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魂》分卷阅读26

    “翎王的名讳,你可还记得?”

    夏沥懵懂地摇了摇头。

    印春水深深吸了一口气,道:“不用着急,以后慢慢想吧,我们可还有的是时间。”

    翎王、邬修筠,这些和此时的他都没有关系。

    他的家不在南国夏国,他的志向不在天下。他的家在麓城,他所在意的人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两个,只要他们都平平安安的,那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足够了。

    这短短几日内,他招惹来了百年的大厉鬼,导致了钱府惨案,师父被囚,安子仪被牵连,如今这些事情,也到了该了结的时候。

    不是由邬修筠来了结,而是让印春水来了结。

    第23章 忆经年(五)

    “除却我之外,阿风可还会喜欢其他人呢?”

    桌上放着一盘今年新下的枣子,邬修筠正从其中抓了一枚出来,另一只手取毛笔沾了沾红色的朱砂。笔尖颤颤巍巍地滑过青枣光滑水润的表面,从印风的角度看,却是不知道他正在画些什么。

    “不会。”

    “不是说现在,而是说以后。”

    “那就不知道。”

    得了个这样的答案,邬修筠似乎有些懊恼,笔杆子也更加不稳了。最后他干脆把毛笔扔到一边,有些耍小性子的说道:“阿风,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所以你也学会用些花言巧语的来敷衍我了。”

    “我没有。”

    印风正将邬修筠抱在怀里,从背后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背,以示安抚。

    就算学不会花言巧语,也不耽误敷衍你。

    “那若是我有一天不在了,阿风没有人喜欢了,可会换一个人来喜欢。”

    “说什么傻话。”

    邬修筠手里紧紧攥着枣子,把上面的朱字都抹花了,才开口道:“我的师娘很喜欢我师父,两人恩爱亲密无间,是神仙眷侣般的一对儿,看上去谁也离不开谁。可是今儿我收到了师娘的喜帖,说她要嫁给金家那个入土半截的老头子了。你说,她是不是不再喜欢我师父了?”

    “金大人才四十岀头,怎能说是入土半截。”

    “这倒也是,我师父才是真的早已入了土啦。”

    邬修筠往后一倒,倚在印风的怀里,抬起头,从下往上看他的眼睛。

    阿风是真的好看。

    剑眉星目,俊俏无双,就是紧锁眉头的时候眉眼也很好看,不似凡夫俗子的那般粗旷,相貌堂堂,执剑是更是威风凛凛,让人见了便忍不住双腿发软。

    然后忍不住要倒在他身上。

    “我师父从来不让我叫他师父,说是邬家的公子身份金贵,他虽承蒙圣恩手握万千兵马,却是出身平凡,一介布衣之身,不足以为我的师父。他也不让我直呼他的姓字,于是我便只称他为大将军了。”邬修筠说着撇了撇嘴:“现在看来这样也好,我也从未唤过师娘为师娘,只叫她将军夫人。这次她改嫁之后,便该叫她金夫人。若从前唤她师娘,那如今不是该显得尴尬了。”

    “嗯。”

    “我师父教了我不少东西,我这点草包般的武艺便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他还总喜欢讲些什么大道理,说得最多的就是告诉我要做个好人。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但可惜啊,我就是学不来这一点。“

    “嗯。”

    “阿风你有时候是不是嫌我话多了些,你是还没见过我师父,那才是个不折不扣的话痨。就算别人不理他,他也能自己喋喋不休地啰嗦上大半个时辰。你说这样的人还总是自称君子,简直是枉用了这个词,对吧。”

    “嗯。”

    你和他,也差不离了。

    印风揽起邬修筠的腰,双臂稍稍用力,将他打横抱了起来。一直走到床前,才将他轻轻放下。

    “阿风,你这是又想要了吗?”

    小公子兴致勃勃,在床上摆了个“娇媚”的姿势,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

    印风只是皱了皱眉,伸手褪下他脚上的鞋袜,露出细白的脚趾。这一看便知是娇生惯养的世家公子,不曾走过多少路,连双足都没受过苦。

    即便是一国王子,也很难养出这样细嫩的脚。

    “该睡了,明日还要早起赴宴。”

    “奇怪奇怪,我还什么都没告诉阿风,你又怎知我们来陈城是为了赴宴,又怎知喜宴的时间是明儿一早?”

