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分卷阅读82

    透过这束光线,再看室内忙活的朗稔,恍惚间, 任榆想,这似乎就是父亲跟他说过的人类生活。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类女性,做得一手好菜, 时常就他收拾房间,母亲做饭,生活得很是温馨。

    如果父亲的身份不被人类发现,大概, 他们可以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陆地。

    “采了些什么?”朗稔正在抹桌子,转头就看到任榆手捧一束花站在门口, 逆着光线,他有些看不清任榆的表情。

    “不认识。”任榆走进来,将蓝白黄三色的花儿插进一个洗净的瓶子,放在阳光下, 还挺好看。

    “我也不认识。”朗稔走过来,瞄了一眼,耸肩道。

    他一个大老爷儿,哪会去认识什么花儿。

    “我刚多洗了几个瓶子, 咱们多插几个,放床头。”朗稔又递过来几个瓶子。

    任榆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往外走,准备再采点。

    “小心点儿。”朗稔嘱咐一句,“有什么就叫我,我来对付。”

    虽然他之前将周围检查过一遍,并没有危险,但这是末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任榆翻了个白眼,这只狼这是把他当瓷器吗?一磕就碎?

    等任榆采完回来时,朗稔已经彻底收拾完,他拉着任榆走到隔间:“你看,还有火灶呢。”

    火灶旁边堆有许多柴火,朗稔说:“我记得你空间里有大米吧,咱们可以自己做饭吃。”

    关于纳米空间的事,任榆跟朗稔简略的说过,当然,空间的来历以及萨比他都没说。

    “你会煮吗?”任榆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那当然。”朗稔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不要小瞧哥,哥这手艺,可是逃亡的时候练出来的。”

    半个小时后,看着一团焦黑的粥,任榆在旁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练出来的手艺?”

    朗稔:“……”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最终还是任榆煮的粥,和着肉罐头,两人把肚子都吃撑了。

    饭毕后,任榆躺在床上睡觉,精神力挥霍一空,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将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只能靠慢慢养。

    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

    果然,不管什么物种,为了生存,逼急了什么都能做。

    想着连续吃了好段时间的罐头粥,别说任榆,就是他嘴里都快淡出个鸟味,闻到罐头味就想吐。

    这个时候,他俩无比想念彭大春。

    在基地的时候,他们的伙食全靠彭大春。后者有一手好厨艺,基地里又有食源,彭大春放开手换着花样的做,直把几只养得镖体肥壮、白白嫩嫩的。

    眼见着任榆精神越来越好,可这身上的肉却越来越少,抱在怀里手感也没以前好。

    硌人。

    想到这里,朗稔更加坚定要把这只兔子给捉住的信念。

    “朗稔,你行不行?”任榆在旁边看着朗稔捣鼓来捣鼓,半天也没把那只兔子给勾出来,抱手于胸,倚在树干上,翻着白眼说。

    “都说了不要问哥行不行的问题。”朗稔稔趴在洞口,将肉罐头放洞口,就不信你丫不上勾,“否则今儿晚上,哥让你下不了床。”

    任榆:“……”

    上前一脚踢在朗稔屁股上,直将这只流氓狼给踹到地上吃了个狼啃泥,朗稔呸呸两声吐出嘴里的草,转头对着任榆忿然离开的背影低喝:“你给哥等着。”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朗稔赶紧摒住呼吸,悄悄挪动身体,目光如鹰隼般盯着洞口,就等兔子冒出头来,一举拿下。

    半分钟后,一只灰不拉几的毛毛耳朵支了出来,那耳朵高高翘起,跟个小雷达似的左右动了动。

    没听到动静,过了会儿,另一只耳朵也钻了出来,两只耳朵左右抖了抖。

    没有察觉到危险,下一秒,一颗毛绒绒的球团钻出来,将脑袋凑进散发着香味的罐头,小鼻子一阵抽动。

    正当它要尝一口试试味道时,一只大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它双耳将之提了起来。

    等它察觉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

    人类真是狡猾的可恶生物!

    灰毛兔毛都炸起来,短小的四肢不停在半空中刨蹬,等到朗稔弹了下它脑袋时,灰毛兔猛的僵了下身体,然后四肢一蹬,不再动弹。

    接着闭眼,一脸‘绝望’表情。

    朗稔全程把兔子的动作看在眼里,心想,不就弹了下它么,至于露出这种表情?难不成末世后,兔子也特么能成精?

    心情颇好,朗稔提着兔子往小木屋走,在离木屋还有十米距离时,他停下脚,整个身体绷紧。

    有陌生的气味。

    小榆仔!

    朗稔瞳孔一竖,手中力量加强,疼得装死的兔子又挣扎起来,他没有管,慢慢朝木屋走去。

    还未转弯,一只苍蝇飞了过来,朗稔定睛一看,立刻看清眼前的苍蝇不是真的,而是机械制造。

    走过转角,来到木屋前面,映入眼帘的一幕让朗稔瞳孔猛缩,裸露在外的皮肤顿时滋出棕色的毛发。

    木屋前收拾干净的地面,多了两个不速之客。

    为了让山中生活过得更舒适一些,朗稔砍了些树,做成围栏围在大门外,围栏内的空间,就当成院子用。

    围栏上再用一些绿色藤蔓以及开出的花朵装饰。

    任榆偶尔要晒太阳,朗稔也不嫌麻烦的给他弄了个秋千架,任榆要晒太阳的话,就可以坐在上面晒晒太阳。

    任榆很喜欢这个秋千,为了这个秋千,那天晚上他还特地奖励了他。

    替他撸了把,可把朗稔高兴坏了。

    然而此刻,秋千断了。

    任榆闭着眼睛,被一头似熊似猩的怪物抱着,他甚至能看到,怪物尖锐的指甲划破了任榆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那人背对着他。

    在他体表上毛发滋生的时候,似熊似猩的怪物低低吼了一声。

    “大熊,别紧张。”轮椅上的人抬了抬手,那是一张苍老的手,没有肌肉,只剩下皮裹在骨头上,如同干尸的手。

    轮椅上的人转过来,看着朗稔,微微一笑:“小狼,好久不见。”

    朗稔手一抖,灰毛兔找到机会,四腿一蹬,蹿了出去,钻进草丛里。

    朗稔没有理它,他抖手的原因不是因为看到那张转过来的脸,而是因为——这个人另一只手里拿着的,是星光丸。

    属于任榆的星光丸。

    十米之内所有生物尽皆消失成粒子融于空中的高杀伤武器。

    可现在,它居然在此人手里。

    而这个人,叫宋天齐。

    “怎么?”宋天齐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认识我了吗?”

    朗稔抑制住心内汹涌的波涛,他缓缓握紧拳头,震定道:“要不是这熟悉的声音,想要认出你来,还真是不容易。”

    “十多年未见,宋部长,您怎么老成这个样子?粗粗一看,怕有□□十吧。”

    “还有。”他目光往下一瞄,“您这腿,啥时候没的?”

    一旁似熊似猩的怪物应该能听懂人话,朗稔话音刚落,它就朝朗稔张嘴大吼,脚掌往前一跨,想要动手。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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