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互联网霸主》0024.难以保持的平常心

    眼前的凌胜男是宁子默从未见到过的风格。

    这一点,无论是前世、无论是今生,都是宁子墨笃定的。

    今天的她额头上扎着一条的红蓝白三色条纹的发带,大眼一看质量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

    平日里卷曲的长发被她扎起竖在脑后再垂了下去,柔美的下颚曲线被她今天的发型展露得一览无遗。

    平时里常常夹带的书本在今天变成了臂弯下的篮球,而敞开一半拉链的长款羽绒里,还露出了白色的3号篮球衣。

    这个在前世的印象里都没有出现过的篮球女孩造型,冲击着宁子默的眼球。

    一双眼睛,

    已经不够看了。

    所以,多瞄了两眼后,

    自然遭到了姑娘反抗的白眼。

    “怎么”宁子默装作大大咧咧地打量了一番,,“还特意从qq上通知我今天要打篮球,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会打篮球啊”

    “我还会钢琴,吉他。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和人炫耀过。”

    凌胜男嘟着小嘴的样子尤为可爱。让宁子默一下子就想起前世里她第一次给自己独奏了一曲时,她小嘴也是翘得像现在这般,看到那个模样宁子默忍不住就吻了下去。

    于是,前世里就这样不清不楚在了一起,

    往后的日子里,她还会手把手教自己吉他和钢琴。

    但从来都不知道,她竟然会打篮球。

    对她,自己算的上真的了解吗

    e=))

    宁子默拇指在嘴边轻轻滑过,舔了舔下唇笑了笑,“那你现在也还是在向我炫耀啊。”

    凌胜男歪着脑袋眉毛一挑便没有答话,但她不知道这记“歪头杀”多么冲击宁子默的心弦。

    宁子默禁不住就伸手扯向她套在罩衫上的球衣,“虽然我从公牛的6冠加冕之后就没有怎么看过篮球了,但这是76人艾佛森的球衣,难不成答案就是你要给我的答案”

    挥挥洒洒几个字配上身不由己的动作,

    指尖拽着凌胜男球衣那一刻,

    宁子默自己先楞了一下。

    他哪想到自己今天走神的厉害,

    竟然情不自禁地就做出了前世那般亲近的动作。

    被他拉住衣服的凌胜男也楞了一下,却只是眉头皱着并挥舞着拳头,“我打控卫可厉害了!但我从来没见过打篮球的人,穿着足球球衣。”

    球衣外边套着种花男足主场球衣的宁子默适可而止地松开手,但却没敢再看凌胜男一眼,只是在迈步走上台阶时冲她招了招手。

    两个人就在周围人的注视下,怀揣着各自的心事走进图书馆。

    ……

    重生才不到一个月时间,终究有很多事情被自己改变。

    而改变的发生原因,

    主要还是通过自己前世不曾做过,

    却在今生有幸去做过的事影响到的。

    路娜姐经过那次婚礼成为了韩清华的妻子,偶尔还会从韩清华不经意的言语中,听到他们依旧在新婚后的甜蜜生活当中。

    二姑夫正在考虑来自联创那位奚姐姐收购亚青的提议,这些天正在思考是否要将亚青出售。

    还有那些正在努力着的,

    未来即将发生变化的,

    都是要被改变的。

    唯独,提前数年碰上的凌胜男,宁子默在过去的这些天里确实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了。

    图书馆是自己用来休息的地方,却屡屡在这个地方碰上她。

    这些天里一些自前世埋藏的情绪,却接二连三的被印刻在身体和脑海深处的记忆,透过动作和言语扩散出来

    毕竟前世与她的感情太过深刻又太过仓促,交织在一起后印刻得刻骨铭心。

    以至于只要心中稍无戒备,就自然作出类似拽着她衣服的暧昧动作。

    而她现在坐在图书馆的小阅读室里,脸上依旧印着些许绯红。

    两人这种心不在焉的神情和色彩,在上次不小心写出大她1岁的话后,就屡次出现了。

    这些天里,或许因为和谐的气氛。

    两人或一左一右,或相视而坐。

    似乎,就像前世那般莫名其妙

    甩了甩头,宁子默把脑中的杂念赶忙抛诸脑后。

    想那么多干嘛

    毕竟留下的时间不多了,

    平常心就好。

    +

    静若处子,

    动若脱兔。

    说的就是凌胜男吧。

    球场上的她真的就像个精灵一般,

    展现出她在自己记忆里或印象中全然不同的一面。

    宁子墨看着她,有一种十分清晰的感觉。

    那个自由的她,才是真正的她。

    其他时候的她,不太是真的她。

    虽然撅口,但很真实。

    至少,她穿梭在人群中时,自己真的只需要刷666就够了。

    “注意力集中啊!”

    “啊”

    当飞来的篮球再一次从宁子默手中脱落并砸在他脚背上的时候,凌胜男终于伸手做了暂停的动作。

    “不打了,不打了”

    众目睽睽之下,凌胜男走到宁子默面前。

    宁子墨一阵头大,她这么干,应该是没有留意到她身后人群想要杀死自己的一众眼神吧。

    凌胜男站在宁子墨身前仔细地打量着他,她本以为以他的个头和他颇有些运动神经的反应,多少都会打打篮球。

    谁曾想好不容易找了一个队加进去后,才发现宁子墨竟然是个连运球动作都做不到位的菜鸟,重要的是还爱走神。

    刚刚那样的注意力不集中,接球砸脚已经是第三次了!

    可宁子墨有什么办法,他也不想的啊,篮球确实不是他的长项啊。

    前世里偶尔给人叫着去打了几次,但总是被一些小年轻喊作“傻大个”啊!

    面对着凌胜男的“怒气”,宁子默只能讪笑着。

    “我以为你是和我一样的菜鸟呢,谁曾想你一个漂亮女孩还真的会打篮球啊。”

    宁子墨最无奈的地方就在这里,

    什么样的姑娘又能读书,

    又能写代码查bug,

    还能钢琴吉他六到飞起的同时,

    篮球技术还不输给大学校队

    重要的是,这样的姑娘脸和身材却在这些技能都上乘的情况下,一点都没落下。

    这样的姑娘存在,

    爷们们要怎么存活

    自己前世是攒了多大的人品,

    才和她有了共枕眠的机缘

    宁子默这一走神可不是在图书馆的时候,面对面那么明显顿时给凌胜男抓个正着。

    凌胜男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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