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假的(原名:索兰Online)》分卷阅读30

    林捷翻着白眼问:“你说说,你怎么会突然想搞学校和医院了?”

    周煜抿了一口茶,不以为意地反问:“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当然有!”林捷愤愤地敲击桌子,“周大总裁,您是不是觉得大夏龙雀的赢利状况太好了,竟然要搞这种‘公益事业’?还是说周大总裁您准备将黑手伸向教育产业和医疗产业了?周大总裁,我们市场部的分析师告诉我,按照您这个策划书上的策划,这间学校和这间医院想要赢利是非常困难的——简直是不可能!”

    周煜想了想,反问道:“jay,你有问过技术部对于之前那些技术的掌握情况如何吗??”

    林捷脑子一转,便明白了周煜的意思:“听说掌握的不好,你的意思是说要建立一个学校培养技术人才?”

    周煜点头:“yes,jay,技术部的人对之前的新技术无法完全消化,这点让我们的合作伙伴不是太满意,所以这次这个学校并不是我要建,而是云端组织要建,到时候授课的老师是由他们派出。”

    “云端组织”就是周煜在外人面前提到隔云一雁时的借代。

    “建立学校的目的不在于赢利,而在于培养能够吸收技术的人才。我也觉得这很有必要,毕竟以现在技术部的水平,万一日后对方不再给我们技术支持了,我们的技术优势会立刻荡然无存。我们还是应该培养出自己的技术梯队,不能完全依靠他人。”周煜严肃地说。

    从周煜本心上说,他倒不是真的认为有一天大夏龙雀和隔云一雁会一拍两散,只不过既然他还挂了一个大夏龙雀的总裁之名,也被中央那些老头子们视为“国宝”,那不免还是要从公共利益出发,为将来多做打算。

    说到这里,周煜又想起隔云亲自出马的事,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但重新提起时他还是觉得有些气闷。周煜想到或许自己还是需要和隔云谈一谈,交换一下彼此的态度,不然一直这么压抑着,若真的哪天又有了什么冲突,一下子爆发出来可就不好玩了。

    周煜的话让林捷点了头,算是认同了周煜的说法,但他还是有点不爽:“那么医院呢?我们的技术方向根本不在这一块上,开办医院根本没有技术优势。”

    周煜摊摊手,说:“医院也是对方的意思,所以技术方面你应该不用当心,就算对方也不懂医疗技术,我们就用钱把最好的专家和最好的设备都给砸回来,反正我们大夏龙雀也不缺这点钱——如果大夏龙雀拿不出,大不了我拿我的私房钱好了。”

    其实周煜这时心里在想:医院的发展恐怕会是自己能不能在现实中见到隔云的关键吧?

    所以这个医院是一定要建的!

    面对周煜这样的解释,林捷除了翻白眼就只能叹气:有钱的果然都是混蛋!

    临走前,林捷抱怨:“你这个家伙,什么事情都推给我做!”

    周煜笑说:“你是集团的副总裁啊,你不做谁做呢?”

    林捷气道:“你还是总裁呢,你怎么都不做?!”

    “我?唔……有道理……”

    周煜陷入沉思,林捷不知道周煜有的是什么道理,只是没好气地狠狠瞪了几眼,也没有追究周煜未说完的下文究竟是什么,便走了。

    开了一个上午无聊的会议,中午回家之后周煜就迫不及待地上线了。

    “隔云,我突然有了一个很好的主意!”

    一上线火霄就对隔云这么嚷嚷,隔云看到这么激动的火霄也有点奇怪,便问:“什么主意?”

    火霄兴奋道:“隔云,我决定了,我要出让大夏龙雀总裁这个职位!”

    “……所以?”

    “没有所以了啊!”

    “那你为什么这么兴奋?”

