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王》分卷阅读44

    这个故事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有些人生下来就与贫穷为伍。但贫穷并不可耻。就像金钱并非万能,最重要的是人性的善良和朴实。

    少年的父亲就是如此。因为专干体力活,他身形高大,肌肉纠结。虽然足够强壮,但他从不仗势欺人,相反,十分老实,相当顾家。但凡手中有一点闲钱,都会买好穿好吃的给妻子和孩子。

    然而他的妻子并不本分。她是个美貌的女人,思想复杂,胸有野心。她不愿过这般含辛茹苦的日子。因而勾搭上了本地一个医生。这个医生很有点政治头脑,居然平步青云,不仅当上官,官帽子还越来越大,最后竟发展到足以主宰一个村民的生死。

    有一天,两人在家中翻云覆雨后,那女的娇嗔着:“我跟你这么久,你得给我个名份。这个名分,不仅仅是因为我陪你睡,你也应该知道我的价值,如果我成为你的人,不仅能与你燕好,还能做你的贤内助。你在这个小地方困着,官再大也是屈才,和我一样,我跟他结婚,完全是浪费。”

    男人说:“不是我不娶你,谁叫你老公不肯跟你离婚?”

    “难道咱们的命运是由一个傻逼男人来主宰?他不离?给钱不离,但死了,总得离吧,对不对?”

    那人很是沉稳,面无惊色:“你的意思是?”

    “你从当医生起,我就在你身边,自然耳濡目染,我有种方法,可以让他消失,而且毫无破绽。”

    “既是杀人,又何能不露破绽?”男人略感兴趣地问。

    “不是还有你么?你以为这事就我一个人做?既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当然得有份。”

    然而谈话间,他们丝毫没发现,躲在门边的少年正竖起耳朵偷听……

    第37章 死神的爱

    “爸,妈妈想杀死你。”

    “你说什么?”男人正在干活,挥汗如雨。

    “妈妈想杀死你。”

    男人脸上宠溺的笑容没有了,然后狠狠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你才十几岁,这么小,怎么能不学好呢?”说罢失望地扭过头,进屋里去了。

    只剩下肿着脸的孩子呆呆站在原地。

    因为不想失去而说出实情,这并不是错,他不懂父亲为什么要打他,他并没撒谎啊。

    在大人眼里,孩子只有乖乖成长的义务,却没有任何做主的权力。其实儿童自有一种天赋,似乎生来就能深谙成人的世界。他们并非不懂。有些东西甚至比智商高的大人还看得透些。

    比如他早就看出自己的母亲并不爱自己的父亲。他内心也确定父亲会死于母亲可耻的□□。

    后来,父亲果然死了。

    母亲哭得很伤心,他知道这都是假的。

    只有他这个儿子的心中,会永远烙着父亲那抹高大坚实的身影。

    就在警察到来时,他说出了真相。可是没人相信。人们反而可怜他,说他因为这场灾难脑袋出了问题。

    他不在乎大家怎么看他,也不在乎玩伴的疏远,嘴里只重复着这句话,直到被送进医院进行诊断为止。

    然后他见到了那个男人,才终于明白,干了坏事的家伙也会笑得充满了童贞和善意。

    如同醍醐灌顶,他不再提杀人的事,让对方以为控制住了自己无可救药的心病。

    他开始学习,因为伪装是如此深邃的一件趣事。但是父亲之死为他打开的另一个世界,却再也不会关闭。

    过了几年,小镇突然发生地震。他被埋进了废墟。

    那段时间,他并不害怕。他总觉得身边充斥着父爱的游魂。他是那么崇敬自己的父亲,虽然他一无是处,不被很多人瞧在眼里。只有自己知道他是个好人。他不该这样平白无故地离开人间。人间虽充满苦痛,但至少还有个了解他的爱着他的儿子。

    最后他没有死。别说三天三夜,就是被埋上一年,他也认为自己不会死去。他有生命的消亡无法磨灭的东西,那些东西就驻扎在他比深夜还要黑的心里。没有谁能够抹去。他会活到让那狼狈为奸的两人付出代价的一日。

