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我的世界是本书》分卷阅读106

    哦,这还不算完,再往前算一步,素素是灵霄派前任掌门的女儿,标标准准的灵霄嫡系后裔,要不要认回来……哪怕是不认回来,这也是一个能哽灵霄掌门一口血的破事。好在还是余琏明智,没把这件事写上,所有人还能装出一个不知道。

    总之,有不少事情都是这种没法用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来衡量,哪怕是按照“道理”来处理,结果也能让所有相关人士都咳出一口老血。

    也因为这其中的种种顾虑,所有人都没有急着表态,这其中涉及的方面太多,已经不是这里面某一个人能够一言已定的了。好在,这个情况也被余琏考虑到了,所以这个会议的重点,就是彼此之间通个气,了解一下情况,剩下的工作,都是需要这几位掌门一个一个的跑,一场聚会一场聚会的讨论,才能摆出一个明确的态度来。

    于是,最后的最后,所有人都喝了满肚子的茶,客气地告辞了。

    灵霄掌门最后一个走的,他拖延了很久,主要是想留下来问余琏一个问题:“你还回来吗?”

    他问的很认真,虽然平日里余琏在灵霄派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他走了,灵霄掌门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缺了余琏的灵霄,就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味道了一样。

    灵霄派有很多很多的弟子,少一个,乍一眼看过去似乎没有什么差别。

    但灵霄掌门很清楚,少了任何一个,都不能再称之为家了。

    余琏愣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黑底金纹的恢弘长袍,黑发如墨,眼瞳似血,连周身萦绕的灵气都不复往日的灵动活泼,泛着一股深沉的灰暗和阴沉来。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都很难和过去的那位白发童子联系在一起。

    但这一切在灵霄掌门的眼中,似乎丝毫没有察觉。

    余琏平静地说:“会回去的,只是不是现在——”

    那鹏鹏呢?

    灵霄掌门下意识地又想问,但是下一秒,他又意识到,如果大自在天想要回来,他现在就已经能够回来了。灵霄对于余琏而言,是眷恋的家;而对于大自在天,恐怕还代表着令人难堪的回忆了。他宁愿在外地去卖不着调的小黄本谋生,也不愿意再回到灵霄,这已经无形中说明了他的看法。

    灵霄掌门摇了摇头,默默地走了。

    临走的时候,余琏把那一桌的玉简给他拷贝了一份,塞进了灵霄掌门的随身芥子袋中。

    余琏知道他的习性,给灵霄掌门安排了一处远离人群的高楼作为临时落脚点,远离人群,所有的家居都是一对一对的。然而,他不知道灵霄掌门因为遭遇了旅途的折磨,对称癖有着变本加厉的冲动,他看着那一对——两张对称拜访的床,突然感觉到他自己是这个房间里最最不和谐的那个。

    他只是一个人。

    所以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同时躺在两张床上达到完美对称。

    于是,灵霄掌门默默地走出了房间,合拢了门,他看着那个对称的双面门,感觉到了这个房间剔除了最后一点不完美,成为了艺术……

    灵霄掌门感受到了心灵上的治愈。

    好吧,撇开那个想一想就让人感觉到愉悦的房间,现在,灵霄掌门无家可归了,也许需要找一点事情做。对此,他琢磨了一下,最终决定去找陆尘潇话话家常。

    毕竟,等到余琏回了灵霄,恐怕要带着陆尘潇一起回来。

    到时候恐怕也是要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如果想要阖家欢乐一点,最好还是对“评价陆尘潇那张脸”这件事好好道歉一下比较好。

    他应该这么说——

    就算你长得再丑,余琏也不会介意的。

    介于灵霄掌门的临时落脚点距离中心最远,所以,他也不得不路过了很多人的落脚点,惊动了很多人。但有趣的是,和他一样大摇大摆跑过来的,连方向都很一致的,有一个魔修。灵霄掌门忍不住打量了他一下,对方五官很正,有着一种很特别的英气,发觉到灵霄掌门在注意他之后,这个魔修甚至很和善地对他微笑了一下。

    弧度不大,符合魔修一贯的冷淡设定。

    ……然后他们就落到了同一个目的地,同时得到了陆尘潇目前出门了的消息。

    “是么?”灵霄掌门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就看见那个婉言告知陆尘潇现状的那个侍女,毕恭毕敬地对他边上那位冷淡但是很和善的青年鞠了一躬:“需要我转告什么吗,少主?”

