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侠白仙尘与四位女友》分卷阅读97

    柳红嫣默然不语,以手臂挡在面上,遮住此刻面容表情,若哭若笑,甚是凄凉。

    君亦然又道:“第二,小主人从此以后需得与我在一块儿,便如从前那般,你我形影不离。”

    白仙尘睁大眼眸,连连摇头:“不成不成,我可不愿意!那可不得闷死么?”

    君亦然瘪嘴道:“与我在一块,小主人竟觉得沉闷无趣?”

    白仙尘瞧君亦然一脸委屈本想安慰,但想起这人儿表面憨厚、内里却极是腹黑,不由铁了心肠,正色道:“可不是么?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除非你我是同一个人,否则哪能真的形影不离?”

    君亦然想了想,果真一改委屈表情,笑容可掬道:“哪天小主人想要离我而去,若我觉得时机到了,便会应允。”

    白仙尘皱眉道:“何为时机到了?如此说来凡事岂不都得由你做主?”

    君亦然羞涩道:“小主人想要在上面,倒也未尝不可。”

    白仙尘一愣,随即一掌拍在君亦然额头,怒道:“莫要和我说荤段子!”

    君亦然撇了撇嘴,言道:“所谓时机,大抵便是谈婚论嫁,这就是奴婢的第三则约定——天下能配得上小主人的,需得是扛起天道气运的英雄人物,凡夫俗子敢来凑热闹,我便一剑斩了!”

    白仙尘白眼道:“你要如何判断?英雄二字又不是写在脸上的……”

    说着,白仙尘依依不舍的望了柳红嫣一眼,叹道:“这世间又哪里去找这等人物?”

    君亦然道:“自然是有的,观天下气运,如此人物定将出世,至于如何判断那便更是简单了——”

    君亦然舒展笑颜,那仅是在白仙尘面前才会展露的绝美容颜,温顺而可人,羞涩而缠绵,小心翼翼的牵着白仙尘的手掌,便仿佛是邻家爱慕隔壁哥哥姐姐的懵懂女孩,痴痴傻傻,心中无论如何也只容得下眼前一人。

    “只要天下有人能够打赢奴婢,奴婢便让小主人走,更由着那人与小主人成亲。”

    听闻君亦然言语,白仙尘不觉有些懊恼,冷哼一声道:“你这人当真古怪,既然一开始就指望着我嫁人,既是并不爱我,又何必取了我的第一次?”

    君亦然一歪脑袋,疑惑道:“谁说我不爱小主人?天下敢有人比我更爱小主人,我也要一并斩了!”

    白仙尘忍俊不禁,道:“那你为何肯让我嫁给别人?”

    君亦然一脸坦然,未有丝毫犹豫道:“上一世小主人娶了司马兰华,奴婢可不在乎,小主人喜爱谁便喜爱谁,丫头却只喜欢小主人,这哪里冲突了?丫头喜爱小主人,喜爱到愿意将小主人拱手相让,只求小主人能够快活,这便是丫头对小主人的喜爱。”

    #

    当陈小咩再度悠悠醒转,发觉自己已然不在那破败武村了,前方狭长山路望不到尽头,不知却是通往何处。

    陈小咩抬起脑袋,这才发觉自己正躺在白仙尘的怀抱中,瞧着那张醉人容颜,初情窦开的小女孩一时竟是痴了。

    所谓“天下第一美人”的头衔冠在了柳红嫣头上并不冤枉,可在陈小咩眼中,似乎交由这白衣人儿执掌更为合适,她在心中自问又自答——这世间还有比白仙尘更美的人么?唔,定是没有了吧。

    发觉陈小咩醒来,白仙尘目光移到了陈小咩脸上,眼神极是爱怜,欣喜笑道:“陈小咩,可还觉得身子难受?”

