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修仙吧!/正太宿主养成记》分卷阅读9

    一路掠过,薄奚姿态闲适,动作轻快的摘了一堆果子,顺便还掏了几个鸟窝,等到了他和季言的小家,已经收获斐然,够他们两一天的食物了。

    要是嘴馋!想吃肉食的话,他就会再去转悠一圈,回来时手里肯定会拎着一只肥美的兔子或野鸡之类的小兽,至从他身法越来越好后,基本都没有空手而归的。

    两人的小家,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树洞。毕竟薄奚一直在长个子,当初那个太小了,他躺进去就有些不方便了。

    不过,薄奚也舍不得就那么遗弃了那里,那可是他和季言的第一个家。于是干脆改成了一个小仓库,时不时的过去存放一些小东西。比如破掉不能再用的衣物,比如坏掉的小凳子,又比如季言心血来潮给他弄出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很多都是不能再用的东西,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来。期待着老了以后,他还可以如数家珍的拿出来和季言说说它们的故事。

    只不过今天和往日有些不同,薄奚还没到他们家所在的树洞,就听到了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鸣和翅膀扑腾的声音。光听这声音,就知道附近的鸟儿差不多都聚集到这里了。

    薄奚知道他家小鸡崽有召集小鸟的能力,但也就当初初见那只蠢鹤时见过一次而已。平时虽然时不时会有鸟类来献殷勤,但绝对不会一次性来这么多。

    鸟很多,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把他们家所在的那几棵巨树都占满了。要是从远处看,眼睛不好的,估计会以为是树上结的花花绿绿的果子,姹紫嫣红,倒是挺好看。当然,薄奚一直坚定的认为他家的小鸡崽是最好看的。

    事有反常,薄奚的脚步不由的放慢了几分。甚至在一些鸟类闻声回头看他时,还略心虚的把手里的鸟蛋往怀里藏了藏。

    季言当然也看到了回来的薄奚,在洞口扑腾了几下翅膀,张开嘴鸣叫了两声。就听到一阵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天上簌簌地掉下一堆树叶和颜色各异的鸟毛。其中有好几根飘啊飘,刚好轻飘飘的掉落在薄奚半干未干的头发上。

    薄奚:……

    季言从树上一跃而下,很轻易的就跳到了薄奚的肩膀上,橙色的爪子在上面轻轻的跳跃了几下,并没有在那□□的肌肤上留下任何划痕。他已经能很熟练的控制自己的爪子的力度了。

    薄奚偏头,摸了摸他都不怎么长的小脑袋,问道,“怎么了?”

    季言眯着眼,也许是鸟兽身体的本能,这种亲密的动作让他很舒服。听到薄奚的话,他想了想,传音道,[好多天没见到大白了。]

    “大鹅”是薄奚给那只蠢鹤取的名字,为何把白鹤叫作大鹅,存粹就是薄奚的恶趣味了。为此“大鹅”很是委屈的在季言面前转悠了好多天,奈何季言更是个取名废,看他家小弟那么委屈,直接拍板决定叫“大白”。

    对于这名字,薄奚是没意见的。“大白”虽然还有些意见,但和“大鹅”一比,果断接受了。为此,季言很满意。

    说起大白,虽然经常来抢他家小鸡崽的注意力,让他很不爽。但大多数时候薄奚对它还是有些好感的,毕竟两人生活在这山里,有些必须的东西,偶尔还是需要它下山去弄的。比如盐,季言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多少能替代的东西,不得不偶尔让大白下山去收集。

    所以,只要它不在季言面前转悠,薄奚对它还是很有好感的。现在突然听说它不见了,薄奚也有些诧异。“去哪儿了?”

    季言摇了摇小脑袋,[不知道,我刚刚问过了,小家伙们都说好几天没见到它了。]

    小家伙们,不用问,肯定就是刚刚那些小鸟了。薄奚想了想,确实有快半个月没见到那只蠢鹤了。他们来这里三年多了,这样突然消失半月不见的,还是第一次。以那只蠢鹤每天都想来刷好感度的架势,这确实是不太正常。

    不由的,薄奚也有些担心了起来,“难道出去走丢了?”

