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后重逢》分卷阅读2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没有给他留灯的王阿姨,因为路采循着记忆碎片搬到了这个城市里,而阿姨由于家庭原因没有跟过来。一个人住的房子很安静,路采掏出钥匙打开门,昏沉着进了房间,顾不上洗漱就倒在了床上,只觉得浑身酸软。

    很久没试过这样累了,思绪倒是轻飘飘的,每晚每晚,似乎都在想起一些前世的事情。

    可惜醒来还是空虚。

    然而今夜,迷迷糊糊之间,慢慢的,有谁低沉的嗓音响起,就在耳边,似乎说着情话。路采很努力去听,可是觉得身子好重,沉沉地陷进被子里,什么也没听清。有属于另一个人的重量压在身上,被抚摸的感觉渐渐明晰,从胸口到小腹,再到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路采一惊,伸手去阻挡,难耐的情潮却阵阵泛起,随着某人的亲吻游走在各处,带来更多的颤栗。

    是在……做梦吧?

    太过真实了,那种被侵犯的、被占有的满足,对,不是厌恶或抗拒,而是难以言喻的满足如同潮水般涌来和淹没,湿漉漉的。路采觉得自己太过放荡,却没办法控制梦里的自己,轻易就发出甜腻的呻吟。谁的汗水也滴落下来,他抬手去擦拭,下一秒就被抓紧了抵在对方胸口。

    砰砰,砰砰。

    情话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对方的粗喘,还有下身黏腻的水声。路采心慌慌的,不知该醒来还是继续,只能被动承受着一下比一下激烈的撞击,他看不见自己,但知道现在肯定是满身潮红,毫无顾忌地敞开身子去承受对方满腔的爱意。

    “啊哈……”

    睡梦里的路采无意识地蜷缩成一团,夹紧了双腿,而梦里那种要发泄的感觉很强烈了,一点点冰冷的液体从竖起来的一根上流下来,沾湿了睡裤。

    “呜——”咬紧了牙关,却忍不住发出闷哼。他猛然惊醒,大汗淋漓,低头去看才发现床铺被搅得一片混乱,身下更是黏糊糊一片。

    好丢脸好丢脸好丢脸!

    他哭丧着把裤子脱下,干脆连上衣也扔在地上,**着身体走进房里的浴室。把自己整个人都泡进热水里,路采放松下来,不自觉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不仅是被亲吻的触感,连全身的热潮也没有淡去,他的手脚还在微微颤抖。这个算得上“真实”的春梦,对目前还是个初吻都没送出去的纯情小处男来说,太刺激了,刺激到头脑全部空白。

    泡了好一会,他才回过神来。这一年来,他已经记起了对方大致的样子:大约一米九,很高大,比他大两三岁的样子,很成熟也爱笑。而这次,如此羞耻的体验里,他才真正见到了对方的长相,真的合乎心意那种帅气,尤其是汗水从额头流下时,简直性感得要命。

    脸上又开始发热了,他哀嚎一声把脸也沉进水里,直到憋不住才冒出来大口吸气。除了长相,还有梦里**时的自己,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知远,知远,方知远。

    双手大力揉搓起自己的脸颊,他觉得自己真的栽了,栽在了一个不存在的人身上。

    过了火热的一晚,路采第二天明显精神不振,还带着黑眼圈,不过下班后他还是去了一趟市中心,在珠宝店里定制了一枚戒指。

    戒指内侧,就刻着“知远”二字。

    这是在梦里看到的,戒指的样式很少见,被他记得牢牢的。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就是想要去定做一枚。

    即使……这个人还不知道在哪里。

    不是没想过直接去找,以前是没办法,现在知道了名字和长相,也找了人帮忙去寻,还是没有消息。整座城市太大,他真的害怕,怕对方根本不认识他,怕对方根本就没来到这里,更怕只属于自己的那个人只存在于幻想。

    而在忐忑不安中,离约好去取戒指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

    到了这一天,他没等下班就直奔店里。时间还算早,没什么人,路采径直就走到那天定戒指的柜台处。

    当真的看到盒子里面的戒指和刻字时,路采忍不住红了眼眶。等了那么久,等一个别人看来不存在的,属于过去或者未来的人,太累了。可是,握紧手里这个银色的圆环,这一刻,才发觉自己甘之如饴。

    站在柜台后的小姐也没多问,过了一会才笑着开口:“路先生,您爱人看到这枚戒指一定会很开心的。哦,对了,说起来真的很难相信,居然有另一位客人也订做了这个款式的戒指,真是太巧了。”

    路采皱着眉头,似乎不太相信。怎么可能呢?他明明记得戒指是对方一手设计的,连图纸都和他一起研究过……这时,柜台小姐的目光看向路采背后,有些惊讶地说:“果然是很巧呢,那位方先生也来了!”

