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分卷阅读92

    “真的。”天气呛了一口,“廖锦程现在就开始熟悉家族业务了,这也太超前了吧。”

    “这算什么,大料从初中就开始跟着廖叔跑业务了,每个假期都到总部去实习,真真从基层干起的,现在都做到部门经理了,这不,一个电话就回去开会去了。”丁凡骄傲的说。

    “真厉害。”天赐突然想到,原来自己真的什么都不是啊,他只是有个好脑子,虽然起点上超前了一点,可是自己没有助力啊。可是其他人就不同了,他们虽然没有自己聪明,可是他们也不笨,何况还有家族的助力,分分钟碾压自己啊,本来先天上就没比人家超前多少,现在还在迷茫中浪费时间,怪不得他觉得发现越来越多的人超前自己了。在这么下去他真的就落后太多了。

    “是吧,”丁凡更加开心了,好像天赐表扬的就是他自己一样,“大料这个级别的就是我等凡人不能比拟的了,我最多也就是个混吃等死的二世祖,创业就别想了,能把我爸那点老本看好就行了。”

    那也很厉害啊,天赐心想,就连丁凡对未来都有计划,自己呢,他将来到底要干什么。

    “好巧,天赐,原来你在这里。”

    正当天赐孩子思考人生的时候,李隋峰走了过来。

    “天赐你怎么没回我短信啊,”他自然而然的坐在天赐身边的位置上,对丁凡点头问候,然后接着说:“晚上我们有球赛,要不要去看,我可以带你去选手区近距离的观看哦。”

    “真的?”丁凡一下子精神了,“和哪个队啊,怎么没听说?”

    “和外校的练习赛,不对外,不过我可以带你们进去。”李隋峰得意的说。

    “天赐(⊙o⊙),”丁凡可怜的看向天赐,“反正也没事,正好无聊,去看看呗。”

    亲,是你无聊,我晚上可是还得去做实验呢。天赐心想,不过他是真的不想在接着研究什么八鞭——人类获取永久记忆的方式方法的课题研究了,简直是虐身虐心啊。瞧着名字起的,真是简单粗暴,天赐怀疑辛尧是怎么得出在一个人身心留下对鞭子的永久恐惧只要八下这个理论的,还要用科学的方法证明它,为了这还做动物实验,观察脑电波及大脑反应,简直是虐待动物,虐待人类好吗!

    而这一切就是为了找到天赋的遗传的秘密,探索出为什么一个围棋世家的孩子更容易学下棋,医生家庭的孩子更易学医。

    这简直就是在抢上帝的饭碗好吗?

    天赐实在是对这些没兴趣,他是能不去就不去,要不今晚在请一次假?

    天赐的心动摇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丁凡下午也去啊,我在门口等你们。”看天赐没有马上拒绝,李隋峰觉得有戏,便见好就收,马上离开了。

    他有信心天赐一定会来。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李隋峰进一步的了解了天赐,之前他真的没发现自己身边竟然有这么一个可爱的人,他不仅长得可爱,还很和他的口味,肢体接触时他更发现天赐对他也有感觉,还每次都欲盖弥彰的想要躲开,被自己不着痕迹的拉过来后享受起来,之前真没看出来天赐竟然是个如此腼腆的人。

    而且两人无论在消费层次、价值观还是品味上都差不多,与其说他们俩是臭味相投,倒不如说两个人是对味儿。都是一样的小市民,花钱的时候小心翼翼,哪怕抢到一分钱的红包都会乐半天。李隋峰记得为了装高级他第一次就约天赐去喝了咖啡,结果天赐立刻就判断出这是用速溶咖啡冲的,还埋怨他浪费。

    “一杯摩卡要30,简直是抢钱,不就是速溶咖啡加点牛奶,巧克力和奶油在摇一摇,物流人员成本加起来卖10块都是奸商,赚这么多也不怕撑死了。”

    李隋峰简直爱死了他这种会过日子的贤良之感,想着天赐当时边喝咖啡边抱怨的样子就想狠狠的亲亲他,太可爱了,老天作证当他和落雨约会时他也是这么想的,可是落雨只说一句“味道不一样!”就ko了他,只好认命的和她细细品味这不一样的速溶咖啡。