    陈小咩摇头,只听一旁,君亦然的声音淡淡言道:“小主人,小掌柜的既然已经没事了,便让她自己去了吧。”

    陈小咩猛地转头,望向君亦然高傲面容,想要说什么却终究没能开口。

    君亦然含住右手拇指食指,吹出一声尖锐呼啸,远方立即响起“隆隆”马蹄声,数十名身着七彩怪异衣衫的女子驾马飞奔,身上琳琅首饰挂了一推,在马匹颠簸中叮铃作响。

    待那些女子稍稍靠近,便立刻恭恭敬敬翻身下马,纷纷在君亦然面前跪地,拜道:“奴婢参见剑主!

    君亦然道:“莫要啰嗦客套,带着我家小主子,咱们这就回北方去!”

    女子们纷纷欢呼,看来都早已思念家乡了。

    白仙尘小心的将陈小咩放下,与陈小咩道了声“珍重”,后而又补了句:“若你以后成了大商人,行商路过北地,可要来剑神阁看我!”

    陈小咩捏紧了拳头,咬着嘴唇一脸漠然,依旧不言不语。

    白仙尘叹了口气,由彩衣女子掺扶上马,随着马蹄狂奔往北去了。

    君亦然牵着马匹逗留到了最后,细细瞧着陈小咩神情,忽而言道:“既然舍不得我家小主人,为何不将她留下?”

    陈小咩睁大双眸,涨红了脸孔表情甚是尴尬,咬着嘴唇,捏紧拳头,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支支吾吾的恳求道:“能带我一同去北方么?我……我想待在白仙尘身边……哪怕是做个奴婢丫鬟……”

    君亦然毫不留情,断然拒绝:“想得美。”

    陈小咩垂下头颅兀自发呆,君亦然神色爱怜的瞧着陈小咩一头白发,轻声道:“我若带你去了,岂不浪费了我小主人的神仙修为?当年我家主人一路北行,一直杀到恶鬼巢穴斩了魔皇,你便将我剑神阁当作那‘恶鬼巢穴’如何?”

    陈小咩不明白君亦然所言之意,抬起头来满面疑容。

    君亦然耐心解释道:“你得了我小主人的天道,未来武道气运必定在你身上,我与小主人约法三章,若有人能够打赢我,便将小主人嫁给那人,你可有些心动?”

    陈小咩满面惊惶,吃惊得长大了口。

    君亦然笑着上马,坐于马上傲然神色更显俊美非凡,道:“上一世司马兰华能助小主人屠灭恶鬼,性子倒也不坏,我便姑且由着小主人娶了她,这一世我倒觉得你更适合小主人,你若是哪一天修成了神仙境界,便来北方寻我吧。”

    说着,君亦然一踢马腹,临走前一改冷傲模样,朝陈小咩一眨眼睛,俏皮笑道:“若你敢来迎亲,我便敢给你放水!”

    瞧着那碧衣背影渐行渐远,陈小咩鼻涕眼泪一并流下,拿手臂胡乱擦抹亦停不下来,哭得好似饿肚乞儿……

    #

    白仙尘与君亦然离去后,柳红嫣依旧躺在地上,浩然气机在体内运转如飞,渐渐的已将身上伤痛治愈了大半。

    “楼主!”四下走出了无数“花红柳绿”蒙面杀手,竟是不知何时埋伏下的,此刻一齐来到柳红嫣面前单膝跪拜,领头女子愤怒叱道:“为何……为何楼主不让咱们动手?哪怕君亦然已然成了半仙,我等愿为楼主赴汤蹈火,拼死也要杀了那女人!”

    柳红嫣坐起身来,头发散乱容颜憔悴,眼神却依旧锐利如刃,轻轻摇头道:“傻丫头,就算拼死了君亦然,这笔买卖也不划算——君亦然既然这般狂妄,不正好顺应了我的心意?小家伙暂时寄居在她剑神阁也不打紧,是她君亦然自己想引火烧身,我何不借此机会,将她‘剑神阁’连根拔了?”

