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情无辜纯真,语气自然诚恳,纪宵哪里还能说出半个“不”字,当然满口答应。他退回制作台内,帮调咖啡的前辈擦杯子。那前辈姐姐看了几天的戏,眼见纪宵和楚澜关系微妙,终是压抑不住好奇心:“那是你什么人啊?”
纪宵垂了垂眼:“好朋友。”
前辈见他不耿直,只好笑嘻嘻地把杯子递到他手中:“好朋友能每天定时定点地来看你?看书怎么不去图书馆?你就说实话吧,阿宵,那是你对象呢?”
纪宵活泛的心思因为这句话雀跃到一个顶点,他摇头,嘴角的笑却憋不住。
“你继续装!”前辈瞪他一眼,“把这个送到后面去。”
以往楚澜的作息一般到四点多就会走,安静的美少年临窗而坐,画面不得不说赏心悦目。他来得规律,甚至吸引了好几个看热闹的小姑娘,每天大言不惭地往甜品店凑,正大光明地坐在楚澜邻桌,一边玩手机一边看他。
这天也不例外,那两个小姑娘踩着点来,没进店门前看见他在才放心地光顾。
纪宵的雷达嘀嘀作响,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小姑娘之一凑向楚澜说话时,他的警报尖锐鸣叫,纪宵险些就没法再装作不在意了。
楚澜对外人很有礼貌,客气中透出一点疏离,但鉴于此人皮相太好,总让人原谅他的爱答不理。他和那小姑娘说了几句话,对方满脸沮丧地坐回原位,同伴激动地上前询问,却只得到无比郁闷的回应。
纪宵再也按捺不住,按了一张纸币给收银台:“我请我朋友一份布丁。”
然后他轻车熟路地端出布丁,淋上焦糖,快步走到楚澜跟前,堂而皇之地问:“魅力不减当年,到处都是狂蜂浪蝶来扑——请你吃。”
楚澜拿勺子把布丁挖下一块,点头:“她找我要电话,我没给……又不认识。”
纪宵的小心思暴露无遗,可楚澜偏偏等他先溃不成军。两个人心怀鬼胎地对视片刻,纪宵破罐破摔地往楚澜对面一坐,压低了声音——他仗着樊繁给开的后门有恃无恐,不怕楚澜再戳他痛处:“商量一下。”
楚澜咬着铁质小勺,表示洗耳恭听。
“之前是我胆小……”纪宵不自禁地开始快速眨眼,坦诚他的紧张,“能不能看在我好歹暗恋你这么久的份上……这段时间,先不给别人机会?”
楚澜奇怪地挑起一边眉毛:“不给别人,给你吗?”
纪宵没料到他这么直接,准备好的腹稿立时成了废话,他抠着桌布边缘,小心翼翼地、讨好地笑,跟楚澜一样直接:“行吗?”
“……”楚澜打量他的目光和表情都颇为嫌弃,纪宵的自信心顿时碎成渣,只想把时间往回拨一分钟,然后再不去自讨没趣。他在心里飞快地思考怎么结束才不尴尬,下意识地抿了抿唇,感觉自己像个不会说话的智障。
大约有千万年那么长,楚澜叹了口气:“我过两天就要去学校报道了。”
纪宵:“啊……啊?”
楚澜:“不是很会做饭吗?晚上我家没人,正愁找不到饭吃,赏脸下厨?”
