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宁静致远》分卷阅读109

    就这样球球开始了跟着狼群捡漏的日子。

    一开始,她远远跟着狼群,但是又注意让自己呆在狼群的领地范围内。渐渐的,她越来越靠近狼群,那些小狼崽子都爱找她玩,她也爱和没啥防备的小狼崽子相处。

    直到有一天,狼群出去觅食的时候,居然有几只豺想偷袭后方的小狼崽子。狼群的母狼会把所有的狼崽子集中起来,留几只母狼轮流看护。留在后方的小狼崽子都是才刚出生,还不大会走路的幼崽,母狼虽然很警惕可架不住豺狡诈啊,它们也懂得调虎离山。

    银狼听到母狼的求救声,立刻赶回来打跑了那几只豺,可惜仍然有一个小狼崽子不见了,那只幼崽的母亲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不断在别的幼崽身上嗅来嗅去,盼望是自己生的那一只。

    就在狼群都陷入低迷的时候,一声细细的呼唤让所有狼都竖起了耳朵,尤其是失去幼崽的母亲,立刻昂起头嗷嗷叫,仿佛在回应一般。

    随即球球嘴里衔着一只灰扑扑的小肉团子从阴影中蹒跚走出来,球球满身是伤,后腿被撕下了一块肉,一直在流血,见到狼群她终于撑不住趴了下来,小肉团子立刻被它的母亲叼走,球球嘴巴解放了终于可以大口喘着粗气。

    这时,群狼的首领,那只威风凛凛的银狼从后面走上前来,在球球身上嗅了一遍,接着就开始一遍一遍舔着球球身上的伤口。不知道是不是心理的作用,球球只觉得自己被舔得湿湿热热的,那些尖锐的疼痛也渐渐消退。

    这一晚是球球进山以来睡得最舒服的一晚,这一晚也是球球野外生存最重要的转折,自从这一晚过后,她莫名其妙得成了银狼的伴侣,在狼群中的地位一下子从最后一名蹿到第二名。

    最不可思议的是,很快她就从第二名轻轻一跳成了第一名,因为她怀孕了,就要当爹的银狼乐颠颠地把她捧成了狼群中最娇贵的宝贝。

    比起以前的日子,球球现在的生活简直幸福得冒烟,她不用出去狩猎,也不用再吃边角料,她现在吃的都是银狼亲自猎杀的猎物,而且还是银狼细心挑选的猎物身上最好吃细嫩的部分。

    她现在唯一的工作就是跟和其他几只产崽的母狼一起看护出生的幼崽,这其中也包括她自己生的两只。

    可是这样幸福的生活并不能停止球球心中的忧虑,因为她的孩子中有一只金色的长得像她,她害怕他将来长成自己的模样,这样的狼尤其是公狼,在狼群中是非常受歧视的。

    球球远比一般地狗聪明,在狼群中生活了几个月的她很快就明白了狼群中森严的等级规则,虽然狼群像一个大家庭,但是也不会白养闲狼,年老体弱的狼会被赶出狼群,运气好顶多孤独得死去,运气不好就成了别的猛兽的猎物。

    球球像一个人类母亲一般,忧虑孩子的未来,为他们细细打算。球球翻来覆去想了几天,决定还是把金色那只托付给主人最好,因为主人曾经跟她说过要养她的孩子的,而且她也很思念主人,她要告诉主人她已经在山里安了家,不打算再回去了,就让她的孩子继续陪着主人吧。

    于是球球趁着狼群出去的时候,悄悄叼起那只金色的孩子,寻着曾经的气味向着山外走去,可惜心里满是期待的她却不知道自己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

    好几个月不曾尝到的疼痛再次席卷全身,甚至比以前还要厉害百倍,球球知道自己这次是必死无疑了,可是她还没见到主人,她的孩子还没有托付,她不甘心,她不甘心地挣扎,哭嚎,一声一声,如在泣血。

    好在上苍还是眷顾她的,她终于看到了狂奔而来的主人,她看到了主人眼里的哀伤、痛苦、愧疚和不舍,可是她再也不能陪着他了,也不能陪着另一个女主人了,她还没看到他们成亲生子,只能让她的孩子继续陪着他们了。

    看着主人发现了自己的孩子,看到了主人对小崽子的呵护,她终于放了心,最后的最后,她只能努力舔舔自己的孩子:孩子,妈妈只能护你到这了,希望你和主人都能一生平安。

    然而让球球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死后竟然变成了人的魂魄,山神告诉她,她前面三世为犬均是忠犬,功德已足,再次投胎就能转世为人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球球激动万分,恨不得立刻投胎为人,她多么想成为另一个主人那样的女人,找一个主人那样的丈夫,过一辈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啊!