    “我看过喜帖了。”

    “阿风,你还当真是越来越胆大妄为了。”

    面对邬修筠的各种折腾,印风已经学会了不动如山,以不变应万变。等邬小公子自己觉得累了,便沉沉睡了过去。印风这才动了动,替邬修筠掖好了被角。

    当初邬修筠救了他的命,他便成了邬修筠的下人,可谁见过哪家下人需要操心这么多事儿的。

    到了第二天,邬修筠一大早就将印风闹了起来,嚷着要让他去试参加婚宴的衣裳。待印风换好之后,又绕着他转了两圈,挑挑拣拣指出了一大堆无中生有的毛病。直到印风都快无法忍受的时候,邬修筠突然停了下来,然后露出一张无比明媚的笑脸,然后捧起印风的脸颊,打开了脸上的面具。

    “果然,只要这么看,就什么毛病都没有了。”邬修筠笑呵呵的说道:“阿风还真是好看啊。”

    印风:“……”

    油嘴滑舌、胆大包天。

    也不怕在场的宾客中有见过他的人,也不怕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怎么办。

    邬修筠像是突然忘记了印风的身份一般,拉着不戴面具的他在城池的里里外外转了个遍。不过印风已经习惯了他这一时兴起能在王都里给他办比武招亲的个性,因而从善如流,也不知是习惯了还是麻木了。

    活得这么累,时时刻刻都在伪装,不辛苦吗。

    “阿风,这把剑送给你怎么样。”邬修筠指着兵器铺悬挂于墙上的宝剑问道:“之前的宝剑太普通了,又怎么配得上你呢。”

    他整日戴着面具,再配上一把金光闪闪的宝剑,恐怕前脚进了皇城,后脚自己的身份也就要暴露个光了罢。

    “那我去替你选一把好些的宝剑,配上普通的剑鞘如何?”

    好剑便是好剑,又怎是能被剑鞘所遮掩的。

    有时候印风也会觉得奇怪,邬小公子究竟是看上他什么了,心眼儿里装了那么多的算计,百忙之中还能耗费大把的时间精力来与他周旋挑逗,甚至对此乐此不疲。若是换做自己,决计不会将一个身份复杂、心思深沉的人放在身边。平日里也就算了,若是卧榻之上都要装模作样,最后恐怕只会落得一个人戏不分、人便成了戏的下场。

    即便清楚邬修筠的心性,印风也越发的看不清他的所作所为。

    棋差一招,就只能被他吃得死死的。

    邬修筠此人,心狠手辣、表里不一、外表光鲜、内里草包,也就只有皮相好看些。

    好吧,皮相是非常好看。

    事到如今,印风已经无法拿自己身陷囹圄的处境安慰自己,欺骗自己之所以越发关注邬小公子只不过是因为“以色事人”、不得不低头罢了。

    有毒的事物,往往也有着极为鲜艳的颜色。让人越是警惕、越是害怕,也就越被吸引。

    越是不懂的东西,也就越是忍不住想要去猜去想去探究,想要知道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陷阱。

    就比如说,为何邬修筠要解开他的面具,拉着一个名义上的“已死之人”来恭贺自己的师娘改嫁。为何嘴上说着不看好那改嫁之人,到了宴席上之后,却一副红光满面快乐的不行的模样,别人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要成亲的是他才对。即便是跟在邬修筠身边已久的印风,都看不出那“喜悦之情”有半分参假。

    这样反倒是让人毛骨悚然了。

    邬小公子那般俊秀之姿,鹤立鸡群,在席间不免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四下打听后得知他邬家次子的身份后更是坐不住了,心思哪里还在这婚宴上,纷纷上来寒暄巴结,很快邬小公子周围的一圈便是“人山人海”、“觥筹交错”。印风哪里见过这般架式,只觉得周围酒气冲天,忍不住以袖遮鼻、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也有不少人以为他是哪个大富之家的公子哥儿,言辞之间满是探究之意,都被他一一挡了回去。邬修筠倒是在席间如鱼得水,无论是谁来敬酒都喝得爽快,一杯一杯下来面色也越发红润、喝的是一个东倒西歪。

    不能喝酒为何还要喝酒,再怎么狼狈都是你自找的。

    终于在邬小公子开始数自己有几个手指头时,印风看不下去了,趁着其他醉鬼疏忽之时扶着邬修筠离开了宴席,朝后花园的方向走去。

    “别……别啊,阿风,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呢?”

    “带你找个清净地方,醒醒酒。”

    “不要,我……我还未向我师娘道贺呢!等……等一会儿闹洞房了,我……才能见着她。”

    都这副模样了,还指望自己能将话都说清楚不成。

    “听见……没有,阿风,你……你还不放开我?”

    印风只当这醉鬼在发疯,哪里管他口中说的什么,拉着他继续往前走,邬修筠身上浓重的酒气熏的他直皱眉。

    “阿风,你还当真是越来越胆大了。”

    第24章 忆经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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