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叶乐同人)空空歌》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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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乐]空空歌 by 白梦泽

    天也空,地也空,人生渺渺在其中

    武侠架空

    冷cp自high

    一瓢可饮:

    花开花落总成空,人生何处不相逢

    一直追更,当这篇文终于完结的时候,却很舍不得,一直没有去看终章,我大概并不是个好读者。等到一个放空的时候,把这篇文从头到尾看一遍,总觉得有些话想说,关于叶乐,关于空空歌,关于这个感伤而潇洒,落花遍地的武侠世界。几种命运,几分情怀,几份执念,几道选择。好的故事让人抚掌感叹,美的文笔叫人唇齿留香,我觉得空空歌都做到了。心甘情愿吃进叶乐安利,我也感到幸运。

    先出现的是叶修。他牵着匹瘦马,风尘仆仆,走在漠北小镇上,哪里有半分当年斗神的英姿,然后是张佳乐,客栈小楼,窝在柜台后面磕着瓜子,一点不见当年百花谷当家的风采。这样的两个人,在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心灰心死之后,在这个灰扑扑的情形下再次相逢了。叶修不再是那个嘉世斗神,张佳乐也不再是那个百花谷主。他们盛放过,爱过也痛过,却并不是和彼此,人生最轻狂的光彩在回忆里蒙尘。这时候,叶修来找张佳乐,邀他一同去求一味微草。

    我总觉得这个重逢分外萧索,好像两个各自背着重负的人,在命运安排下即将同行一段路。偌大江湖,真的是天也空,地也空。但这一相逢又并不沉重,因为这两人碰到一起,就像火引子碰到了火星子,噼噼啪啪炸个不停,熟稔,放松,闹腾,有点快乐。

    “你这是要我单挑?”张佳乐瞪他。

    “不得我出手吧,张当家。你还行不行。”叶修还是那吊儿郎当的样子。

    “滚,你一边伺候吧。”

    他们相视一笑,这一笑里,竟满满当当都是少年意气。

    这两人太知根知底了,熟知对方的过去,好的不好的历史,清楚彼此的脾气、底线,所以抬起杠来才无所顾虑,肆无忌惮。也正是因为这分相熟相知,让他们相处起来,竟找回几分年少意气,仿佛一如当年。而这“知”绝不仅是明白、知晓,更是一种懂得,心有戚戚,无需言说。他们有相似又截然不同的经历,品尝过光荣,也承受过失去。再一次打马同行,仿佛又是两个青春少年,武艺出众,闯荡江湖。时间可以磨钝锐气,岁月可以抚平伤痕,直到故人携手,共赴长路,再走一遭那江湖上刀光剑影,马踏飞花,就像那沉睡心底的情怀再度活泛。叶修还是那个叶修,张佳乐还是那个张佳乐,有些东西从未改变。

    “……其实当年你早一点来,晚一点来,都救不了苏沐秋。如果不知道,岂不是要难过一辈子,现在搞清楚了,不是很好?”

    “你也挺好的,高兴的时候朝夕相对,落魄的时候两相不知,不幸中也是大幸,怪不得每天都那么开心。”

    说一下喜欢的几个细节。老叶给乐哥的那个鲜花饼,许多次的相视一笑,隧道里两人牵起手……“我不想和你一起死。”“我们都要好好活着。”——这样的柔软心意。缱绻、短暂、安静的吻。“好。”叶修这样说,“不知是话好还是吻好,亦或话与吻,都是好的”。静水流深一般感伤的温存,真的是很好很好,不知怎么说了。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朝前走了。走着走着还在说笑,于是这路就走得十分不正经,四只脚,一双人,一排脚印子歪歪斜斜的,却终究是朝着一条前路上去了。

    地上躺着个空盒子,盖子倒在一旁,内里空空如也。几片杏花落在它里面,黑黝黝的紫金衬着雪白,空盒子也显得少了几分寂寥。

    笑声渐渐远了。

    来时一身空,走时一身空。

    而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真的一度以为,他们会就此道别,好聚好散,相忘江湖……也真的很符合人生渺渺在其中的意境。便是没想到,这一折处理得这样妙,来时一身空,走时一身空,而心中执念也是空,往事如尘也是空,缘分至此,人生何处不相逢。