    “会吗?”火霄摸摸自己的脸,仿佛在摸自己脸上有没有“兴奋”二字,但显然他没有摸到,于是他一脸无辜地说,“没有啊,我只是想到了来和你说啊。”

    “……”-_-|||

    火霄呵呵笑着揽过隔云,将隔云牢牢圈在自己的臂弯里,贼笑贼笑地说:“其实真正让我兴奋的是,我终于上线——可以报今天早上的一推之仇了!”

    ⊙w⊙!

    可怜的隔云已经完全忘记这回事了……

    火霄把隔云压在怀里狠狠地搓揉隔云的头发,直到隔云原本整齐的头发完全变成了鸡窝头,火霄才放手。

    火霄扬起下巴得意地说:“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

    “……”

    隔云默默地整理着他的头发,多看了一眼火霄还搭在他腰间的手。

    火霄此番上来也只是通气兼讨债,两件事做完了就下线了,但是他花了半个小时把出让总裁一职的事情搞定后就再一次进入了游戏。

    “我们去做任务吧!”

    火霄十分积极,因为在邡婆的那次任务行动里他体会到了做任务的乐趣,这种乐趣的起源很难分析,或许是某种价值满足感,也可能是无聊太久的火霄终于找到了他可以发挥玩乐的领域,还有可能是火霄体会到了从未体会过的“平等感”。

    隔云自然不会有意见,点头说好,两个人就去找情报贩子买任务,挑挑拣拣选了半天他们选了一个向城南王乞丐讨要失落匕首的任务。

    火霄和隔云去了城南,果然在城郊看到了一个头上戴着灰色帽子的中年乞丐,他的那顶帽顶相当有特色,帽檐上缝着一朵歪歪斜斜的花,让人一人就能辨认出他,而且他手边就放着那把被失主遗落的匕首。

    火霄也不含糊,上前便问:“请问你这把匕首卖不卖?”

    王乞丐斜睨一眼火霄,干脆道:“不卖!”

    火霄也不急,一抚衣摆就在王乞丐面前坐下,不慌不忙地问:“为什么呢?你拿着这把匕首有什么用吗?”

    王乞丐瞪着眼睛反问道:“为什么没用?!我拿它杀鸡杀鸭杀小鸟,没有它我吃点野味都不行,而且如果有人要打我,我还可以用它杀人!”王乞丐恶狠狠地说,面目狰狞,仿佛接下去两人一言不合他就会杀了火霄一般。

    火霄也不惧,只说:“可是这把匕首对您来说太沉也太大吧。”火霄的目光落在王乞丐的右手上,那只手脏兮兮的,最关键的是这只手的食指没有了,这样的手虽然可以握住匕首,但却很难使力。

    王乞丐捕捉到火霄的目光,他不自在地缩了缩手。

    “其实您的右手根本无法使用这把匕首不是吗?”火霄不带恶意地微笑,“其实这把匕首过大了,对您来说并没有价值。如果你是需要一把小刀猎取食物和自保的话,我推荐您使用这把。”

    火霄从空间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

    “你看,这把小刀轻便小巧,不但方便携带,而且也十分锋利。”火霄给王乞丐推销他的小刀,“你再看,这把刀是全国连锁的双木出品,日后如果你觉得这把小刀钝了,你还可以去全国任何一家双木连锁店里打磨。而你的匕首却无法享受这种售后服务,你想想,如果你持有这把匕首,不但不便使用,而且匕首迟早有一点会钝,到时候你就没有办法使用,但这把小刀却完全没有这种担心。”

    王乞丐动摇了,看了看火霄手中的小刀,又看看自己的匕首。

    火霄再接再厉:“其实您不需要觉得这样的交换吃亏了。这把匕首是您捡来的,您得到他没有付出任何成本,而您现在又不能使用它,对您来说,它的价值就是零。而现在,您用价值为零的东西交换这把价值三十以上的小刀,您是非常合算的。”

    王乞丐眼珠子转转,却冒出一句:“不卖!”

    火霄笑笑,也不恼,只问:“那么您还希望得到什么呢?”

    “我还要两个水晶!”

