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汪日常》分卷阅读110

    狗狗的寿命并不长,然而在他们短暂的生命当中,饲养它们的人类却是唯一,以前陆承赫并没有那么深的感触,网络上那些心灵鸡汤,什么宠物用了生命三分之二的时间在等待着主人回家之类的,直到养了小布丁之后,陆承赫一想到小布丁在家里等着他回家,那种心疼的情绪完全的不可控。

    他不想去想小布丁一个人在家里会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等他,哪怕家里还有两只大黑背的陪伴,他不舍得小布丁有限的生命浪费在等待他回家上,所以等他意识到自己竟然做出偷偷带狗上班这种事之后,他稍微挣扎了一下就彻底的放任了自己。

    养了一只占据了他全身心的小布丁,陆承赫觉得自己的生活恐怕再也回不到从前那样的平静如水。因为那小东西实在是太能折腾了,每天精力旺盛的像是上了发条一样,除了睡觉的时候乖的像个小天使,其他的时间全是恶魔。然而他却拿这只小恶魔没办法,只能每天陪着他闹,陪着他折腾。

    陆承赫以为最过也不过如此,但是没想到的是,更大的惊喜原来还在后面,他养的小布丁,真的成精了。

    第134章 陆承赫下

    发现自己的狗真的成精了, 这真是个惊喜又刺激的意外。然而这只貌似成精的小东西, 胆子却比他所想的还要小。他不过是想要吓唬吓唬炸一炸他, 没先到竟然吓到生病。看到发着烧,哼哼唧唧躺在床上, 只要自己的手摸上了他的脑袋, 那小东西就会不自觉的蹭过来, 那可怜的样子看得人又心疼又好笑。

    不过这大概是他见过最弱的一只妖精了, 虽然陆承赫也只见过这么一只。

    养一只小妖精是什么感受,陆承赫细细体会了很久,发现跟养宠物好像也没什么不同。也许是因为小布丁从小就表现的特别聪明通人性, 再加上那是他一手养大的,一个小眼神,稍微哼唧两声,陆承赫甚至都大概能明白小布丁想要表达的意思。所以哪怕妖精的身份过了明路, 小布丁能够更加明确表达自己的需求之后, 生活其实也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只是比较令陆承赫遗憾的是, 以后或许很难再看到那小东西为了掩饰自己与众不同的聪明而故意去犯得蠢。不过陆承赫并没有为此遗憾太久, 因为他发现,身份过了明路之后, 小布丁稍微矜持了一段时间, 就故态复萌了。

    看着将玩偶抓的开膛破肚玩的不亦乐乎的小东西, 陆承赫将茶杯往桌子上一放,故意发出了一些碰撞的声音。那小东西立即端正坐好,一爪子还要搭在玩偶那已经被抓开的肚子上, 似乎在掩饰自己的小罪行,小眼神偷偷的瞄自己。见自己并没有关注他,安生坐了几分钟之后,又开始抓挠了。

    在小布丁对那个大熊玩偶抓的忘我的时候,已经悄悄来到他身边的陆承赫突然将他从玩偶身上抱了起来,吓唬道:“你这个破坏狂,你知不知道这是限量版,就这一个玩偶,可以买好多个你了。”

    被突然抱起的小布丁给他吓的身体僵直了,尾巴尖都勾了起来。见他看了看自己,又扭头看了看案发现场的玩偶,然后反应过来似得,一个劲朝着自己汪汪叫,似乎在不满自己的身价竟然没有一个玩偶贵。

    陆承赫故意逗他:“身为妖精,竟然无法口吐人言,你真是太弱了。”

    大概是受到了人身攻击,陆承赫将他抱到餐厅的路上,那小东西就没有停止过嚎叫。狗狗的叫声有很多种,他家小布丁的叫声却很简单,甚至还不如别人家的狗狗叫声丰富。短促的嗷呜叫是表示愉快,汪汪叫是平常的沟通,昂昂叫是故意在卖萌。像现在这种狼嚎似得长长的嗷呜叫通常是在表达不满,如果是那种不停的在汪汪,那不用怀疑,要么他在跟你吵架,要么他在骂你。

    见他嗷呜的上了瘾,都叫出了婉转的调调来了,陆承赫一把握住他的嘴巴:“再吵今天没饭吃。”

    小布丁不叫了,换成眼神瞪他了。那灵动的小眼神,简直朝他瞪成了表情包。

    在知道小布丁是个成了精的小妖精之前,陆承赫就已经为他准备了不少的东西,最起码能够保证哪怕今后自己不在他的身边,他也能有人照顾,能够过得好,毕竟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会先来。不过在知道他是个拥有不亚于人类智慧的妖精之后,那些为他准备的东西自然也要变化一下了。