    然后他回到了家里。安心养病。

    地震发生之后,余震不断。有一次,余震极其强烈。母亲就站在窗边,他伸出手,将她推了出去。

    她从二楼摔到地上,流了好多血。那些血很绚丽。

    他对邻居说,母亲站在窗上晾衣服,突发余震,没站稳,掉了下去。他也哭得很伤心,和母亲为父亲出丧时的模样如出一辙。

    她还活着。得到这个消息,他不但没沮丧,反而很开心。在外人看来,太孝顺了。只有自己才明白,自己多么渴望对她本人的折磨能够持续下去,别这么快结束。

    就在这时,那个男人来了。而且看他的眼光不一样了。明知道是怎么回事,却装作不懂。但他应该知道,就在他前来干涉的这一刻,他平生的宿敌,就在面前诞生了。

    年龄不是距离,贫富不是差距。这不仅仅用来形容爱情,还能够来阐述仇恨。

    可以说,是他的母亲给他上了第一堂课。如此不动声色地置人于死地,这是门高深的学问,确实值得研究和掌握。

    可以说,是罗成给他上了第二堂课。光学会了知识,还必须要实践才行,不是么?打败自己的老师,取得胜利的硕果。对他这种**很深的人,再合适不过。

    也可以说,曼天翔给他上了第三堂课。那就是,这世上,没有绝对掌握。还有,必须有个容器,能够放得下他的恋父情结。在不断获得灵感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管束。做个彻彻底底的坏人要比亦正亦邪无趣得多。他喜欢他宽阔的肩膀和坚定的眼神,喜欢他正义感十足,享受他的爱和在乎,在他气势当中崛起又沦落。这是他理想的伴侣。又能暖床又能利用。必要时刻,传宗接代也不是不可。

    其实他并不在乎罗成有没有贪污,也并不理会乡亲们受到了何种伤害和侮辱。他并不想刻意报复谁,只是想单纯地折磨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罢了。她不配为母。但是故事本身,总有拓展下去的**,也总有人挡住他势在必得的路。他得奉陪到底,不是么?就这么全身而退,似乎也太对不起剧本的种种安排了。塑造别人的命运总比受人摆布要惬意得多。他乐于像蝼蚁一样生活,也高兴像上帝那般,对匍伏在地的人指手画脚。

    毕竟人生,缺不了丰富。

    “天翔,我给你安排好了植皮手术,找个时间,把手术做了。”

    曼天翔却不肯,他认真地说:“如果你在乎我,肯定不是在乎我的外表,倘若如此,做不做手术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南秋搂住他的肩膀,把他带往洒满阳光的明亮之处:“我当然不在乎你的外表,但不代表孩子们就能适应。你能为茵茵和果果考虑下吗?何况你还年轻,还有前途。”

    听见那个名字,男人仰起头,舔犊之情,无可掩饰:“茵茵……还好吗?”他一直没提茵茵,是害怕她的到来会影响自己对沈南秋的判断,他不能心软。要给孩子幸福,必须确定另外一个父亲,值得他们终身托付。一时未提,后来也不好意思再提起了,其实他非常想念女儿,生怕她受了苦。

    “除了外婆过世,心情低落,其他一切都算好。这段时间我很少陪你,就是去开导咱们的女儿去了。人小心小,她难免还伤心着。过几天,我就把她接回来,现在她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怪说不得他最近都不在,原来是陪女儿去了。曼天翔点了点头,蹙眉片刻,然后有点不确定地问:“以我现在的身体,真的还能去上班么?”

    这天晚上,沈南秋又回到了女儿身边。自己不在,她会睡不着觉。

    她还那么幼小,却看上去如此憔悴,眼下挂着深邃的阴影,随时随地都那么不安。她的童年还刚刚开始,仿佛就已经进入了老年阶段。

    即使他想尽办法,她依然从噩梦中惊醒,那双眼中充斥着深不见底的恐惧,浑身剧烈打颤,似乎处于一个狂烈震动、分崩离析的世界里。

    “呜呜呜……外婆不动了……好多血……好凶,那个阿姨……”

    沈南秋将沉浸在惊恐和痛苦的孩子紧紧抱在怀里,不停的安慰她:“茵茵,那只是个噩梦而已,不是现实,外婆是病死的,是病死的,那个阿姨并不存在,甚至从未出现,都是你的想象,别害怕,只是想象而已……”

