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乱之许你来迟》分卷阅读2

    他嘴巴虽然说话刻薄但是却也不是蠢人,向来不会得罪馆里的公子,加上他卖了钱也交一部分上去孝敬,便暗地被默许了。

    昨晚自己公子有客人留夜,夜里在外面听动静折腾地厉害,叫到最后估摸着是疼晕过去的,想必不到未时不会醒的。

    将洗浴的东西都搁置好,又将房里的火盆拨望了一些,换了宁神的熏香,然后悄无声息地退出公子的房间,拿了出馆的牙牌晃悠悠向着河对岸的集市去了。

    胭脂河上有飞鹊桥,也不知哪个年代造的,借的是天上鹊桥的典故取的名字,听说桥栏上雕了一千只喜鹊,年代久了也数不清真假。

    过了桥向着集市走去,快要到年关了集市上倒也热闹,灯笼面具糖人儿,还有艳红红的糖葫芦,不过来迟也清楚自己怀里没几个铜板,最多也是看看罢了。

    一径去了临水坊,远远就看到许多穿着艳色小袄的丫鬟挤在铺子里选胭脂水粉,也有几个在一边盯着一个小柜台交头接耳,想必那就是今日的新品了。

    好不容易挤进去,看到一个雕花柜台上摆了一排芙蓉釉色瓷盒,都已经开了盖,显出一盒盒深粉的胭脂。来迟一眼看中最右边的那一盒,虽然摆的位置不起眼,但是胭脂色正而香馥,一看就是上品。

    ☆、闻香

    其实一般来说胭脂都是重红色,大多是用红蓝花研碎了加了其他少许重绛,石榴和山花等调制的,这一盒明显违了常道制出了偏粉的胭脂,所以不免让人难猜。

    来迟在小倌馆的呆着许多年,又遇到懂草药的人教过他,他加之记性本就好心眼又机灵,对胭脂的香味更是敏感,一般闻过一次的都记得清楚。

    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闻了闻,发现这一盒胭脂的香味并不比一般的胭脂多出什么,但是颜色却比一般的胭脂淡了许多,光泽也更为细腻,不免也疑惑起来。

    “离远点,别污了这胭脂。”这盒胭脂放了许久也没人猜出来,守着胭脂的姑娘本就无聊,见冒出一个穿着破旧的少年也来试香,不免心生嫌弃。

    来迟正皱着眉想这胭脂的成色,也没有太在意姑娘说什么,再说就算听了他也懒得搭理,想了想突然伸出指尖在胭脂上抹了一下。

    这一抹可吓了那个守胭脂的姑娘一跳,指着来迟便骂:“哪里来的不懂规矩的,知不知道这胭脂多名贵啊,卖了你也赔不起,谁给你胆子乱摸的?!”

    来迟也不理她,将抹了胭脂的手指放进嘴里尝了尝,忍不住得意地冷笑一下才抬头看那个姑娘:“这盒胭脂是我的,我怎么不能碰?”

    “谁说是你的!”

    “红蓝花,重降,木石兰,紫苏还有汀留草,调香的水用的是沉石寒水兑煮白夜露。”来迟静静说完,抬头一脸淡然:“按规矩,只要猜出成分便行,这盒胭脂我可以拿走了吧。”

    “你,你等一下。”那个姑娘愣了一下,转身进了里屋,估计是把答案告诉研香师傅去了。

    旁边也有几个姑娘在猜胭脂的,听了来迟的答案便小声议论起来。

    前几样都不奇怪,只是这汀留草只是一种生于江汀的水草,颜色也淡也没有什么香味,而且本身有酸味容易破坏其它香料的香味,一般人也没有听说过拿来配胭脂的。

    要说一般懂点调香的都不会想到汀留草上面去,好在来迟遇到过一个懂花草师傅,那位师傅有一次偶然提到过这汀留草的特性,虽然本身颜色香味都不好,但是它的酸性与其它香料混合,只要比例调制的恰当,却可以催生其它香料的暗香,调制出来的颜色也更为靓丽。

    只是这用的度很难把握,要是弄错只会浪费了香料,所以一般人极少会真的用它做原料,也就没人会想到这里了。

    来迟猜想那个调香师既然说是临水坊技术最好的,把握这么难配的比例应该也有可能,加上他又这么张扬地摆出这胭脂来,定是用了常人想不到的调料和办法。

    可是这汀留草入了胭脂没有香味,若是只闻和看极难分辨出来,好在汀留草本身有特别的酸味,刚才来迟尝了尝便更为确定了。

    等了一会儿,那个卖胭脂的姑娘出来,对来迟说话的口气也变得谦和了:“恭喜你猜中了,这盒胭脂你拿去吧,另外我家师傅想邀你进去小叙。”

    “不进去是不是不给我胭脂?”