    季言想翻白眼,怎么不说被母鹤拐跑了?不过想到他家小孩儿还小,估计还不懂这些,也就没说出口。而是传音道,[我想出去找找。]

    薄奚摸着季言脑袋的手一顿,半响才出声,“好。”

    声音如果细听的话,有点儿闷闷的,只是季言还在想大白的事,所以一时之间没有留意到而已。

    ☆、外出巡鹤(抓虫)

    在迷雾山上一住就是三年多,可以说,整个迷雾山,至少有大半薄奚是非常熟悉的。至于为何只有大半,那是因为迷雾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哪怕你住得再久,它还是会有你所不能探测到的一面。

    就比如,每天晚上毕竟会出现的迷雾;比如,每个月初和月半必定会出现的小雨;又比如,当初他捡到长剑之地。事后他再次到达那里,却再也没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迷雾山一直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像是有探索不完的秘密。但薄奚却不是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对于那种想不通,看不明的事,他也懒得去探索,只要他和季言的一亩三分地一直安全无忧,他就可以一直安稳快乐的生活下去。

    只是今天,因为大白的失踪,他们不得不离开这个住了三年多的地方,去寻找那只迷路的蠢鹤。

    薄奚恋恋不舍得把他的树洞都打扫了一遍,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又把最近几天摘回来的果子用棉布打包好背上,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门帘,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个,他们住了三年的家。

    季言看他的样子,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最后还是没忍住传音到,[我们找到大白就回来了…]

    饶是这样,薄奚依然一步三回头的看了又看,最后才恋恋不舍的走入了迷雾之中。

    迷雾山边缘的迷雾很厚,但白天却像是有一道看不见的墙挡住了一般,始终无法寸进一步。但一到夜晚,那倒墙就像是被打破了一般,浓郁的迷雾能在一刻钟之内填满整个山脉。

    自从发生过那次捡剑事件后,薄奚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直是敬谢不敏,哪怕炼剑狩猎,也从来不会去那里的。就怕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小命给弄丢了。

    所以,对于这边缘地带,无论是炼剑还是狩猎,若无意外,他都是不愿意涉及的。只是今天要下山,却不得不踏进去了。

    脚才刚刚踏入白雾,薄奚就感觉身上一凉,明显和刚刚不同的天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季言也是这时候才意识到,他家小孩儿这副山间野人般的打扮,好似不太妥当。于是他的眼神四扫,在周围扫视了一圈,很容易就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给他家宿主传音,[系统任务:收集能够合成棉布的材料。奖励:棉布。]

    薄奚脑海里刚响起这熟悉无比的声音,就偏头看向了他家的小鸡崽。他的眼神很是柔和,眼底那摸淡淡的红色已经浅得稍不注意就能忽略过去。

    不用多想,他也知道肯定是他家小鸡崽觉得他冷了,才给他弄了这么个任务。

    能制作棉布的材料,薄奚早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眼睛一瞟,附近就有好几种可以用来合成的树叶和草木,他熟门熟路的收集了一堆,放到了季言面前。

    季言伸出两支翅膀,在薄奚虽然看了很多次,但依旧觉得很神奇的目光中。以一种不知名的力量,把一堆叶子汇聚成一堆,然后越聚越小,最后溶成液体状。液体胶着翻腾半响,最后居然又再次扑散开来,一点点凝结,居然就成了一块棉布。因为这次用的是绿叶的关系,成布也是绿色的。