    还有两人的穿衣品味也出奇的一致,李隋峰假意要出去买东西让天赐陪他去,原本他还打算先去大商场逛逛,可是天赐直接就说去专卖店,那里更便宜。

    “哪有两个男人去逛商场的,我们俩去运动用品专卖区就好,那里的东西虽然有点过季,不过很便宜,没必要讲究什么流行,衣服耐穿合适才是王道。”

    李隋峰逐渐发现他跟天赐是属于同一个消费水平的,他不了解天赐的家庭,不过据落雨说他是顾家的养子,看来也是个懂事的孩子,会过日子,不乱花钱,不会像落雨那样不是大商场不进,不是大品牌不买,一件衣服打折还x99,看他惊讶还揶揄他又不是花你的钱。

    李隋峰越了解天赐就约觉得这个人可心,他不会因为看网络视频有广告就买会员,而是会用软件去广告,想到落雨每个月在各种会员上的花销就上百,之前他真的是心在流血的谈女朋友啊。

    而天赐就不同了,他和自己一样是迅雷和百度云的忠实用户,看着盗版甚至枪版的模糊电影还会乐的哈哈大笑,偶尔看到好片子还会专门去电影院支持一下正版,不会像落雨那样只要是想看就必须去电影院,花钱办个会员卡每次花三四十还觉得便宜。自己好心的给她下了盗版的可以在电脑上看,落雨却嫌弃他不支持知识产权,还说和电影院效果不一样,看了也白看,还是去电影院才是真的看电影。

    不是他小农,他的家庭真的不允许他这么花销。有钱谁不会花,谁不会享受,像落雨这样喜欢就买的消费观念真的挺挑战他的底线的。

    他家里只有一个老爸工作,还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李隋峰也不知道他爸是干什么的,不过每个月都会按时给他2000元零花,虽然很多,可是他应酬也很多,男生们平时本来就很少算计,在一时心血来潮请客吃饭基本是月光族,有一个月他还是半月光,差点喝西北风,靠家里冰箱里囤积的粮食才勉强没饿死。

    而他爸,唉,就别提这个糟心的爹了,家对他好像就是个睡觉的地方,早上睁眼就没人影,小时候他还以为是他爸为了挣钱养家所以忙,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进入社会后,他越来越发现他爸的可疑,不过每次一旦询问,他爹只有一句,大人的事小孩不懂。

    是,他是不懂,这个男人自从妻子逝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每天就知道工作,钱上是没亏待过他,用他的话讲就是每天你都有吃有喝的还差啥?

    是啊,还差啥?

    他爹这不是在养儿子,是在养猪呢。

    于是经常孤独的自己极度渴求他人的陪伴,只要是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找朋友,所以当他又一次的搬家到这个城市的时候,落雨的温柔体贴立刻就打动了他,即使落雨有那么多与自己性格不和的地方,他也默默忍受。

    一直到对方不再忍受自己。

    不过上帝是公平的,他第一次发现也许自己乱找女朋友方向就错了,天赐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让他看到了新的希望,他决定握住这把钥匙。

    所以他斗志盎然的开始了自己的追求,好在没人会怀疑他的性向,这一点让他和天赐都很安全,无论他做出什么大胆举动别人都会觉得是哥们之间的义气,这么天时地利人和兼备的人,他不能放弃,他要抓住这个人儿。

    所以他展开了一系列攻势,潜移默化的向天赐灌输自己的想法,他知道天赐也意识到了点什么,可是他就是不松口,所以他才费劲口舌求教练允许他带人来看他比赛,他有把握天赐在观看过他的比赛后一定会迷上他,都说运动的男人最有魅力,他要在自己最有魅力的时候拿下他。

    ————

    “啊啊啊啊,都好帅啊。”丁凡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兴奋的抓着天赐呼喊,弄的天赐几次想要敲昏他,太丢人了,我不认识这二货。

    “天赐你说现在篮球队招人的时候难道还得看脸吗?”丁凡小声对天赐说:“要不然怎么两边都的人都是辣么帅!”

    “你这样对着别的男人流口水当心你家妒夫回去吃了你。”天赐好心提醒。

    “你放心了,放学时我刚给他打过电话,大料得加班到很晚,我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夜生活了。”丁凡兴奋的拉着天赐观看这场比赛,说实话大学篮球跟高中简直就是两个层级。天赐发现李隋峰在对里还是小前锋,简直是出尽风头,就连丁凡都说没看出来他这么厉害。

    “你这话怎么像个要出轨的妻子?”

