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的作妖日常》二十五 禁锢的鸟笼

    泪水顺着眼角流到嘴角,舌尖品尝了,是又苦又涩的味道。崔栩颐楞在那里,面上的表情凝固在一起。他酝酿了半天,眼睛先是在地上漫无目的的看啊看,然后才一点点转到他的夏弥脸上。喉结滚动,眼睛快速眨动了几下。他努力想要扬起嘴角,但最终只挤出个哭笑不得的表情。

    “你……阿弥,你说……你爱上别人了”

    他堂堂崔栩颐,n市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管是在商业场上亦或是在交际之中,哪时用过这么卑微且小心翼翼的语调说过话。可是他的这份深情,面前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没有感同身受,哪能百分百明白

    张余歌报复似的冷冷的笑着,嘴角挂着讥讽:“崔栩颐啊崔栩颐,你知道嘛,林楠灏死了我真的很伤心。我甚至晕了过去,可等我醒过来就知道你把我从我爱的人身边强行带走了。你知道吗,怀孕的人一般都不能受刺激的。你这样对我,我万一伤心过度,你的孩子可就没了!”

    她这句话仿佛忽然唤醒了崔栩颐隐忍的怒气,她拿孩子威胁他,他是真的生气了!

    崔栩颐猛的站起来,然后一把拽住张余歌没有受伤的胳膊。面上的表情狰狞,像活吞了一只野猪。他语气愤怒至极,隔着一层皮也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愤怒。可他又竭力忍着,态度一再降低。

    “阿弥,求求你不要说这样的话好嘛。我不会给你任何伤害孩子的机会的。拜托你乖乖听话,不然的话,我真控制不住自己,我会拿狗链子把你栓起来!”

    呵,多么霸气的宣誓啊。张余歌内心一群草泥马奔腾而过,眼睛翻的快只剩眼白了。“哟,霸总都这么爱人的吗刚刚你还说要祈求我的原谅,这辈子就爱我一个人啥的。怎么又忽然威胁我要拿狗链子栓我了崔栩颐,原来你把自己的爱人当狗,当真深情啊!”

    说罢,她知道说什么崔栩颐都不会放她离开,干脆甩开了他的手,旋身钻进被窝里捂住脑袋。

    干留崔栩颐一个人,在那里站着。他眼中不再黑得发亮,黑的如同!石一般的眼眸上蒙了一层厚厚的水雾。

    错了嘛,他错了是吗

    可那又怎样,今天的结局是他咎由自。即便如此,夏弥怀了他们的孩子,他就万万不会再放她离开。至少,有他活着一天,就绝对不会!

    “阿弥,对不起!你就当我是条狗,一条出尔反尔没什么可信度的狗。好好养着身子,不要做傻事。这也是你的孩子,若是你当真做了什么让这个孩子没了,那么你记住,你口中所谓的爱人也不会比没了的孩子结局好多少!”

    神说,对不起是人类这辈子创造的最大谎言。他人对你说对不起,是为了下一次犯错做铺垫。可是他崔栩颐还有什么错误可以犯呢,自以为是的认为是为她好,结果弄到最后,把什么都变成了一团糟。现在他的一切手段都没用了,他只能可怜的选择去威胁她,拿那个男人去威胁她不要动他们的孩子。

    其实他心里很痛,从前属于他的阿弥啊,瞧着他的眼神里已经完全没了爱意。如今那双眸子里,有的全部是厌烦不耐与震惊。也许如今他在她心中,已经成了一个不择手段的疯子了吧!如今他不过是在不断刷新她的认知,不断强迫她做非常多她不愿意做的事的坏人。

    但要怎么解释,怎么解释心中的那份不甘,那份懊悔。他愿意拿一辈子去偿还,可她却不愿意给他机会了。

    他转身离开时脚步很轻,房门依旧是“啪嗒”一声轻轻关上。寂静的房内,张余歌紧绷的弦瞬间松下来,她蓦然掀开盖在头顶上的被子。

    她得想办法联系到外界,然后再想办法逃出去。至于夏弥肚子里这个孩子,张余歌决定跟河图羽坦白一切。到时候他们一起商议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对于这孩子的问题到底是留还是……

    为了博得崔栩颐的信任……这个也许不太可能。那么就换一种形容吧,为了使得崔栩颐放松警惕,张余歌开始每天好好吃饭,好好休息。坚持锻炼,再也不嚷嚷着离开的事儿。

    她慢慢发现,只要她稍微温顺一点,崔栩颐就会很开心。他开心了,自然什么事都好说,除了放她出去。这栋别墅这么大,外面又有草坪又有花园的,她想怎么逛就怎么逛,但唯独不能出去。

