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之恋》004-1新的契约

    004-1新的契约

    温丽看起来没有什幺改变。

    我的意思是,她离开言绍祐之后依旧是她。从她一贯淡然的表情中,读不出分手后的任何情绪变化。

    「是妳提的吗?」我小心翼翼的问她。

    她坐在教室顶楼的空地上抽菸,抬头看着我问,「妳觉得呢?」

    紫色的嘴唇扬起神秘的笑。

    后来,我和温丽在中庭碰见正要去打球的言绍祐,他们两人彼此对看了一眼,竟然一点尴尬的神色也没有。我看得一头雾水,搞不清楚两人是什幺状况。

    也许从一开始到结束我就没搞懂过这两个人,一头热到认真的人好像只有我一个人。

    他们分手后,我没再从他们彼此的口中听到提及对方的事,他们就像两块磁铁,紧紧相吸之后背过身去也远远相斥。

    □

    我因为和新房东签约又反悔,损失了一个月的押金。

    正确来说是言绍祐损失,他提出不收我租金作为补偿,等于在毕业前我无偿住在他家。

    我曾问过他,「喂,你不让我搬家的原因是什幺?」

    言绍祐想了想,说了一句,「每天看妳穷紧张的蠢样还蛮疗癒的。」

    什幺鬼答案,「该不会其实是你吸颜料味吸到成瘾了吧?」

    其实上次听到他说不准我搬家的时候,心里是开心的,因为能感受得到他还在乎我,不管是哪种的在乎。

    我站在流理台前準备火锅料,言绍祐走进来开冰箱找饮料,温丽则坐在客厅上。

    稍早,她刚拿了几袋言绍祐的东西过来,其中包括几本借去的书,我们那时已经準备晚餐吃锅,我毫不犹豫的向她开口邀约一起留下来,言绍祐在旁瞪了我一眼,对她没表态。

    「好,那我就留下来。」温丽一说,言绍祐也露出了欢迎的表情。

    他这人的人格就是这幺扭曲。

    我自己的想法原是希望,或许这可以藉由这次的晚餐,建立一个三人重新开始的友谊关係。

    我们三人围在火锅前吃饭闲聊,但时间久了我发现言绍祐的话很少,大多的时间都在看电视,还有忙着转电视,温丽也并不主动跟他说话。

    原来他们并不是不会尴尬。

    「妳寒假要回去屏东吧?」温丽问,「坐高铁吗?」

    我摇摇筷子,「高铁太贵了,也还是要换车,我还是坐客运或火车比较省钱。」

    「那要多久?」

    「看情况,塞车的话可能回到家也要七、八个小时,不过我可以搭夜车,票很好买,而且睡醒就到站啦。」

    「穷鬼。」言绍祐冒了一句。

    九点不到,温丽打算先离开,我穿了外套準备陪温丽到楼下。

    「快点回来,我有东西要给妳签。」言绍祐提醒我。

    我和温丽都好奇的看他,他故作神秘不想解释。

    言绍祐在桌上摊开一式两份的租赁契约书。我拿起来看,上面的字密密麻麻,是他自己拟打上去的。

    我指着其中一条,「未经屋主同意,不得擅自离家一天以上或在外留宿。这条要干嘛?我回家屏东还要经过你的同意哦?」

    「废话。妳出远门、过夜不归本来就要先跟我讲,不然我怎幺知道发生什幺事?」

    听起来好像有道理,但又觉得好像哪里怪怪的。

    「那这条呢?什幺叫“为保护人身安全,居住期间不得带异性回家?”」

    「这也看不懂?妳若之后交男朋友不准带回来。」

    「那你就可以哦?」

    「这我家啊。」

    「这跟人身安全有什幺关係?我带了会怎样?」其实我想偷笑的是,言绍祐竟然认为我这幺有行情。

    「我相信妳不敢。」言绍祐邪邪的笑了一下,「对方看到我会自卑到死,妳付得起过失杀人的罪责吗?」

    「呵呵,好笑。」未免也太自我感觉良好了吧。

    最后一项手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留屋主前女友于家中坐客。

    「喂,你这条是刚加上去的吗?会不会太小心眼了?」

    「别啰嗦,快看完签字。」

    契约后面备注的一堆莫名其妙的条款,愈看愈夸张,不得故意让屋主挨饿、不得向屋主挑衅、不得拒绝屋主善意……以上初犯罚缓一千,累犯倍数加级。

    「喂,别欺负穷人,穷不代表笨,而且一堆不准对屋主怎样、屋主怎样的,你到底是屋主还是我养的宠物啊?」

    「啰嗦,快点签。」

    「这幺多条件我不想签了啦。」

    「妳看最后一条。」他示意要我再翻页,我直接先翻白眼。

    此租赁契约为先前当事人口头答应签约而拟定,若有一方反悔,需赔偿另一方一年之市价租金,以每月八仟元计价。

    言绍祐仰起下巴看我,「签不签啊?」

    这莫名其妙的契约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抽走言绍祐手上的笔,大方的在上头签字,「你拟这个契约肯定看过不少範本了吧?」

    「当然。」他得意洋洋的看了我一眼又问,「妳笑什幺?」

    我把签完的契约书拿在手上挥了两下,「我们都未满二十岁,没监护人跟保证人签下去也没法律效力,你这幺爱签我就签给你啰。」

    言绍祐一脸惊讶,「是这样吗?」

    我故作同情的把租赁契约书交还给他,他翻看了一下我签字的地方,扁嘴笑了一下。

    「你笑什幺?」换我问他。

    「别想唬我。妳有签字就有法律效力,别忘了我签的契约比妳写过的考卷还多。」

    我愣了一下,「可、可是你上面写了很多限制人身自由的东西,那本简直像卖身契,一样不会有法定效力的啦。」

    「那好,我问妳。结婚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就在限制两个人的人身自由?那幺婚约书等同于无价卖身契,难道就没法律效力了吗?」

    「我怎幺知道那些啊,你也扯太远了吧,我们签的是租赁契约,跟你举的例是两回事。」

    言绍祐把契约书举高,「妳确定我这本拟的是租赁契约书,不是婚约书?」

    我愣了一下,往他手上的契约书看,他刻意将契约书藏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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