    随着催眠的进行,那副小小的身躯停止了颤抖,那些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品尝到的种种糟糕的情绪也逐渐抽离,她慢慢闭上了眼睛,如同被抽去人物的空间和抽去过往的时间那样安静。

    要不是迫不得已,绝不会对她深度催眠,无奈她的心理创伤太深,只得用这种手段来抚平。百密必有一疏,可以说他算掉了一件事,也可以说他并不在意岳母的生死,才让那家伙有机可趁,伤害了她的女儿。不过她已经死无全尸,偿还了她杀人的罪。

    岳母真正的死因绝不能让曼天翔知道,以免节外生枝。就像自己胸上那道伤口,得等其长好,才能回家。茵茵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直到催眠足以泯灭她所知的真相。

    那女人真是可怜又可笑,虽然沈南秋和罗成某一方面殊途同归,又旗鼓相当,但是爱上他沈南秋和爱上罗成的概念和结果又不一样。杀敌方一个并不重要的人,来抵消自己年轻的生命,简直血本无归。何况为他百般付出,甚至没有一般的意义。输家难堪的姿态永远由赢家来决定。

    当他把茵茵带回去时,曼天翔这边也完成了植皮手术。手术很顺利,结果很完美,他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这件事无疑带来了连锁反应。他心中有了阳光,也有了自信。在自己离开的这段日子,开始锻炼身体。肌肉重新变得紧实,身材回到了从前,完全看不出生过孩子。阳刚之气更加刚硬,无处不见成熟的魅力。他不在乎外表。但外表本身就是一种魔力。特别是当你有伴侣的时候,更是无法忽略。何况还有一颗盼着重回岗位的心。

    看见女儿,刑警高兴得要死,立刻带她去了游乐园玩了整整一天,还给她买了礼物,以弥补自己对她的亏欠。一对父母,两个孩子,和睦之家,就此成型。接下来的时间,茵茵需要去认识弟弟。要担起姐姐的责。她也有了要呵护的人。这样的收获,让她无比开心。

    只有沈南秋才明白,能够出现这样美好的光景,自己得付出多少心血,进行多少算计。他更清楚的是,自己披着怎样的皮。没有谁会把爱倾注在一个自己无法想象的人身上,因为人性的限制,再开明大度的人,也大度不到哪里去。这是人性中不争的事实。曼天翔也不例外。他能够承受,但不代表能够承受一切。他能够去爱,不代表可以爱得毫无顾虑。

    死神和凡人的结合注定死神要把镰刀藏在深深的地底。死神也许不乐意,但是看在自己舍不得杀死爱的份上会将自己对镰刀的爱杀死。因为他深知,自己离开了镰刀仍旧是死神,而自己留下爱,爱也会有死亡的那一日。与其说他贪图爱,不如说他爱上了另外一种更为高明而有趣的致死方式。

    即使凡人无限接近死亡,也不会懂得死神真正的心思。或许不懂与懂之间,正是爱所需要的距离。

    在这段距离里,死神可以往里面填塞一切自己感兴趣的玩具。

    当安好的时光日趋稳定,曼天翔又开始跃跃欲试。

    不过贪婪可以用一个词语代替,那就是进取。

    经历了痛彻心扉的爆炸事件,经过了一孕傻三年,他的警察梦不见泯灭。

    那天沈南秋一进屋,就看见他拿了根绳子,还有本教材,在那神神叨叨的。

    “当警察时,每轮考核我都尽力做到最好,但其中有门课是我的弱项,”说着把绳子塞进他手里,“你按照你的方式把我捆起来,然后定好秒表。我要在十分钟内自行挣脱,这一回我必须做到。”

    沈南秋一听就来劲了,当然他把肚子里的坏水藏得很好。“行,你先把衣服脱了。”

    “脱衣服干什么?”那人一脸问号。

    “你想想,当你落入歹徒手中,他们会脱光你的衣服搜走你身上的刀枪,然后再将你五花大绑。也只有裸着,你才能感受到绳子的纹路,才能探知捆绑的方法。布料会影响你的判断。我这还不是为你着想。”

    曼天翔觉得有道理,便把衣服脱了。

    “还有内裤。”

    “关内裤什么事?”

    “内裤里也可能藏有东西,歹徒是很狡猾的,要保证万无一失。”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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