    空空歌的故事不复杂,不见阴谋见阳谋,主线也很单纯。飞花落叶,好一个空空江湖。执着与放下,失去与得到,爱与恨,生与死,花开花落总成空。喜欢这个故事,喜欢叶乐两人,想象他们笑语远去的背影,来何方,去何处,此身此刻,便是归途。

    壹

    这里是漠北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镇子。说是镇,其实也就不过是十来间砖房,配上周围一圈零零散散的小茅屋,统共也不过四十来个人口。

    镇子离官道并不远,可所在的位置偏偏有些尴尬,脚程快的一不小心就掠了过去,而大部分人也都不介意咬咬牙多赶几十里路。前方的镇子更大也更热闹,多花个几十文,不但能住上带雕花栏窗的正经厢房,还能买到滚烫的黄酒与猪头肉。

    所以停在这里的,不是差那一口气的老弱妇孺,就是缺那几十文的困汉穷鬼。怪不得这镇子越来越冷清,大白天都没什么生气。

    除了在井边弓着腰打水的老妪,这青天白日之下,一丝人气儿也无。

    叶修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番景象。

    他拽了拽自己那匹口吐白沫再也不愿意走的瘦马,又看了看躲在阴凉里有些殷勤地盯着他的马站老板。叹了口气,在缠腰里捞了半天捞出一个皱巴巴脏兮兮的小袋子,从袋子里掏出五个铜子,依依不舍地放在老板那皱巴巴的手上。

    他不放心地看着老板领着那匹瘦马去吃草,在后面不远不近地坠着,还故意路过马厩,趁老板不注意,朝那马槽里又塞了一把精料。

    忙完这些之后他才满意地笑了笑,然后哼着小曲,去了这小镇上唯一的客栈。

    说是客栈,其实也就是一幢小楼。矮矮的两层,土墙青瓦,门口吊着一只红艳艳的灯笼。虽然看上去小得简直可笑,收拾的却还算干净齐整,在这灰头土脸的边关小镇,已经是一等一的体面。而叶修一脚迈进去的时候,那店里唯一的活人正缩在那乱七八糟堆得满满的柜台后头,一边专注地翻着什么,一边嗑着炒瓜子。

    喀拉喀拉,喀拉喀拉,一声声脆响干净利落。而叶修进来的时候他头也没有抬,甩了甩手,又低下头去。

    叶修也不叫他,耐着性子站了好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掌柜的,你到底做不做生意。”他说。

    对方回得倒也快,从书里面抬起头来。

    “缘来就是客。”他冷着一张脸说。“可偏偏与您无缘,客官请另觅他处吧。”

    这话甩得又直又硬,叶修却一点也不以为忤。他竟然还笑了起来,似乎遇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一般。

    “张掌柜,”他好容易笑完了,收敛着神色说,“这生意如此清淡,怪不得这一手散花,只能用来打苍蝇了。”

    百花谷最有名的当然不是那漫山遍野的山花。花哪儿都有,矜贵的还是那种花的人。江湖上稍微有点资历有点见识的人提起百花谷也都离不开花,说的却是那葬花的剑,和散花的手。

    说的时候还总忘不了面带惋惜地叹息一声,百花谷使剑的大侠姓孙,用一把葬花重剑,擅掌的大侠姓张,暗器冠绝天下,两人并肩作战一招繁花血景天下无双,而如今剑陨花落,已成绝唱。

    这样的边关小镇,倒真适合藏这样一位死得不明不白的,百花谷的二当家。

    叶修说话夹枪带棒,那张掌柜听了倒也只是嘻嘻一笑。他穿得并不讲究,披着一身绛色的破旧外袍,周身上下连一件配饰也无。一头乱发短得扎不起发髻,蓬乱干枯,毫无规矩可言。面相倒生得很年轻,一双眼睛微微上斜,大而闪亮,顾盼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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