    “当然不是,按规矩猜对了便可以拿走胭脂,只是我家师傅……。”

    “那我还有事要办,就不进去小叙了,请带我向调香师副说声抱歉。”来迟打断姑娘的话,拿了胭脂转身便走。

    临水坊的制香师傅曾被请去给皇宫内院的嫔妃调香,听说被皇上盛赞赐了“此香无双”的称号,借着皇族的旗号身份自然尊贵,一般人想见还没得见,那个卖胭脂的姑娘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拒绝,眼睁睁就看着来迟走了。

    得了胭脂揣在怀里,向着沿河那家最旧的卤面摊子走去。

    这摊子是一个老头摆的,其实也不见得年纪有多大,只是老头脸上有火烧留的疤腿也瘸了就显得老气些,好在性子好又从不和谁抬杠吵架,这里的人都乐得叫他一声瘸儿爷。

    虽然那张满是疤的脸看起来丑的很,不过煮面的手艺倒是极好,几张旧桌椅一个灶台子,面条都是自己擀的,汤头也熬得够火候,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价钱便宜。

    “来迟,又大了一岁啦,等着,面马上好。”瘸儿爷见谁都是笑眯眯的,每年今天来迟都来这里吃面,他自然是记得的,见来迟走过来,一边和面一面跟他打招呼。

    “不要放葱,汤多给点。”来迟抽了长椅子坐下,敲了敲桌子看了看四周:“瘸儿爷,你这摊子生意还是很差啊,都说叫你换到沿街那个路口子去,来往的人多生意会比这里好得多。”

    “呵呵,我老啦,这里就挺好,人再多点我也忙不过来了。”

    “就是老了才要趁现在多赚点,往后可是一日比一日老,别的不说总的把棺材本攒够。”

    瘸儿爷也笑,擀好面下到锅里,看着咕噜噜的热气冒出来:“要什么棺材啊,这辈子做人算是做够了,死了一把火烧成灰,随着风散了一了百了。”

    “哼,就这么点盼头。”来迟眯起眸子,勾起嘴角冷笑:“人固然都是要死的,换成我可不想孤零零地化了灰,即便是要死也要攥着喜欢的东西一起死了,即便是自己得不到了,也不能让别人碰半点儿。”

    “所以说你毕竟还小。”瘸儿爷盛了面条,浇上汤汁端过来:“这人啊,若是真有了真心喜欢的东西,可就舍不得伤它分毫了。”

    “什么真心,我可没有蠢到留那种东西到肚子里。”

    看着来迟说得一脸坦然,没心没肺地吃面,瘸儿爷叹口气也不再说。

    当年那个小倌和□被当街打死的时候,自己也在一旁看着,那时候这个孩子被裹在破袄子里还是自己抱起来的,冻得脸都紫了却没哭没喊。

    当年还那么小,一转眼也有十五岁了。虽说胭脂巷里都是苦命人,而这孩子的命更比一般人苦上几分。

    吃了面,连汤也喝地见了底,才舔舔嘴放下几个铜钱。

    “你今日生辰,这钱就免了。”

    “什么生辰不生辰的,就你记得这种无聊事,一天做到晚也就赚几个子儿还在这里摆阔绰,难怪这把年纪还穷得只能摆摊子。”

    “好好,我收行了吧,你这孩子越大嘴巴越是不饶人了,小时候黏着我要糖吃的时候多可爱啊。”

    “小时候的蠢事,我可不记得了。”来迟丢下钱,又从怀里掏出那一盒胭脂,拿了张牛皮纸小心地磕出一点包好:“这个胭脂是上好货色,配的方子我已经都写了,你拿回去找好配料替我研四两一样的香来。”

