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录(年下)》分卷阅读104

    。一眨眼,又消失了。甩开膀子,拔腿就追。种种犹豫忍耐盘算谋划,就在拔腿那一刹那,统统不翼而飞。

    追上他。只知道要追上他。

    老区人少,走廊里人更少。方思慎喜欢去的旧库本阅览室,人最少。成年一股霉味,桌椅又冷又硬,没有数码查询系统,得一张张翻目录卡片。会在那里看书的,都是屁股上钉钉的狠角色,可以大半天不挪窝。因而门外的走廊里,一天到晚见不着几个人影。

    自从那个不堪的夜晚过去,已是将近半年,这还是意外重逢以来,方思慎第一次近距离与洪歆尧相对。心中惊怒之余,更兼混乱无措,脚下迈得飞快,不自觉就拐到了这个方向。

    背后急促的脚步声在昏暗幽静的走廊里“咚咚”震响,连头顶的旧式挂灯都跟着晃个不停,忽明忽暗。方思慎的听觉和视线都被满满占据,几乎腾不出任何余地思考。

    最后一个拐角处,洪歆尧箭步飞跃,拦在方思慎面前,撑着墙壁喘气。走廊狭窄,他这么撒开手脚一杵,再也没法过人。一会儿不喘了,还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也不说话,纯当自己是路障。

    方思慎忍无可忍,低喝:“让开!”

    好似被这一声乍然惊醒,洪歆尧抬起头盯住他,眼神中燃烧着只属于少年的热烈执着与决绝狠厉。

    不愿与这样的眼神对视,方思慎偏过脑袋,目光投向对方背后那扇虚掩着的木门,思量着那黑油油的木门里边一张张厚重的樟木书桌,一本本发黄的线装典籍。那里,有自己熟悉的宁静。

    “让开。”语气低缓而淡漠。

    洪歆尧盯得过于卖力,眼眶都红了。前后看看,没有人经过这里,慢慢垂手侧身。就在方思慎擦肩而过的瞬间,一把将他箍住,泄愤般不管不顾狠咬下去。方思慎又惊又痛,猛然意识到身处位置,一声惨呼硬生生憋在喉咙里。不等他挣扎,对方已然松手退开,扭头跑了。

    方思慎呆站半晌,才发觉自己气得连腿都在发抖。嘴角丝丝抽痛,伸手一抹,带下一缕血迹。又站了半晌,终于还是走进阅览室。他迫切需要平静下来,而唯有在这个阅览室里,不会有人因为别人的异样而大惊小怪。

    洪歆尧拐了一个弯,又一个弯,然后发现自己迷路了。当初为了把新建部分与原有旧楼有机地融为一体,设计者很是用了点心思,弄得整个图书馆像座后现代迷宫。看见类似楼梯口的地方,过去一瞅,原来不是楼梯,而是厕所。

    盯着门上的标识看了两秒,洪歆尧闪身进去,径直冲进最里边的隔间。好半天,一阵“哗哗”流水声过后,就听洪大少低低地咒了一句:“靠,这破学校!”拉开门探看一回,才两步窜到洗手池前,水龙头开到最大,一阵猛冲。眨眼间冲掉了满手浑浊粘腻的液体,也掩盖了不同寻常的粗重喘息。

    饶是洪歆尧脸皮再厚,毕竟没厚到愿意被人撞破在图书馆的公共厕所打飞机。打完了才发现没纸,还好大部分喷在马桶盖上,剩下的勉强用一只手揩尽,腾出一只手提裤子开门。

    手上早冲干净了,脑子里却始终嗡嗡的,浑身上下燥得难受。

    这半年来,没有哪回不是想着书呆子办事。然而没料到越是想得多,办得勤,那最初的印象就模糊得越快。要命的是,印象越模糊,感觉越迟钝,心里的饥渴反而变本加厉地越来越强烈。那一夜腾云驾雾般的舒爽痛快,在感官的实践中消磨殆尽,同时又在思维的认知里日益鲜明。这种天壤之别的撕扯,导致洪大少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发泄,最终都陷入同一个恶性循环:做得越多,越是无法满足。

    洪歆尧捧了一把凉水扑到脸上,淌得满脖子都是。时近深秋,这一捧凉水顺着脖子刺溜下去,顿时一个冷颤,心头燥热消退不少。

    果然空想是没有用的。原来只要实打实碰一下,就能跟满血复活似的兴奋起来。以为被自己弄丢的感官记忆,陡然间全部恢复,仿佛闭上眼睛就触摸得到。洪歆尧小心翼翼地、任性放肆地回味着,差点走不出厕所。

    十八岁的莽撞少年,欲的滋味早已熟知,情的滋味犹自生涩,情加欲的滋味更是未曾经验的蚀骨**。洪大少在京师大学图书馆的公共厕所里,把个飞机打得是百结愁肠,一咏三叹,忽而激情四溢,忽而怨艾丛生。

    等他虚着两条腿走出来,才转了个弯,眼前一片明晃晃的大玻璃窗,竟是到了图书馆主楼大厅。各大借阅室窗明几净,书架林立。厅中一排排显示器亮着指示灯,那是电子阅览系统终端。

    昏头胀脑走出图书馆大门,回头看看,里外恍然两个世界。而方书呆,就在里边另一个世界里。这一刻,洪大少心中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自卑与孤独,在经历了最亲密的接触之后,第一次尝到了懊悔与无望的滋味。

    直到手机铃声震响,才把他的魂拉回来。原来梁若谷看完展览,老师宣布自由活动,不见洪歆尧回来,干脆给他打电话。

    洪大少这会儿死活也不愿再进图书馆的大门,只道:“你出来,我请你吃饭。”

    不一会儿,梁若谷出来了。除去开学前吃散伙饭,他二人也已经几个月不见。之前有人文学院师生在场,不方便说话。梁若谷搞不懂洪歆尧哪根筋不对,非要跟着一起看墨书楚帛,等他发神经去追方书呆,才隐约觉出端倪。

    走到洪大少面前,梁若谷把他上下打量一趟,伸手揪住衣领,笑骂:“靠,白衬衫!你他妈也配穿白衬衫!金土你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装给谁看呢!”

    洪歆尧打掉他的手:“两千五一件的玛可尼。熟归熟,弄脏了一样要你赔。”扯扯衣襟,正色道,“还有,公共场合请叫我大名。”他经过一系列艰苦卓绝的斗争,才磨得父亲同意改名,赶在大学报名前办妥各种手续,正式通知了几个狐朋狗友。

    梁若谷指着他的白衬衣,嗤一声:“一件十个二百五。”再指指他的脸,“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就金土两个字最适合你。”洪大少的底细他再清楚不过,自己费尽心机,竭尽心力才考上人文学院,这一肚子草包的暴发户二世祖,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京师大学的学生,人模狗样装起斯文来。彼此酒肉情谊固然深厚,到底愤恨难平,忍不住刻薄几句。

    洪歆尧原本就欠了他一个大人情,眼下又因为别的事有求于他,十分大度地啐口唾沫,不予计较。

    两人先去停车场取车。梁若谷道:“在你们学校附近随便吃一口得了,今天下午没课,跟我妈说好了早点回家。”他虽然住校,家却回得很勤。

    “大不了我送你。”

    “心领了,你别给我添乱。”说着,梁若谷掏出手机给母亲打电话,只说遇见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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