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与红眼球》分卷阅读2

    如今,不必一辈子受困在那房间里,像只被囚禁的不祥之鸟般,但接踵而来的,是名为“家族”的负担等著他抂,或许就算成了宅子的主人,难保他不会变成魁儡吗?除了宅子里和他成为朋友的仆人,其他人会愿意听他的话吗?不可能,所以他不要再困於这栋宅邸,他要的不是金钱声誉,他要的,就只有自由。

    某天雨夜,他受於宅邸里唯一的朋友的帮忙,悄悄的离开了宅邸。

    终於自由了!夜里,呼吸著湿润带著雨特有的冷清味道──那是自由的雨的味道,他几乎要感动得哭了出来。

    只身来到一个小村庄,他见到村里一个小教堂,心中浮起了些玩味:想想自己如血般的眼睛,若里面的神父看到他的眼睛,不知会有怎样的反应。

    然而,来应门的神父,却丝毫没有被他的眼睛影响似的皱眉打发他走。

    「我这里不是收容所。」年轻既俊美的神父冷冷的说。

    他正要把门关上,却被他早一步挡下。

    「伟大的主应该会收容浑身湿透、无处可去的可怜的我吧?毕竟主是接纳所有人的神啊!」他露出坏坏的笑。

    他无法反驳,任他滴著水大辣辣的走进来。

    「你明天就给我离开。」把他和一条毛巾丢到礼堂後,一脸烦厌的男人便回到自己房里睡觉。

    望著男人的背影,他突然觉得自己心跳加速,是十三年来第一次的感受。

    那男人的背影深深烙印在心中,他有种感觉,他对这年轻俊俏却待他十分冷漠,还把他一人直接丢到礼堂的神父动了心。

    这就是秀霖所说的“一见锺情”吗?

    不过,据说男人与男人之间是不容许有爱恋关系的,那是污秽、禁忌的爱,但谁在乎?

    「既然主不允许,那就叫他闪边去!」他狂妄的说著,并对礼堂里的天主像比了个中指。

    爱情,何必只能针对特定物件?

    与神父相处的那些日子,他尽他所能的对他示好,原本待他恶劣的男人似乎也被他慢慢打动,两人之间的关系渐渐拉近,到了最後,男人果真如他所愿的爱上了他。

    即使知道男人结过了婚,岁数也大他了一轮,但早已爱上男人的他哪里会在乎?就算男人的妻子还在,他也会不顾一切的将男人抢过来,说他孩子气,他不否认也不反驳,他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再说,他有绝对自信他比男人的妻子还深爱著他,爱到病入膏肓的地步。

    然而,他所蔑视的神他似乎给他了一个惩罚。

    与男人两情相愿的不久,家族的人找上门来,亲眼看见男人为了保护他而受了伤害,使得他不得不回到族里。

    「给我几年的时间,至少一年,我会回来的。」离别前夕,他将遮住右眼的纱布眼罩摘下塞到他的手中。

    「我等你。」男人只是淡淡说了这句话。

    他送给男人一个离别之吻後,男人立即关上大门,门後隐约听到男人的哭泣声。

    「我跟你们回去,不准再碰那人。」他说完,趁势用一把枪杀害了刚刚伤害男人的仆人後随意的丢掉枪枝,从容不迫的坐上马车。

    随後坐上马车,穿著全白的男人对他残忍的行为视而不见,命另一个仆人把尸体搬运到村外的森林後,马夫熟练驾起马车离开村子。

    「夫人已经帮您选好妻子了。」白衣男子推推眼镜,告诉少年他父亲的决定。

    「无所谓,生完个孩子我就要离开。」他依恋的看著渐渐变成小点的村子。

    「这次可不太容易,您这次回来老爷肯定会放他的人在您身边,要逃恐怕还蛮难的。」

    「看著吧!」他对男子说。他一定会回到他的爱人身边。

    「匡世少爷,在那屋子,您有美丽的妻子、许多的财富、至高的名誉,它们都比不上在那小村里的自由吗?」

    「这次你跟我逃出那栋房子之後,你就懂了,秀霖。」他露出孩子气的笑容。

    那男人,就是他的妻子、他的财富、他的荣誉,有什麽东西能比的上他呢?他如此想著,对於那如鸟笼的大宅与父母和未婚妻,他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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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档案

