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乡村爱情故事》分卷阅读13

    好在这人还没哭傻,他一抽一抽地吸着气想了会后承认道:“好像不行……”

    “是吧。所以呢,我们打算先去——”“那你们不要走了好吗?能不要走吗?不要走!不要丢下我!”

    沈琦深深吸了一口气。

    “求你们,求你们,求你们,求你们,求你们,求你……咳咳……们,求你们,求你们……”

    “沈琦,还没好吗?”阿肯这次没再叫贝贝,自己走过来催了。

    沈琦瘪着嘴仰头望去,给阿肯抛去一个求救的眼神。

    “先别哭了,听他说。”阿肯语气一点也不重,可就是能让克莱喘着气不哭了。沈琦在佩服的同时,私下为他添了个“止儿夜啼”的称号。

    “这就对了嘛。”沈琦对着克莱微微一笑,“是这样的。因为不能带着你上路啊,所以我们呢,现在就要马上去最近的,最近的——”“里克城。”阿肯补充道。“对,里克城!”沈琦觉得自己都被这人哭晕了。“我们去里克城啊,就是去找帮手来把你带回去的。知道了吗?”克莱点点头。

    “所以啊,你就必须先在这里等着,最多半天时间啊,我们就能带人回来了。明白了吗?”

    克莱好像是有点怕阿肯,在听沈琦解释的时候几次三番地偷偷抬眼去看他,搞的沈琦有点纳闷——阿肯哪里吓人了?不过也多亏了克莱心里这份在阿肯面前的畏缩,沈琦没收到预期中的一连串“求你们”。

    “可是……”克莱抽抽着小声说道,“这里……俺……怕……那个人……他……”

    沈琦听了下意识地朝克莱看着的地方望去,只见那个该死的密探正死死地盯着他们这里。于是他站在克莱的角度想了想,便也觉得要他和一个捆成粽子、面露凶相的人在这林子里大眼瞪小眼地过上大半天是有些强人所难。

    “这个啊……”沈琦挠了挠头,“他是我们抓来的逃犯,逃犯你知道什么意思吗?”克莱睁大了眼睛。沈琦突然有了主意,他神神秘秘地凑到克莱面前:“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克莱摇摇头。“我们是女皇密探!”沈琦言语间掏出了巫卿的那块牌子,在晕晕乎乎的年轻人眼前晃了晃,“女皇密探!”说了几遍后克莱终于有了点反应,沈琦便收起牌子,板着脸继续说道:“我们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抓住他。现在我们为了给你去找帮手,不得不把他先放在这里让你代为看管一会。你知道我们这么做是违反规定的吗!”沈琦停顿了一下,等待着克莱眼里出现了惶恐后才满意地继续演下去:“所以你担心我们会丢下你不管,完全是多余的!你好好想想,就算我们想把你丢下,那我们也不会把这么重要的犯人一起丢下啊!你说是不是?”

    论狡猾,克莱不如沈琦远甚。哼哼唧唧的小伙子很快就捣蒜似地点起头来。

    “你这下该放心了吧?就算我们不会为你回来,那我们也会为了这个犯人回来的,对吧?所以现在要你和这个绑得动弹不得的犯人在一起等我们回来你愿不愿意?”沈琦又恢复了笑容,温柔地看着克莱。

    “愿……愿意……”

    沈琦又嘱咐了克莱几句,把水和食物放在小伙子手边后,终于如释重负般地站了起来。他看了看阿肯,阿肯也笑着看了看他,然后阿肯一手揽过沈琦的肩膀,带他往正等着的托托和贝贝那走:“我们俩到底谁才是狡猾的那个?”

    沈琦愣了愣,然后只能“嘿嘿”笑着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阿肯在说什么,同时心里把大嘴巴贝贝骂了一万遍。

    沈琦最后朝密探那看了一眼,发现巫卿还是用一样的眼神盯着自己,就像守财奴盯着金砖、猎豹盯着猎物、变态大叔盯着小萝莉。

    作者有话要说:  沈琦不知道提莫草就是会让他过敏的百里香,吃了太多最终死于过敏反应。全文完。

    ☆、第20章

    四个人快马加鞭地往里克赶,沈琦不过在马背上颠仆了一个多小时就获得了解脱,双腿发麻地踩上了里克城外坚实的土地。

    按照阿肯的计划,接下来他们会去见里克城的领主,请他派一队人去看看那个洞穴里还有没有活人,顺便把克莱接回来;而他们几个就能继续自己的旅程,同时还能把没法证明自己身份的密探这只烫手山芋甩给那位领主。

