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美》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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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变美

    作者:阿司匹林nima

    文案:

    当年是他识人不清认人不淑,他知道错了,改还不行么。

    如今他只想找个地方宅到天荒地老,怎么这么个机会都不给他??!!

    腹黑楚你放过我行不行??不行??

    好吧,算你狠,老子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大不了再赔给你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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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的地方不对,咳咳

    曾经刘莫以为楚江会是他的此生挚爱,是唯一不嫌弃他的外貌愿意与他此生相守的人,却不知,这个道貌岸然的楚庄主、楚大侠却是毁尽他一生的人,如今为止,除了自愧遇人不淑又有什么办法。

    从那艘小舟上掉入结冰的湖面的那一刹那,刘莫已经当自己已经死了。后来是怎么从冰里爬上来的,怎么找到个废弃的猎人小屋生火取暖的,他完全不记得,以四个字总结的话,他只能说是命不该绝,既然老天不让他死,那就活下去吧。

    活下去,又谈何容易。长白山山顶皑皑白雪四季不化,野兽出没,人迹罕至,即使是最棒的猎人除了7、8、9月也不敢到山顶过深的密林来。要想活着,比死困难得多。

    山上的猎人一般都是在夏季上山来住小屋三两个月就走。刘莫用屋里剩下干肉和附近的野果子了一个月,主人也没来,他开始修缮这个木屋。没有斧子,他捡来比较粗大的树枝用藤子绑在漏风的窟窿上,尽量用苔藓堵住小的缝隙,白天尽量捡够柴火,但是不行,还是冷,哪怕是比较温暖的八月,夜晚依旧寒风刺骨,刘莫的脚已经生了冻疮,肿得像萝卜一样,又麻又痒,甚至脚指头都已经开始坏死了。

    开始练玉冰心经的时候,刘莫苦笑了一下,楚江为了他的野心,可以与自己这个江湖上人尽皆知的丑八怪同床共枕,用自己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为他记下天下武学,又为了娶天下第一城城主的女儿置自己于死地,只怕也想不到,他为了让自己死绝的奇毒“火麒麟”竟让他在触之必冻的寒湖里逃出生天吧。不过自己,也离死不远了。

    玉冰心经不是什么稀奇的武功,凡是魔教人手一本,相当于入门级的武功秘籍,里面的招式都十分基础而且毒辣,作为魔教入门武功十分合适。但玉冰心经的内功男人不能练,这是武林公开的秘密。男人练了不出十天必会走火入魔。哪怕是女人练了,第三层之后也会无情无欲,身体冰凉的像死人,没有月经,再不能生育,像个冰娃娃一样。最高层第七层?没人练过,练过的人都说跟练到第五层没区别,练成了也就勉强混个一流高手,闹得自己断子绝孙,还练不了其他内功,太鸡肋了。

    “火麒麟”服了会让人三天内自燃身亡,全身化为灰烬,连一块肉都不会留下,价值千金,楚江为了杀刘莫可谓是下了血本了,不想与寒湖里的寒毒相生相克,千金血本无归。刘莫最后一次吐槽楚大禽兽,被各种药物腐蚀过的脸上最后一次露出那种所谓笑容的表情。

    练玉冰心经的第一年,刘莫还吃一些烧熟的食物。第二年,肉里的血丝越来多,到第三年,刘莫血河肉都是生吃,像野兽一样。

    其实刘莫也想过离开,但是他找不到路啊,茫茫的都是雪和树,森林密布,方向都分不清,几次冻死自己之后,刘莫安心的住下了。

    刚开始冬季食物短缺,刘莫几乎被狼咬走了半个身子,几次被拖到狼窝,又爬了回来,要不是一身使毒的功夫还在,现在已是狼窝里的一把枯骨。第二年,刘莫偶尔可以用狼肉换个口味。第三年,刘莫所到三里之内再无狼影。