    好吃懒做跟猪一样的生活已经是人生中第二次经历了,但崔栩颐这个世界有没有发生那件事还不一定呢!几天下来,张余歌发现夏弥原本精致的下颚线明显有了弧度。她除了吃喝睡逛逛花园逗逗鸟以外,每天被限制只能看一个小时的电视。

    没有手机,这简直是要人命!幸好张余歌在偌大的房子里寻到了一把吉他,想想曾经非主流那段日子弹着吉他唱着巴啦啦,时不时嘬两口清酒。想想都觉得那段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

    她闲的发慌,于是翻出吉他以后又翻出一本谱子集。天天背着把吉他在别墅里上下晃悠,不时在狭路相逢碰到的菲佣面前挤着眉毛撕心裂肺的来两句酸歌。

    也许是以前的夏弥不会弹吉他,而现在的她又弹得太过顺手。以至于第一次见到她弹唱的时候,崔栩颐眼珠子快要瞪出来。不是惊讶,而是匪夷所思。也许他有怀疑张余歌,但那又怎样,张余歌就是要让他怀疑,然后点拨他明白她不是夏弥。

    可惜崔栩颐除了表达匪夷所思外,再也没发表过其他任何言论或看法。

    崔栩颐口口声声说他得病了,鉴于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张余歌也相信他真的得病了。可奇怪的是好像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他每天忙的像陀螺。不是在打理公司的事情,就是在忙着去打理公司事物的路上。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典型的不要命,把命当玩具一样糊弄。

    张余歌知道乙型肝癌,这个病确实无法医治,可好好休息配合医院治疗还是能多活一些日子。像崔栩颐现在这样,简直就是在玩命。他既然一心要把她留住,又为什么这么不要命呢

    她想不明白,也不怎么想明白。

    待在这别墅里,白天黑夜轮番过去。她在床头旁书柜后面的墙上轻轻划着痕迹,每天划一道。转眼也已经十二天了。

    她虽一天比一天心急如焚,更多的是担忧河图羽。河图羽一定发了疯一样的找她的下落吧,河图羽一定在一直找他。要想办法,要想办法离开,一定要尽快离开这里。

    第十三天下午,崔栩颐特意带了张余歌去外面吃饭。他定的地方是西餐厅,可惜是单独的包间。门里门外都有保镖看守,她没有机会逃跑。

    精致的水晶吊灯下,方方正正的桌子。金色的房间,摆设简介豪华。她坐在这一端,崔栩颐坐在那一端。水晶似的高脚杯里装着红色的液体,张余歌开始以为是崔栩颐彪呢,给孕妇喝红酒。结果用鼻子闻了才知道,里面是车厘子汁。应该还放了糖霜,可以闻到的淡淡的甜味。端起来喝了,还挺好喝的。

    不一会儿传菜生将做好的菜品端上桌子,点菜时崔栩颐没有问她,因为他知道夏弥最喜欢吃什么。

    菲利普牛排,一份五分熟,一份全熟。其实夏弥也喜欢吃五分熟,但是如今怀孕了就不该再吃生的牛肉。两份鹅肝,两份意大利面。一盘水果沙拉,里面的水果全部是从德国空运过来的,号称零添加不喷农药,新鲜稀罕,最重要的是贵。两盘玉米浓汤,喝起来也十分的对张余歌口味。

    传菜生将菜一一菜品放在两人面前,然后推着餐车走出包间。张余歌低着脑袋,左手拿叉右手拿刀,静静的与盘中的牛排做着抗争。牛排很嫩,很轻松就能割下一块肉来。暗红的纹理,拿叉子叉住一小块放进嘴巴,嚼一嚼,立马口齿留香。

    “好吃哎!”她眼里亮的像有星星一般,手舞足蹈的洋溢着微笑跟对面的人分享这份快乐。可是她忽然发现对面的人是崔栩颐的时候,失望立刻蔓延全身。眼中瞬间黯然失色,低下头去。

    崔栩颐把一切都瞧在眼里,她的每一寸皮肤的微妙变化,都清清楚楚在他眼中。他看到她因为吃到好吃的所以欢欣雀跃,她一定把他当成了那个男人。她眼里的光以及嘴角的笑,全都在看清楚他是谁的时候消失殆尽。