    “方,方先生?”

    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他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然后开始浑身发抖,呆呆看着柜台小姐越过他,满脸笑容地和后面的人打招呼。

    连对方回应的声音……都是那么熟悉。

    他抿紧嘴唇,忐忑地转过身——

    对上那双熟悉的眼眸,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画面,到最后好像什么都说不出口,只剩下哽在喉头的一句低语:

    “找到你了。”

    b

    1

    方知远还想继续做梦,可是他醒了。

    扭头看了一眼闹钟,滴答滴答走着还没走过凌晨三点,屋里很黑很安静。

    这两三年里,他经常失眠,头痛的症状倒是逐渐好转,除了偶尔混乱的记忆会给他带来不大不小的麻烦,例如画图纸的时候总不自觉走神。看样子是睡不着了,方知远起身打开灯,慢悠悠地走到厨房倒了杯热水,大口喝了下去。

    温热的液体从喉咙流到胃里,很舒服,连心底的躁动不安也消减了不少。方知远半歪着身子,一手撑在桌面上,另一手无聊地转动着空了的玻璃杯,而思绪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自从遭遇那场意外的车祸,他昏迷了十几天,幸亏没受多大伤,只是脑袋围了一圈绷带看起来有点吓人。现在都好了,脑震荡那种想吐的感觉也成为过去,只是在那之后他脑海里出现了奇怪的记忆。

    尤其是晚上入睡之后,梦里总有另一个人的身影出现,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年轻男人,高高瘦瘦的,比他矮一个头。有时是在给他做饭,围着围裙,脸是模糊的,可方知远觉得对方在笑,他还伸手揽住了对方的腰;有时场景变成了在陌生的客厅里,他们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对方胆子有点小,却坚持要看恐怖片,被吓到了就回头钻到他怀里嘤嘤嘤,惹得他伸手捂住对方的眼睛,然后深深地吻下去;又或者,干脆就是两个人牵着手,十指紧扣,戒指在阳光下闪着微光……

    一开始方知远觉得自己撞坏脑袋出现幻觉了,做了几遍检查发现脑子里淤血早就散了,去做心理咨询之后情况也没有好转。反而,那些说得上甜蜜的记忆,开始越发清晰。

    无奈之下,他这个一向信奉科学的人也找起了关于什么中邪之类的东西,结果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重生”这个字眼。

    本以为只是素材,看得越多,方知远就越发心惊。那些相似的、主角受伤之后有了迷之记忆的桥段,让他不得不怀疑起了这个猜测的真实性。

    那些梦,那些记忆,真实得就像发生过一般,尤其每次醒来,看着另一边空荡荡的床铺,他就很难受。抬手揉揉生疼的太阳穴,方知远叹了口气,转身走回房间。想再多,也想不起对方的长相和名字,到底这个人存在与否,还是个未知之数。

    屋子又暗了下去,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很快又变得安静。他闭上了眼睛,希望能够睡着,希望能做个好梦,哪怕在梦里听一句对方的撒娇都好。

    第二天快到中午,方知远才带着图纸来到公司。他的上班时间向来随心,毕竟他手里的出来的珠宝都是好东西,老板自然给了最大的自由好让他灵感大大地来嘛。

    其实方知远根本不想来,要不是大客户指明了要他来介绍这次的设计,又禁不住老板苦苦哀求,他才不会动身。每次过来公司都很麻烦,因为会见到一些他不喜欢可是碍于礼貌还要寒暄的人。

    例如,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据说是什么股东的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就爱来公司堵他。见她想凑过来,方知远马上退后几步,摆出冷漠的表情,伸手捂住嘴咳嗽了几声。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厚脸皮的人,屡被拒绝屡次缠上来,每次只要闻到那股浓烈的玫瑰花香他就是好一阵反胃。

    虽然梦里的谁也喜欢玫瑰,但是身上的香气是淡淡的,让人心情舒缓。

    下意识想起了那个人,方知远愣了一会,回过神更嫌恶地瞥了一眼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女人,径直就走向会议室,连一句“早上好”都显得多余。

    正以为自己找到机会关心对方的女人,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担心方知远身体不适、自己会煮汤能给他清心润肺什么的,就发现面前始终不发一言的人走开了。她还想追过去,可对方这大长腿一伸,走得很快,她踏着六七厘米的细高跟也跟不上,只好眼睁睁看着对方拐进了会议室里。

    虽说自己老爸是股东,可打扰了生意绝对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再多不忿,她也只好恶狠狠地跺了下脚,转过身又是一副妖娆的模样,哒哒哒的声音向着电梯那边渐渐远去。