    薄奚满脸惊喜的接过来,熟门熟路的往身上一裹,再从边缘处撕下几块小布条绑上。薄奚牌的衣裳新鲜出炉了。

    虽然还是有些不伦不类,但好歹是解决了寒冷的问题。薄奚一边背长剑,一边背包袱,怀里踹着他家小鸡崽,继续上路。

    雾很大,路也很滑,没了大白载着,薄奚几乎是两眼一抹黑。好在季言的扫描系统还有点儿作用,可以时不时的指点一下,不然两只说不定绕个几十年还一直在山里出不来呢。

    但哪怕这样,薄奚弯弯绕绕的,终于从迷雾中走出来,也是两日后了。这让他非常的担心,要是没找到那只蠢鹤,他们俩还回得去么?他突然就有种转身回去的冲动了。

    好吧,他就是那种还没出门,就已经想家的人。

    迷雾山里一直温暖如春,根本就没有四季变化,以至于薄奚看着周围光秃秃的树叶愣了很久,才从那刚刚冒出一点点儿的新芽里看出,现在居然是春天了。

    虽然天气还是很冷。

    想当初大白从天上飞到迷雾山,也就不到半日的时间。可当薄奚他们用脚走下山,来到有人烟的地方,却整整用了十天的时间。

    这让他又不止一次的,有忍不住转身回去的冲动。好在,最后还是忍住了。

    特别是,当他的存果子吃完了,一时间又没抓到野味时,他家小鸡崽又给他提供绿馒头了。这让他非常开心,连一时半会儿回不了家的郁闷也消退了不少。

    两人白天赶路,晚上就找个山洞睡一晚。要是没有找到适合的,在树林里点上一堆篝火,窝在树杈上,搂着天生的小鸡崽火炉,倒也不会觉得冷。

    虽然薄奚习惯性的每天怀念一遍两人的家。但其实,除了没有那个舒服的窝,周围的风景没那么漂亮,温度也没那么温暖…其实,只要他家小鸡崽在,差别也不大…吧?

    薄奚拨了一下火堆,又把架子上烤的野鸡肉翻了个身,火苗顺着油脂舔抵,发出滋滋的声音,空气中不多时就弥漫了一阵阵的香味。

    不同于迷雾山上,小兽都是吃喝不愁,一个个长的膘肥体壮的。经过一个寒冬的忍饥挨饿,活下来的野兽几乎都是瘦骨嶙峋。薄奚找了好久,才抓了这么一只。虽然和迷雾山上一比,依然是看不出丁点儿肉。

    不过,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对于吃的,薄奚从来就不挑,哪怕被食物山堆积了几年,爱护食物的好习惯他还是很好的保留了下来。

    薄奚烤肉很有手段,至少比季言稍不注意一口火喷下去就糊掉了,要好很多。可惜没有带调料,味道会差上不少。

    说起来,大白就是去给他们找盐去了,才会一出去就走丢了。可怜催的,也不知道脑袋怎么长的,能笨成这样。

    火光暖洋洋的,空气里弥漫着阵阵肉香,季言窝在薄奚怀里打瞌睡,薄奚偶尔翻翻烤肉,等着肉熟了,好饱餐一顿。

    好吧,说起来热闹,其实如果有个外人来,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

    三更半夜,荒郊野外,一个十岁左右穿着奇怪的孩子,独自一人坐在火堆旁烤肉…这画面,其实略惊悚。

    ☆、不速之客(抓虫)

    初春晚上的冷意,比起寒冬也好不到哪里去,哪怕穿得再多,也依旧觉得冷。

    这样的天气,要不是确实有急事,估计是没人愿意出门的。

    殷启紧了紧身上的大氅,看了看已经不能视路的幕色,冲身后挥了挥手,准备先找个地方歇一晚,天明再继续赶路。

    大家都是赶路赶习惯了的,殷启的一个动作刚刚发出,就各自分工,劈柴架火各自忙碌。

    殷启解下水壶喝了一口水,冰凉的水顺着喉咙往下,像要把身体都冻僵一般。一路奔波聚集的热气,瞬间就消散了不少。好在赶了一路的疲惫,也同样消掉了很多,整个人都像是突然清醒了一般。

    手下人的动作都很快,生火架锅。很快就在锅里烧上了热水,正在往锅里投放食物,准备煮点吃的。

    经过了一整天的奔波,大家都累的不行,也没什么心情细做,只要能煮的,都一锅炖了。而且现在的季节也不好,如果是再过些时日,万物复苏,在这山里又哪里会缺吃的?什么菌菇野菜往锅里一炖,那就是一锅美味了。

    大锅炖的杂汤味道当然不怎么样,但在这荒郊野岭的也没得挑,手下的人很自觉的拿出肉干递到了殷启面前。殷启接过,正要就着热汤下咽,就闻到了一阵若有若无的烤肉香。顿时,手里的东西吃着就有些食不下咽了。

    荒郊野外突然传来的烤肉香味,除了引人口水外,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估计都是疑惑和警惕。

    不待殷启下命,已经有手下寻着味道找了过去。山野偏僻,如果是要找棵草木估计还要不少时间,但如果找的是与草木完全不同的活人,那就是轻而易举的了。

    于是,一群人风风火火地寻找而去,就看到那个坐在火堆旁,穿着奇特,正满脸认真烤着野味儿的小孩子时,表情都很是有些惊异。

    殷启脸上挂起笑容,脚步不紧不慢的走到小少年的身边,他弯着嘴角笑道,“小公子怎么半夜三更一个人在这里?”

    虽然他看似轻松没有任何防备,实着一直提着十二万分的小心。这么一个小孩子,半夜一个人出现在这荒山野外,说出去谁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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