    陆承赫开始有意识的教他一些人类的知识,关于一些生活常识,小布丁学的很快,有时候甚至让陆承赫感觉他就像是个真正的人,却被困在了一只狗的身体里一样。不过这种念头还没能维持多久,就会被小布丁下意识的一些反应和蠢事给打破。

    如果小布丁真的曾经是人的话,恐怕不会是现在这个狗样儿,撕家挖坑陪着黑背埋骨头,有时候玩疯了兴奋的上蹿下跳压都压不住。嘚瑟起来能上天,闯了祸就乖乖的夹着尾巴做狗。试问能有几个人可以做到这样,所以果然还是一只狗成精吧。

    他给小布丁准备了一个基金,还单独给他置办了一张卡,怕小布丁的脑容量有限,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陆承赫就会让他背一遍密码,还教他使用取款机,更甚至他还握着狗爪子教他写字。这样以后好歹还能让小布丁取了钱,自己写字,然后叼着字去便利店买吃的,总归饿不死自己。

    不过每次给小布丁上课的时候,都被那只狗精用鄙视的眼神注视好久,仿佛自己在教他做些多么蠢的事情一样。陆承赫忍无可忍的在他脑门上敲了一下:“我教你这些都是为你好,万一以后有个什么意外或者你走丢了,你好歹还能写个字或者写个手机号让别人把你送回来。”

    陆承赫的话一说完,原本还端正坐在小桌子前的小布丁直接扑到了他的怀中,两爪子搭在他的肩膀上,一个劲在他脖子那儿蹭着,哼唧个不停。

    陆承赫好笑的抱着他:“你是在说你不会走丢?”

    小布丁摇着尾巴:“汪!”

    “那万一我走丢了呢?”

    小布丁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朝他叫了好几声。

    “你是说我走丢了你能找到我?”

    “汪!”

    陆承赫捏了捏他的小胖脸:“与其指望你的鼻子,还不如指望你的爪子,来,继续练字。”

    刚刚还在他身上愉快的摇着尾巴的小布丁,瞬间瘫软成一只死狗。

    大概是自己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小布丁的身上,还常常带着他出去玩,带他去逛街,去买玩具,这让一些人以为他特别喜欢狗。

    有一次小布丁似乎在自己身上闻到了别的狗味,一个劲的拽着他往浴室走,非要他洗澡换衣服。等洗了澡,那小东西整个腻在自己怀里翻滚,对着他又是亲又是舔,就差没在他身上尿尿圈地盘了。

    鉴于小布丁那强到容不得沙的占有欲,原本还有些爱屋及乌对别的狗狗会摸一摸的陆承赫,在外面竟然要开始避嫌了。小布丁不知道的是,因为自己对他的在意,已经有不少人想要投其所好的送狗给他,什么品种的都有。只不过每次他都拒绝了,让人以为他只喜欢萨摩耶,前前后后他都被人送了十来只萨摩耶了。

    不过这种事绝对不能让小布丁知道,让他知道了,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跟自己没完。

    陆承赫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工作顺心,家庭和睦,每天还有一只小妖精跟他闹腾闹腾,这让母亲变着花样的催婚令他从淡定的无视到本能的排斥。对于情爱陆承赫从来没有过期许,这个社会的节奏太快了,快到无法让人慢下脚步去体会什么叫情爱。这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差不多那样过着,觉得条件合适了,人也不讨厌,于是一将就就是一辈子。

    对于未来的另一半,陆承赫从来没有认真的去思考过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更甚至他觉得未来某一天,可能自己会觉得时间到了,然后就挑一个知书达理温柔娴静的女人相敬如宾一辈子。但现在,一想到自己今后的生活中会多出一个陌生的女人来,陆承赫下意识就觉得不合适。

    看着趴在自己胸口呼呼大睡的小布丁,陆承赫的手轻柔的揉捏着他的耳朵,脑中还在回想着母亲的话。老大不小,该成家了。陆承赫心想,他还有妖精要养呢,怎么成家。再一想今后他跟小布丁的生活中多出一个女人来,那真是个奇怪的画面。

    在小布丁还没有变成人之前,陆承赫已经在心中隐隐有了决定,带着一只小妖精过一辈子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总比委屈自己去跟他一想到就忍不住心生排斥的陌生女人过的好。