    方知远舒了口气,整理了一下领带走到会议桌前,开始给等候的客户展示他的作品。一边讲解着,他一边走神,刚刚那个女人最后说的话意外让他上了心。

    自然不是稀罕她什么煮汤的自夸,而是想起了在梦里,那个人很喜欢给自己做饭,尤其煮得一手好汤。不是没有想过去找,但是在不知道长相和名字的情况下,他也无从下手。

    可今天,他心里的渴求压不住了,想要见对方,想要核实对方真的存在或是幻觉。

    2

    没准真的是缘分,或者说是命运。

    当晚回家,方知远就觉得一阵头疼,陌生的碎片又浮现在脑海里,这次他看到了一个地方,是和对方散步走过的江边。醒过来之后,他马上打开搜索引擎,很快就找到了——是隔壁的h省省会。

    看梦里的情形,他们并不是去旅游或怎样,就是住在那里傍晚才会出来遛弯。而网上搜索到的信息,无论是照片上沿江小道的灯,还是在水面晃荡的游览船,都和梦里的一模一样。

    恨不得买机票马上就飞过去,方知远好不容易才让自己冷静下来,他还有没完成的工作,收拾东西也需要时间。强行按捺住心里的激动,一夜未眠,等上班时间一到他就赶去了公司。

    坐在桌子后面趁着空闲涂指甲油的秘书小姐都懵了,一不小心打翻了瓶子,她从没有看到方大设计师这幅慌张的模样,急匆匆就闯进了老板办公室。本来站起身来打算询问一二,她想了想,又坐了下去,反正老板应该不介意的。

    至于进去把人吓了一跳的方知远,也知道突然辞职肯定是不行的,就算老板是自己的老同学照样没情分可讲,他也没那么缺德甩手就跑。喘着气解释了一通,好一顿扯皮之后再答应了即使到隔壁城市还是通过网络工作,才说服了苦着脸的老板,就当把他外放出去。

    老板也生气啊,但那么多年相处下来也知道方知远的性格,向来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情用尽方法也要做。以前他挺庆幸这家伙守承诺死心眼,任凭别的品牌挖角也不走,结果嘛,之前多满意现在就有多无语。

    你说一个三十岁男人,过去在朋友圈子里人尽皆知的老处男,如今为了个莫须有的对象,抛下大好事业就往外跑。他狠狠拍了桌子,咬着牙恶狠狠地说:“方知远啊,你最好真的能找个媳妇才待在那边,不然你就等着我去揪你回来!”

    啊哈哈,方知远才懒得理会,要按他以前的性格,肯定讽刺几句“活该你单身狗”之类的。然而他现在激动着呢,得到答复之后就推门跑出去了,完全没有往日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像个,咳咳,真正的禽兽。

    老板:“……”

    处理好公司这边的事情,之后在家整理行李又是好几天,方知远心急如焚,但还是耐心把事情都安排好。这边的房子锁起来,也没打算租出去,以后带着人过来玩可以住,至于没人打理就放着落灰吧,他也不在乎。

    一个人就是想走就走,他爹妈早去世了,亲戚也没几个,幸亏隔壁还有几个死党帮忙找了房子,不然方知远还得继续焦躁着。

    等飞机慢慢升高,在厚厚的云层穿行,窗外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会,才透过舷窗看到阳光给云海镀上一层金色。方知远盯着外面的景象,离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近,终于恢复成以前冷静的样子。唯一能看出紧张的地方,是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我来了。”

    3

    很快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了,方知远一边还债搞图纸(答应了老板的屈辱条件),一边试图从记忆碎片里找出蛛丝马迹。

    还别说,对方大致的形象已经拼凑出来了:

    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跟方知远相比身形小很多,腰很细,但搂住去摸还是有浅浅的小肚子,揉起来很舒服;会做饭,喜欢给方知远煮汤,但是自己挑食严重,爱吃菜不爱吃肉,连昵称都是“菜菜”,梦里老是要方知远紧盯着才肯噘着嘴吃掉挑出来的肉,有时候还要亲自上嘴才能让这家伙乖乖咽下推过来的食物;身上常常飘着玫瑰香气,似乎是连衣服被褥都要喷这个气味的香水,但不令人讨厌,反而闻起来很轻松,尝起来(?)也很甜。

    想起越多,就越喜欢。

    到这会方知远也不急了,如果只有他自己有这些记忆,那也没必要去找现在的对方,毕竟那不是属于他的爱人。而如果对方记得,自然会来到这边,总会遇到的。

    而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尽快想起对方的长相和姓名,免得到时候遇到对方都认不出来。空闲时间方知远也不爱外出,就躺在阳台的长椅那里,或者窝在卧室床上,想啊想。

    只是绞尽脑汁的他,并没有料到会以这种方式回忆起来——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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