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乖乖,把门开开》分卷阅读2

    「我才不稀罕你的礼物,留着送a姐吧。」我挣扎着要从他的怀里出来。

    a姐叫april,跟了童哥六七年了,是童哥带得出去的女人。虽然这些年他一直折腾我,可是好多场合毕竟不能带个男孩子出场。说实话我是不介意的,可惜这实话不能说给童哥知道。

    三年前,我刚给童哥带上床的时候,没有一天不给他折腾得昏过去,实在受不住了,求他去a姐那里住两天好让我喘口气,谁知童哥动了大怒,连着做了三天,折腾得我一个月下不了床。

    后来我总算学乖了,再提到a姐,总要用酸溜溜的口气,我越酸,童哥就会越心虚也越高兴,因为他认为我吃醋是在乎他的表现。

    其实我对于a姐的存在,倒是很感激,偶尔童哥去她那里过夜,我也好睡个安稳觉。

    童哥总以为我知道了要生气,所以总是藏着掩着,却不知道a姐每次事后都会想办法让我知道。

    a姐表面上对我很客气,可是我知道那个女人恨我恨到骨子里了,如果童哥不在乎我了,她会第一个扑上来把我撕成碎片。

    果然,我一提a姐,童哥马上露出恼羞成怒的样子,不过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得意洋洋。

    他狠狠地把我固定在怀里,吻得我差点断气,直到我为了自己的小命开始挣扎,他才放过我的口舌,一路啃了下去。

    边吃边把手探进我的衣服里,揉掐着,嘴里喘吁吁地说着:「小醋坛子,我的飞机十二点五十才降落,一点四十人就已经在你学校门口等你了,哪有工夫去你a姐那儿。」

    童哥是个喜欢以己之心,揣度他人的变态。

    他喜欢查我的勤,我的行踪他每一分每一秒都要知道,而且他认为我对他也有着同样的兴趣,所以每次我一有吃醋的表现,他马上把自己的日程表跟我报备一遍,好向我证实他没有时间出轨。

    我嗯了一声表示对他的表现还算满意,身体已经起了变化。

    三年来这个身体已经被童变态调教得很敏感了,童哥现在又咬又拧的,我很快兴奋起来,抬腿勾上了他的腰。我在心里悲哀着,看来我离变态也不远了。

    童哥是个**极强的人,每天都要,每次分开几天后重逢,要得尤其厉害,以资证明他没有打野食,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听他要回来就怕。

    他走了五天,确切地说是四个晚上,一回来,在车上先做了一次,又把我直接抱进卧室,一路上给发财叔跟七姐看到了,他不在乎,我也不再在乎,毕竟我最惨的样子他们也都见过。

    这次那变态一直做到早上四点多,直到我讨饶了三四回,才放我睡觉。这个王八蛋,我的腰痛死了!

    死了一样地睡到周日的上午,我被银耳八宝粥的香味勾引着睁开眼睛,身上已经清理干净,还套了件棉纱睡袍,遮住了我惨不忍睹的身体。

    方宁正坐在床头,手里端着一碗八宝粥小口吹呢。

    「什么……时候了?」我开口问,却被自己沙哑的嗓音吓了一跳。

    「周日上午了。」方宁回答着,满眼的不忍。

    我翻了个身,腰酸得几乎感觉不到,方宁连忙放下粥,在我的身子下面垫了两颗枕头,让我斜斜地躺着。

    我接过粥碗,手居然是颤抖的。

    童变态!早晚有一天我得死在他手里。

    方宁把碗接过去,一勺一勺地喂我。

    我连着吃了两碗,正要进攻第三碗的时候,那个害我必须被人喂的罪魁祸首推门进来了。他陪着笑问:「小然,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你试着给人连做十二个小时试试,不就知道了!」我抢过第三碗粥对着他打了过去。

    童变态一闪身,粥碗打到了地上,摔得碎了四片,粘稠的粥溅得到处都是。我自己用力过猛,牵动了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哎哟,痛死了!