    “天赐你找死啊你!”说着丁凡一把拉过天赐,猛烈的摇啊摇。

    这时看到李隋峰一记灌篮,两人纷纷鼓起掌来。完全忘记了刚才他们在干什么。

    ——

    “嘿,大峰,那边那俩小受哪个是你的啊?”中场休息时一个队友问道。

    “别瞎说。”李隋峰严厉的纠正了队友a,“他们是我高中的同学,关系还不错,想要看我们训练,我就带来了,他俩都是我们学校的。”

    “是啊,那边那个我还认得。”队友b说,“那个黑点的好像和锦程很熟,我经常看到锦程和他在一起。”

    “你说的是商学院的那个富二代?”

    “对,长河实业的二公子。”李隋峰将空瓶子扔到一边,“所以我说你别瞎说,当心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队友a做了拉链的动作,几个人很快的就又上场了。

    ————

    “都好帅啊!,肌肉分明,流线身形,简直是享受啊。”看到比赛又开始了,丁凡的注意力又集中到了比赛,哦不,是帅哥上。

    “哪有你说的那么帅,就是还可以而已。”

    “天赐我发现你的眼光现在被我锻炼的有点高了啊。”

    “是,多亏你的教育了,”天赐突然停下,“咦,是不是你手机响了,我怎么觉得好像有震动的声音呢。”

    “是吗?没听到啊。”丁凡开始翻背包,才发现自己真的是他的手机,不知在什么时候按静音了。

    “天赐你真厉害,静音你都能听到。哎呀是大料,喂?”

    看丁凡慌张的样子天赐就知道要完,结果……

    “天啊!他说他完事了,要回来了,怎么办,天赐我要赶快回去了。”

    “亲,现在回去你不怕被人堵个正着啊。”

    “那怎么办,我没告诉他我来看球。”看着丁凡可怜的样子,祈求的目光,天赐无奈的摇摇头说。

    “就说我要来,非得拉着你,这个黑锅,还是我背吧。”

    “亲爱的,还是你最好。”说着丁凡就要去亲天赐,还好天赐反应及时,一掌推开了。

    真险,天赐想,这要是真亲上了,指不定这事怎么了呢!和这俩二货在一起真是惊心动魄啊。

    而廖锦程好像早就知道他们在篮球馆似的,根本就没回寝室,当天赐和丁凡离开球馆时就在门口看到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的廖锦程。

    他只是挥挥手,丁凡就屁颠屁颠的像找到主人的小狗般过去了,尾巴摇的连天赐都能看出来。

    廖锦程什么都没说,拉着他就走了,天赐连准备好的借口都没用。

    “天赐你怎么了?”李隋峰随后就跟出来了。

    只见他满头大汗,连队服都没脱,天赐觉得他靠近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热气,混合这汗液的水分,迎面扑来。

    天赐看他气喘吁吁的样子,一看就是比赛刚结束就发现他俩不见了,急急忙忙出来的。

    “没事,”天赐试着离李隋峰远一点,如此浓重的男人味他虽然不是第一次品尝(拜顾天林同学所赐),但是也不太适应,天林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太多,他还无法这么快的适应其他人的味道。“丁凡和廖锦程有事,我送他出来,你们比赛结束了。”

    “是啊,我们赢了,”廖锦程走进一步,“结果想跟你炫耀一下却发现你们走了。”

    “那恭喜。”天赐又想退后一步,可是李隋峰没有给他机会,在天赐还没反映过来之时,上前一步把天赐抱起来。

    “谢谢,我真高兴。”说着他抱着天赐还转了几圈。

    浓烈的味道伴随着呼吸入侵到天赐的脑中,如此浓烈的气息瞬间加倍袭来,却出奇的不会让天赐反感。即使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天赐还是能感觉到李隋峰身上不停散发的荷尔蒙气息,身上那种暖洋洋温度的高于天赐的体温,温暖着他冰冷的身体,还有他的心。

    天赐觉得舒服极了。他沉浸在李隋峰的气息里无法自拔,多久了,他没有体会到人体的温暖,自从与天林分开后他的皮肤就再也没有接触过其他人,更没有感受过他人的温暖。

    四周无人,队员们都在洗澡换衣服,李隋峰看着逐渐呆滞的天赐一时间也魔障了,他抱着天赐迅速躲到了角落里,用力的与天赐拥抱起来。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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