    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而且这变化稍微有点大。

    “人都去哪了?”沈琦嘟囔道。起先他们发现城门口无人值守时就觉得有些古怪了,不过那时他们猜测是城里在举行什么庆典,所以守门的卫兵都擅离职守去参加活动了。可是现在,行走在这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看着地上零星散落的新鲜水果、几处店铺未关严实的大门和麻绳上随风飘动的湿衣服,沈琦他们却再也想不出个所以然了。

    “说不定……”托托不复往日的机灵,“说不定”了半天也不见下文。

    “沈琦,你说是不是像夺魂魔来过一样?”贝贝灵光一闪,附在沈琦耳边说道。

    “你不要胡说好吧,夺魂魔早就灭绝了的。”沈琦嘴上说的笃定,心里却有点发毛。按照图鉴所说,夺魂魔肆虐过后,的确会出现“一夜空城,街巷无人”这种显然和眼下的里克极为相似的状况。那么真的是夺魂魔吗?

    可也不能是全城躲猫猫吧?

    “站……站住!干什么的?”两个说说笑笑的卫兵从一处小巷里拐出来,和他们撞了个正着。

    终于碰上了活人,大家都暗暗松了一口气。阿肯冲卫兵笑笑:“我们有要事要禀报你们领主大人,你们快带路吧。”

    两个卫兵中那个年长的一脸狐疑地打量着面前这四个外地人:“那个脸上缠着布条的是怎么回事?”“皮肤病。”那人闻言皱了皱眉,“这个蛮子……”“我买的侍从。”……最后,似是觉着他们至少穿的不错,应该不是坏人,于是他拿长矛尾部怼了怼另一人的屁股:“你去。”

    被捅了屁股的那个手上提着两个装得满满的篮子,像是出来采购的一样。他的视线在阿肯几人和手上的两篮东西间来回打转,最后他回头望向自己的同伴,有点胆怯地说道:“长矛忘在大鼻孔的店里了。”

    “废物!”年长的卫兵又给自己小弟的屁股上来了一脚,不过没怎么用力,估计是怕他站不稳把篮子打翻了。“把长矛拿回来,把东西送去我房间。”接着拿长矛尖指了指阿肯他们,“你们几个,跟俺来。”

    这个卫兵显然是记恨四人的出现打扰了自己的好事,一路上任凭他们怎么问都一律回答:“别废话,跟好。”直到侍从沈琦追上去拉着他的手又是嘘寒问暖,又是偷偷塞过去一枚银币后,才勉强换上了张善解人意的脸,把他们刚才问的一股脑都答了一遍,而且详细得让沈琦觉得这一银币花得非常值。

    原来这天早些时候,里克城郊的一户自由农发现自家院子里站着一只勺子,时不时的还会跳几下。这户人家的父女二人行事很小心没敢靠近,选择了第一时间由父亲去禀报里克伯爵。理所当然地,他被打出了伯爵府。一肚子委屈的父亲回去以后就想捡了勺子交上去证明自己没说胡话,可是他一走近,那勺子就跑了。

    卫兵讲到这里的时候,沈琦已经悄悄拉着精灵走在了队伍最后面。贝贝心领神会,悄悄问沈琦:“你说是不是?”“我猜是。”

    后来那勺子出现在了另一家农户的院子里。这次去报告的人带回了伯爵的一个书记官和两个随行侍卫。可惜这户人家的儿子们个个胆大心野,在大人们回来前就把勺子给吓跑了。于是乎,愤怒的书记官不但指挥着侍卫把这家的男人胖揍了一顿,还专程去把这场疯病的源头、第一户农家的父亲又从床上拉起来狠狠地揍了一顿。

    直到头一户农家中的女儿——她为了证明父亲的清白,呼朋唤友地大肆搜索起那个“厄运源头”——最后在一处休耕的田地里发现那只邪恶的勺子,并又派人绑来了之前那个书记官以后,里克伯爵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今天可能是得到了天神的眷顾:如果他在明年角斗大会的时候为女皇献上这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会跑的勺子,那自己飞黄腾达的日子还会远吗?至少摆脱这个贫困的封地是肯定的,甚至进入直辖省也不再是幻想。

    “所以,”这卫兵说了一路,这会才把他们带到了一栋人声嘈杂的建筑前,“伯爵大人就发动了全城人去城郊抓勺子,而大人本人也亲自去督察了。你们有什么事,都只能和俺们卫队长说。”他拉开门,乱七八糟的叫声更响了,“你们选一个人和俺上去,剩下的就麻烦先等会吧。”

    阿肯把缰绳交给贝贝,自己跟了进去。

    “二傻,”托托踩住了沈琦的脚背,“你侍从演的这么像,要么以后干脆就给我当侍从吧。”

    “呵呵。”沈琦抽出脚想反过来踩住托托的脚背,“你今年多大啦?就想让我给你当侍从?”托托躲开了。

    托托又踩上了沈琦的脚背:“十五。明年夏天一过就成年了,就能有侍从了。”