    方宁咳嗽了一声:「童先生,小然吃饭呢,您就偏得这个时候进来惹他。」

    童哥讪讪地笑,眼中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来到我的床边。

    「悠着点儿吧,他才刚醒呢。」方宁说着收拾餐盘出去了,嘴里用童哥刚好能听到的小声叨念着,「本来能吃三碗的。」

    我知道他已经尽了力在帮我。

    要不怎么说童哥是变态呢!每次他欺负够了我,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分的时候,我发脾气才成。

    我发的脾气越大,他心里就越舒坦,因为他认为我是他养着的宠物,受了委屈当然要跟他这个主人撒娇。

    如果我不发脾气,那他就认为我心里没有他,会反过来再欺负我一阵,直到我发了脾气为止。

    脾气发得差不多了,我又让童哥把我拥进怀里,身体执拗着,表示我还没有完全原谅他─这点很重要,否则,他会得寸进尺接着欺负我的。

    「宝宝,再过一个月就是你的生日了,十八岁的生日呢,想怎么过?」他温柔的时候还是不错的,当然只要他的「温柔」别超过三个小时以上。

    「你知道我不喜欢过生日。」六岁以后,我也没再过过生日,现在连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都快忘了。

    六岁的生日那天,我的父母被杀手榜排名第一的神秘杀手红叶杀了,不知为什么那个杀手当时放过了我。据说他的手中从没留过活口,凡是见过他的脸的人都被他杀死了。

    我当时受惊吓过度,失忆了。昏迷三天后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孤儿。

    方宁是我在孤儿院认识的好朋友。我记忆中在孤儿院待的时间不长,一个月多点,可是当时我小小的,又完全失忆了,醒过来每一个人都很陌生,吓得只会哭,是方宁第一个安慰我,他便成了我的第一个亲人。

    后来童哥要收养我,我大哭着不肯跟方宁分开,童哥于是同时收养了我们俩。

    被收养的时候,方宁已经在那家孤儿院待了四年,他很感激童哥,也很感激我,总认为如果不是我,他不会有被人收养的可能。

    十二岁之前,每个人都对我感兴趣─对我脑袋里面被封存的记忆感兴趣,因为我是唯一一个见过红叶杀手而且还活着的人,每个人都想知道,这个让人心惊胆颤的杀手到底长什么样子。

    只知道他四年前出道,杀害我父母的时候已经很有名,杀人方式多种多样,现场从来没有留下过任何破绽,唯一的标记是在杀人后会留下一片红色的心型槭树叶子,所以被称为红叶杀手。

    我被带到各个世界级的催眠大师面前接受催眠,可是都没有效果,我渐渐想起了小时候生活的点点滴滴,却无论如何想不起来那个杀手的脸。

    他们甚至用电波刺激我的大脑,只做过一次,那种痛苦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头痛得好像要裂开一样,不仅是痛,还有一种很深的飘离感,好像自己被生生劈成两半,一半的灵魂已经离开,在空茫中徒劳地寻找另一半残缺不全的自己。

    那种经历已经不是恐怖可以形容的了。

    电击后我昏迷了三个月,醒过来后几乎变成了傻子,那之后一直看心理医生到今天。

    后来是童哥阻止了他们,所以对于童哥,我不是不感激的。

    直到十二岁之后,著名的儿童心理医生dr sam 王宣布,理论上我能重新想起红叶杀手的脸的可能性,已经降低到低于百分之十,他们才放弃了我。

    「小然,已经十二年了,还是忘不掉吗?」我是想不起来,不是忘不掉。

    「忘了吧,我希望你能忘记那一切,快乐起来。其实下个月一号不是你真的生日,而是我收养你的日子,你十八岁了,我们庆祝一下,你把从前的事忘掉,一切重新开始,不好吗?」

    「我不知道……」听上去还不错,也许可以,只要不是我真的生日。我真的生日那天,我是无论如何都庆祝不起来的,「好吧,只要没有生日蛋糕。」

    「好。我让a姐去办,好不好?」我开始不满地挣扎,他又搂紧我,笑道:「好了,开玩笑的。我会让方宁跟a姐一起办。这下总行了吧?」

    「嗯,好吧。」有方宁就不会太离谱,不过我还是加了一句,「不要请太多的人,小小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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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表于 2006-11-5 23: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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