    但是因为她死前执念颇深,不愿去地府,她就成了山中的孤魂野鬼,是山神起了恻隐之心收留了她。而她的执念是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过的,竟然是那只银狼!

    原本她以为她对银狼只是交易的关系,他保护她,她为他生孩子。可是在她死前的一刹那,她终于欺骗不了自己,她其实潜意识里已经开始喜欢他。

    尤其是她看到银狼在她死后那哀悔至深的模样,她的心也随之一抽一抽的,也许是已经变成人身的关系,她的感情更加丰富,心思也更加敏感起来。

    于是球球终于对山神说道:“我不要做人了,就让我做狼吧,但是在此之前,能不能让我一直呆在山里,我想等他死后一起投胎。”

    山神笑了笑道:“他可不是狼,他也不在轮回之内,他原是二郎神身边的哮天犬,因犯错才被赶下凡受一世惩罚。他现在没有前世记忆,等他历劫结束恢复记忆后,他还愿不愿与你在一起,小神就不知道了,但是小神知道若是你跟了他,将生生世世为犬,即使如此你也愿意吗?”

    球球呆了呆,想了半天道:“我本来就是狗,永远做狗也没什么,但是若他不愿与我一起,我做狗也没啥意思,还是等他恢复记忆再说吧。”

    这一等就是十几年,球球看着他孤独地带领狼群,年复一年的生存,终于他老了,被赶出了狼群,可是即使他已经年迈的,但他仍然是头经验丰富的捕猎者,直到死他都没有输过一场捕猎。

    在他死后,二郎神出现了,银狼,不,应该说哮天犬终于想起了一切,作为二郎神的下属,他自然是要跟着二郎神回去的,但是在回去之前,他还是唤出山神,问道:“不知十三年前外山那里死去的那只小土狗去哪里投胎了?”

    山神笑了,拱拱手道:“回上仙,她一直在等你呢!”说着他一挥衣袖,一个灵动少女的身影出现在哮天犬二神眼前。

    球球看到哮天犬真身,吃惊道:“你不是狗吗?为什么是人的模样?”

    听到这句话,哮天犬还没回答,二郎神倒是朗朗大笑道:“他要是只狗的模样,可怎么好娶你这么漂亮的媳妇呢!”

    第123章 番外三

    五年后

    “爹,爹,珍珠要生了!”唐钰火急火燎地跑过来报信。

    唐宁放下手中的棋子跟对面的谢白筠说:“我们去看看。”

    谢白筠笑着点点头,转头对唐钰说:“鸿宇可在那里?”

    唐钰摇摇头,“师兄们也在找他呢,但是医科的师兄们都守着珍珠呢,我看着师兄们学了这么多年,手底下应该有些本事吧?”

    “才学了四五年就敢说有些本事?皮毛还没学到呢!”吕大夫正和程先生在屋外桃花树下下棋,旁边坐着观棋的水明轩。他老当益壮,耳朵也灵敏,在屋外听到唐钰咋呼,就立刻不赞同地冲唐钰嚷道。

    “我们也去看看吧,毕竟是稀罕物,大家都没见过,正需要您去镇镇场子呢。”不等程先生开口,水明轩就抢着圆场,唐钰可是程大夫的金孙,他可心疼着呢。

    一群老老少少吵吵闹闹向着唐宁特意准备的产房而去。走到院子里的时候,里面已经挤满了身穿统一服装的学子们。

    看到唐宁一行进来,连忙行礼道:“山长!吕大夫,程先生,水大人,谢老师——”

    唐宁立刻皱眉训道:“都挤在这干嘛,再过半刻钟就要上课了,除了医科的人留下学习,其他人还不快去教室?”

    一干学子立刻吐舌的吐舌,缩脑袋的缩脑袋,纷纷拱手告辞。其中一个气质特别儒雅的少年,一直犹豫着不肯迈开步子。

    唐宁看了看他道:“良川留下。”

    那个叫良川的少年立刻喜形于色道:“多谢山长!”

    唐宁也缓和了脸色道:“进去看看吧,毕竟珍珠是你的宠物!”

    几人说话的功夫,吕大夫已经进了屋里,舒鸿宇也紧跟着就到了,待唐宁想进的时候,就被吕大夫拦住了:“都挤在这干嘛,去外面呆着去。”

    于是几人灰溜溜地坐在了大堂里,看着医科的学生忙来忙去,端水的、洗布和剪子的、其忙乱的场面比一般妇人生产的阵势都大。

    但实际上这些人手上拿的都是超级迷你的道具,有的甚至只有指甲盖大小。

    不一会儿,吕大夫从里面出来了。

    良川赶忙凑上去问:“吕老大夫,珍珠可还好?里面是个什么情形?”

