烟被揪得喘不过气,打了这么多年的针,早就没什么力气了。

    “我看我还是对你客气了,你该往哪去,我就送你往哪儿去!”

    大黑烟没敢多想,便把自己常买货的黄毛说了出来,小白脸也豪气,口袋里一掏就是两三千块扔进大黑烟的手里。

    “你叫啥?哪里人?”

    “省城的。你得叫我辉哥。”红毛小白脸没正眼看他,“我现在送你回去,明天一早带我去找你那黄哥,我要拿货。”

    “你真要拿?”大黑烟惊讶地看着小白脸。

    黄毛惊讶大黑烟介绍来的这个有钱的主儿,但没想到他的胃口好像要比自己还大,在这种时候,黄毛其实挺想把大山哥直接介绍给他的。这样一来,好的坏的,与自己没什么关系,自己也不在里面担什么责任,黄毛没想把事搞太大,那样往往控制不住,所以,这红毛小白脸应该推给大山,但是大山可不是轻易和人见面的,自己提了几次,都被大山给否决了。但这一否,黄毛却把这个自称“辉哥”的小白脸给惹毛了,可今天这事的确不是大山的意思,再怎么不济,两粒糖也是可以给的,所以,这事儿真的是小琪这娘们给办砸了,但黄毛怎么也和“辉哥”解释不清,于是便痛打了小琪一顿,黄毛是这么盘算的,大不了再让小琪在这儿使尽浑身的本事,让辉哥出痛快气。但是,好像事情没这么简单,刚才小琪求饶的时候,胸脯都贴上去了,愣是让辉哥给踢开了。

    “你他妈想什么呢?想死呢?”辉哥说着从后面揪起了黄毛的头发,黄毛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小白脸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第二反应就是他看着自己的脸砸向了电视机。

    第4章

    暴雨冲刷着泥泞的土地,雨滴拍打着周围,声音吵杂。郭阳感觉自己直接躺在地面上,这感觉让他熟悉,那不是城市或者农村的路面,而是森林的地面。雨水浇灌着他的口鼻,郭阳全身无力,他努力地希望自己可以将嘴巴张得大一点,可以让空气多进来一些,但却无用。雨量远远超过了氧气,直接倒进了他微张的口中,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窒息了。

    最终,他挣扎出了梦境,拿开了挡在自己口鼻处的被子,腾地一下坐了起来。四下一片漆黑。他起身下床,在黑暗中毫无压力地走了两步,伸手摸了摸前面,当软软的布料进入他掌心的时候,他用力一扯。

    窗外,一片阳光灿烂,远处的高层建勾勒出城市的天际轮廓。这里不是森林,是他生活的l市。

    三年前的一场意外事故,让郭阳的一些记忆出了问题,当他在医院里醒来,看到家人正焦急地站在床边的时候,他已经不再记得他经历了怎样一次意外,也不记得那次意外给他带来了如何的身体上的痛苦。

    年轻的身体恢复得很快,姐姐郭梅大大咧咧地向他说明着当时他乘座的车辆是怎么在云南翻下了山沟,他又是怎么被当地的少数民族乡亲们救助,送进医院,送回l市来。其实这对郭阳的影响并不大,他只希望以后能够亲自去向救过他的少数民族乡亲表示感谢,但与之相比,重要的是,他好像昨天才从高中毕业,大学,工作以及后来的日常生活的影子,完完全全地从他的脑海里消失了。

    在他身体恢复之后,父亲母亲一次次地告诉他,不要多想,不要多思考,好好休息,好好恢复。但他觉得缺失掉的那部分人生对他来说非常重要,最终,在他反复追问之下,母亲终于把他如何在美国上的大学,如何回来在银行工作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了一次,并向他说明,之所以之前没有告诉他,是因为怕他难过。