    喉头又酸又涩,他赶忙切开一块牛排咽下喉去。可是这个做法并不明智,只会放大喉咙的难受。他噎的难受,连眼中都带上了泪。感觉到对面那头崔栩颐的呼吸不正常,张余歌放下刀叉望过去。心想这人不会被卡住了吧

    察觉到她的目光,他急忙放下手中刀叉,端起一旁的车厘子汁一饮而尽。孕妇不能喝酒,他怕他喝了红酒的话她会不喜欢,所以也把自己的饮品换成了车厘子汁。

    张余歌看到崔栩颐貌似喝下果汁还是很难受的样子,紧皱眉头,眼睛里慢慢凝聚着泪水。

    “喂,你没事吧”她小声问。

    崔栩颐连忙摇了摇头,示意他自己没事。可是这么一晃动,眼角便再也拦不住眼中汹涌澎湃的泪水。温热的水滴顺着脸颊肆意流淌,张余歌都看呆了。这真的被卡住了吧,都哭了!她连忙站起来走到他跟前去,想确认一下他真的还好嘛。

    崔栩颐赶忙慌张的伸手抹去眼睛的泪水,在张余歌走到他面前时止住了哽咽。

    “你真的没事嘛”张余歌满脸关切,也有些紧张。

    他笑容苦涩,含着水雾的眼眸看着夏弥。“就是忽然很难受,没事。”

    张余歌皱着眉毛,又奇怪的望了他几眼,这才转身回到座位上。

    崔栩颐快速将泪水抹去,却也没有再动刀叉。知道瞧着她她肯定吃不下,便轻轻靠在椅子上低垂眼眸。安静的听着她的刀叉响动,安静的等她吃好。

    刀叉轻响,与碗碟之间碰撞,发出清脆悦耳之声。张余歌忽然淡淡开口:“那个……我想跟你商量一下,你可不可以,把我的手机还给我”

    崔栩颐蓦然抬眼,顶的张余歌心里直发毛。

    她赶忙补充撒谎道:“哦,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就是我待着太无聊了。你也不是不知道,现在这个时代手机已经变成人必不可少的一件器官了。我,我实在太无聊了。所以想找你要回手机,你可不可以……”

    话没说完,立刻被崔栩颐打断。他的面色已经十分难堪,就算傻子也看得出来,张余歌手机要的这么刻意,明显就是要拿回手机联系她要联系的人。

    崔栩颐拒绝的斩钉截铁:“不行!”二字,立即把张余歌所有期盼扑灭。

    她回去的路上一言不发,再也没说过一句话,更没给过崔栩颐一个好脸色。明明是好好的一顿饭,吃完也是好好的心情,却因为手机这件事糟透了心情。

    崔栩颐面无表情的高冷,一路上也一言不发。回了别墅没等张余歌给他甩脸色,他倒是先眉头紧皱上了二楼他的卧室。张余歌真是又气愤又无可奈何,弹拨着吉他在一楼大厅大吼大叫。好好的民谣非让她唱出了民歌的感觉,倒不是她唱不好流行歌,就是想要闹腾和发泄而已。这学艺术的孩子,尤其是学音乐学歌唱的,那性格绝对相比其他人那是开朗很多。

    心理教育课上说过,人在感到愤怒时为避免郁结于心酿下大祸,最好的办法要么是离开烦心的地方、人或事,去运动,尽情挥洒汗水。要么就通过大声喊叫歌唱,一般能人都懒。除非受到什么重大打击,才会伴着雨天来一场轰轰烈烈的长跑,感叹世间真谛,最后再跪在地上仰天长叹喊出一声悠扬的“啊——!”来。

    聪明的人一般选择就地取材,比如音乐生一般待在琴房的时间比较多一点,所以他们就可以一边按着钢琴的某个音,一边名正言顺歇斯底里的高声呐喊。哦,是了,肯定是喊在那个音高上的。无论心情如何不爽,只要大声呐喊发泄通过一首歌酣畅淋漓的表达出来以后,啥事都变得不那么重要。坎也迈过去一大半了!

    所以虽然她吵了整个别墅里的人半个多小时,但唱的声嘶力竭发泄出来以后,那感觉不是一般的爽!

    她仿佛满血复活,眼中充满斗志。什么艰难阻档,什么妖魔鬼怪,她就不信这个邪。老话说的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机会总会有的,她只需静待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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