    领头丫头扯下黑布面巾,露出了欢喜笑颜,那正是柳红嫣的贴身婢女珍珠。

    吴嫚儿自人群中慌忙奔出,神采奕奕早已不是疯了的模样,身上也已换上了一身干净漂亮的光彩衣裳,来到柳红嫣面前,见那红衣女子满身是伤,心疼的滴滴哭出声来:“红嫣……你怎得这么傻?为了个白仙尘将自己弄成这般德行,可值得?”

    柳红嫣不答,伸手用力握住吴嫚儿手掌,嘴角上扬勾起淡淡微笑。

    吴嫚儿疯了?不,从来都没有,早在与柳红嫣初次相见,他便迷恋上了这红衣人儿,发誓要为她生、为她死。

    崇鬼堂的一切消息都是由他提供的,左翁的罩门所在,也是他告知柳红嫣的,这便是崇鬼堂为何会覆灭的缘由。

    柳红嫣笑道:“吴姐姐可愿意为红嫣扮个丑陋模样?”

    吴嫚儿破涕为笑:“那还用说?”

    柳红嫣道:“自此以后,我会将姐姐扮成左翁的模样,崇鬼宗那头由姐姐掌控,武当宗便对江湖宣称,是左翁联手君亦然给灭去的,我‘花红柳绿’趟了这浑水可没捞到半点好处,对了对了,武当地界自此以后也由崇鬼宗接管……”

    众人屏息倾听那红衣女子的言语,每一字每一言都如是圣旨。

    早在柳红嫣展示出问鼎天下的惊世布局,他们便晓得这红衣女子必然是未来的女帝,是万人之上的人皇。

    君亦然区区一介武夫,哪怕真成了白仙尘那样的天道神仙又何足挂齿?——柳红嫣眼中只有一位大敌,却从来不是她君亦然。

    那女人名为司马兰华,这些年来一直在与柳红嫣对弈的可怕人物,以天下为棋盘,这两人此刻已然落到了第几子儿?

    如今柳红嫣失了白仙尘,却在棋局中得到了一片气眼活路,又何尝不是件妙事?

    任由君亦然带着白仙尘去往北方,柳红嫣便是要让祸水北引,把司马兰华这位大敌的视线聚焦到“剑神阁”那头,按那位司马兰华的性情,又岂能容忍君亦然胡作非为?

    柳红嫣默然抬头,目光望向南方,眯起眼来笑容好似狐媚——

    ☆、后记:

    后记:其实这个应该是前言

    看到这里的都是真爱,真的真的十分感谢。

    首先应该有个op啥的吧?就比如下面:

    减字木兰花

    红衫罗裙,请君饮浊酒一杯;痴人道梦,要叫仙神落凡间。

    爱恨妒憎,愚爱白衣苦常在;蹬空楼顶,一醉不知几千年。

    好吧……表在意上面那半点意境都谈不上的词儿……我会说这是在公交车上码字的时候有感而发么?比起语文课本上人家泛舟作诗,场景都寒碜到爪哇去了t=

    言归正传,其实这篇文一开始咱都没想写得太认真,本来是如往常一样糊弄糊弄就过了的,这一点就说这该死的名字吧,取得也太随意了(捂脸),被友人各种吐槽——直到某一天,某位编辑大人发来签约的站内短消息,那个诚惶诚恐。

    咱懵懵懂懂,开始凡事大约都听编辑姐的,不知不觉才发觉收藏已经那么多了(那时候好像是420),这场景以前只有在大神的专栏里头才能看见呀!(开心开心)

    开心的拿给朋友看,被嘲讽了一通方才发觉写得有多烂(笑。

    不说剧情啥的文笔啥的,就是话都读不通,语文简直就是体育老师教的有木有?

    嘛,但咱应该会认真的(请把“应该”两字认真的去掉),写文啥的本来是咱的兴趣,自娱自乐的很,起源于某段中二病的时光,回想起来既好笑又怀念。

    但现在觉得,既然都有那么多读者大人看了,就应该写好才行,不然挺羞愧的。

    都说有兴趣才能把事做好,但咱发觉自己对写文实在没啥天赋。t=

    尤其是后来拜读了些许大人的文章,感觉写得实在好看,当真好生向往。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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