    第四年,刘莫借宿的房东来了。

    ☆、山上人民很友好

    大勇刚见刘莫时,几乎忍不住拉弓给他一箭。见过骇人的没见过这么骇人的,一身狼皮(那个大)只遮住了下半身,身上脏得不成样子,隐约可见累累的疤痕,一头四年没洗发黄发黑的白发,赤着脚,身上还背了一只血淋淋的狼。大勇以为自己遇到了什么怪物,几乎想掉头就跑,幸亏猎人的胆识还在,又是刚独立的猎人,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换了别人,不会也不敢把刘莫带回家。

    刘莫洗了四年来的第一个澡,祸害了两盆水后,大勇媳妇撑着腰说干不动了,这要烧到什么时候。大勇心疼怀胎六个月的媳妇,带着似乎永远不怕冷的刘莫到了山上的温泉。

    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大勇媳妇瞪着一口一口吃米饭的吃的香甜的刘莫,嘴巴张了一盏茶的时间。心想温泉太神奇了,我要常上去泡,上去是个野人,下了就成美人了!!

    是的,美人,尽管一头白发(没盐)。但眼前的人玉骨冰清,淡眉横扫,秋水为瞳,一张脸完美无缺,皮肤和嘴唇几乎没有颜色,就像雪雕的一样,要不是见过之前的邋遢样,大勇媳妇几乎以为自家相公把山上的仙女带回家来了。

    大勇有些嫉妒,尽管自己也在刘莫刚从温泉里出来时盯着看了半天,但自家媳妇盯着别的男人看心里还是有些不爽,他大手挡住媳妇视线,小声道

    “看什么看,还记得谁是你男人不,干活去!”

    媳妇横了大勇一眼,偷笑着洗衣服去了。

    刘莫在夫妻二人各种诧异、惊愕、疑问的眼神中十分香甜的把饭吃完。许久没吃米饭了,十分想念。山上不是没条件做熟食,只是那些肉生还是熟味道都不怎么样,煮熟还要很长时间。练到后期玉冰心经十分难练,刘莫出的饿得不行了才出去找些吃,平常都在寒湖或屋子里练功。玉冰心经七层内功被他四年练完,竟然没死?!果然是天不亡他,无情无欲?不知道,他伸了伸自己洁白如玉的脚丫子,冻疮倒是不生了。

    ☆、走人

    刘莫是个很实际的人,正如他被伤得支离破碎几乎想死了算了但有活的机会还是会活下去,正如他为了不被冻死练至男人于死地的玉冰心经,为了正如他练玉冰心经吃生肉,他唯一次不实际就是以为天下第一美男子,正道人人称颂的楚大侠会喜欢上自己这个人人喊打的卑鄙药师。这一次不实际,他把自己小命搭了进去,于是刘莫决定以后绝对不会再做不实际的事,例如,爱上某个人。

    实际上,练了玉冰心经被太监了没了**的刘莫爱上个人,也很难。

    但人是不会变的,哪怕现在成了个面瘫,刘莫那点小市民心理还在。看到大勇及其媳妇的表情刘莫以为他们以为自己面目可憎被吓到了,却不知自己已经变成一个日后惊艳江湖的绝色美人(咳咳)。

    在大勇家里呆了几天,把这几年攒下的狼皮鹿角什么的当作谢礼送给朴实的夫妻两个,刘莫最终决定走了。

    刘莫不是不想向楚江报仇,是真的没有这个能力,楚江的无情、心机与天分恐怕是天下之最,十个刘莫也是送上门去给人抹脖子,更何况都是自己一厢情愿,那人从头到尾没求过他一次,没说过一句喜欢,是刘莫自己乖乖把自己送上床任人草,自己巴巴的背下天下武学任那人随叫随用,自己默默丹霞毒害武林大众的罪名,自己认为那些欺骗只是一时之计,人犯贱,天在看,如今报应回来了,也没得可怪罪。