    哦,这个人是魔道少主……

    等等,她说他是少……少……少主?!

    灵霄掌门吓得连着退了两三步,假如,苏婴有一个儿子的话,这个儿子在魔道就能被尊称为少主。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如今稳坐魔主之位的,是余琏。

    擦擦擦擦擦!

    灵霄掌门半是惊吓,半是惶恐,他翻了翻自己的芥子袋,捡了一个拿出手不显得寒酸的灵宝,递出去:“没想到你这个孩子已经这么大了,余琏还真是不声不响地就赶出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啊……来,今日第一次相见,叔叔我也没带什么好东西,先拿这个出去玩吧。以后有问题,报我灵霄杨偕的名字。”

    魔道青年脑门上滑下肉眼可见的黑线。

    他义正辞严地解释:“我和余琏没有血缘关系,我叫太史飞鸿。”

    “哦。”懂,大婚在前不可声张,不然陆尘潇翻脸不认人就麻烦了。灵霄掌门表示自己很懂,用指间点了点唇,表示自己嘴巴很严。

    然而,太史飞鸿看懂了他的意思,脑门上的黑线似乎更多了。他近乎无奈地开口,似乎是想要解释这个“少主”名头的由来。但他还未来得及开口,太阳的最后一抹光辉落到了地平线一下,他呆滞了两秒,身上漆黑的长袍陡然褪去颜色,只剩下一声耀眼的白。他脸上的神色也变了,原本的冷淡消失不见,然后,太史飞鸿突然蹲了下来,抱住膝盖,哇的一声就哭了。

    这……这……

    灵霄掌门吓了一跳,他刚才明明什么都没做啊。

    灵霄掌门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太史飞鸿的头,柔声细气地问:“怎么了?”

    太史飞鸿哭得非常伤心,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如果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这个场面还能被形容是梨花带雨,然而一个身长八尺的汉子……就看起来有点惨不忍睹了。灵霄掌门试着带入了一下太史飞鸿的(被他臆想)的身份:一个从小就没怎么见过父亲,但是心中十分仰望父亲光辉的娃。终于有一天,他父亲创下了惊天的业绩,并且让他认祖归宗。然而,这时候他父亲想要娶一个老婆,而这个老婆不是他的生母,竟然是个男的。作为儿子,虽然心中纠结,但最终认了,他只是想要一个和谐的家而已。

    然而,这个时候,他那诡计多端的后母连这点小的奢望也不让他圆满……

    就在这个时候,太史飞鸿哭得抽搭了一声,也许是灵霄掌门此时此刻地表情太过和蔼了,他不由自主地,小声地,像是憋了很久的委屈,被裂开了一个细细的小缝,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明明说好了,只要我不放弃,阿潇就不会抛弃我的……骗子,都是骗子!”(这个梗详见卷一·十四章)

    阿潇……

    陆尘潇……

    灵霄掌门感觉到自己内心中又有什么东西碎了,他无言地仰头看天,此刻已经月上柳梢头,他看着那一轮破碎的残月,很有一种仰天长啸的冲动:妈蛋,感觉自己被一桶狗血当面浇了个透心凉。

    看人间,天雷滚滚。

    举目之处,皆是,陆尘潇的情缘。

    要不要这么饥渴,要不要这么生冷不忌,父子师徒都下手,陆尘潇你熊的!