    名:匡世

    职业:贵族(本来想写富二代的

    年龄:15

    外表:褐色短发、红色眼睛、右眼受伤包著纱布

    个性:孩子气,但有点性格扭曲。

    其他:7岁那年右眼失明。

    ☆、3情窦初开的狼之女(注意这是bl)

    那名女孩以山为家,与山的霸主·狼一起生活著。人们视她为山的使者,称她为“狼之女”,偶尔在山上见到她时,总是缅怀敬意的行礼,即使被山下村民如此尊敬,少女没有娇宠自大,仍然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以她的意思在山中生活。

    被称为“狼之女”的她,其实拥有属於她自己的名字──奈特(night),这名字并不是她为自己取的,而是在她还小的时候,常常上山找她玩并教她读书认字的大姐姐为她取的。

    奈特,你要好好守护这座山与村子喔!她耳边有时想起大姐姐对她说过的话,她也确实履行,每当天灾**来临时,拥有狼所赐予她的第六感的她总会通知山下的村民,也因此村民都十分爱戴她,她也因此为豪。

    「能保护他们,是我的责任与荣誉。」她常常对著陪在她左右,并听得懂人语的狼·明说著。

    经过了许多年,狼之女已变成了美丽的少女,即使是被狼养大的,她仍然是个会恋爱的女孩。

    就在某天她来到村里閒逛时,女孩见到了刚来到村子里不久的红眼少年,那名少年虽然有一只眼睛受伤,但仍瑕不掩瑜;身上有著清甜果香加上蜂蜜水的味道,是她最喜欢的味道,而当她看见少年对另一个散发著茉莉清香的黑衣男子露出的灿烂微笑时,更让少女怦然心动,少女被他吸引了,有史以来,她第一次感觉自己的心跳那麽厉害,再次回味他的微笑,她已无法自然呼吸,对於自己异常的状态,她急忙逃回山里,她靠在一棵树上喘息,闭上眼脑海满满都是那名红眼少年的身影。

    发觉少女回到山上,从另一头跑来的明蹭著少女,一脸担心的表情。这丫头趁它不注意单独跑下山时发生了什麽事啊?

    「明,我刚刚下山时看到一个外地来的人类。」

    明歪著头。所以?

    「我一看到他,我就心跳跳好快,感觉好像快不能呼吸。」她摸著自己的胸口,「现在我一闭上眼就是那人的身影。」

    天啊奈特你该不会若明是人类的话,它应该现在整个脸是摆成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少女脸上浮出方才消下去的红晕。

    「明,这就是莎妮姐姐说的“恋爱”吗?」

    我可以不回答吗?明快晕倒在地。

    莎妮姐姐,这是什麽?年幼的她指著莎妮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这个啊?是婚戒。

    这是拿来做什麽用的?为什麽要套在手上?

    呵呵,把婚戒戴在左手的无明指上,代表你会和另一个拥有同样戒指的人永远在一起喔!

    是莎妮姐姐喜欢的人吗?

    莎妮顿了一下,便笑著看著手上的戒指。

    嗯,那个人很喜欢我然後我们恋爱,接著戴上戒指结婚。

    喔

    奈特,我们可以和自己喜欢、爱的人结婚,但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喔。

    莎妮温柔的摸著女孩的头,而女孩是一脸似懂非懂的表情点了点头。

    在那不久,温柔美丽的莎妮姐姐再也没来山上找她了,据村里的人们说,莎妮姐姐离开了她不明白村人含糊不清的答案;她也仍然不明白喜欢和爱的差别

    在少女对少年一见锺情的隔天,少女怀春的奈特从草床上猛然站起。

    「明,我决定了,我要和那男生告白!」说完,她头也不回的跑出居住的洞穴。

    明睁开一只眼,用尾巴扫了扫地面,然後闭上眼继续打早盹儿。

    少女熟练的在山中跑著,避开小石,巨大的树根,经过果树顺便拿了颗果子来当早餐。

    她的心噗通噗通的,满脑只想赶快找到那少年,告诉他她喜欢他。

    即将来到山脚,少女一跳,像只飞越山谷的老鹰,落地後,她已到了平地上。

    不理会早起村民们对她的打招呼,少女直奔村里的教堂(昨天就是在教堂後面的屋子遇到少年的)。

    怀著跳跃的心,少女偷偷的在教堂後屋寻著少年的身影,许久,却仍找不著少年所在。

    是我太早来了吗?少女望著刚升起的太阳。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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