    刘莫已经认定了此生楚江是他的劫难,如今死里逃生,只怕躲都来不及,更何况去招惹。如今他想的,也不过是回到鬼谷孤独终老而已。

    所以,刘莫出发了。

    为何舍近求远不在长白山就此住下反而跑到千里之外的鬼谷去,显而易见,在一个常年冰雪分不清方向冻得死人只能吃肉的山和一个四季如春风景秀美瓜果梨桃样样不缺而且从小在那里长大人不生地还熟还有一层毒雾的天然保护屏障的谷之间选择哪一个(好长),刘莫是无欲无求了,但脑袋还没坏。

    于是选择了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刘莫上路了。

    ☆、短小君

    走了三天两夜,终于走到最近的县城,刘莫感谢了下自己死人似的体温,不但防冻省了住宿钱,想睡觉找个树林在雪地了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狼在自己身上跑了两圈愣是没发现自己脚底下有个大活人,玉冰心经真是旅行必备良书啊。

    想长途旅行,最重要的是什么?钱啊!刘莫边走边问,寻到了一家店面颇大的药房,进去走到柜台伙计面前:

    “伙计,找你们掌柜。”

    伙计疑惑的看看面前见不得人的男人,好在是边陲小镇,民风淳朴,没有将人打出去,反而叫了掌柜下来。

    掌柜看到刘莫就知道是卖药材的,这人一身猎户打扮,山上猎户总是能弄到些意想不到的好东西,这人又叫了自己,必是有些好物。便请了刘莫楼上商谈。

    刘莫心满意足的揣了银子上路,第一次觉得自己这张丑脸还是有些用途的。刚刚掌柜看到那只上好的百年人参,以为自己是猎户想趁机压价,后来压价不成便说自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来路不明,东西不敢收。心想吓吓他也好的刘莫摘下斗笠,效果果然惊人,掌柜不但再不还价还吓得流下两道鼻血。果然丑不是没有价值的

    ☆、往南走,小心聚众斗殴

    一路南行,越来越接近京城,审查就越来越严格。进了关,没有通关文牒,刘莫自然不敢向大的城镇走,只挑了些偏远小路,羊肠小道之类的向南走,路过村舍便买些包子馒头。这幅身体又不用住宿,刘莫一个多月来走的很是惬意,越往南天气越暖和,还能捡到些果子什么得换换口味,比起长白山的恶劣天气水果稀缺要好太多。路上遇条河什么的还能洗个澡。比起前四年来几乎神仙日子了。

    但偏还是有偏的坏处的,例如现在。

    刘莫紧抱住树枝不放,透过树叶的缝隙看见一群青衣人和一群红衣人打得不可开交,心里默默盘算着什么时候才能下去,最好能在天黑前找到个过夜的地方。

    虽说已经消失四年,但有些东西还是能记得些的。

    当年为了楚江,他背上毒杀三十六位黑道白道地位不凡的武林人士的罪名,成为武林公敌。鬼谷医师已是臭名昭着了,如今更是被黑道白道一起追杀。自古正邪水火不容,如今联合起来追杀一个人,古今中外除了他刘莫只怕再无他人了。

    可笑的是,谁知道武林上号称冷血嗜杀,武功卓绝的鬼谷医师根本就不会武功!

    刘莫不会武功,他在鬼谷里呆了十九年,除了那个在他十二岁就入了黄土连面都没见过的女人,鬼谷里再见不到直立行走的任何生物了,每年总有三个月那个女人把他丢在鬼谷外让他自生自灭,没死就拎回来就继续养。那个女人除了把他的脸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连话都不跟他多说一句。他的那点医学知识都是自己在鬼谷的藏书洞里看的,字是每年蹲在私塾的墙根下面自己学的,这一切的初衷也仅仅是为了保命。一个被毁了容面目可憎的孩子,孤零零的一个人没人疼没人爱,如果不想死,就只能想办法活下去。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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