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天变
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风波起,云烟深处水茫茫……
起调,如在溪山观夜月,引人入胜;一弄唤月,声入太霞,如轻风弄影;二弄穿云,声入云中,如青鸟啼魂;三弄横江,声渡山河,如望洋长叹之声。
玉箫呜咽,声声清魄,凌云戛玉;铁笛轻鸣,风荡梅花,让人欲罢不能。
梅花三弄,作为华夏国历史十大名曲中极具代表性的一首,其所蕴含的魅力绝对非比寻常。
陆不弃的笛子造诣并没有达到顶尖水平,演奏这首曲子可能只能达到六七成的意境,可这样,已经足以让之成为这个世界的顶尖曲调。
而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否对音律有没有研究,是否对音乐有无偏好,在听了这样的曲子的时候,也会自然地感觉到精神大振,心情舒缓愉悦。
一曲终了,无论是听过一遍的龙不离等人,还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陆洪山和张海之等人,无疑都听得如痴如醉,神游太虚。
“刚才那声音真好听,好像是不弃少爷在吹奏呢……”有寻音而来的丫环结伴过来,打破了片刻宁静。
“妙,真是太妙了!”陆洪山抚掌称叹,看向张海之:“夫人,你也是此道痴者,听过云泽、故宋和汶舟等国的乐曲,可有比这更动听的?”
张海之摇了摇头:“没有……这曲梅花三弄优美婉转,三调起转承载,余音不绝于耳,绝对堪称当世神曲。原本我就颇为喜欢箫篪之音,可是音色瑟瑟,稍显低沉,听之难为让人觉得苍凉,而这竹笛却音色要轻快清晰明朗,能让人心境通亮,忘却烦忧。此乐器演奏此曲,绝对是天作之合。”
“是啊,老奴我这种毫无乐感之人,却也听得痴迷于其间,也难怪钟衍那种心气高傲之徒,却也要夹起尾巴来了。”陆鹰从也是连连点头:“不弃少爷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多才多艺,实在是让人惊异。”
陆不弃微微欠身,谦逊一笑。其实人都已经重生一次,时隔那么多年,还能凭一己之力,将竹笛制作出,并能清晰无误地演奏出姑苏行和梅花三弄,陆不弃自己也非常高兴。但是他并不会因为如此多人说好,他就无知地就认为自己演奏得就到了极致,他永远都记得,那让他喜爱上笛子的院长吹奏这些曲子,是多么的醉人心肠。
跟那院长相比,陆不弃现在吹奏的虽不能说是云泥之别,可也相差甚远。在华夏国,笛子七级水平跟十级水平,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张海之是真心喜欢乐曲,忍不住问道:“乖孙儿,你这绝妙的乐曲和这特殊的乐器是在哪学的?”
好在陆不弃早有准备:“是在果槛镇,有一次我偶遇了一个游方乞人,听到他用竹笛吹奏这曲子,我觉得非常动听,就缠着其教我。”
现在身边的人都是最亲近的人,而陆不弃在偷瞄面前唯一的真空期,也就是果槛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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