    ☆、第116章 番外双修大会6

    夜凉如水,月落流华。

    孤独的亭台楼阁的正脊上,两个人坐在边缘顶端的鸱尾上,你一口,我一口的相互递着酒壶,天地俱寂,山河广远,似乎唯有明月半分明,楼阁一点朱,叠山几片黛,人影两朵,如落尘。充斥天地间的,唯有呼啸的风。

    太史飞鸿抽搭一声,将酒壶递给灵霄掌门。

    灵霄掌门盯着那壶陈年老酒,忍不住发呆——话说,他到底为什么要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爬到房梁上,十分放浪形骸地陪这厮喝酒呢!夜风会把他的衣服吹乱的,一点也不符合他强迫症的画风。而且……

    他又隐蔽地瞥了一眼那个酒壶的杯口,刚才太史飞鸿对口喝了,他对口喝了,有没有一点正常人的干净观念,受不了,而且……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灵霄掌门很有一种去问对方上一次洗澡是在几天前的冲动,毕竟,这世界上有一大批仗着自己修为高深身体避尘所以懒得洗澡的货色。

    ——但自从灵霄掌门遇到了王雪禅那个货色了之后,就再也不信这种鬼话了。

    干净卫生,由我做起。

    “杨兄弟……”太史飞鸿又抹了一把眼泪,原本一个好好的俊俏青年,现在看起来简直惨不忍睹。灵霄掌门不动声色地挪远了一点,才小心翼翼地,让自己的指间绝不多一寸的拈住了那壶酒壶,做出了痛饮的举止——实际上他的唇根本没有粘上杯口,所有的仙酿全部倒进了他袖子里的空间。

    不喝别人喝过的东西,这是避免疾病的好习惯。

    ……虽然好像也没有什么病菌能让灵霄掌门生病的样子。

    太史飞鸿打了一个酒嗝,红着一双眼,沙哑着声音对灵霄掌门说:“当年,我得知我天资不好,曾经萌生过放弃的念头,是阿潇……嗝,当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放弃的话,放弃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个修行的机会,而是……嗝,嗝……走进阿潇生活的机会。”

    “但是,我明明还在坚持,为什么……”

    “嗝,嗝,嗝。”

    灵霄掌门听得牙都要酸掉了,他一定也不关心陆尘潇的暗恋者到底有怎样复杂的心路过程——哦,对了,在太史飞鸿的自述中,灵霄掌门终于确定了太史飞鸿并不是余琏的血脉。他就说了,毕竟这一千年来,刨开这几年,余琏基本上都在他眼皮子底下,要是人家都搞出人命来了,他这个掌门还一无所知那也太无能了吧。然而,这并不是说太史飞鸿的身份就很简单了:前太衡剑派弃徒,现余琏指定的下任魔道之主继承人(这厮似乎决定废除以往的以生死搏杀决定魔主之位的传统),更重要的是,还是暗恋陆尘潇的人。

    别问灵霄掌门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不是傻子好么?

    那么重点来了——

    余琏到底心有多宽,才会把这么一个时时刻刻都可能化身为隔壁老王的家伙,放在身边的。灵霄掌门忍不住斜了太史飞鸿一眼,过了一会儿,他不得不承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家伙真的没法和余琏竞争,毕竟,余琏至少不会……

    “嗝,嗝,嗝,嗝,嗝……”

    大哥……哦不,你是我的大爷,大爷,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啊。这酒嗝都打出节奏感来了。灵霄掌门看不下去了,抢走了酒壶:“你不会这是第一次喝吧。”

    太史飞鸿忧伤地看着他。

    喝酒的人脸色都会发红,但太史飞鸿一边很掉形象的打嗝,另一边,他脸色却红的很漂亮,并不是那种酒红脖子粗,上下一色红泛紫的情况,而是一种很美丽的,像是两坨天边的晚霞,反而衬托得肤色如雪,米分嫩如藕,一双眸子带着水光,焦点聚拢不起来,反而带着一种迷离之感。

    以灵霄掌门最近被某些喜欢把男子和男子拉红线的女修们洗脑后的审美体系,他可以很肯定地说,这又是一个很有潜力的祸水,和陆尘潇属于同一级别——都是那种乍一看很没有什么亮点,但细细品味却很有意思的家伙。

    至少,灵霄掌门并不会相信,余琏会把魔主之位随随便便交给一个路人甲。

    “是,第一次。”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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