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么破渣攻他好萌》分卷阅读28

    可我想的太简单了,旁边的精灵开始想办法作了。

    先是头疼,错掉了两班马车,然后说人不舒服恶心想吐,又在下车后把我们拐到了一个旅馆休息。

    我忍无可忍,在他又想出下一个幺蛾子之前打住他:“我可以再陪你一天,你要做什么都行,但是我明天送你到南方之主那里后,就必须像我们说好的那样,给我结账,然后放我走人。”

    “……”

    “你要不答应我现在就走。”

    “别!”他拉住我深深叹气,无奈地说道:“我知道了,那你陪我去逛街好不好?”

    “逛街?你什么时候有这种爱好了。”

    “以前都是你去人间买我想要的东西,回来告诉我哪里哪里好玩,你说等我放假了就带我去,可我太忙了一直没有这个机会。”

    这个想法很美好,可不得不提醒他:“这里是魔界。”

    “没关系,我只是想看看你生活的世界。”

    行吧,他是老板他说了算。

    以前在天界的时候去人界就爱逛什么甜品店,精品店,淘一堆他喜欢的东西给他带回去,后来在魔界,我就只喜欢逛魔法道具店了。

    这也是我第一次进南方的魔法道具店,还有些期待。

    南方魔晶稀缺,制造工艺却很发达,市面上昂贵的法袍、魔法饰品、道具都是这边出的。

    他们将有限的魔晶精心制作成了道具,卖出高昂的价格。

    领主大人跟在我后面,见我看什么东西都要凑上来看。

    我看上了一件法袍,米棕色的底,掀开来里面是暗黑色的魔法阵。

    一件黑暗系魔法加持的法袍,上面附魔了三个极强的攻击类魔法,因为太怕死,之前还从来没买过攻击类的法袍。

    不过主要是因为太贵。

    我看了眼价格,在南方本地便宜了许多。

    他看我在看价格,很认真地说道:“我可以送给你。”

    得,地主家的傻儿子。

    我又不是被包养了。

    我没理他,自己付了钱。

    “你穿上我看看?”

    看他兴趣盎然,也不忍拒绝了。本来也是陪他,就换了。

    我黑色穿习惯了,突然换了米色,站在镜子前感觉像变了个人。

    他非常认真地打量我说道:“你还是适合浅色,很好看。”

    “感谢大爷抬举。”我在镜子前转了一圈,也很满意这个颜色,虽然属于浅色系,但是颜色偏灰,故意被做旧了,不起眼。

    “其实我觉得那件会更适合你。”

    我看向他指的地方,挂着一件雪白的法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上面有发光的粉尘。

    典型的天界审美,长得好看比什么都重要。

    想当初我也是这种人,而现在要是穿着这个在魔界大街上走简直在脸上写着“我人傻钱多快来抢我”几个大字。

    他想送给我,被婉拒了。

    无功不受禄,我是个有职业操守的雇佣兵,特别是他这种想把我打包带走的主,什么都不敢欠。

    被拒绝后他有点不高兴。

    又逛了会儿,买了几个魔法戒指,这些魔法戒指都是好东西,存储着不同的魔法,可以达到瞬发的效果,虽然是一次性的但在关键时候说不定能救命。

    平时我是舍不得买的,但是南方本地的价格比北方便宜了百分之三十,实在想不到不买的理由。

    我恨不得把老本都砸了买回去卖。

    金眼睛兴趣盎然的看着,他应该从未见过我这个样子,觉得好笑。

    他这种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的领主大人,又怎么可能知道我这种草根人民的心酸!?

    第21章 溜了溜了

    逛完了一整条街的魔法道具店,我深感心满意足。

    想起他爱吃糕点,就带他去了魔族的糕点店。

    魔族的糕点一向长得比较……重口,天界来的主肯定接受不了。

    果然他非常嫌弃地把盘子推开了,然后怨念地说道:“我想吃你做的甜甜圈。”

    “没有。”

    “你说了今天我想做什么都可以的。”

    “……”

    “就一个。”

    “……好吧。”罢了,老板至上。

    我在心里默哀道,然后去找店主商量了一下,在魔界还有个好处,只要有钱,就算是把他厨房炸了他都会乐呵呵地叫大爷。

    在厨房里准备材料的时候大爷过来了,我瞪了他一眼,他立刻举起双手:“我就看着。”

    看来他对自己的捣乱水平还是很有自知之名。

    其实已经很久没做过甜甜圈了,我自己是不太喜欢吃甜食的,魔物儿子们也只对糖果感兴趣。

    不过有些东西还真是就忘不掉了,从和面开始我的手就跟自己有了意识一般熟练。

    一直到进烤箱,出来撒上他最喜欢的松糖浆,都熟练得不像话。

    很久以前他说过爱看我做这些事,像艺术,很美。

    想着不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吃着新鲜出炉的甜甜圈,又要求了一杯咖啡,好人做到底,这里的魔豆没有天界的好,也只能凑合凑合了。

    他喜欢我磨的咖啡,他说比天界专业的咖啡师做得都好喝。

    在他吃饭的时候,我思考起了明天的对策,反正把领主大人丢到南方之主家门口就行了,他要怎么做就是他的事情了,只是那对夫妻的儿子要怎么救还是个问题。

    太高调的话,他们必然会被追杀,虽然与我无关了,但我做委托一向力求完美,不喜欢输,他们如果被杀掉,会很不爽。

    所以只能尽可能低调地让他从那里面消失,明天领主大人和南方之主要是打架肯定是一片动荡,我正好可以趁乱把他带走。

    这个计划还不错。

    “小苍,你真不和我走?”

    领主大人微微抬头,金眼睛云淡风轻,故作淡定,里面却暗藏有点决然的冰冷。

    于是我笑了笑:“我考虑考虑。”

    以我对他的了解,现在要是直接拒绝,他百分之百会立刻下决心明天把我弄晕了强行带走。

    果然金眼睛闪了闪。

    我在犹豫,他又何尝不是?

    大爷吃饱喝足,心满意足。

    我们肩并肩走在路上,他忽然不知道哪根筋抽了,拉住我的手,低声说道:“我真的想你回去,我不能没有你。”

    我笑了笑:“我知道。”

    我已经彻底知道,你不能没有我了。

    一夜无梦,我没有怎么睡着,半梦半醒的思考着怎么脱身。

    第二日,起得很早,我要了那对夫妻儿子的影相,就拖着极不情愿的领主大人到了南方之主的家门口。

    和想象的差不多,一座巨大的城堡,而且就在市中心。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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