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分卷阅读73

    吴予时压低声音笑道:“赵兄慎言,榜眼与探花可就在隔壁呐。”

    探花耳尖,听到这话,回过头打趣道:“晚了,我已知晓!”

    “如何?是否只有状元郎能压住这大红衣裳?”

    一甲三人的衣裳皆是红色,只是式样不同。

    在场之人仔细打量一番,皆笑了起来。

    探花还好一些,也是白皙端正的美男子,着红并不会显得突兀。

    榜眼一身黑皮,用大红衣裳一压,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榜眼自己也知晓,他有些无奈地笑,“莫说我,你们能有几人能将大红衣裳穿出沈状元的风采?”

    有人答:“还真不能,成婚时也不能。不过不是好在我们成婚时旁边无沈郎么?”

    众进士闻言哄笑起来。

    “若是昨日沈状元被女娘们抢了回去,成婚时怕也能撞上沈郎。”

    “到时候在旁边趁着,抢了我们的女娘会不会心下懊悔而退婚?”

    “哈哈哈,当真有可能。沈状元,你昨日没在莫不是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形?”

    沈歌昨日压根没去看榜,都是蛮子与韶信确认后回来告诉他。

    整个京都的女娘都知沈歌的事迹,当下卯足了劲,摩拳擦掌地想要把沈歌抢回家。结果沈歌压根没出现,那些女娘们别提多失落,一个两个就差没当场哭出来。

    少了沈歌,榜下捉婿的环节远不如先前热闹,有人失落,有人却庆幸得很。

    沈歌听他们打趣,但笑不语,论起成婚的日子,说不得他们还真会撞上。

    礼官没多久便过来了,带一干进士到庄和殿前等着。

    沈歌等整理好衣物,肃容立于殿前。一声陛下到,将气氛拉回紧张当中。

    第58章 游街

    皇帝威严而温和, 坐于上首, 对一干进士勉励几句, 大抵便是好好做官,为国为民之言。

    他的声音回荡在殿堂之中, 激得底下进士们热血沸腾,个个眼睛发亮, 恨不得就此立下誓言,一心忠君报国。

    在这种气氛之下, 沈歌心中亦多了几分对未来的期待。

    皇帝训完话之后, 一榜状元、榜眼、探花三人在礼官的引导下自庄和殿出来,三名牵着马的侍卫已在殿前等着, 沈歌三人需骑马去前贤园摘花, 而后再回离庄和殿不远的小雁塔题字。

