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福临门》分卷阅读33

    “据说江玛城中的梨很好,只是一来我们等不到秋天了,二来运输的成本太高,卖这种地方特产不仅不合算,更有可能会亏本。不,应该说肯定是会亏本的。”祁明诚说着说着又说到了生意经。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交通上,此外保鲜等技术也不支持。如果交通条件搞上去,各座城市之间就能增加交流了,而一旦交流加深,各种赚钱的机会也就来了。可见“想要富,先修路”是一条真理。

    又走了二十余日,他们终于到了盂铜城,为了防止奸细的混入,城门口的检查有些严格。

    祁明诚他们排了很久的队伍才终于进入城中,照例是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第二日,当祁明诚想要出门去打听事情时,阿灯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后,说:“此处民风剽悍,您还是让我跟着吧。”

    虽说祁明诚一直很注意锻炼自己的身体,但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七岁,自然不够健壮。而且,这具身体当初在娘胎中就有些亏了,因此骨架纤细,就算祁明诚真把自己的八块腹肌练了出来,他穿上衣服后看上去还是有些文弱的。当然,他比纪良要好一点,纪良那一股子文弱相比他还要夸张多了。

    祁明诚想着阿灯力气大,能帮着提东西,于是就接受了他的好意,带着他一起出去了。

    祁明诚照例在观察着整座城市,这里走走,那里看看,有时候问问物价,有时候听当地的老人吹吹牛。阿灯却始终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只无比沉默地跟在了祁明诚的身后,就像是一道影子一样。

    但其实,阿灯到底在观察着什么,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陪着祁明诚在外头走了两天,阿灯知道告别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阿灯把同伴的骨灰坛子取了出来,又找了另一个**净的坛子,认认真真地把坛子中的灰全部倒入了新的坛子中,一点都没有漏出来。然后,他把旧坛子砸在了地上。几粒金珠子从碎片中滚了出来。

    阿灯把金珠子捡了起来,一共有六粒,他往自己的内衣中塞了两粒。

    阿灯把新的装着同伴骨灰的坛子收好,然后去找了祁明诚。

    “你要离开?”祁明诚诧异地问。

    阿灯点了点头,平静地说:“我答应过我的同伴,一定要把他带去他的家乡埋葬。所以我和您不同路。这些就算是我的赎身钱,希望您能答应。”这话说着,他把四粒金子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白银,这四粒金子很小,应该是绣在衣服上做装饰用的,所以一点都不重。

    阿灯敢直接和祁明诚摊开了说,也是因为相信祁明诚的人品。不然,奴隶按说是没有私产的,如果祁明诚贪得无厌,他完全可以收了阿灯的金子,把阿灯打一顿,却压根就不提给阿灯赎身的事情。

    祁明诚有些失望。他其实挺欣赏阿灯这个人的,还想过要把他好好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

    但是,既然阿灯有心要赎身,那祁明诚也不好拦着。

    于是,他就取了三粒金子,把剩下的一粒还给阿灯,说:“就算赎了身,你也是要吃饭的,自己身上还是留点钱比较好。如果你觉得金子太打眼,我可以给你换一些铜钱,主要就是看你方便了。”

    阿灯摇了摇头,说:“我自己还留着一点。这些你收下。谢谢你。”

    第二天,祁明诚带着阿灯去处理了户籍的事。

    阿灯的户籍其实有点不太好弄,因为已经没有人能证明他是哪里人了。当处理户籍的小吏听说阿灯是祁明诚从外族手里买下来的时,他满是同情地说:“这种情况……虽说可以立个户籍,但他以后会受到一些限制。”他并不是在针对阿灯,但像阿灯这种情况,万一他是突丹族故意弄来的奸细呢?