    王乞丐狮子大开口,火霄微微皱了眉头,说:“您确定您还要两个水晶?您这把匕首就算是全新的,这把匕首最多也只值七十金,更何况它是二手的,你看这刃上都有缺口了,除了他原来的主人恐怕不会有其他人想要。如果你觉得一把小刀不足以让您满足的话,我可以再加十金,但更多的就不值得了。”

    “不,我要两个水晶!”

    “如果您没有诚意,那我还是放弃好了。”

    火霄起身欲走,但被王乞丐叫住:“那好,一个水晶!”

    “抱歉,您的匕首只值一把小刀加十个金元。”

    王乞丐犹豫,火霄等了片刻,看王乞丐还没有开口的意思,便微微一笑,道:“如果您觉得还是不够,我可以私人补给您五个金元,但更多就不可能了。如果您还是觉得不合算,那我没办法了。”

    火霄下了最后通牒,王乞丐咬咬牙,终于还是同意了。

    火霄拿了一把小刀和十五个金元得到了失落的匕首,他不由得笑起来:这个任务的报酬是一个水晶,而小刀也不过二十金,合起来他还是赚了六十五金。虽然这点小钱对火霄来说连喝茶都不够,不过他还是很享受这种交易谈判的感觉。火霄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回回热衷于杀价,当杀价成功时那种感觉可是相当不赖的。

    火霄拿了匕首离去,路上向隔云“炫耀”他的功绩,隔云听了只是微笑,不置可否。

    火霄拿匕首交了任务,却听情报贩子说让他留一下,匕首的主人想要亲自见面感谢他。火霄本来推说不用,但在情报贩子的挽留下,他还没走出门口,那失主就来了。

    失主是一个中年男人,长得十分粗壮,那匕首在他手中显得小巧灵便。

    男人连连道谢,又说:“这匕首对我很重要,可是那老乞丐实在难缠,我拿不出太多的报酬,所以这任务发布到现在都没人愿意接。你帮我拿回了匕首我十分感激,但我拿不出更多的钱了,不如这样,我送你一样东西,算是补偿吧。”

    男人摸出了一个小瓷瓶,说:“这是驱蛇的灵丹,这东西不值几个钱,不过我听说翼山上有一个蛇窟,里面有很多宝藏,本来我买了药想自己去的,却不想……唉,家中出一点事,我也去不了了,干脆就送给你吧!如果你有兴趣,就去那儿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什么宝贝。”

    火霄听了觉得不错,去蛇窟寻宝的话,就不用考虑接下去要做什么了。于是火霄就接受了男人的好意。

    修真炼器(1)

    被命名为翼山的山不止一座,不过要说到“蛇”,那么就非列宿山脉的翼山莫属了。

    列宿山脉的翼山又称翌山,传说天有九重,第二重天就是列宿天,列宿天为万物之精,上为星象,依二十八宿所属。而二十八宿之一南方第六宿就是翼宿。翼宿属火,为蛇,居朱雀之翅膀之位,故而得名“翼”。

    翼山是无法直达的,火霄和隔云只能先去翼山附近最出名的城,九大城之一——列宿城。

    火霄和隔云坐在旅行者马车里,火霄在突然想起了那件一直闷在心里的事。

    火霄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隔云,隔云依然是淡淡的神情,似乎无喜无怒,无乐无哀。火霄不喜欢——或者说他不想看到——这样的隔云,他喜欢那个瞪眼的、翻白眼的、撇嘴的、反唇相讥的隔云,那样的隔云才让火霄觉得真实,而且可爱。

    火霄因为突然冒出的想法而停止了说话,这让隔云多看了他一眼。察觉到隔云的目光,火霄抬眼笑了笑,隔云不明所以,但也回以一个微笑。

    火霄想了想,往隔云那儿坐得更近了,他们本来就是并排坐在一块,火霄这么一挤,几乎是整个人都和隔云贴到了一块。隔云有些莫名,本想坐开些,却不想被火霄揽住了腰,强行禁锢在了火霄身边。

    “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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