    三匹马都是神骏白马,沈歌这些日子与荀飞光的爱骑杜辛混得极熟, 对其余马匹自然也不怕。

    缰绳递到沈歌手上, 沈歌接过缰绳熟练摸摸大白马的脖子,而后翻身上马。

    他人动作极俊, 配上那张如三月春花般的脸, 别提多赏心悦目。旁边的侍卫看他时,眼里不由自主流露出欣赏。

    后面榜眼及探花在他的衬托之下,动作显得有些僵硬,上个马上得小心翼翼,不够潇洒。

    榜眼上马时可能可能扯痛了马,马还睁着大眼睛转头看了他一眼, 榜眼不提防之下被吓了一跳,若不是旁边侍卫伸手扶了一把,可能便摔了下来。

    沈歌骑术算不得极好,不过走在平整的大道上,身后两人骑术不及他,胯下的马又是温驯的好马,他那不错的骑术硬显得好了三分,整个人英姿勃发。

    前贤园离得不远,沈歌一行人约走了一炷香时间,便抵达了目的地。

    看管前贤园的小吏早已洒扫好道路,打开府门,等待状元一行人到来。

    前有仪仗开道,后有侍卫护送,沈歌三人在一干人簇拥之下来到前贤园。

    哪怕现在还不是游街时刻,周围仍有许多百姓在围观,无数声音汇集起来,显得热闹而隆重。

    沈歌三人严肃着脸,按照礼官所说的步骤,下马进入前贤园。

    沈歌走在前面,有小吏用托盘托上一枚小小的金剪。沈歌在花圃中看了一眼,挑了其中一朵叠瓣的粉色牡丹剪下。

    后面榜眼与探花用小吏递上的银剪各自剪下一朵牡丹。

    牡丹乃百花之王,前贤园所种的花都是名贵牡丹。

    沈歌还未加冠,有一部分乌黑的头发披散下来,大朵娇艳的粉牡丹簪上去,并不显得怪异,反而令他面如傅粉,透着一股艳色出来。

    这种艳色不是女娘那般千娇百媚的艳,而是艳中有带着一股勃发的锐意,任一个人看来,都不会将沈歌看成女娘。

    后头榜眼、探花相貌也不错,能名列一榜,面貌先得端正,不然连贡院都进不了。不过有沈歌珠玉在前,后头两人即使再端正,也被压制得黯淡无光。

    大燕朝开国几十载,状元游街也举行过好几次,然这一次乃是第一次出现榜眼与探花被状元的风采压制得灰头土脸的情形。

    恩荣街两旁人山人海,许多百姓将儿女托在肩上,就为一睹三名一甲进士的风姿。

    有花瓣从沿街百姓的提篮中不断洒到三人头上,不过沈歌头上的花瓣如夏季暴雨,大片大片的花瓣如不要钱般往他头上扬,令他整个人都沐浴在花雨之中。

    与他相比,后面的榜眼与探花那头声势小得多,沈歌这边的花雨如暴雨倾盆,他们那头的花雨则好似飞扬的小雪,稀稀拉拉的花瓣只是偶尔被洒到他们头上。

    他们这头的花有许多甚至是沈歌那头的花瓣来不及落地,被舞起来之故。

    好在沈歌骑术不错,没有被这乱花迷了眼。

    街道两旁的酒楼茶馆中一直有女娘在尖叫,嘴里嚷着“沈郎,看这里”之类的话语,偶尔能听到少年们清亮的声音。有小孩儿在父亲的鼓励之下,也会开口叫一两声“沈状元”,好沾沾喜气。

    此刻极热闹,叫嚷的人极多,并无谁追究谁是否失态,众人都极放得开。

    密集的香包不断望沈歌头上砸来,有香粉漏出来,沾沈歌一身香气。

    待马走到鸿喜楼,一直躲香包的沈歌主动抬头往上看。

    在二楼观状元游街的女娘们发出一声声尖叫,急忙整理衣装。

    沈歌一眼扫过一张张美丽的脸,目光并未停留,直到扫到某个窗口前站着的那名俊美男人时,沈歌忽然朝他挥挥手,对他展颜一笑。

    沈歌这笑容在花雨之中忽然闪现,就如久阴的青黑色天空忽然透出一股暖阳般,别提多引人注目。

    女娘们的尖叫声瞬时间震耳欲聋。

    “沈郎对我笑了!”

    “胡说,明明是对笑。沈郎啊啊啊啊——看这里!!!”

    “我这心跳得快喘不上气了!天呐!沈郎为何会这样俊?!”

    “孩儿,你看到沈状元了么?你日后也要好好念书,像沈状元一般骑马游街,接受大伙的祝愿。”

    坐在父亲肩上的孩子眨巴眨巴眼睛,弯腰在父亲耳边奶声奶气地问:“爹,我能不能不考状元,就要沈状元这样一个新娘子啊?”

    当爹的还未说话,他娘亲在一旁哈哈笑两声,“若是沈郎,你能娶他当新娘子,娘亲也不反对呐。”

    周围极嘈杂,谁都难以听见谁说话,但不妨碍大伙互相叫嚷。

    荀飞光站在二楼窗前,望着底下仿佛在发光一般的沈歌,脸上浮现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沈歌眼尖,捕捉到那一抹笑容时,心瞬间跳得极快,耳中眼中仿佛什么也容不下,只有荀飞光那一个浅淡的笑容。

    荀飞光见沈歌失神的模样,忽然朝他挥挥手。

    沈歌好险没随着周围的女娘一起尖叫一声。

    胯下的白马继续走,很快荀飞光便被抛在后头,沈歌忍不住回头看,又引来一声声尖叫。

    直到马抵达小雁塔,沈歌还未回过神来。

    进了小雁塔的门,榜眼和探花松口气。

    探花心有余悸道:“我先前也见过进士游街,可哪次也不如今次这般热闹。周围女娘们的叫嚷声险些没叫我摔下马去。”

    榜眼心中郁闷,他就在沈歌后头,百姓都光顾着瞧沈歌去了,压根就没几人看他,后头的探花还好些,沈歌已经走得有些远,百姓的目光总能落回他身上。

    榜眼淡淡接道:“这次游街,当真是难见的盛事,我耳朵也快震聋。”

    沈歌知他嫌自己太露风头,道:“我不仅快被震聋,还险些被砸瞎,你们瞧我这花,花瓣都快掉光了。”

    两人一瞧,沈歌耳侧簪的那朵牡丹果然只剩稀稀落落的几瓣残花。

    榜眼仍有些酸,笑着打趣道:“花零落怕甚,外头那些女娘们不比花娇?”

    “我心已有主,花再娇有何用?”

    两人闻言不由望沈歌一眼,探花笑问:“看来沈状元好事将近,要双喜临门。”

    沈歌大大方方承认,拱手笑道:“是,我六月要回乡成婚,两位若是有空,不妨过来喝杯水酒。”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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