    母亲的话有着几件佐证,比如郭阳可以不费力气地看英文电视节目,听英语新闻,姐姐拿过来郭阳在金门大桥寄来的明信片,但这些并不能让郭阳完全信服。

    最终,在他完全能够自己活动的时候,他决定去找一个人。他希望那个人,能够说出和母亲同样的话。

    那个人是他模糊记忆中的一个清晰的身影。她叫刘忆潇,是个安静的女孩子,她的头发很长,长得也很漂亮,在郭的印象里,她穿着蓝白相间的运动校服,坐在郭阳的身边一边看着作业本上的题目,一边用手将掉落下来的头发,捋到耳朵后面,那些印象太美,郭阳庆幸自己,还能在车祸之后,在忘掉了一切的之后,残存如此美丽的画面。

    不知道为什么,郭阳记得刘忆潇的家住在哪里,记得她家的门牌号码,那是l市老城那片曲折的小巷子,他将车开到附近的购物中心,然后步行前往。那片巷子里门牌混乱,郭阳顺着一条一条的找,终于在一个拐角的小院子里,找到一个老阿姨,她惊讶地告诉郭阳,刘家已经搬走很多年了,然后老阿姨热心地帮郭阳找到了刘忆潇姑妈家的电话,在一通联系之后,郭阳终于在电话里,听到了刘忆潇的声音,也在之后的第三天,在一家安静的咖啡馆里见到了刘忆潇的真人。

    对她的声音,郭阳感觉有些陌生,这大概是车祸的后遗症,但对她的脸,郭阳却感觉是那么的熟悉,他有太多的问题想问刘忆潇,想从刘忆潇那里拿到一份答案。

    “这些年过得还好吗?”刘忆潇有些腼腆,不太愿意抬头,只是盯着面前的杯子,小声问。

    “我……”一大堆的问题挤到了一起,堵在郭的嗓子眼里,让他找不着该把哪一个先吐出来,最后,在胡乱挑选之后,他问道,“我是去美国了吗?”

    刘忆潇一愣,惊讶地抬起头,下午的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头发上,在郭阳的眼里,是那么的美。

    “你去美国了吗?”刘忆潇小声说了一句,“你是在……问我吗?”她说着摇了摇头,“让我怎么告诉你呢?当初,我是怎么苦苦哀求你不要去美国,我是怎么苦苦地哀求你就留在我身边,我是怎么哭着求你的,我是怎么愿意不管自己高考多少分都和你报同样的志愿,都和你在一起。”

    刘忆潇流下眼泪,郭阳一下子紧张起来,这答案的确是和母亲的话对得上,但是却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刘忆潇不光是自己的同学,难道还是自己之前的……女朋友?

    郭阳慌忙地道歉,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但让这么漂亮的女人在自己的面前哭,那一定是自己的不对没错。

    “你失忆了?”刘忆潇的眼泪未干,听罢郭阳的解释,又吃了一惊,“车祸?”

    郭阳点了点头,用尽自己的一切语言组织能力,向她说明自己所听到的一切经历。

    “很抱歉,对你在美国的经历,我一无所知。”刘忆潇回答有些冷淡,“是快乐是不幸,那些我并不知道。”

    “我……其码,至少我现在很不幸,看到我这样,你能不能开心一点?”郭阳诚恳地问。

    刘忆潇愣愣地看着郭阳一脸傻气的表情,破泣为笑。

    至少,她笑了。郭阳松了一口气。

    于是,顺理成章的,刘忆潇成了郭阳在这个城市里,除了父母,哥哥,姐姐之外,唯一可以说话的人。

    刘忆潇是个社区医院的小医生,白天上班,晚上或者周末有空了就会偶尔出来和郭阳见上一面,和他聊聊天,帮他回忆从前,也会告诉他很多,他已经忘记的有趣的事情,而对两人之前的关系,刘忆潇却再也没有提及过,郭阳很不理解,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抛弃这么好的一个姑娘,独自跑到美帝的土地上去,年轻不懂事。