    “挺好,鸿宇的本事比起我已经不差什么了,珍珠看着也挺好,就是这个小家伙看着烦,所以我把他带出来了。”说着吕大夫从袖子里掏出一团黑溜溜的小东西扔到桌子上。

    众人定睛一看,果然是小黑,小黑记得在桌子上直转圈,吱吱叫着要往下跳。

    吕大夫伸手一挡:“着什么急,你儿子迟早都要出来。”

    却原来是小黑的媳妇儿要生娃了!

    话说五年前,乔涵韵带着五万边关大军,与谢白筠两面夹击,迅速解除京城危局,平定了京城的局势。

    二皇子凤雏得以顺利登基,登基后除了处置反贼,还要论功行赏,只要当日陪着二皇子困在皇宫的一干大臣都有封赏,连乔涵韵都被免罪,破格升为镇北大将军。

    谢白筠无论是表面上还是暗地里,都给了凤雏很大的助力,可以说这是两人几十年共同的谋划,现在胜利的果实已经成熟,凤雏也信守承诺,打算封谢白筠为忠义亲王,食双俸,封地也扩了一倍。

    但是这些谢白筠都拒绝了,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现在已经走到了顶点,镇南王本就是异姓亲王,世代传承;昆南十万大山,物产丰富,景色秀丽,本就封无可封,再往上就真的要功高盖主了。

    因此谢白筠什么都没要,只求皇帝把唐宁安排到昆南做官,还向皇帝讨了个恩典,让谢玄湛每三年能回昆南一趟,让他们父子不至疏远到他与老镇南王的地步。

    这些要求对凤雏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很快就下了圣旨。

    但是第二天,林清羽就带着圣旨进了皇宫,对着皇帝就一句话,自家外甥不想做官了!

    凤雏为难了,纠结了几天,把唐宁招进来详谈了一番。于是唐宁就领了个七品的学士,代天子在昆南建学院,教化昆南民众。

    至于为什么不建书院,是因为唐宁的坚持,他想开的并不是为了科举考试的书院,而是类似前世大学一样的学校,教学生一些更实用的谋生的本事。

    有了朝廷和昆南官方的支持,唐宁很快在昆南建起了第一座求实学院,现在学院才建立四年,规模不太大,只有几门学科,譬如舒鸿宇负责的医科,唐宁负责的文科,唐木负责的工科,唐云负责的商科,还有谢白筠不宜出面,就让墨一负责了武科。

    学院还是起步阶段,没什么名气,自然学生也不太多,而且大多是平民学子。其中唐木和唐云基业都在琼京,其实也就是在学院挂个名,而且工科和商科说到底出来也就做个商人和工匠,社会地位不高,报名的学生几乎没有。

    好在琼京离昆南很近,来往很方便,偶尔有零星几个学生要学,都被他们带在身边就当收徒了。

    反倒是唐宁因为书画俱佳,在大昭很有名气,慕名而来的人颇多,其中不乏昆南的世家子弟。

    良川正是其中之一,也是唐宁收的第二个入室弟子。这个弟子收的唐宁脸上都有些挂不住,因为他当初是被半强迫着收了这个弟子的,虽然良川当初表现不错,唐宁也很看好他,打算再观察段日子才收为弟子的。可惜这个计划却被小黑给破坏了。

    良川全名叫做穆尔良川,作为昆南的大世家穆尔家的嫡长子,进书院的时候不仅带的东西多,还带了一只跟随他多年的墨猴,偏偏这个墨猴还是个母的。

    这可了不得,小黑自从见了叫珍珠的墨猴,那时茶饭不思,抓耳挠腮,不知道这个小东西怎么鼓捣的,竟然搞大了人家肚子,这可怎么好。

    唐宁当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恨不得把小黑一口气吹到昆南最远的山里去,那里母猴子最多。当然这只是想想,为了收拾自家宠物的烂摊子,唐宁只得提前收了良川。

    现在良川跟着唐宁学画,竟意外地很有天分,让唐宁颇感欣慰。席瑞虽然聪明,在学画上却是没什么天分的,但是席瑞自有他的长处,唐宁觉得他很适合做官办事。

    夕阳西斜的时候,舒鸿宇终于托着一个小摇篮出来了,他的心情很不错,笑起来特别温暖,“小黑,来看看,是个小子。”

    小黑一个猛子扑过去,小心翼翼地扒着摇篮,温柔地看着摇篮中分不清脸的一个黄豆大的小肉球,嘴里还发出奇怪的哼哼,悠远而充满感情。

    他的头顶上是一家人头顶着头,温柔地凝视着这幸福的一幕。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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