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地,再活一次》第七章、变数(3)

    第七章、变数(3)

    「水清澄,你看你现在沦落到什幺地步。乞丐? 流浪狗? 过街老鼠?」滕思悠轻蔑地俯首看着她, 滕芍药赖在父亲的怀里,不谙世事,天真地吮着大拇指。

    他说 :「清攸是『你的』儿子,是你下贱地爬上我的床,千方百计地怀上孩子。我见到你就觉得噁心,更何况是你生下的杂种? 所以我死活不肯让他姓『滕』,他是你这贱女人所生的东西,合该跟你一样姓『水』。你那幺想让他接受优质教育,怎不自己努力工作赚学费? 水家大小姐,钱可没那幺容易赚,不是你跪下来哭几下,银行户口的钱就会自动变多。找不到工作,大不了去卖身,双腿张一张就有钱了。不过像你这样的货色,一个月不知要接几多个客人,才能勉强跟那小鬼生活得了。」

    自此,清清知道哪怕她在滕思悠面前割脉自杀,这个男人眼皮也不会跳动一下。她不敢在儿子面前再说「爸爸」、「转学」的字眼,清攸也懂事得惊人,彷彿感觉到母亲的难处,即使多想念父亲也不敢说。

    他只感觉到,爸爸遗弃了他跟妈妈。他却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而她幸福得像个小公主。

    清清让儿子放学后继续在学校留到晚上七点,做功课或温习,自己则从早上开始去打工。她去应徵文员,对方见她是大学生就聘请她,可是她廿五六岁才第一次打工,最简单的文书软件都不晓得用,打字错漏百出,天天被主管骂,熬了两个多月,过不了试用期。她去西餐厅做侍应,却连简单的英文都说不好。

    她辗转沦落到快餐店当女工。抹桌子、拖地,一天干十小时,还得清理客人吃剩的餐盘,每次倾倒一堆厨余,看见油腻的骨头跟黄掉的菜叶,胃口都没了,一个月比一个月瘦。被经理骂了几个月,手脚总算俐落不少,她嚣张跋扈的姿态都改掉。为了生活,为了养大儿子,她愿意卑躬屈膝,任何人骂她,她也低着头,不断鞠躬讲对不起,即使错不在己,也习惯先认错。

    她接了清攸回家,给他做简单的晚饭,再千叮万嘱让他乖乖留在家玩拼图、看电视 :「妈妈要出去工作,不能陪你。清攸要乖,不要出去,不要给任何人开门,我有带钥匙,知道吗?」

    儿子怕她工作辛苦,清清哄他说,她只是去做轻鬆的工作,老闆很照顾她。

    其实她是去一间茶餐厅当洗碗工。老闆起初嫌她手脚慢,她干了一天,就想辞掉她,可是清清声泪俱下,求对方给她一个机会 :「我是单亲妈妈,我爸是个代课老师,赚钱不多,我还要养儿子跟父母……我什幺都肯做的,不怕辛苦! 我会学的、我会学的……」

    老闆有妻有儿,年纪也大了,不忍心清清这年轻的女娃受苦,一时心软就让她留下来。清清只要下定决心,也学得很快,就算仍然比一般清洁女工的手脚慢,老闆见她工作认真,只眼开只眼闭的让她留下来,过年时还给她双粮。清清用一双长满倒刺、被冷水长年累月浸得发红褪皮的手,拿着那个盛着数十张百元钞票的信封,豆大的眼泪一颗颗滑落脸颊,一声声说着「谢谢」,吓得老闆都不好意思了。

    在那些日子,水清澄真正学会什幺叫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只要努力工作,总有人肯给她机会。然而,世上也总有那样的一种人 : 无论你待他几好,你多用心工作,他就是看你不顺眼——滕思悠就是这种人。哪怕她向他叩头、道歉千万次,他也不会稍稍怜悯她几分。他憎恨与她有关的一切事物,所以他也不喜欢清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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