    郭阳接爱了哥哥和姐姐的建议,在父亲各种产业中,挑了一家红酒店作起小老板,父亲的好友是个酒庄的老板,在世界各地阳光充沛和葡萄高产的地区有着数个酒庄,其中优质的部分会优先让郭阳的父亲挑选,因此,郭阳的红酒店生意非常红火。

    某天,刘忆潇自己来到了郭阳的红酒店,当时店员已经下班,郭坐在圆桌前慵懒地按着计算器,算着当日的流水。刘忆潇推门进来,手里提前保温瓶,里面装的是热乎的汤。

    “你们家还真是有钱。”刘忆潇看着周围红酒的价签,感叹了一句。

    “是不是因为我们家有钱这事,小时候,你受过什么欺负?”

    “那到没有,你现在和父母的关系好了?”刘忆潇随口问到。

    郭阳差点被一口汤呛着,反问:“我和他们关系不好吗?”

    刘忆潇反应过来,自己好像说错了话:“没有,高中时,大概年轻叛逆吧。”

    沉默了一会,郭阳站起身,走到刘忆潇旁边:“能不能告诉我?”

    刘忆潇为难起来,低下头,过了很长时间才挤出几个字:“我听你说,你哥哥姐姐是双胞胎,你……并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

    郭阳一愣,坐到椅子上:“不是亲生儿子?”

    “不过也不是抱来的,你父亲其实是你大伯父……应该是这样。”刘忆潇努力打着圆场。

    的确,不是亲生儿子,刘忆潇的话好像打开了郭阳回忆的大门,那是很小的时候,他被警察送到大伯父家,从此做了他们家的老三,但是,为什么,当时发生了什么,郭阳根本就想不起来了。

    沉默没有维持太长,已经这么多年了,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反而,今晚应该是郭阳另外一个好机会,他决定暂时放下那些乱七八遭的回忆,站起身突然抱住了面前的刘忆潇,举止冲动得像是个高中孩子。

    刘忆潇被吓了一跳,用力地推着郭阳的手。

    “我们……能在一起吗?”郭阳问,但他抱着她的手上,没多会就感觉到了刘忆潇掉落的泪珠。

    “我已经……结婚了。”

    第5章

    泰国某沿海次郡,一个不知名的小城,一座英属时期的城保式建筑高高地筑立在城北,显得格外威武。

    当地人管这城堡叫“白金汉宫”,不光因为它长得到是和英国的王宫有那么一丁点的相似,更是因为这里住着一位在他们看来,像是王子的青年。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以那些人偷偷地称他为“王子”,口口相传的故事里,城堡里的王子是位青年富豪,他一表人才,乐善好施,经常在传统节日或者小镇有什么集体活动的时候,给全镇的人一些金钱上的恩惠,小姑娘的传言里,他更是个对小动物无比善良的人,镇上那些流浪或者家养的小动物,可以自由钻进那两座大铁门下的缝隙,院子里放着各种粮食和肉类,可供它们吃饱喝足再回家,更有甚者,还说他家是那些往复飞行的鸟儿喜欢歇脚的地方,那些不知名的侯鸟,水鸟都喜欢到他家的院子,屋顶上休息,因为那里总放着它们喜欢的粮食。

    小镇居民爱戴这屋主王子的原因,大概还因为他和普通的富人有着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他从不搞什么铺张浪费的聚会,没搞过通宵达量的派对,没见过美女人妖出于这幢豪宅,人们都传说,他喜欢窝在家里搞些科学,搞些研究,还有人说夜里曾见过飞碟停落在他家的屋顶,他的知识太多,可以直接和外星人交流。

    总之,在众口中,这位王子被铄成了金,这王子的名字,叫朗昆。

    镇上的居民对他的评价,大部分都对了,他长得一表人才,相貌堂堂,他是年轻的富豪,他喜欢在家里搞些科学,搞些研究,不过没有见过外星人,虽然他从不知道乐善好施的趣味在哪里,但他依然享受给镇子上的人撒钱的快乐,就像他喜欢将昂贵的进口猫狗粮撒给院子里的小动物一样,它们争抢,怕失去的样子,让他觉得似曾相识,把毒品扔给那些人的时候,那些依赖毒品存活的人的表情,和那些争抢狗粮,鸟食的禽兽的表情,和镇子上的人得到他送的钱的时候的表情,一模一样,他爱这表情,这表情激发他内心深处一种特别愉快的感觉。