    然而计划永远是被不断打破的,他家的小布丁不止是个妖精,还是个可以变成人的妖精。

    可惜那小东西永远学不乖,竟然偷偷瞒着自己,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悄悄的变成了人。发现小布丁可以变成人之后,陆承赫最先产生的情绪并不是意外和惊喜,而是一种果然如此。看他那偷瞒自己的小模样,陆承赫在等,等着看小布丁的葫芦里究竟在卖什么药。如果那小家伙一旦有变成人后跑走的意图,陆承赫一定会打断他的狗腿。养他那么大,可不能便宜了别人。

    不过他可能过于高估了小布丁,他等的小辫子没揪到,却等到了浴室里的大变活人。那一副怂包样,要如果屁股后面有尾巴,此刻一定是紧紧夹着的。对于小布丁人类的模样陆承赫并不陌生,他的手机里甚至还有一张他看过无数遍的加密照片。不过当一个鲜活的人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时,陆承赫却险些克制不住自己。他感觉自己等这一天等了很久,等的他恨不得将小布丁揉进骨血里融为一体就好。

    小布丁是喜欢自己的,这是陆承赫很早之前就知道的事情。从知道小布丁是个妖精之后,小布丁对于自己的占有欲和喜欢几乎从未掩饰过。那每次看似不着痕迹的亲密接触,要如果不是自己故意放点水,小布丁哪会轻易得逞。他喜欢看小布丁为了接近自己而绞尽脑汁的模样,那原本就不够大的脑容量满满装的都是自己,这让陆承赫感到十分的愉快。

    在小布丁变成人之后,那些蠢蠢欲动似乎都被他付出了实践,可是陆承赫要的不仅仅是这样。喜欢这两个字太容易生变了,有多少所谓的喜欢最后消弭在了时光里。他要把这份喜欢变成一种执念,变成任何人也无法替代的执念。

    他编制了一张网,圈住了一只小妖精,这一圈,就是一辈子。

    若干年后,陆承赫躺在私人岛屿的沙滩上,曾经那个俊美精致的少年眼角眉梢上也被刻下了时光的痕迹,但依然是他最爱的模样。

    抱着趴在他怀里昏昏欲睡的小妖精,陆承赫轻柔的捏着他的小耳朵:“小布丁。”

    怀里的人没有睁开眼睛,闭着眼睛嗯了一声。

    陆承赫笑着说道:“你说人的执念如果太深了,能不能带进轮回里?”

    怀里的人似乎在思考,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应该能的吧。”

    陆承赫闻言脸上的笑意更浓:“那就好。”

    趴在他怀里的人不明所以的睁开了眼睛抬头看他:“什么好?”

    陆承赫将他的脑袋压在了自己的怀中:“什么都好。”

    听着这莫名其妙的话,小布丁在他怀中迷糊了好一会儿,又抵挡不住困意来袭的睡了过去。陆承赫偏头在他发顶轻轻一吻,低声道:“那我们可说好了啊。”

    熟睡过去的人没能给他回应,只有那翻滚的海浪拍打着沙滩的声音仿佛在应和着他的话语,说好的,带着执念,一起轮回。

    第135章 三生那年,那人,那只狗

    京城陆家二少, 少年成名, 惊才绝艳, 如玉丰姿更是不少京中贵女们心目中的如意郎君。然而天妒英才,在陆二少双十年华之际用一双腿的代价换得一等军功, 却也因此无缘于朝堂。

    然而他双腿被废的消息更先捷报一步传回京中, 这让原本对他寄予厚望的陆公爵失望不已。陆二少原本就是妾侍所生, 只不过他的母亲乃是御宅屋之后, 家道中落,这才让陆公爵纳为妾侍。作为庶子,陆二少本就没有承袭爵位的可能, 如今唯一出人头地的路子也走不了了,这在外人眼中自然是再无出头之日了。

    陆二少的生母兰姨娘虽然是妾侍,但文采斐然,在公爵心中的地位不低。加上庶子从小出众, 本身又无承袭爵位的可能, 将来也会是嫡子的一大助力, 因此母凭子贵, 越发被高看一眼。现在儿子前途尽送,兰姨娘本就郁结于心。再加上这种高宅大院的, 本就擅长于捧高踩低, 公爵其他的妾侍再时不时过来刺个一两句, 等陆二少回京,兰姨娘已经病重卧床了。

    陆二少是坐着轮椅被人推回来的,明明双腿不良于行相当于废人一个了, 却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阴沉萎靡,那周身的气势让原本想来落井下石看热闹的众人不自觉的后退,若是眼神不经意的对上了,更是止不住的心惊肉跳。这跟众人预想中的不一样,有些在后院磋磨过兰姨娘的已经开始双腿发软了,直觉大祸临头。