    至于阿灯户籍上的名字……阿灯让祁明诚帮他取一个。

    祁明诚摇了摇头。取名字什么的,这是父母的权利,他哪有这个资格啊。

    阿灯在这件事情上却很坚持,他不想用自己为奴前那个的名字,因为他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于是,祁明诚只能勉为其难地思考了一会儿,说:“灯能照明,照赵同音,不如你就姓赵吧。日月为明,这也是个好字,而且我名字里还有这个字,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缘分。那你就叫赵明吧。”

    灯,照明,赵明。

    很好,祁明诚取名废的本质终于暴露了。

    第29章

    祁明诚和阿灯在衙门外面就直接分开了,祝一帆风顺,从此有缘再见。

    当祁明诚独自回到客栈时,除了阿灯以外的另外五个人挤在一张桌子边坐着,似乎在等着他。祁明诚猜他们也想赎身,便说:“阿灯赎身走了……如果你们中还有谁想要离开的,我并不会拦着。”

    之所以他会说得这么**脆,不是因为他很圣母,不是因为他的同情心太多了,只是因为他在现代接受过的那些教育使得他永远不会像这个时代的人一样看待问题。卖身契在这些人看来就是将自己的命都卖给了主人,但在祁明诚看来,不过是一种雇佣合同而已,他出钱,这些人出力。而如果这些人要走,其实也就是终止合同而已,只要不影响到祁明诚这边的工作,他可以赋予他们“走”的权利。

    祁明诚其实很清楚双方在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并且他并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

    既然他是对的,这个时代的错的,那么他为什么要改呢?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这种思想差异大大咧咧挂在嘴巴上,只要他知道自己的坚持就好了。

    “该死的……他要走怎么不和我们说一声!”耳朵上有豁口的那人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

    其实他们五人都知道阿灯最终是要走的,却没想到阿灯会走得这么悄无声息。原以为阿灯不过是像前两天那样继续陪着主子出门这里逛逛那里走走,却不想他们回屋时竟然发现阿灯的骨灰坛子不见了,这才意识到他有可能是走了。真是太过分了,大家同甘共苦了这么久,有他这样说走就走的吗?

    剩下的五人中,最终决定要离开的就只有一个,叫谷高,他的家人都死在了阴兰族人手上,所以一心要去参军,立志要在战场上为家人报仇。选择留下的四个分别叫阿顺、王根、王石头和包春生。

    阿顺年龄最小,在祁明诚看来还没有成年,他懂一点草药的知识。

    王根的耳朵上有个豁口,性格比较直爽,在亲近人面前总是有什么说什么。

    王石头和包春生就胜在年长,又过惯了颠沛流离的日子,为人比较谨慎。

    谷高不像阿灯,他身上真的是一文钱都没有了,仅有的两套衣服还都是祁明诚帮他买的。好在主动报名参军的人都能预支三个月的饷银,于是他就有了三两银子。在盂铜城当兵的风险很高,因此底层士兵的待遇不能说是差的,当然也不能算有多好吧,总之是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可以拿。

    谷高就把三两银子全部给了祁明诚。

    祁明诚不缺这点钱,但还是收了银子。毕竟,如果他免费让谷高赎了身,那另外四个人怎么办?不患寡而患不均,即使阿顺四个人未必会多心,但祁明诚只想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从源头上掐灭掉。

    祁明诚当初买谷高时花了五两银子,即使他不多收他的钱,那还差着二两呢。

    不过,看着祁明诚明显是不想要在这件事情上多做纠结了的样子,谷高自己觉得特别歉疚。但是,他是真的太想要去参军了,于是他打算等年底的时候,手里有了饷银,再托人给祁明诚带过去。

    祁明诚笑着应了。趁着谷高不注意,他又偷偷把三两银子放回了他的包袱里,还附带一封信。

    男人在外头岂能一点银子都没有?再说,谷高是要上战场的,以他上战场的初衷,估计他肯定是主动要往先锋队伍中挤的……祁明诚有些敬佩这样的人,他帮不了太多,不过是没有收他的赎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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