    “不会吧在我们那,”沈琦使劲抽出那只脚,“十五岁的男孩子个个都比你高。”

    “你胡说!”托托被戳到了痛处。

    “我可没胡说。他们比你高就是因为一天三餐吃得好,”沈琦靠近了半步,“而且他们还经常吃一种蔬菜。”

    “哦?吃什么?”托托避过了沈琦伺机而动的一脚。

    “嘁……叫哥哥就告诉你。”

    沈琦和托托还没开始第二轮,阿肯就出来了。

    “那个卫队长说整个里克城都去找勺子了,抽不出人手去救克莱那伙人。”

    托托诧异道:“不是还有卫兵吗?里面有好多人了吧?”

    “‘即使伯爵大人不在,我们里克城卫队也会敬忠职守,为大人守卫好这座城市。’他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阿肯耸耸肩。

    四人相视无言,沈琦因此刷新了自己对“厚颜无耻”这个词的理解。

    “那克莱——”

    “我们自己去。我们不但要回去,还要去那个洞里把无论什么害人的怪物都给杀光。”阿肯说完抱臂而立。

    另外两人心里都有一团火,怎会不答应:“好!”

    几人说走就走。然而就在他们快要出城时,一对男女拉拉扯扯着从一侧冲了出来。

    “你不能拿那些东西!”那个满面泪痕的女人死死扯住卫兵的衣服,哑着嗓子喊道。

    “你他妈给俺放手!你死了爹别他妈来俺这发疯!”那个卫兵上半身护着篮子,只能动脚,不过这女人真的像发了狂一样,任凭卫兵怎么踹都不撒手。

    才在卫队营房那碰了一鼻子灰的几人现在遇到这种事,心里都只有一个想法。算这卫兵倒霉。

    那个女人自三人围住卫兵后就如同一具石像般一动不动了,直到他们完事才又变回了人类:“谢……谢谢你们。”

    “不用谢我们,我们还要谢他呢。”沈琦揉着手冲女人笑道。

    这是沈琦生平第一次揍人,所以他揍得很不得要领。结果就是,在泄了愤的同时,他的双手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沈琦只能安慰自己这是无师自通了七伤拳——还好他没穿到武侠世界去,不然他这是得和崆峒派结下血海深仇。

    “你没事吧?”沈琦和贝贝把撒了一地的奶酪拾回篮子后,将篮子交还给了女人。

    “我,我没事。”女人边按揉着刚才被卫兵踹过的地方,边强笑着回答。

    沈琦看得心疼,就给她出主意:“你现在赶紧出城去找伯爵,就说有一队强盗趁机溜进了城里。而你本想进城……你进城是来干嘛的?”

    “我是来给我姨妈送东西的。”女人答道。也许是沈琦的关切抽去了女人堤坝前最后的那根支柱,她那张平淡的脸很快便在泪水中崩溃了:“我父亲被那群狗打死以后,我们家就只剩我一个人了。我我我——”女人说到一半泣不成声,沈琦赶忙接过篮子,和贝贝一起一言不发地搂住了她。

    他们在女人断断续续的陈述中大概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女人就是今天第一个发现勺子的那户人家的女儿。然而之前带路卫兵没有提到的是,她的父亲一连被打了两次以后,没能撑过去,死了。悲痛欲绝的女儿不想再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了,于是她收拾了家里值钱的东西,打算全送给城里卖奶酪的姨妈,然后离开这里去投靠舅舅。结果她刚到姨妈家,就碰到了刚刚“守卫”完姨妈店铺的卫兵,所以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不过这个女人的确和沈琦之前听故事时所猜测的一样,格外的坚强。她没有花多少时间就从泪水中把自己重新拾掇了起来,又变回了那个平淡的女人。

    “我叫芙迩。”

    “我叫沈琦,是个讲文明懂礼貌的蛮子;他叫贝贝,他得了一种皮肤病,不得不把头脸遮住;还有两个都是我的侍从,只是不知道这会又死到哪里偷懒去了。”好嘛,才吃过的亏就在这给他找回来了。

    芙迩嘴角翘翘,似乎是被沈琦逗乐了。

    说侍从,侍从就到。阿肯和托托两人从一条小路里钻了出来。

    “你们去哪了?”沈琦语气严正地发问。

    “偷懒。”阿肯嘿嘿一笑。他又看了眼芙迩:“她没刚才那么难过了。”

    沈琦觉得阿肯这话有些奇怪,但也没往心里去:“嗯。她叫芙迩。芙迩,这个叫阿肯,另一个矮子叫托托。”

    托托马上用实际行动回应了沈琦。第二轮就这么在沈琦反应过来前匆匆开始,又在他的哀嚎声中草草结束。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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