    陆二少并未在家中发难任何人,只打发了身边一个侍女去看顾着兰姨娘,等到论功行赏时,因陆二少对此次行军的四皇子救驾有功,被皇帝额外传召。然而令众人怎么都没想到的是,陆二少在大殿之上所求的赏赐竟然是带着生母独立门户。

    这让同样站在公堂之上的陆公爵脸色无比难看,看着这个曾经还曾入过他眼的儿子冰冷的犹如死人。然而皇帝也不知是什么考量,最后竟然答应了,这无疑是公然打了陆公爵的脸。

    于是理所当然的,父子反目了。

    安宁是一只相当与众不同的狗,当然,此时他还不叫安宁,还是个无人饲养的野狗。他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似乎更加通人性。从他有记忆以来,他其实一直都是被一个道士带在身边喂养的。那个道士带着他从一片荒芜之地一直走到繁华的京城,具体走了多久他不记得了,但他们是从冬雪开始下的时候开始走,经过了炎夏和丰收的秋,走到京城的时候,又到了冬雪的尾巴上了。

    京城的人很多,野狗也很多,他不止一次看到有小孩用石头砸狗,如果将狗砸死或者砸晕了就拖走,道士说那些倒霉狗将会变成人的盘中餐。没错,这也是他特别的原因之一,他能够听得懂人的话。虽然一开始是听不懂的,但跟着道士时间久了,常常听他跟自己说话,慢慢的他也能听得懂了。

    他还看到不少的野狗去吃一些酸腐的食物,混着地上的泥土,有不少的狗狗甚至因此而吃死了。所以安宁很害怕自己也变成那样的野狗,便一直紧紧的跟着道士。可惜某一天,道士不见了,他在原地等了很久很久。他以为道士会回来的,但他有种感觉,道士不会回来了。最终,他也沦为了无主的野狗。

    安宁感觉自己流浪了很久,晚上躲在墙缝里,某个看似安全的角落里睡着,白天就到处躲藏,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找到可以吃的东西。从他有记忆以来,他一直都是道士吃什么他吃什么,那些散发着腐臭味道的东西,哪怕他饿的简直能吃了自己,也下不去那个口。

    就在安宁以为自己会饿死,然后就像他无数次见过的场景那样,也沦为了别人的盘中餐时,被竟然被人给带回去收养了。

    那是一个很俊美很俊美的男人,在他躲避那些想要用石头砸他的小孩子们的时候,四处逃窜惊了那个人的轿子,男人掀开轿帘,似乎看了他一会儿,就让跟着轿子走的人将他抱了起来。

    那时候他已经饿的头晕眼花,对整个狗生都绝望了,心想死就死了,死了也就解脱了。

    却没想到他被那个男人带回了家,还给洗了个热水澡,原本灰黑脏兮兮的毛也被洗的干干净净。他还记得,当他被带到男人跟前的时候,男人言语中似乎含着笑意一般的说道:“没想到还是个漂亮的小白狗。”

    那是他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抚摸在他身上的手也是从未感受过的轻柔。他听到男人对他说:“以后你就叫安宁了,小名叫小宁子。”

    安宁懵懂的看向男人,不确定他这是要养自己吗。比起在外面流浪饥不果腹,能够被人养着自然是最好。试探性的伸出舌头舔了舔抚摸着他毛发的手指,那手指又长又白,比他见过的所有人的都好看。

    对于他的亲近男人似乎很喜欢,被他舔了也不责怪,还笑着挠他的下巴。安宁微微眯着眼仰起头让男人挠的更顺手一些,道士曾经跟他说过,人类都是很好讨好的,只要乖乖听话就好。

    陆二少看着乖乖趴在他身上的小白狗,大概是流浪的原因,整只狗瘦巴巴的,狗也不大,刚好趴在他腿上的大小,因为太瘦了,显得两只眼睛特别大,眼睛咕噜噜直转,瞅着人的时候显得特别灵性。

    之前在街上,这小东西险些被那些孩子们砸死时眼里流露出那极为人性化的绝望时,他的心瞬间莫名疼了一下,于是鬼使神差的让人将狗给带了回来。没想到洗干净的狗竟然这么漂亮,就是有些太瘦了,摸在手里都是骨头。

    接下来的日子对安宁来说简直过的太幸福了,每天都有满满的食物,还有女仆用湿布给他擦身子,晚上还能跟男人睡在同一张大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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