    他不搞聚会,不搞派对,也不需要美女陪在身边,因为他觉得那些东西,远远不能激发自己的愉悦感,他需要的刺激阈值太高,甚至超过一切毒品所带来的感觉,在朗昆看来,他需要的并不是自己身体上的某种快乐,而是别人的身体和他精神之间配合出的一种快乐。那种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精神是无上的,而别的一切生物都很卑贱,都应该遵从于自己的意志,在这条道路上,他努力了很久,朗昆觉得,重要的不是控制他人,而是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卑贱。当然,他并不是王子。事实上,他是金三角毒王的儿子,而且是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子。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地驶进朗昆的宅邸,车门打开,一袭黑色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阿锐,你回来了。”朗昆的女助手素娇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站在院子里,笑容灿烂。

    车上下来的阿锐对她微笑点头,然后径直朝院子中间撒狗粮的朗昆走去。

    “我回来了。”

    “那边怎么样?”朗昆微笑地抬头看了看阿锐,“我的父亲还好?那几个正房太太生的哥哥姐姐也健康吗?”

    “不好。”阿锐面无表情,“他们内斗得很凶。而且附近新兴起的几个新的老板,对他们的威胁很大。”

    “那证明,那些新老板已经收到我送去的钱了。”朗昆一把撒净手里的狗粮,一群不知名的小狗争先恐后地舔食着地面。素娇走过来:“他们拿到钱的时候,和这些狗的表情都差不多。”

    “父亲老了,我早就建议他该放弃的东西就要放弃,他自己不愿意,这就有些可怜了。”朗昆拍了拍手,“素娇,把他们都叫下来,我们开个小会。”

    “白金汉宫”的客厅里,长桌前坐着六个人,打手班因听说阿锐回来了,一阵狂笑着从外面进来:“阿锐,你这么爱穿西装,在金三角是怎么混过来的?老子做梦想到你穿着西装站在那群野人的队伍里都会笑醒了。回来了就好,有人可以陪老子打拳。”

    “你这野人在我们这队伍里这么久,我们也没觉得有多可笑。”齐博士推着眼镜说。除了阿锐之外,艳铃也穿着西装,在朗昆的核心团队里,她是律师,是会计师,她过目所有的账目,为朗昆的事业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帮助,朗昆的财路四面八方,有父亲那里定量的走货,但他不搞枪林弹雨,他更喜欢不费吹灰之力的解决一切问题。与其冒着生命威险在丛林里送货,到不如让东西可以大大方方地进出林查班。

    “你觉得什么时候合适?”阿锐问朗昆。

    朗昆没有作声,素娇和艳铃也都低头不语,傻乎乎的班因问阿锐:“什么,什么时候?”

    齐博士摇了摇头,推了一下班因:“你不会华语?你听不懂他们的话吗?阿锐是问朗昆,什么时候,伸手过去接了他父亲的班,合适。”

    “现在就去啊!那群野人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早就可以踏平那里!朗昆投,那些投什么?”他转头看着艳铃。艳铃低声说:“投资。”

    “对!投资!”班因拍了拍胸脯,“那些投资能叫来的兵,足可以杀平他们!”

    朗昆有很多投资,在艳铃的帮助下,他的触角很长,钱也变得很干净,从中东到南亚,所有持枪的地下组织几乎都收到过朗昆大方的资助,其实朗昆并没想过要他们回报什么,他喜欢看他那些人,借着美好的名义去做肮脏的事情,他不喜欢太平日子,他喜欢人们争斗,即使他不知道该怎么用他们的语言去教唆,但他知道,给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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