后半程的工作都轻松愉快起来,调咖啡的姐姐不再多问,眼里看得一片笑意,破例早放了纪宵的假,让他赶紧滚。纪宵换下围裙,又变回了那个熟悉的阳光模样。
等着他的楚澜意犹未尽地感叹:“围裙多好看啊。”
纪宵瞪他,楚澜不为所动。
两个人并肩沿着街道慢慢地走,不说话时总嫌弃时间无限拉长,但又怕一瞬间就结束两人独处的机会。他在街边买了两个冰淇淋,递给楚澜,吃东西就能弥补沉默,纪宵揽过楚澜的肩膀,把他往里推。
这种类似保护的动作他做得顺手无比,楚澜却接受得一身鸡皮疙瘩。
他是谈过恋爱的人,从小受到的教育让他多照顾女生,于是此前对宋诗咏很是绅士,现在角色调换,自己成了被照顾那一方,楚澜一边迅速地全身发麻,一边又难能可贵地原谅了纪宵。“我脾气是越来越好了。”楚澜想。
他觉得自己彻底被纪宵温水煮青蛙了,从金光灿烂的洗手间的告白、从校道夜色中的坦诚、甚至更早,在他日复一日地叫早和等待中,楚澜便将他的好当成了习惯。
养成一个习惯很容易,戒掉却是难上加难。
楚澜咬着冰淇淋的蛋卷,沾上唇角的部分他条件反射地去舔,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纪宵轻轻地一拉他的手:“诶……你看,姜星河。”
对这个名字楚澜颇为鄙夷,但他满怀好奇,果然在街对面,姜星河双手抄在裤兜里,顺着街沿坎一路往巷子里钻。他走得心无旁骛,比平时似乎多了点不一样的气场——
他走到一个身形修长的青年身边,登时笑开了。姜星河挂在那人身上,那无法无天的气焰顿时消失了一大半。两人黏黏糊糊地走远,头都没回。
楚澜:“那是谁?”
纪宵拿纸巾给楚澜擦手:“他传说中的男朋友吧。”
楚澜不置可否,直到他们坐上地铁,才慢半拍地说:“我觉得那个男的配不上姜星河,姜星河看到他那么高兴,他却无动于衷。”
那时纪宵还以为楚澜只是随口说说,于是含糊地应了一声,提醒他抓好扶手。后来过了一年半载,姜星河来找他诉苦,纪宵想起楚澜这话,惊讶于楚澜看人的目光比他认识的任何一个都要精准。
两个人一点不在乎浪费时间,去超市买了新鲜肉菜,慢慢走到楚澜住的地方。
楚澜家庭条件好,纪宵是知道的。饶是如此,在被楚澜领进那个以贵闻名的别墅楼盘时,他还是忍不住感叹了一句:“阿澜,你家是资产阶级啊。”
楚澜笑了一声,掏钥匙开了小花园的门。纪宵一条腿迈进去,倏地从不知哪儿窜出一团金色,风驰电掣地滚到他面前,他一愣,旁边楚澜直接蹲下张开手臂:“布丁乖,来哥哥抱。不要闹,这是哥哥的朋友。”
那团金色扑到楚澜身上又蹭又舔,纪宵这才看清是只半人高的金毛。他生平喜欢养宠物,无奈从未得逞,这会儿满腔对犬类的热爱都泛滥了,径直也蹲在楚澜旁边,试探着揉了揉金毛的头。
他没有恶意,楚澜指了指旁边一袋狗零食,让他拿来喂。有奶便是娘的金毛迅速地认定纪宵是他的同盟,欢快地上蹿下跳,又是直立行走又是摇尾巴致意。
楚澜开了大门:“这是我妈的亲儿子布丁,两岁多了……之前她说我在学校,没人陪她玩,就自己买的,带回来以后我跟我爸都失宠了。”
纪宵试图把布丁抱起来,宣告失败。他碰了一鼻子灰,跟着楚澜进屋,换了楚澜拿给他的拖鞋,认真地打量起了对方的家。
对于纪宵而言,这的确看上去像一个“家”。窗明几净,花园里的绿植茂盛,茶?*习诜庞兴籼ㄉ系踝爬疾荩诹艘桓隹瓷先ゼ壑挡环频牟枳兰嬉徽坠Ψ虿杈摺2级∫⊥坊文缘赝靥阂慌浚继蜃ψ印?br />
客厅颇为凌乱,楚澜迅速地把沙发上的几件衣服挂去了衣架,然后解释说:“我爸的,他估计今天又起晚了……那边是我妈的茶具,我不会弄。”
厨房收拾得整洁,但毫无烟火气。楚澜靠在门口:“我们家没人下厨……平时要么去爷爷那蹭饭,要么吃外卖。”
纪宵熟能生巧地已经开始淘米,问道:“那阿姨怎么办?”
楚澜:“她跟我一起蹭饭和吃外卖。”
纪宵:“……”
他对着桌上刚买回来的菜,想起方才楚澜分不清各类青菜的局促样,由衷地觉得在这样的家里长成现在的性格,也不知该说长歪了还是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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