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分卷阅读65

    “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沈歌答一句,忙扶住女娘,焦急地问:“姑娘你伤到了哪里?要不要紧?”

    荀飞光也过来查看,只见女娘的目光在沈歌脸上扫了一眼,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什么,便双眼一翻,直接软倒。

    沈歌眼睛手快地扶住她,荀飞光也将人半抱在怀里。

    救人要紧,此刻沈歌和荀飞光也顾不上避嫌,荀飞光抱起女娘便朝偏殿中赶去。

    巡逻的禁卫军见此情况,忙过来查问。

    一阵兵荒马乱过去后,胡子花白的御医过来给小女娘把了个脉,而后目光复杂地在沈歌脸上转了一圈,道:“现如今初春,天气干冷。估计沈郎靠得太近,这位小女娘气血翻腾之下,鼻子里头破了。她不过流了些鼻血,并无大碍。”

    沈歌尴尬地摸摸鼻子,不好答话。

    第51章 艳昏

    在宫内昏倒的是忠勤伯的闺女

    听完太医的话, 忠勤伯两口子比沈歌还要尴尬些。夫妻俩直朝荀飞光与沈歌道谢, 说给两人添麻烦了云云。

    荀飞光略通医术, 本就有些怀疑,听完太医的解释后心中猜测得到证实, 脸色有些沉。

    忠情伯夫妇见状心中忐忑,脸上勉强挂着笑容, “今日是小女莽撞,待她醒后, 我让她过来给国公爷赔罪。”

    “不必, 令爱也是无心。”

    荀飞光虽对一小姑娘被沈歌俊晕了的事情感到很恼火,但再恼火他也不可能牵连到一小姑娘身上。

    忠情伯夫妇连连向荀飞光道歉。

    沈歌看向荀飞光, 道:“既然这位姑娘已无大碍, 我们先回去罢。”

    荀飞光点头。

    两人走到屋外,沈歌回头见忠勤伯夫妇俩脸色不大好看地坐在屋内, 心中一动。

    他问荀飞光, “荀哥,你能否与众位大人说一声, 请知晓这事的大人不要往外传?”

    沈歌心中并不觉这有什么, 顶多就是小姑娘身体素质不够好,一点点激动的事情就把自己激动得昏过去了。

    这小姑娘也就十三四岁模样,搁前世还是个初中生,沈歌怕这事传出去会传出什么流言蜚语,毁了这小姑娘。

    荀飞光点头,转回去又与众人说了声。

    忠勤伯眼圈发红, 向他作揖,“今日多亏您二位。”

    “无碍,不过是小姑娘不小心撞一下罢了,忠勤伯莫把这事放在心上。“

    荀飞光一口将此事定性,屋内他品阶最高,又是半个实权国公,众人自不会在这种小事上反驳他。

    元宵宴饮过后,京都上流圈子渐渐传出来,说宴饮那日,有女娘撞到沈歌,心情激动之下,鼻血长流,人还被沈公子俊昏了过去。

    流言不知从哪里传出,好在忠勤伯姑娘的名号被隐去,无人知晓是她。

    许多女娘纷纷开玩笑,道若她们有幸撞进沈公子怀里,她们也晕,不真晕也得装晕,最好还能得沈公子一抱。

    女娘们对沈歌的态度堪称狂热,有酸溜溜的纨绔听闻此事后还给沈歌起了个诨号,叫“艳昏公子”。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艳昏女娘,简称艳昏公子。

    那纨绔嘴欠,话一说出来便被传了出去。

    沈歌听到时一口水喷出来,差点没将自己呛死,他不可思议地望向荀飞光,“传这些人的都是不读书的纨绔罢?”

    这么难听且羞耻的名头,怎么会有人叫得出来?

    过来报信的秦实秦小侯爷在一旁幸灾乐祸,“这名头已深入人心,可不止那些纨绔。”