    “我又不是研香的,你每次拿这些来,不是为难我这个老头子。”

    “少来,你虽然不是研香的,但是论起认这些花花草草来,普天下我且不敢说,这屁大点儿的潍城里谁能比你强。”来迟咄咄逼人地说了,又强调道:“得快点,我敢时间呢。”

    “哎,真是怕了你了,我尽量吧。”瘸儿爷嘴上不干,却还是收了胭脂。

    其实来迟也是无意中发现瘸儿爷懂草药的,听瘸儿爷说自己以前是个游方郎中,因为一次医死了人便再不行医,改行摆了这个面摊子。

    像来迟这么机灵的人,七分天分加上三分的狠劲儿,没事就让瘸儿爷教他辨识各种花草,日积月累把瘸儿爷的医术都学了个通透。这世上的东西都是一通百变的,是做药还是制胭脂都看情况了。

    所谓技多不压身,知道的东西多一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机会就多一分,基于这个想法来迟倒是算得上特别勤奋好学的了。

    软磨硬破地就跟着瘸儿爷把花花草草的认了个遍,又仔细了个子的特性,他本就心细加上小倌馆接触胭脂水粉的机会又多,最先试身手就是用在配胭脂水粉上了。

    不过他和谁也没说过这事,毕竟自己年纪小又没后台,若是惹了那些年长的教习师傅眼红自然是日子难过。

    平日里他也会挑一些好的胭脂琢磨了,然后让瘸儿爷按照方子给配出来,再偷偷卖给馆里的其他公子,定的价钱比正品家的便宜一半多,质量却不相上下,如此下来馆里入账不多的公子倒也都图个便宜,来迟也因此攒下不少钱来。

    “临水汀的新品胭脂,你怎么弄到手的?”瘸儿爷仔细看了看胭脂,然后小心揣怀里了。

    “我去试香得的,这点事儿还难不倒我。”

    瞟了来吃一眼,瘸儿爷心里不禁感叹万千,虽然自己自小学医也略有小成,那靠的只怕九成都是努力。而来迟能有今日成就,只怕九成靠的都是天赋,那种对于草药的敏感和触类旁通,也只能让自己有羡慕的份了,也难怪是那个人的孩子了。

    来迟看他慢腾腾地收拾桌子,顺手就帮他把碗利落地收拾好:“要我说你对各种花草那么熟悉,干嘛死守着这个破摊子,不管是做大夫还是去研香,赚钱岂不是更轻松。”

    瘸儿爷笑了笑,语气微微有点酸:“赚得再多又怎么样,食不过三餐睡不过一床,我想要的东西啊,大概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知道没指望还想要,不是自己跟自己找不痛快。”吃了面身子也暖了,将碗筷都顺手帮瘸儿爷洗了,才甩甩手:“胭脂的事情你抓紧弄,我下次来再问你,今天就先走了。”

    “这胭脂是新品,那临水坊摆明了是想借这个做噱头的,你还是不要做这个吧。”

    “就是新品才赚钱,赎身的银子还差这一票就攒够了,绝不能出了差错。你也知道我过了今天就十五了,馆里的爹爹向来是只认银子不认人的,能放着我到什么时候,趁早出了那个鬼地方才是上策。”

    “你可别乱来,胭脂巷的规矩你是懂的,进去简单,想要出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来迟仰起头,转头看着瘸儿爷突然露出一个嚣张的笑容:“瘸儿爷,不管那个胭脂巷困住了多少人,我决不会是其中一个!”

    少年的脸在阳光下像是被镀了光,平时都是冷清而讥讽的刻薄笑容,这样张扬而毫不掩饰的笑,衬着那双坚定而闪亮的眸子,像是敛了这一河的风华,让人不能侧目。

    那一刻瘸儿爷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在心里却忍不住想,眼前这个少年敛着的耀眼光芒,不仅这个胭脂巷困不住,只怕这个潍城也留不住。

    九凤展翅,只恨天低。

    ☆、初遇

    拿了胭脂别了瘸儿爷,赶在未时回了落风馆。进了院子回到自己公子的阁楼,听了动静以为自家公子还没醒,便推了门小心翼翼进去了。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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