    最早传这名号的纨绔被荀飞光教训过一顿,不过名头已经传出去,荀飞光便是再有能力,也挡不住万民之口。

    沈歌这名头便这样定了下来,且有越传越烈的趋势,大半个京城都知道荀府有个艳昏女娘的沈公子。

    沈歌遭这趟无妄之灾,心中憋闷,关在荀府中苦读,一连一个多月都未出过门。

    期间胡青言过来探望他,还揶揄他这名头,这让沈歌更为气闷,心中甚至想提把刀半夜去找那嘴欠的纨绔,纵使打不死他也吓死他。

    沈歌这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文章作得越发好。

    荀飞光见他清减不少,特地吩咐荀澄与绿枝给沈歌炖补品。

    纵使这样,沈歌还是瘦得肩胛骨都明显起来。

    荀飞光看他这模样,心里发愁,二月二十六号这日硬带着他出门。

    马车哒哒地走过大街,待停下来时,沈歌掀起帘子一瞧,外面是京都极富盛名的凌风楼。

    凌风楼是酒楼,已历三朝,现如今依然屹立不倒。据传,这里饭菜的滋味与皇宫之中的御膳有得一比,皇帝还曾微服私访来吃过。

    凌风楼名头大,里面菜席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沈歌一来京都没多久便知晓凌风楼的名头,不过那时的他从未想过来这里吃饭,毕竟这里几十上百两的一桌菜席也非他这穷举人能吃得起。

    荀府中,吃住这种小事自有底下人管,荀飞光经荀澄提醒,方想到可带沈歌过来吃饭。

    荀飞光位高权重且财大气粗,他与沈歌一下来,凌风楼的掌柜带着伙计已在外头候着。

    荀飞光朝他们点头,掌柜立刻殷勤地在前头带路,“听闻国公与沈公子来,厨房那头特制了几道新菜,您二位等会试试合不合口。”

    凌风楼与别的地方不同,它并非立在道路旁边,在酒楼前,还有个极其雅致的院子。二月天气已暖和起来,院子里花繁叶翠,极富生机。

    院子里假山流水花园都不缺,打理得极精致,客人沿着回廊走进来,一身尘气慢慢褪去,更能心平气和地品茶喝酒吃美食。

    荀飞光定的是包厢,有独立的小道能直接通往包厢。

    包厢在二楼,三面开窗,既能看到外头的院子,也能看到大堂的情景。

    荀飞光是贵客,他与沈歌一落座,面貌清秀的伙计们陆续进来,几息时间,菜便上齐了。

    热气腾腾的菜香味氤氲开来,直往人鼻子钻。

    “试试合不合口。”

    “感觉不必试,我都知道好吃。”沈歌坐下先给荀飞光夹一筷子菜,接着才往自己碗里夹。

    盛名之下无虚士,沈歌咬下第一口肉,发现这菜好吃得简直令人热泪盈眶。

    荀飞光在一旁慢慢给沈歌夹菜剔骨头,俊美的脸上一派悠然,他眼含笑意,“多吃些,你近来太瘦。”

    “荀哥你也吃,别光给我夹。这菜味道真不错,满是人间烟火味。”

    沈歌一边啃着骨头一边说话,话有些含糊。

    与荀飞光在一起后,他在荀飞光面前向来放得开,脸上沾了菜汁也不管,只和手上的这块骨头较劲。

    等他啃完这一块肉骨头,荀飞光用手帕给他擦脸,沈歌主动把脸伸过来,还朝荀飞光笑了笑,直笑得荀飞光胸腔内那颗心跳动得越发急促。

    荀飞光面上不动声色,随意问:“喜欢这里的菜?”

    “还不错,这里的菜浓油赤酱,比较入味。”

    荀飞光闻言心中想着是否要把厨子请回去。

    荀飞光这次带沈歌出来唯一的目的让他好好吃一顿,最好能将先前掉的肉给补回一点。

    沈歌倒是吃得极香,不想吃到一半便被人搅了局。

    凌风楼是酒楼,哪怕再幽静,这座历经三朝的老酒楼每日也有无数客人过来享用美食。

    若客人们声音如常地聊天,沈歌所在的包厢内不会听到任何一点声音,但底下若有人吵架,那又不同。

    沈歌原先还没在意,不想听着听着就听人提到他,提的还不是他的名字,而是那个令人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艳昏公子”。

    沈歌这下坐不住,他与荀飞光对视一眼,手下的筷子一顿,专心听起来。

    “……艳昏公子再俊美又怎么着?纵使他俊若神仙,也改不了他是一个草包的事实。”

    这是个男声,又女声立刻驳他,“尔等嫉贤妒能的无知小人!堂堂举人也被你们说成草包!沈公子的才气可是经陛下认可的,难道你们觉得陛下毫无眼光,还看不出一个草包?”

    沈歌忍不住走到窗前,自二楼往大堂看去。

    吵架的是一群儒生装扮的青年与一群带着面纱的女娘。

    青年们固然气势十足,女娘们也口齿伶俐,毫不落下风,一时谁也吵不过谁。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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